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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

       拆迁安置房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根据我国法律和相关政策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如黄浦江两岸进行的世博会拆迁。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随着城市建设发展步伐的进一步加快,政府尽可能新建更多的安置房,不断满足拆迁户的需求已迫在眉睫。

发布时间:2018-01-23 17:11:18 文章热度:14194
        一些农村青年的婚姻时间短暂,“闪婚闪离”较为普遍。部分当事人婚姻价值偏激化,奉行“潇洒婚姻”、“过不下去就离”的婚姻价值取向。那么,农村离婚后户口怎么处理?离了婚的媳妇还能在村里分得拆迁款吗?农村离婚后户口怎么处理?1、迁回原籍从哪里来回到哪里去,这是最常见的做法,特别是在农村地区。迁回原籍唯一条件就是需要原户口所在地(原村集体)同意迁回。迁回办理流程为:首先拿离婚证到原居住地申请户口迁回;然后拿到落户地址同意迁入的证明后,到现在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迁出证明,并归还现居住地集体所有物(比如,农村集体土地);最后带着相关材料到原居住地办理落户迁入手续。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农村地区迁回原籍一定要...[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12-05 15:19:07 文章热度:3308
        关于对《慈溪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若干规定》有关问题的解释慈土资发〔2016〕16号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正确适用《慈溪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若干规定》(慈政发〔2016〕29号,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结合本市拆迁工作实际,现就有关规定解释如下:一、关于可安置面积(一)因出卖、赠与或析产等原因转让房屋发生产权转移的,转让方在适用低限安置标准时应合并计算其所转让的房屋建筑面积。受让方在适用低限安置标准时应合并计算受让所得房屋与自有集体所有土地房屋的建筑面积。(二)按照建筑面积“拆一还一”方式实行调产安置或货币安置的非农户,不享受农业户低限安置标准及基本...[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10-13 11:01:48 文章热度:9600
        随着厦门市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各区的征地拆迁项目众多,但是由于历史原因和目前各区的具体操作方法不一,很多拆迁项目至今十多年了仍然还有部分“钉子户”未拆除或者未返迁,致使整个拆迁项目成为烂摊子,环岛路浦口段从2003年至今还有60多户未签约,墩上-岭下还有50多户未签约、10户未返迁,厦禾路也已经10多年过去了,但是整个项目也还没有全部完成,高崎-中埔的公铁大桥项目自从2006年拆迁至今,所有252户全部都未返迁。厦门市现状及相关建议:一、拆迁补偿标准与现行的商品房项目差价太大,居民大多只能选择产权调换而很少人选择货币化补偿,致使项目签约速度缓慢。目前征地拆迁的补偿标准跟全市的商品房房价相差悬...[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5-30 16:33:19 文章热度:920
        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的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那么山东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是怎样的?如下所示。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本省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拆迁当事人,包括拆迁人和被拆迁人。拆迁人是指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第四条城市房屋拆迁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有利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旧区改建,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和居民居住条件,有利于保护城市历史文...[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5-20 17:03:53 文章热度:11343
        “城中村”在中国城市发展过程中普遍存在而又具有中国特色,是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时期的一个新事物,与中国城乡二元结构体制密切相关。那2016年城中村改造基本流程及拆迁政策?一、规划:(申请-立项-审批)1、申请: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提出城中村改造项目申请2、立项:由市规划局会同市发改委、国土局、土地储备中心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市规划局出具规划设计预条件,报市政府批准后由市发改委下达项目立项批复。3、审批:城中村改造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会同市规划局组织编制,报市规委会审定。二、土地收储:1、城中村改造范围内的土地由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储。2、涉及集体土地的,由市土地储备中...[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2-19 11:39:16 文章热度:34781
          2016年,城中村改造将继续在全国各地热火朝天展开。那么2016年城中村改造基本流程、拆迁政策有哪些呢?要了解详情,还得从城中村是什么意思开始说起。  从狭义上说,城中村是指农村村落在城市化进程中,由于全部或大部分耕地被征用,农民转为居民后仍在原村落居住而演变成的居民区,亦称为“都市里的村庄”。  从广义上说,城中村是指在城市高速发展的进程中,滞后于时代发展步伐、游离于现代城市管理之外、生活水平低下的居民区。2016城中村改造基本流程、拆迁政策(如下)  2016城中村改造基本流程(规划——土地收储——拆迁——建设)  一、规划:  1、申请: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提出城中村改造项目申请...[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10-31 17:36:51 文章热度:8854
