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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

       国土资源是一个国家及其居民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是由自然资源和社会经济资源组成的物质实体。狭义的国土资源只包括土地、江河湖海、矿藏、生物、气候等自然资源,广义的国土资源还包括人口资源和社会经济资源。《2016中国国土资源公报》日前发布,从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地质调查、地质环境、国土资源执法、科技与人才、测绘和地理信息八个方面,对2016年国土资源工作进行了全面扫描。今年1月南京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南京市“十三五”国土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全面落实国土资源保护任务。强化耕地“数量、质量、空间、生态”四位一体综合保障体系,确保耕地数量基本稳定,质量有提高,生态有保障,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42.62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92.2万亩。矿产资源保护明显加强,地质遗迹得到有效保护,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面积不低于500公顷。在此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国土资源的文章,供大家阅读。

发布时间:2017-04-28 16:16:40 文章热度:11257
        泰州市国土资源局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2017〕第5号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以苏政地〔2016〕758号批准的泰州市2016年度第5批次村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方案》,泰州市国土资源局会同高港国土分局、相关国土资源中心所对被征地村(组)征地补偿登记的复核,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8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土地补偿安置标准1.土地补偿费标准:31.5万元/公顷;2.安置补助费标准:2.3万元/人。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根据实有附着物按泰政规〔2014〕3号文件有关规定的标准补偿。...[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4-27 08:51:39 文章热度:1360
        脱贫攻坚决胜阶段如何精准施策?近日,国土资源部就增减挂钩政策再出新政,印发《关于进一步运用增减挂钩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可以将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在省域范围内流转使用。此举意味着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省域范围内流转使用,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片区外国定贫困县扩展到省定贫困县,将进一步释放政策红利,推动脱贫攻坚向纵深推进。《通知》提出,要进一步加大增减挂钩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力度。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可以将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在省域范围内流转使用,并按照此前发布的《关于用好用活增减挂钩政策积极支持扶贫开发及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通知》规定执行;同时,按照“中央统筹、...[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4-19 13:48:13 文章热度:2553
        日前,苏州市国土资源局正式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不动产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从6月1日起,自然人因买卖、互换、赠与、分割、合并、抵押、变更不动产等申请登记等,不动产部门不再审查当事人婚姻状况,当事人不需提供婚姻状况证明材料,大大简化了不动产登记的程序。各市、区国土资源局(分局),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环保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条例》、《实施细则》、《操作规范》)的相关规定,本着优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规范登记行为,提升服务水平的宗旨,现就进一步规范不动产登记有关问题通知...[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4-14 09:50:35 文章热度:1706
        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规定,在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外的传统农区,继续实行“一户一宅”、面积法定的宅基地分配制度。近日国土资源部关于宅基地制度改革的留言,看看怎么回答。晨尘说:总理,您好!当前,在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为解决农民建房难问题,各地围绕农村住房制度和建房方式改革进行了一些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探索创新,如集中建设农民公寓等,取得了一定实效,也带来了诸多新问题。深究其因,是各地都没有突破“一户一宅”的宅基地管理制度设计,由此导致了广大乡村一边是祖屋老宅荒芜废弃、无人居住,一边是子孙后人无地建房、新村无序蔓延的怪现象。因此,在我国新型城镇化加快推进、农业人口有序转移的背景下,迫切需要加强...[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4-14 09:13:28 文章热度:317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房地局、规划局)、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房地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一定位,加强和改进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改善住房供求关系,稳定市场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合理安排住宅用地供应(一)强化住宅用地供应“五类”调控目标管理。住房供求矛盾突出、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城市要合理增加住宅用地特别是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规模,去库存任务重的城市要减少以至暂停住宅用地供应。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按照“五类”(显著增加、增加、持平、适当减少、减少直至暂停)调控目标,加强对本地区市县住...[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4-13 09:50:05 文章热度:11647
