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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政策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住房。职工离退休时本息余额一次结清,退还职工本人。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为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各省市也出台了相应的住房公积金政策、公积金贷款政策,并且会根据住建部最新规定以及当地的基本情况进行相应的政策调整。

发布时间:2023-03-13 10:36:18 文章热度:90
        近期,我国多地的住房公积金政策出现了新的变化,江苏南京、扬州,河南驻马店等地区纷纷出台新政策。那么多地住房公积金政策出现哪些新变化?公积金申请的贷款额度如何界定?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多地住房公积金政策出现哪些新变化?1.江苏南京、河南驻马店力推“带押过户”3月1日,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发布《关于开办二手房住房公积金“带押过户”贷款业务的通知》,即日起开办二手房公积金“带押过户”贷款业务。同时指出,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无须卖方先结清贷款并解除抵押,即可通过公积金“带押过户”贷款业务,办理房屋过户和抵押登记。3月9日,河南驻马店市人民政府通知提到,推行住房公积金贷...[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0-07-15 15:07:43 文章热度:547
        日前,内蒙古公积金政策发生调整!取消借款人“同户籍”家庭成员购房也可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政策,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的通知内房资﹝2020﹞31号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为进一步落实国家“房住不炒”政策和“放管服”改革精神,根据住建部《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建金〔2010〕179号)等文件和规范要求,我中心梳理业务规范,调整了部分贷款政策并精简贷款流程,经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报自治区住建厅公积金监管处备案,现就相关政策调整情况通知如下:一、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1、严格执行《关于规范住房公...[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9-09-26 10:58:34 文章热度:5218
        2019年9月25日,江苏省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改进我市住房公积金政策的意见》(锡房金规【2019】2号),本意见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意见》中对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对象认定标准、借款申请人最高贷款额度等方面进行调整。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改进我市住房公积金政策的意见》的通知锡房金规【2019】2号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行为,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保证住房公积金制度长期健康运行,经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8-20 10:35:05 文章热度:711
        近日,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在昆就业的港澳台同胞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称,即日起支持港澳台同胞缴存住房公积金,实行与内地(大陆)缴存职工一致的政策规定,同等享有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公告》显示,昆明市(昆明市行政辖区)人单位建立和形成劳动(聘用)关系的港澳台同胞,在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单位可凭《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到所属的分中心、管理部为港澳台同胞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手续,为港澳台同胞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方面,新参加工作的港澳台同胞,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本人当月工...[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8-20 09:12:15 文章热度:2058
        从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太原市日前下发通知,对公积金业务相关政策进行调整,明确太原市缴存职工在本市之外和户籍地以外城市购房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通知明确,支持缴存职工在缴存地或户籍地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本市和户籍地以外城市发生的购买自住住房或者偿还住房贷款的行为,不得申请提取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鼓励缴存职工通过手机公积金App和个人网上业务大厅等互联网渠道申请办理提取业务。缴存职工通过柜面办理提取业务,申请资料齐全真实的,即时予以办结;需要对申请资料进一步核查的,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此外,太原市还要求,9月30日后购买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4-23 10:01:46 文章热度:12922
        4月18日,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内容,其中主要包括贷款政策5项、提取政策4项,具体涉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办法、贷款次数、月还款最高比例及提取政策等,这些调整将于6月1日起实施。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若干业务政策规定的公告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精神,进一步改进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政策,防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资金流动性不足风险,缓解我市住房公积金资金供需矛盾,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的制度保障作用,经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批准,决定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若干业务政策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3-20 17:14:43 文章热度:2837
        昨日,记者从合肥市房产局获悉,2018年合肥公积金政策最新规定拒绝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昨日正式开始,房地产开发商在销售商品房时,不得拒绝公积金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如有违规行为,缴存职工可以通过12345/12329投诉举报。这也意味着所有合肥在售楼盘都将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整治时间为3月19日至3月23日,行动采取实地检查销售现场的方式进行。各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中介机构要规范销售行为,都不得拒绝或变相拒绝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拒绝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问题,各县(市)有关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行...[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2-26 11:13:14 文章热度:10811
        12月26日,中华人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文章,表示房地产开发企业要认真履行承诺,不得以提高住房销售价格、减少价格折扣等方式,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要求或变相要求购房人签署自愿放弃住房公积金贷款权利的书面文件。附原文内容: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四部门联合发文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住房公积金是解决职工住房问题的专项资金。按照现行有关规定,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即可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目前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为3.25%,远低于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据测算,一笔额度100万元、...[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0-16 09:57:38 文章热度:1376
        2017年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政策有重大变革了!10月14日傍晚,《广州市个人自愿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办法》已印发公布,将于11月1日正式实施。首先只要你年满16岁,且未达法定退休年龄。其次只要你是:(一)灵活就业人员(二)个体工商户雇主及其雇佣人员(三)持有本市就业证的港澳台同胞(四)在本市就业的享有中国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那么,今后这些人群不用单位,也能缴存公积金了!再也不用担心因为不能缴纳公积金,享受不到买房的福利了!...[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9-01 10:27:58 文章热度:2505
        刚刚公布!2017年太原市住房公积金政策又调整了!在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出的这份名为《关于调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政策的通知》中,对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办理相关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作出新的调整,新政从9月1日起正式实施。此前,太原市关于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公积金的相关规定是: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封存状态并符合有关规定的,可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政策的通知根据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及时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晋建金函〔201...[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5-10 10:05:24 文章热度:1589
