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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建设

       农村土地建设就是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是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能源、交通、水利、通信等基础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用地等。 付出一定投资(土地开发建设费用),通过工程手段,为各项建设提供的土地。是利用土地的承载能力或建筑空间,不以取得生物产品为主要目的的用地。建设土地使用权证就可以直接理解为我们所说的土地使用证。但是对于开发商来说要先办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也就是所谓的“大证”,再按每一户来办理每一户人的土地证。那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什么区别?

发布时间:2024-02-01 14:12:27 文章热度:113
        近日,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从严规范全区集体土地建设管理的通告,表示将遏制集体土地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那2024年山西太原市小店区集体土地建设用地新规是怎样的?违法占用集体土地建设怎么处理?一、2024年山西太原市小店区集体土地建设用地新规是怎样的?2024年山西太原市小店区集体土地建设用地新规是遏制集体土地未经批准占用土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建设建筑物和构筑物以及逾期未拆除的临时建设工程等,具体包括:1、未经批准违法占用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2、擅自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倾倒垃圾、堆放废弃物等,破坏种植条件的;3、违规占用耕地绿...[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5-21 09:27:21 文章热度:1667
        2018年5月17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发布郑州市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表示租赁住房建设用地维持原土地使用性质、土地使用年限、容积率和土地权属关系不变。建设规模原则上不超过原有土地在出让或划拨时签订的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约定的容积率所限定的建设总量。附政策原文内容:郑州市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有效利用市场存量土地,增加租赁住房有效供给,培育发展我市住房租赁市场,尽快完善租售并举的住房制度,建立新的住房供应体系,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中自有土地是指取得独立使用权的国有建设用地(城中村改造确权土地除外)。在郑州市中心城区建成区内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租赁住...[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1-16 15:09:06 文章热度:5789
        据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微博消息,近日,经北京市政府批准,北京市规划国土委、市住建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利用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工作的有关意见》。集体租赁住房是农民集体持有的租赁产业(租赁物业),可依法出租获取收益,不得对外出售或以租代售。租金将参考周边住房租赁市场水平,鼓励签订长期住房租赁合同,但单次租期不得超过10年。布局上结合“三城一区”和产业功能区,坚持毗邻产业园区、交通枢纽和新城的原则进行布局建设。从今年起的5年里,北京将供应1000公顷集体土地,用于建设集体租赁住房。导读近日,经市政府批准,市规划国土委、市住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利用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工作的有关意...[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9-20 09:10:39 文章热度:1340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房管局等部门拍卖土地建设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成办函〔2017〕143号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管委会,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房管局、市国土局、市建委、市规划局《拍卖土地建设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8月29日拍卖土地建设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市房管局市国土局市建委市规划局第一条(目的意义)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推进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开展住房租赁试点工作部署,为加强拍卖土地建设租赁住房管理,依据国家和省市...[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6-15 11:25:29 文章热度:14910
        京国土耕[2014]467号各区县政府、各有关部门:为进一步完善北京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利用机制,拓宽租赁住房建设渠道,促进农村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推进首都城乡统筹发展,依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北京市利用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意见的函》(国土资厅函[2011]865号),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北京市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以下简称集体租赁住房)试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切实维护农民利益、保障农民长远生计、解决困难群众住房问题为核心,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家现行政策,积极稳妥开展集体租赁住房试点工作,着力盘活农村集体土地,推...[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4-08 16:56:10 文章热度:23807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过户: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主要是要到国土资源部门去办理土地使用手续,到建设部门去办理房屋登记手续。《物权法》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土地管理法》规定: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3-25 14:39:43 文章热度:1375
        推动“四化同步”土地建设:一、坚持规划引导,打造城乡一体化发展格局。该镇坚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两规合一”,完成110平方公里的总体规划和8平方公里的小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制定,完成一批农贸型、工商型、资源开发型村庄规划。严格按照“规划一张图、建设一盘棋、审批一支笔”的原则实施规划,全镇规划、土地、建设办证率达到百分之百。二、大力实施增减挂钩,拓展城镇化建设用地空间。汉川市局对该镇增减挂钩后备资源进行全面调查和评估,立足土地利用各方面的资料和数据,形成沉湖镇增减挂钩备选报备项目库,面积539公顷。该镇申报的刘洲村增减挂钩项目已全面完工。三、全面推进国土整治,夯实新型社区建设和农业现代...[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4-09-28 10:20:26 文章热度:1580
