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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抵押

       房产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已购商品住房抵押,贷款银行为借款人提供一揽子资金服务,满足其购买住房、车位、大额耐用消费品、汽车和住房装修等多种需求的人民币贷款。新房贷款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二手房不超过20年;贷款额度是房屋评估值的70%;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执行,基准年利率是5.94%。产权所有人以房契作为抵押,取得借款按期付息。房屋产权仍由产权所有者自行管理,债权人只按期取息,而无使用管理房屋的权利,待借款还清,产权人收回房契抵押即告终结。如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则债权人有权依法处分抵押房屋,并在处分抵押房屋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

发布时间:2016-03-24 11:33:14 文章热度:2222
        嘉政办发〔2014〕118号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信贷支农工作,缓解农民贷款担保难问题,促进“三农”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嘉兴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嘉兴市范围内依法拥有农村住房所有权及相应土地使用权的农村居民以农村住房抵押担保方式申请贷款的活动。前款所称“农村住房”,包括农村集体土地上和集中居住区国有划拨土地上的农村住房。第三条办理农村住房抵押借款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信贷规章、制度及原则,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抵押借款合同。第二章 抵押借款申请和抵押权登记管理第四条农村住房抵押借款申请,由拥有农村住房所有权的借款人向金融机构提出,并提交下列材料:(一)...[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08-17 15:39:59 文章热度:5552
        《物权法》、《担保法》都将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列入可以抵押的不动产范围。而我国现行的土地制度实行双轨制,除缴纳土地出让金取得的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外,还包括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由于使用权主体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时并不需要向国家支付对价,对应的其不能享有土地使用权的交换价值。这种立法背景下,相比出让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抵押不仅有特殊的规则,更是司法实务上的疑难。▌划拨土地使用权与附属建筑物一并抵押我国处理房产和地产关系的基本原则是“房随地走、地随房走”,房产和地产基于其物理属性不得不同时处分,因此,划拨土地使用权与其附属地上建设物一并抵押是不动产抵押的常态。1、划拨土地使用权能...[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3-25 12:04:00 文章热度:1363
        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已经2013年12月16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2月1日起施行。自治区主席刘慧2013年12月17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第三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11-25 17:48:34 文章热度:7921
        近年来,随着房地产行业的发展,因宅基地引发的纠纷越来越多,其中,最突出的还是宅基地能否转让的问题。那么,农村宅基地能否转让?我国现行的法律是怎样规定的?宅基地转让后会产生怎样的法律后果。《物权法》草案中曾对农村房屋转让作出过详细规定,但正式通过的法律文本中却因有争议删去了相关条款,导致目前农村房屋转让仍然缺少具有可操作性的法律依据。为了减少对涉及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效力认定问题的争议,更好地维护和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本文试从法律应用层面及理论上、司法实践等方面提出解决农村房屋买卖法律适用问题的个人见解。一、农村宅基地的特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享有是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联系在一起的,在一定程度...[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09-22 12:02:50 文章热度:3200
        在现实中房屋的用途多种多样,除去平时常见的住宅或是经营性用房以外还有很多其他类型的房屋面临拆迁,由于这个房屋的特殊性会导致补偿标准的不明确,拆迁中很多被拆迁人也是困惑颇多,今天土流网就为你盘点一下这几种特殊类型的房屋的拆迁补偿,提供相关的规定供各位参考。一、违法建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08-25 17:43:34 文章热度:10763
        随着我国的城市化进程不断推进,城市扩张和宅基地房屋流转引发的纠纷层出不穷,而由于各种原因需要对宅基地房屋进行评估的案例也不断出现。一、宅基地的特点宅基地是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存在着本质的不同,而房地产评估理论是建立国有土地基础上的估价理论,在开展宅基地评估时会遇到一些困难。宅基地与国有土地的不同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所有制不同宅基地属于村集体,归同在一个村委会管辖下的全体村民所有,属于小集体,由村委会代行所有权;国有土地归全体国民所有,归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全体人民所有,不区分城镇居民或农村居民,由国务院代行所有权,并由各地人民政府具体行使。2.使用权人不同宅基地的使用权人一般是...[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0-07-15 10:38:25 文章热度:2252
        7月15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表示深圳调整商品住房限购年限,那深圳调整商品住房限购年限具体是怎么调整?一、深圳调整商品住房限购年限具体是怎么调整?深户居民家庭、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须在本市落户满3年,且能提供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36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方可购买商品住房。非深户居民家庭、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继续按照提供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5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方可购买商品住房的规定执行。夫妻离异的,任何一方自夫妻离异之日起3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二、调整了哪些?完善差别...[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0-06-22 14:13:38 文章热度:15864
        5月27日,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印发武汉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的通知,通知表示不仅调整了商转公贷款的对象和条件,也对存量房商转公贷款房龄的年限进行了延长。那2020年武汉市商转公怎么转?需要什么条件?一、2020年武汉市商转公需要什么条件?1、转贷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同意提前结清原商贷余额。3、原商贷发放后已正常还款6个月及以上,贷款期间还款正常、无逾期贷款,并提供由贷款银行出具的原商贷正常还款记录和贷款余额证明;4、原商贷所购房屋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5、转贷人及其配偶信用良好,同意由受托银行查询并打印个人信用征信报...[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08-12 15:41:15 文章热度:7451
        一、否定说否定说认为,该抵押无效。首先,《担保法》第37条第二项的规定,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物权法》对这个问题争议很大,但权衡下来还是采纳了宅基地禁止抵押的意见。我国的房地产政策是“地随房走”。房屋抵押,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随之抵押。而宅基地抵押是法律明确禁止的,所以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抵押具有明确的违法性,而违法的民事行为是无效的,得不到法律的保护。其次,房屋抵押权的设定,除了签订抵押合同外,还需完成抵押登记。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87条规定:“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房屋...[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4-12-31 15:08:48 文章热度:3383
          第一个问题 关于农村土地所有权的性质   农村土地所有权应该具有什么样的性质,或者是一种什么样的所有权,学者之间存在不同的观点。很多学者认为,我国农村土地所有权存在着主体虚位的现象,也有的学者甚至认为应将土地所有权确认为农民个人所有,以解决农村土地“无主”现象。我是不赞同这种观点的。这不仅是因为我国《宪法》中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所于集体所有”,更重要的是因为我国农村土地权属变动的历史原因,使我们无法或者说不能确认现有土地应当归哪一具体的个人所有。从历史上来看,我们国家农村土地自土地改革以后,先是分给农民私有,后...[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