        城中村改造是最近几年政府倡导一种提高城市职能,改善城市环境的一项利国利民政策,但由于各“城中村”地理位置、经济实力、房屋状况等情况不同,决定了“城中村”改造模式的多样性。其拆迁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拆迁有着本质区别。而目前城中村改造有哪些基本流程?下面笔者将为大家简单介绍几点:一、规划:1、申请: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提出城中村改造项目申请。2、立项:由市规划局会同市发改委、国土局、土地储备中心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市规划局出具规划设计预条件,报市政府批准后由市发改委下达项目立项批复。3、审批:城中村改造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会同市规划局组织编制,...[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07-09 11:10:29 文章热度:26829
          2015城中村改造基本流程(规划——土地收储——拆迁——建设)  一、规划:  1、申请: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提出城中村改造项目申请   2、立项:由市规划局会同市发改委、国土局、土地储备中心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市规划局出具规划设计预条件,报市政府批准后由市发改委下达项目立项批复。  3、审批:城中村改造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会同市规划局组织编制,报市规委会审定。  二、土地收储:  1、城中村改造范围内的土地由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储。  2、涉及集体土地的,由市土地储备中心会同各区政府办理土地征收申报手续。  3、城中村改造范围外的零星土地,因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12-06 08:58:34 文章热度:23386
        临近2019年,东莞市法制局发布关于关于公开征求《东莞市农民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表示参与配售的村民家庭原则上只能配售一套农民公寓。个人建房原则上,住宅基底面积不超过150平方米,住宅建筑总面积不超过600平方米。《暂行办法,》对拆迁安置房、农民公寓、农民安居房的建设条件、建设标准等做了详细的解读。其中,非房地产项目配建的安置房,一律不得将安置房作商品房对外销售。参与配售的村民家庭原则上只能配售一套农民公寓。个人建房原则上,住宅基底面积不超过150平方米,住宅建筑总面积不超过600平方米。拆迁安置房:非房地产项目配建的不得对外销售《暂行办法》提出,符合4种情形之一,可建设...[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9-13 09:52:17 文章热度:6154
        旧城改造的房子就是指的某个城区局部,或者是城区的整个部分经过改造之后的房子,通常改造之后的房子就是我们口中所说的“安置房”,那么旧城改造的房子能买吗?存在哪些风险?如何过户?一、旧城改造的房子能买吗?旧城改造的房子属于安置房的一种,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规定,如果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在原房主取得房屋所有权五年后便可上市交易。如果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通常来说,是可以自由进行买卖的。二、购买旧城改造的房子可能存在哪些风险?如果您想要购买的是没有产权证...[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9-06 23:52:35 文章热度:1598
        旧城改造的房子就是指的某个城区局部,或者是城区的整个部分经过改造之后的房子,通常改造之后的房子就是我们口中所说的“安置房”,那么旧城改造的房子能买吗?存在哪些风险?如何过户?一、旧城改造的房子能买吗?旧城改造的房子属于安置房的一种,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规定,如果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在原房主取得房屋所有权五年后便可上市交易。如果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通常来说,是可以自由进行买卖的。二、购买旧城改造的房子可能存在哪些风险?如果您想要购买的是没有产权证...[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4-04 08:44:43 文章热度:5219
        2018年3月29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强土地管理的实施意见,表示各类住宅用地须在土地交付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3年内竣工;工业用地可弹性出让、先租后让,降低企业用地成本。住宅用地交付1年内要开工《关于加强土地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近日由市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并于4月1日起开始实施。《意见》涵盖了土地计划管控、土地储备、土地供应、供后监管、农村土地管理等全过程土地管理环节,是我市土地利用管理的“一本通”文件,为建立广州市土地管理长效机制提供了制度保障。《意见》确立了优先保障民生用地,加强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的原则。并明确规定,各类住宅用地须在土地交付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3年内...[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4-03 17:37:56 文章热度:7627
        2018年广州公租房最新政策出台,广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土地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就进一步提升广州市土地管理水平提出了一系列要求。《意见》规定,公租房户型要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同时规定,各类住宅用地须自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规定各类型土地供应年限在土地规划计划管控方面,《意见》表示,要合理分配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重大功能片区、重大基础设施、重大产业项目(含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服务型制造业等高端制造业项目及重要农业项目用地)、重大民生项目用地。凡列入现行《广州市产业用地指南》禁止用地项目目录的建设项目,投资管理、国土规划等部门一律不得办理相关手...[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4-18 10:31:48 文章热度:11502
