集体土地入市
集体土地入市是指乡(镇)村建设用地,而乡(镇)村建设用地又指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个人投资或集资,进行各项非农业建设所使用的土地。主要包括乡(镇)村公益事业用地和公共设施用地,以及农村居民住宅用地。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流转,简单的说,就是农村集体土地可以在市场上像商品一样买卖,但不能用于商品房开发。所以现如今在珠三角、长三角、京津等经济发达地区,集体建设用地的隐形市场已普遍存在。目前,官办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试点遍布22个省区,并有20多年的实践经验。各种做法的利弊洞烛,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加以梳理总结,就可以拿出一套集体土地入市的改革方案。可以说,集体土地入市的条件已经成熟。但是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入市;集体的公益性事业、公共设施用地使用权也不能入市。
125万元
5.61亩
700元/亩/年
100亩
1000元/亩/年
5400亩
13万元
40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