        泰州市国土资源局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泰征安补〔2017〕第3号2017年1月13日,我局发布了泰州市2016年度国务院批准建设用地城市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第1批次实施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2017〕第1号)。公告期间未有异议,2017年4月10日,泰州市人民政府已批准该征地补偿方案,现公告如下:一、土地补偿安置标准1.土地补偿标准:31.5万元/公顷;2.安置补助费标准:2.3万元/人。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按照泰政规〔2014〕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三、青苗补偿标准青苗补偿费标准:1.575万元/公顷。四、各被征地村(组)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拟开发地块名称村  别组...[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4-12 09:22:34 文章热度:1186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厦漳泉房地产调控联动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国土房〔2017〕148号各相关单位: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立厦漳泉房地产调控联动机制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厦漳泉房地产调控联动机制实施方案》,现予印发执行。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2017年4月5日厦漳泉房地产调控联动机制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省政府房地产调控工作专题会议精神,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厦漳泉房地产调控联动机制实施方案。一、基本原则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结合我市实际,建立厦漳泉房地产调控联动机制,促进厦漳泉三市调控取得成效,共同维护房地产市场稳...[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3-13 11:06:41 文章热度:2041
        莆田市国土资源局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莆国土资公[2017]6号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地[2016]969号文批准的涵江区2016年度第七批次城市建设《征收土地方案》中,批准征收涵江区梧塘镇沁后村、梧塘镇梧梓村、梧塘镇霞楼村集体所有土地合计14.4392公顷,农用地9.7807公顷,其中:梧塘镇沁后村其他农用地0.0205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7506公顷、未利用土地1.9079公顷,梧塘镇梧梓村水田7.5139公顷、其他农用地0.0263公顷,梧塘镇霞楼村水田2.1709公顷、其他农用地0.0491公顷。莆田市国土资源局涵江分局根据被征地村集体(单位)的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拟定了本补偿安置...[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3-13 10:36:04 文章热度:2781
        莆田市国土资源局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莆国土资公[2017]5号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地[2016]946号文批准的涵江区2016年度第六批次城市建设《征收土地方案》中,批准征收涵江区涵国欢镇南林村、梧塘镇东南村、梧塘镇松东村集体所有土地合计11.0531公顷,其中:国欢镇南林村耕地4.8454公顷(水田2.8533公顷、旱地1.9921公顷)、园地1.6502公顷、其他农用地0.9965公顷(设施农用地0.3033公顷、坑塘水面0.0210公顷、农村道路0.1287公顷、田坎0.6422公顷);梧塘镇东南村水田0.1471公顷,园地0.1032公顷,其他农用地0.0189公顷,城镇及工矿用地...[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3-13 10:29:11 文章热度:1361
        莆田市国土资源局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莆国土资公[2017]4号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地[2016]907号文批准的涵江区2016年度第三批次城市建设《征收土地方案》中,批准征收涵江区涵西苍林社区水浇地5.4603公顷,园地0.9542公顷、其他农用地1.8615,计征收集体所有土地8.276公顷。莆田市国土资源局涵江分局根据被征地村集体(单位)的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拟定了本补偿安置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8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土地补偿、安置标准和数额序号被征地单位征收的地类水田面积(公顷)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万...[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3-09 10:40:55 文章热度:1968
        莆田市国土资源局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莆国土资公〔2017〕3号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地〔2016〕816号文批准的莆田潘宅风电场项目用地《征收土地方案》中,批准征收秀屿区埭头镇后郑村、潘宅村、石塔村、汀岐村、温李村、樟林村集体所有土地2.2507公顷。莆田市国土资源局秀屿分局根据被征地村集体的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拟定了本补偿安置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8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土地补偿、安置标准和数额序号被征地单位征收的地类面积(公顷)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万元/公顷)(万元)(万元/公顷)(万元)1后郑村非经济林地0....[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3-09 10:32:26 文章热度:1866
        莆田市国土资源局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莆国土资公〔2017〕2号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地〔2016〕738号文批准的莆田市罗屿作业区至纵一线(东吴西大道)工程建设用地《征收土地方案》中,批准征收秀屿区东埔镇东埔社区、度口村、塔林村、下坑村,计征收集体所有土地6.6770公顷,使用国有交通运输用地0.0009公顷,合计征收(使用)土地6.6779公顷。莆田市国土资源局北岸分局根据被征地村集体(单位)的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拟定了本补偿安置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8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土地补偿、安置标准和数额序号被征地单位征...[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3-02 09:59:42 文章热度:1709
