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地审批
设施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经营性养殖的畜禽舍、工厂化作物栽培或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农村宅基地以外的晾晒场等农业设施用地。其在使用时,用地者必须经过经营者申请、镇申报、县级审核、设施农用地审核同意后,镇政府具体监督设施建设和用地协议的实施,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做好土地变更调查,登记和台账管理等手续进行审批,然后才可建设。而现在,很多人为了扩建房屋,都喜欢将农地转为建设用地,而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并集中由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审批。依建设项目的性质、是否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土地来具体划分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的审批权限。
5万元/年
25亩
150万元
74亩
198万元
1200平米
28万元
600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