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热门标签>流转合同

流转合同

       土地流转和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也是农村改革的基本方向,在进行土地流转时,双方都应该签订有效的书面合同,以此作为法律依据和权利保障。土地流转是指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含义,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可以通过转包、转让、入股、合作、租赁、互换等方式出让经营权,鼓励农民将承包地向专业大户、合作社等流转,发展农业规模经营。流转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土地的四至、座落、面积、质量等级;流转期限和起止日期;流转方式;流转土地的用途;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流转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违约责任。那么土地流转合同范本是怎样写的?土地流转合同最长期限规定的是多久?土地流转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土流网小编为您一一做出解答!

发布时间:2013-12-12 10:35:16 文章热度:640
        来源:中国经济网  近日,山阴县工商局就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的推广使用在部分乡镇先行推行。在推行工作中,一是充分利用送法下乡、红盾护农等活动,通过12315网络平台提供咨询服务等方式,多渠道广泛宣传国家土地流转相关的政策法规,不断增强农民主动参与土地流转的意识,宣传期间,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二是深入农户、设施农业和涉农企业,现场指导使用示范文本,倡导在土地流转过程中签订书面合同,积极推广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示范文本;三是以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为平台,依托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推进土地流转。通过主动地牵线搭桥,使双方需求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四是加强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监督管理。通过对土地流转合同的推广使用,...[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2-05-24 16:42:35 文章热度:671
         来源:恩施日报   为了更好地服务新农村建设,进一步规范、完善土地流转合同,近日来,利川市工商局会同经管局及相关职能部门在柏杨镇团圆村积极开展土地流转合同帮扶活动,受到土地流转出租承租双方的欢迎。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推进土地集约化经营,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土地资本收益的重要途径。近年来,利川在推进现代烟草农业发展中,部分村民的土地流转给种烟大户。利川市工商局为确保土地租赁双方权益受到保护、规避土地流转后因口头合同或签订合同不规范带来的矛盾纠纷,该局拟订了全市首份土地出租流转合同草案,针对土地流转合同中土地流转的地点面积、土地流转的方式内容及用途、流转土地的价款和支付方式、甲乙双方的...[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0-04-12 11:38:59 文章热度:4138
        浙F22-0-2009-5编号:浙江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流转合同(本合同适用于村经济合作社或其它中介服务机构代为农户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时使用)甲方(受托方):XXXXXXX住所: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乙方(受让方):XXXXX住所:XXXXXXXXX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XX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浙江省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方受XXXXXXX、XXXXXX、XXXXXXX等承包人的委托,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流转事宜,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一、流转土地的状...[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0-04-12 11:37:33 文章热度:3666
        广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县(市、区)乡(镇)村组合同编号(编号以县为单位以民政部门统编的地方编号为台头,乡、村、组以下由各县自编)鉴证编号(鉴证号以县为单位自编)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监制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甲方(原承包方):住址:乙方(受让方):住址: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有关法规条例规定,在不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的原则下,经双方自愿平等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如下。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面积和方式甲方将享有承包经营权的座落在()级亩土地(东至,西至,南至,北至),以方式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流转给乙方用于。二、双方权利及义务(一)甲方...[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0-04-12 11:30:11 文章热度:5137
        江西省农村土地流转合同(样本) 流出方(以下简称甲方):    县(区)    乡(镇)   村    组,农户流入方(以下简称乙方):    县(区)    乡(镇)   村    组,农户 为保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双方依法履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一、流转土地情况土地名称、四至界址、面积、质量等级情况表: 土地名称四至界址面积质量等级备注好中差                            二、流转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三、甲乙双方的权...[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0-04-12 11:26:19 文章热度:3549
        广州市农村土地流转合同 (示范文本)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制 甲方(流出方): 乙方(流入方): 双方同意对甲方享有承包经营权、使用权的土地在有效期限内进行流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正、平等、自愿、互利、有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一、流转标的甲方同意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        县(市)      乡(镇)         村        ...[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2-02-17 16:26:53 文章热度:911
        近年来,国家十分鼓励和支持土地流转,土地流转也带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农民增收等多个方面的好处。那么,土地流转哪些是违法的行为?合同怎么签才有效?一、土地流转哪些是违法的行为?1、强迫、阻碍农民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民(承包方)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除以转让的方式流转需经发包方同意以外,以其他方式流转的,发包方一律无权干涉。2、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农民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违背农民意愿,强制推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受到部分农民的抵制后,通过村民委员会操纵,假借少数服从多数的名义,强行对农民的承包地进行调整。3、土地流转改变了农业用途《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八条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9-27 16:55:14 文章热度:2372
        对于想要流转土地的人来说,最怕的就是自己在流转的土地上投入大把的人力物力成本之后,被一纸告知“土地流转合同无效”,要收回土地了,简直憋屈,但是又无能为力。因此最好要提前了解清楚哪些情况下土地流转合同无效,并注意签订合同时的注意事项。这些情况下土地流转合同无效:1、违背承包方意愿的强制签订合同,无效;需要确保承租意愿是真实的。比如未与承包方沟通擅自越权代签订的合同无效(走法院也会认定为无效合同)2、依法应经发包方同意而未经同意的;需要确保出租意愿是真实意愿,未经发包方同意同样合同无效。3、不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人之间互换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如果是土地互换或置换,那么需要确保置换双方在同一集体...[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9-18 10:18:55 文章热度:7473
        目前我国林业改革不断深入,集体林权流转规模不断扩大,各种“乱象”也随之产生,对此,国家林业局出台了《关于规范集体林权流转市场运行的意见》,里面对我国集体林权流转做出了具体的要求。1、流转林权范围集体林权流转是指在不改变林地所有权和林地用途的前提下,林权权利人将其拥有的集体林地经营权(包括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林地经营权和林地承包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林木使用权依法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他人的行为,不包括依法征收致使林地经营权发生转移的情形。2、集体林权流转方式集体林权可通过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抵押或作为出资、合作条件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流转。区划界定为公益林的林地、林木暂不进行转让,允许...[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4-13 10:21:17 文章热度:3858
