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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登记

       房屋登记是老百姓生活中经常会发生的一种行为,它是指房屋登记机构依法将房屋权利和其他应当记载的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的行为。为了规范房屋登记行为,维护房地产交易安全,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我国于2008年制定了《房屋登记办法》,其中规定: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办理房屋登记一般依照申请、受理、审核、记载于登记簿、发证的程序进行;办理房屋登记应当遵循的原则是房屋所有权和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权利主体一致;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与房屋登记簿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房屋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房屋登记簿为准。此外还规定了房屋登记的时限等。农村房屋登记目的是什么?如何进行房屋登记查询?房屋登记证明是什么?关于房屋登记的这些大家感兴趣的问题,土流网将一一解答。

发布时间:2020-07-10 17:45:49 文章热度:5418
        农村人一辈子就为了一套房在努力,但是很多人还不太清楚产权证的重要性。那么农村产权证在哪里可查?办理房屋登记需要带哪些证件?农村产权证在哪里可查?农村房产证在网上是没法查询到的。现在一般农村盖房子都没有房产证,农村需要盖房子去地方国土局审批就行了,这样就有土地使用证。如果需要在农村办理房产证,也可以地方房管局办理即可。如果是需要查别人的房产证,可以到乡镇土地所及土地资源局去查询。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须带证件1、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四)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五)房屋已竣工的证明;(六)房屋测绘报告;(七)其他必要材料。2、房屋所有...[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10-16 17:01:00 文章热度:1893
        现在年轻人结婚都会考虑到买房买车的问题,而房子产权的归属问题往往都会成为争吵的一个大爆发点。而实行共有房产登记则让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那夫妻共有房屋登记有几种方式?如何登记?产生纠纷怎样处理?一、夫妻共有房屋登记有几种方式?夫妻共同房产可以登记为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也可以登记为一方单独所有。二、夫妻共同取得房屋如何登记?1.在购买商品房或存量房时,如共同购买(含夫妻)房屋,应该在合同中签署全体共有人,申请房屋登记时,共有人应共同申请,房屋登记部门依据申请,将商品房或存量房买卖合同中的“买方”在登记簿中记载为权利人。2.受赠、继承、安置等方式受让房屋登记按同样方法处理。3.已登记...[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0-24 16:30:25 文章热度:3122
        农村宅基地及房屋登记为什么要明确权利主体?根据《土地管理法》和《物权法》相关规定,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其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特殊的身份关系而无偿取得宅基地的使用权,但对依法建造的住宅及其附属设施享有所有权。明确了权属性质,还应进一步了解权利主体及其认定的相关问题。分析权利主体《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指出宅基地使用权原则上确权登记到“户”,其权利主体是以家庭成员构成的家庭共有关系。在实际操作中,对于权利主体构成人...[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12-13 11:36:20 文章热度:8975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8号《房屋登记办法》已于2008年1月22日经建设部第14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建设部部长汪光焘二○○八年二月十五日房屋登记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房屋登记行为,维护房地产交易安全,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房屋登记,是指房屋登记机构依法将房屋权利和其他应当记载的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的行为。第三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的房屋登记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房地...[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9-19 15:08:57 文章热度:895
        房屋登记,是指房屋登记机构依法将房屋权利和其他应当记载的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的行为。当事人申请房屋登记时,登记机构将对哪些事项进行审查?《物权法》第十二条规定:“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查验申请登记材料,申请登记材料是体现房屋权利设定及发生变动的原因关系证明。它必须能够表明申请人的身份、意欲达到的目的以及相关证据。登记机构进行查验就...[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7-28 17:34:49 文章热度:707
        财政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发布《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明确收取、免收与减收不动产登记费的具体情形。通知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按规定收取不动产登记费后,原相关部门收取的土地登记费、房屋登记费、林权证工本费以及其他涉及不动产登记、查询、复制和证明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通知指出,对下列八种情形免收不动产登记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家庭承包或其他方式承包取得农用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申请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家庭承包或其他方式承包取得森林、林木所有权及其占用的林地承包经营权申请登记的;依法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国有农用地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等农业生产,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5-10 17:35:28 文章热度:1593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会有借钱,借车等借用行为,据资料显示,借用的含义是指把用于某种用途的事物用于另一种用途,那么借用他人身份买房是否会影响房屋登记? 具体案例:李大成、苏宜娜系夫妻关系,苏宜娜与王晓亮曾系同事关系。 1999年9月,李大成购买河南省第二轻工业供销公司房屋一套, 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的过程中,李大成、苏宜娜借用了王晓亮的身份证,将位于郑州市管城回族区陇海东路313号3号楼1单元14号房屋的所有权证书和土地使用证书均办理在王晓亮名下。后李大成、苏宜娜要求王晓亮协助办理过户手续,王晓亮予以拒绝, 双方发生纠纷。2008年8月李大成、苏宜娜将王晓亮诉至法院。 经一审法院主持调解,双方...[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4-19 13:38:46 文章热度:923
        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使用情况之所有权登记:一、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四)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五)房屋已竣工的证明;(六)房屋测绘报告;(七)其他必要材料。二、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时,应当对建筑区划内依法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房屋一并申请登记,由房屋登记机构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不颁发房屋权属证书。三、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一)买卖;(二)互换;(三)赠与;(四)继承、受遗...[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3-18 15:51:54 文章热度:2269
        【2013】江西省九江市集中处理城区土地和房屋登记发证疑难问题工作方案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就解决近期部分群众反映房产证发放难问题作出的重要指示,进一步理顺房地产产权关系,保护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参照《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城区商品房开发和单位建房涉及国有土地和房屋登记发证历史遗留问题清查处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九府厅发〔2009〕50号),经市政府同意,决定从7月1日开始集中两个月时间对历史遗留问题清查处理时未处理完的和清理后新发现的城区土地和房屋登记发证疑难问题进行集中清查处理。现提出如下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3-18 10:46:57 文章热度:1357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房屋登记行为,维护房屋交易安全,保护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浙江省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杭州市市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登记。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房屋登记,是指房屋登记机构依法将房屋权利和其他应当记载的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的行为,包括所有权登记、抵押权登记、地役权登记、预告登记和其他登记。本办法所称房屋权利人,是指依法享有房屋所有权、房屋抵押权、房屋地役权等房屋权利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本办法所称利害关系人,是指能够提交证据证...