        除了竞价和竞配建之外,广州土地出让又有了新的策略:竞自持面积。4月13日,广州市国规委表示,以后出让的住宅用地,将结合土地市场情况,一地一策组合使用“限地价、竞配建”、“限房价、竞地价”、“限地价、竞房价”、现房销售或竞自持面积等竞价方式。目前广州已有两宗正在出让的地块开始实行“限地价竞配建竞自持摇珠”的新政:即从之前地价达最高限价后竞配建面积,转为地价达最高限价、配建面积达最大后,竞商品房自持面积。企业自持商品住房面积最高可为100%,自持面积只能出租不能出售。如果自持面积达100%还有多个竞买人,将改为摇号确定竞得人。广州市国规委近日发布了两个地块挂牌出让的补充公告。根据白云区黄石西路鱼苗...[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8-29 15:11:08 文章热度:1227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省属、中央在兰单位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消费作用和住房保障作用,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试行)》(甘房资发〔2014〕47号)及《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关于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的具体措施》(甘房资发〔2015〕55号),结合省属、中央在兰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操作规程。第二条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省属、中央在兰等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第三条 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中心”)负责省属、中央在兰等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管理和监督。第四条 职工住房公...[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8-04 17:32:13 文章热度:7372
        东府〔2015〕49号关于印发《东莞市农民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现将《东莞市农民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                              2015年6月10日东莞市农民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农民住房管理,合理改善农民居住条件,引导农民住房集约、节约利用土地资源,实现集体经济可持续增长,促进我市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办法。第二条本暂行办法所称之农民住房,是指主要用于...[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6-20 17:34:43 文章热度:1097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落实中央关于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的要求,逐步建立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解决住房困难家庭基本居住问题,逐步满足市场多层次需求,推动群众住房条件和品质的改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持续发展,现就加强我市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围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要求,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按照我市率先实现基本现代化的总体目标,遵循“绿色、人文、智慧、集约”的现代发展理念,加大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力度,满足群众基本住房需求;注重健全满足各层次需求的住房供给结构,建立统...[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3-18 09:44:44 文章热度:9040
        【2014】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实施意见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我省国土资源工作的意见》(粤发〔2012〕22号),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州的核心任务,切实增强土地资源的保障和支撑作用,加快土地资源利用方式转变,服务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新型城市化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提升我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提出以下意见:一、加强耕地保护(一)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根据省下达我市的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市政府与各区(县级市)政府主要负责人签订年度土地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由各区(县级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对区域内耕地...[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3-11 13:33:25 文章热度:1130
        深圳市2015年度土地整备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挖掘存量土地潜力,优化城市空间结构,集约高效利用有限的国土空间,加大民生保障力度,促进城市发展转型,提升城市发展质量,努力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依据《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深圳市近期建设规划(2011—2015)》《深圳市土地整备专项规划(2011—2015)》等规划,及《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48号),围绕2015年市委市政府的重点工作,结合2015...[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06-26 16:03:10 文章热度:8269
        土地出让金可能很多人感到很陌生,土地出让金是什么意思?土地出让金是政府相关部门收取的土地出让的费用。土地出让金标准是什么?土地出让金标准也因为各地政府的不同,规定有所差别。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出土地出让金标准。根据目前的规定,每套住房所拥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各有不同,这与该住房所在小区的建筑容积率有很大关系,一般多层住宅每套住宅所拥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约在15平方米左右,小高层一般约在六七平方米左右,而高层建筑则更少。当然对于那些单门独户的个人建房,由于其独享所在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因此其必须补交的土地出让金自然也就水涨船高。个人住房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标准1.1990年5月1...[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