        土地流转是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那么2017年农村土地流转的基本流程是怎样的?签订流转合同要注意什么问题?土地流转要满足以下条件:1、权属清晰无争议;2、交易双方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且有流转交易的真实意愿;3、流出方必须是产权权利人,或者受产权权利人委托的组织或个人;4、流转交易要符合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规划、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一体化建设规划等政策规定。土地流转主要程序为:1、提出申请土地流出方向的村民小组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流转申请书,内容包括:...[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3-24 16:00:14 文章热度:1465
        农村土地流转,一般通过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流转怎样签订流转合同?土地流转合同最长期限是多久?又有哪些需要注意的?这是大家最关心也最容易出现问题的地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转包合同最长期限为三十年。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个别承包经营者之间承包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12-09 15:41:27 文章热度:4278
        土地流转给本集体以外的人,合同有效吗?本村民有意见呢?对于此类问题,应当根据不同情形,对流转合同的效力予以区别对待。根据《土地承包法》第33条第5项的内容,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在第11条亦有明确规定,即“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流转价款、流转期限等主要内容相同的条件下主张优先权的,应予支持”。因此,该农户在事先没有征求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意见的情况下,若没有证据证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已经自愿放弃优先权的,那么应当对其流转合同作无效认定。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关...[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08-19 16:56:05 文章热度:1012
        土地流转土地流转是指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含义,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国家政策2004年,国务院颁布《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其中关于“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依法流转”的规定,强调“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村庄、集镇、建制镇中的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依法流转。”同时,在中国广东、浙江、江苏、上海、安徽、天津等地的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开始了局部或区域试验,并发展出了重庆农地入股、广东海南出租农地、北京郊区等地小产权房等模式。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土地流转做出如下规定:1.多元发...[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09-09-24 13:29:21 文章热度:1039
        今年来,巴中市工商局在市政府的支持下,与有关主管部门密切配合,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推广了《巴中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和相关文书样本,引导农村土地流转有序进行,支持农业生产由分散经营向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特色化经营转变。截止目前,全市已有4余万农户使用示范文本签订了土地流转合同,流转土地20万亩,帮助17万农民增收600余万元。他们着重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一、加强宣传,注重指导。通过在报刊、电视台开办专栏和依托12315网络平台提供咨询服务、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宣传土地流转的政策法规以及土地流转致富的典型事例,免费发放合同示范文本,引导农民算好“...[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2-03-01 14:13:26 文章热度:1033
        土地流转是现在,乃至未来会继续实施的一项土地政策。但为了导致土地流转乱象出现,会对土地流转工作进行相关规范。而其中之一就是土地流转的用途半个改变,若是改变土地流转用途的,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将不再受法律保护。那土地流转可以改变土地用途吗?改变用途的合同将不具有法律效力!一、土地流转可以改变土地用途吗?土地流转不可以改变土地用途。因为根据土地流转管理法规定,土地经营权流转需要遵循五个原则来进行流转。而其中之一就明确表示“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所以土地流转是不可以改变土地用途的。但在现实生活中,将流转的土地改变其用途的事情常有,特别是农村...[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1-02-03 11:36:43 文章热度:1300
        为促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更好地保障流转双方合法权益。国家农业农村部近日发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于3月1日起实施。那么,2021年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方式、原则有哪些?合同内容包括哪些?一、2021年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方式、原则有哪些?(一)流转方式1、承包方可以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符合有关法律和国家政策规定的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2、出租(转包),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者全部土地经营权,租赁给他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3、入股,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者全部土地经营权作价出资,成为公司、合作经济组织等股东或者成员,并用于农业生产经营。4、承包方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将...[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4-24 15:53:59 文章热度:921
        农村土地流转,一般通过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流转怎样签订流转合同?土地流转合同最长期限是多久?又有哪些需要注意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转包合同最长期限为三十年。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个别承包经营者之间承包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12-20 11:59:32 文章热度:6444
        农户将承包地租赁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或单位,其流转合同效力如何,如果村民有意见,该如何处理?一是《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等原则。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二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5]6号)第十一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流转价款、流转期限等主要内容相同的条件下主张优先权的,应予支持。但下列情形除外:(一)在书面公示的合理期限内未提出优先权主张的;(二)未经书面公示,在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开始使用承包地两个月内未提出优先权主张的。...[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11-23 09:10:44 文章热度:657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过程中如何判定该交易是否有效,本期将介绍4类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1、未经发包方(村委会)同意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而签订的合同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八条规定“承包方采取转让方式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经发包方同意后,当事人可以要求及时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注销或重发手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让方式流转其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合同无效。但发包方无法定理由不同意或者拖延表态的除外。”根据法律规定,以转让方式流转土地的必须经发包方村委会同意才能有效,否则转让合同无效2、未经权利人同意...[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1-03-29 11:02:59 文章热度:766
               笔者从玉林市工商局福绵分局了解到,近年来,该局立足工商职能,充分发挥合同监管服务职能,积极指导农户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规范合同行为,防范合同风险。     据了解,该局采用集中培训、现场指导、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对广大农户和种植、养殖大户进行土地流转示范合同的知识培训,提高其合同信用意识和示范合同的使用率。同时,还积极实行订单合同备案制,严格把关,严格审查,定期走访,促进流转合同双方履行合同。      据统计,该局指导、培训人数达到250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500余份,累计指导5200余户农民签订土地流转合同6000余份,合同规范率达到80%     截至目前,玉林福...[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