        为进一步用好用足住房公积金,有效防范流动性风险,保持贵港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适时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5-04 17:25:01 文章热度:1236
        经市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十五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5月3日,我中心发布了《关于暂停执行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威住〔2017〕)9号发布,现就有关政策解释如下:一、暂停执行“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规定,恢复执行“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规定。解释:职工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需满足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的基本条件。在计算可贷额度时不与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挂钩。二、暂停执行“最高贷款年限延长至40年”、“借款人还款能力按不高于借款人和共同还款人月缴存工资基数的70%核定”的...[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5-04 17:23:07 文章热度:854
        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暂停执行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威住〔2017〕9号为促进住房公积金制度持续健康发展,按照上级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的要求,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十五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决定暂停执行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一、暂停执行“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规定,恢复执行“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规定。二、暂停执行“最高贷款年限延长至40年”、“借款人还款能力按不高于借款人和共同还款人月缴存工资基数的70%核定”的规定,恢复执行“最高贷款年限30年”、“借款人还款能力按...[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9-09 09:46:36 文章热度:1692
        为充分发挥宜昌市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和改善民生的作用,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现就调整和完善住房公积金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扩大公积金覆盖面(一)将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包括劳务派遣、保安、“三支一扶”等人员)全部纳入公积金缴存范围。(二)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由个人自主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享有提取、贷款等权益。二、放宽公积金贷款条件(一)取消购房套数限制。允许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二)降低最低缴存时限。将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由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6个月)以上调整为3个月(含3个月)以上;以前没...[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8-26 16:47:03 文章热度:1021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和改善民生的作用,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现就调整和完善住房公积金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扩大公积金覆盖面(一)将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包括劳务派遣、保安、“三支一扶”等人员)全部纳入公积金缴存范围。(二)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由个人自主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享有提取、贷款等权益。二、放宽公积金贷款条件(一)取消购房套数限制。允许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二)降低最低缴存时限。将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由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6个月)以...[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8-10 09:58:09 文章热度:1314
        近日,广东公积金实现全省互认互贷的报道深受市民关注。只要在广东缴纳了住房公积金,在省内任何一个城市买房都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其实早在2009年5月,广州、佛山、珠海、惠州、江门、中山、东莞、肇庆8个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同签订了《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实现了珠三角8城市住房公积金的互贷。从东莞市公积金中心了解到,在东莞认可的范围已经扩大到了全国,在国内其他城市缴纳公积金,也能在东莞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至于能否在东莞缴纳公积金,去其他城市买房申请公积金贷款,这要视当地具体的政策而定。申请异地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什么资料或者有什么条件?想要异地使用公积金贷款,也得满足一定...[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6-21 14:37:42 文章热度:635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和改善民生的作用,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现就调整和完善住房公积金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扩大公积金覆盖面(一)将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包括劳务派遣、保安、“三支一扶”等人员)全部纳入公积金缴存范围。(二)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由个人自主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享有提取、贷款等权益。二、放宽公积金贷款条件(一)取消购房套数限制。允许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二)降低最低缴存时限。将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由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6个月)以...[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4-25 10:47:10 文章热度:513
        近日,山东省住建厅印发《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山东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山东省将扩大公积金提取范围,无房职工支付自住住房租金、职工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和装修自住住房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梳理发现,除山东外,陕西、吉林、海南、重庆、天津等多地已逐步放宽公积金使用条件,可用于支付房租、物业费、积分落户等;辽宁、甘肃、湖北、长沙等地将进一步扩大公积金覆盖范围,向乡镇延伸,覆盖城市务工人员、无聘用单位的自由职业者;杭州、青岛、银川等地开始实施公积金异地贷款工作。看病租房落户物业装修均可使用公积金陕西陕西省公积金不仅可以用于看大病还可“一金多用”。陕西省住...[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07-23 16:45:23 文章热度:574
        自2015年7月起,我州住房公积金政策全面放宽啦!只要您符合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本套住房无提取记录,就可申请可提可贷和对冲还贷。首先,您可以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不足部分可申请低利率的公积金贷款,之后可马上申请对冲还贷,用您或你们夫妻每月缴存的公积金还贷,让您轻松使用公积金,购房不花一分钱!!政策那么美,您应该看看!第一步: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作为首付款。想要购房莫心慌,公积金来帮您忙。购房时可先提取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作为首付款,只需提供购房合同、首付款收据(发票)、个人身份证、个人银行卡原件和复印件;如果提取夫妻双方的公积金,需提供结婚证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未缴存公积金的未婚子女也可提取...[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07-22 11:36:02 文章热度:508
        “我是省内公积金能在合肥买房吗?”在省内其他城市就业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连续满六个月(含)以上,持缴存地出具的缴存证明可办理合肥市直公积金贷款,贷款人必须是合肥市户口。省内异地贷款目前只能办理市直公积金贷款。“多长时间能够放款?”在申请人符合条件且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原则上15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申请到贷款发放业务审批流程,在房屋抵押登记落实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资金到位。公积金贷款轮候制已经全面取消。“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从2015年7月1日起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提高到45万元,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提高到55万元。“公积金贷款目前的贷款利率是?”从201...[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