        鹤壁,河南省省辖市,位于河南省北部,太行山东麓向华北平原过渡地带,日前,鹤壁市国土资源局出台规定,根据规定今后,自愿放弃宅基地到城镇安置落户的农户,符合接纳地政府有关条件的,可凭退出证明,享有在中心城区或中心镇购买保障性住房的资格。 “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和建立农村宅基地退出机制为《规定》的核心内容,此外,《规定》还致力于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提高耕地质量,节约建设用地,消除农民后顾之忧,积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8月8日,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总规划师李园告诉记者,《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农村土地管理,明确了指标分配及土地增值收益返还政策,规范了节余建设用地指标交易程序,为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过...[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2-24 15:48:54 文章热度:4281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2017第4号金华市婺城区2016年度计划第六批次建设用地需征收婺城区城东街道上浮桥村集体土地10.0815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征收土地公告办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据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浙土字A[2016]-0258号),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被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村:婺城区城东街道上浮桥村。二、被征土地四至范围详见征地红线图。三、征地补偿标准按《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完善金华市区征地补偿安置...[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2-14 16:03:51 文章热度:1666
        国土资源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2016年12月28日国土资源部第5次部务会议通过)第一条为加强国土资源规范性文件管理,明确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全面推进法治国土建设,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为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涉及国土资源管理相对人权利和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并能够反复适用的文件。第三条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审议、发布、解释、备案、评估、清理等,适用本规定。第四条规范性文件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得设定下列内容:(...[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2-13 09:05:19 文章热度:3722
        城里人能不能在乡下买宅基地和房子?已经买了的算不算数?国土资源部有了明确的解释!国土资源部近日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为地方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其中,针对非本农民集体成员依法取得的宅基地,有些情况是可以依法予以确权登记的。《通知》规定非本农民集体成员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得两种情况:1.统一退出和新建非本农民集体成员因扶贫搬迁、地质灾害防治、新农村建设、移民安置等按照政府统一规划和批准使用宅基地的,在退出原宅基地并注销登记后,依法确定新建房屋占用的宅基地使用权。2.1999年之前的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前,非农...[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2-09 08:48:43 文章热度:2648
        农村土地确权登记是维护农民土地权益,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目前,虽然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进展顺利,但也存在着农村地籍调查工作基础薄弱,个别地方不动产登记工作进展缓慢,一些地方宅基地“一户多宅”、面积超占严重等突出问题。国土资源部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地方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工作提供政策依据。农村权籍调查不得收费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不动产登记局)负责人介绍,目前除西藏自治区的部分市、县外,全国都已实现不动产登记“发新停旧”,不动产登记制度顺利落地实施。但在个别地方,农村不动产登记存在不规范...[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2-05 09:35:13 文章热度:2822
        国土资源信访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12号《国土资源信访规定》已经2002年4月3日国土资源部第4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2年7月1日起施行。部长田凤山(章)二00二年五月九日 国土资源信访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国土资源信访工作,根据《信访条例》和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国土资源信访,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话、电报、电子邮件、走访等形式,向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反映问题,举报违法行为,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依法应当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处理的活动。第三条国土资...[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1-21 09:35:00 文章热度:4945
        国土资规〔2016〕2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自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以来,我国已形成较为完善的国有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制度体系,对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基本国策,保障城镇化、工业化发展,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发挥了重大作用。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覆盖面不到位、制度不健全等问题逐渐凸显,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为进一步完善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经国务院同意,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1-20 09:27:32 文章热度:2615
        泰州市国土资源局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2017〕第2号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以苏政地〔2016〕598号批准的泰州市2016年度第8批次村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方案》,泰州市国土资源局会同相关国土所对被征地村(组)征地补偿登记的复核,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8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土地补偿安置标准1、土地补偿标准:31.5万元/公顷;2、安置补助费标准:2.3万元/人。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根据实有附着物按泰政规〔2014〕3号文件有关规定的标准补偿。三、青苗补偿标准1.57...[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