[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3-17 14:04:11 文章热度:1531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四川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和《中共雅安市委 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农村改革的实施意见》(雅委发〔2014〕16号)精神,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结合雅安市实际,现就开展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试点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全省深化农村改革推进会、市委三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以灾后恢复重建为契机,以农民增收为核心,以维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和集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申请人”)合法财产权为出发点,围绕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化和促进社会主义...[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3-10 09:29:33 文章热度:154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快建立符合我市农村改革要求的现代农村房屋产权交易制度,提高农村房屋产权交易的市场化程度,规范集体土地上房屋登记行为,维护农村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房地产登记技术规程》和《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濮阳市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集体土地上房屋的登记工作,农民村民在宅基地上自建的房屋、新型农村社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及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乡(镇)办企业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集体土地上依法建设的房屋登记工作,适用本办法。 以各种形式在集体土地上违法违...[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3-09 10:03:22 文章热度:829
        【2013】江西省房屋登记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房屋登记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务院《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房屋登记,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房屋登记,是指房屋登记机构依法将房屋权利和其他应当记载的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的行为。第三条    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全省的房屋登记工作。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房管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登记工作以及房屋登记的受...[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10-27 16:43:40 文章热度:8347
        我国的房屋产权登记始于建国初期,在国家确定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后,房屋登记得到了应有的重视,1986年,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发布了《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开展城镇房产产权登记、核发产权证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开始了全国范围内的房屋登记。根据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通知》的要求,房屋登记的依据是国家城市建设总局(82)城管字第77号《城市(镇)房地产产权、产籍管理的暂行规定》,由于上述规定比较笼统,没有各种登记需提交的材料及程序的具体要求;从建国至1986年,时间跨度长,情况复杂;《通知》要求1988年底以前基本完成,时间紧,工作量大;登记前只对工作人员进行了短期培训等原因,产生了一些遗...[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4-12-31 14:26:36 文章热度:3314
          贵阳市房屋登记条例  (2013年3月6日贵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2013年5月31日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  2013年6月7日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公布  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房屋登记行为,维护房地产交易安全,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登记,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房屋登记,是指房屋登记机构依法将房屋权利和其他应当记载的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3-06 18:03:15 文章热度:15602
        房产转移是指房产过户,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那么集体土地上房屋能转移(买卖)吗?登记需要注意什么问题?集体土地上房屋转移(买卖)吗?目前还没有专门的关于集体土地房屋不允许转让的法律、法规。因房屋买卖确定的“地随房走”原则,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允许集体组织内部转让,但该房屋所占的集体土地(也叫宅基地)使用权也一并转让,而目前我们国家对于集体土地上房屋转让没有规定登记制度,该原因来源于集体土地禁止转让的规定,如《土地管理法》第63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集体土地上房屋转移(买卖)...[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3-17 10:20:59 文章热度:1789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土地房屋权属登记行为,保护土地房屋权利人合法权益,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及其管理,适用本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是指土地房屋登记机构依当事人申请或者依职权对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地役权、土地房屋抵押权等依法可以登记的土地房屋权利或者事项在土地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的行为。前款所称土地使用权,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含地表、地上及地下)、农用地使用权(不含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9-21 09:25:49 文章热度:3202
        为加快旧城区改建,武汉青山区政府印发了关于“三旧”改造五粮仓库宿舍地块房屋征收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并一同下发了未经登记建筑补偿细则。征收范围为位于青山区建设一路与武九北环线铁路交汇处(东临东兴洲片区还建房、南临建设一路小学,西临建设一路,北临武九北环铁路)。青山区“三旧”改造五粮仓库宿舍地块房屋征收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为加快旧城区改建,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青山区人民政府拟对青山区“三旧”改造五粮仓库宿舍地块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实施征收。该项目经青山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纳入青山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已取...[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7-24 18:00:22 文章热度:13509
        不动产统一登记涉及群众的切实利益,是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不少不清楚的朋友难免疑惑,原来有房产证、土地证,为啥还要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要不要办?原来有房产证、土地证,为啥还要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原来我们对土地、房屋、林权、海域实行的是分散登记制度,如住建部门负责房屋登记、国土部门负责土地登记、林业部门负责林权登记、海洋部门负责海域登记。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不动产价值的凸显,分散登记的弊端越来越多,比如说权属类型不一致、房地不匹配、权属界线交叉等,不仅影响不动产登记的公信力,也增加了不动产市场交易风险。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我认为存在以下几个好处:1.建立不动产统一登...[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2-22 16:11:16 文章热度:2004
        中卫市农村宅基地和房屋统一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为加快推进全市农村宅基地和房屋统一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区农村宅基地和房屋统一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133号)、《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和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全区农村宅基地和房屋统一确权登记颁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宁国土资发〔2017〕347号)和《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农村宅基地和房屋统一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通知》(卫政办发〔2017〕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中卫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的和意义开展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