          解决农业、农村、农民的“三农”问题是中国政府目前最具挑战性的问题,土地制度改革更是美丽乡村建设的关键性问题。农村发展慢,主要是因为缺资金,关键是土地分散经营,缺乏对城市工商资本的吸纳能力。建设美丽乡村的支点在于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加快农村土地流转,以盘活现有土地资源来拓宽投融资渠道,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大规模投向农业,打破农村发展困局。此外,大规模流转农村土地,必须强化政府的服务与支持。通过土地流转吸纳工商资本参与美丽乡村建设,既要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也要强化政府的引导、扶持、服务、调控和监管作用。而上海浦东新区全面推行的农村综合改革实践与经验值得复制和扩大。   产权改革要前瞻   在土...[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09-06-24 00:46:03 文章热度:1928
        新华社昨日(19日)全文播发《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该文件由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文件中提出,在土地利用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经批准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非公益性项目,允许农民依法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开发经营并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文件指出,改革征地制度,严格界定公益性和经营性建设用地,逐步缩小征地范围,完善征地补偿机制。依法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按照同地同价原则及时足额给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民合理补偿,解决好被征地农民就业、住房、社会保障。 文件还提到,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对依法取得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必须通过统一有形的土地市场、以公开规范的方式转让土...[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4-10-31 09:11:20 文章热度:59
        近日,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布2024年度第五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征收公告,涉及横畲村地段。一、征地批准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二、批准文号:(粤府土审(10)〔2024〕171号)三、批准时间:2024年10月14日。四、批准用途:城镇建设用地。五、被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和面积被征收地块位于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街道横畲村地段,属惠州大亚湾区西区街河三股份合作经济社、惠州大亚湾区西区街埔尾股份合作经济社集体所有的土地,面积合计2.4361公顷,四至范围详见《被征地范围示意图》。六、征地补偿费用支付对象、支付方式和时间(一)补偿安置费用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青苗补偿费、...[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4-09-13 09:59:47 文章热度:15
        前不久,大埔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大埔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表示自2024年8月1日起实施新政,那2024年广东梅州市大埔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哪些土地可入市?入市形式有哪些?一、2024年广东梅州市大埔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哪些土地可入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权属清晰无争议,已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优先对纳入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成果数据库的存量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开展入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应立足产业基础和现实需求,集约化配置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优先保障农产品初加工、深加工、仓储和物流等设施用地、住宿、餐饮、停...[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4-08-13 14:14:18 文章热度:27
        8月9日,自然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缴费方式的补充通知。下面来看看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缴费方式有哪些变化?1、通知明确,对报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自然资源部不再下发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缴费通知单。2、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收到用地批准文件后,开具《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缴款通知书》,通知申请办理新增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市、县人民政府在规定的时间内依法足额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同时将缴款通知书抄送财政部各地监管局以及省级财政部门备查。3、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市、县人民政府已足额缴纳新增建...[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4-07-24 09:06:16 文章热度:63
        近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以下简称“全会”)在北京召开。全会研究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问题,认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其中提出,城乡融合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三农”专家孔祥智表示“建设农业强国必须靠改革,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是重点”。一、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是重点改革是40多年来我国农业农村发展的根本性动力。改革包括方方面面,至今我们仍然在吃着改革的红利。其中,最重要的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农村土地承包期由15年、30年,到再延长30年,给农民和农业经营者一个稳定的产权预期。这是40多年来农业农村快速发展的基础。农村土地制度...[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4-07-11 10:14:41 文章热度:49
        前不久,开化县人民政府发布开化县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表示入市土地可用于建设养老、教育、科研、医疗卫生、文化旅游、工矿仓储等项目,那2024年浙江省衢州市开化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哪些土地可入市?怎么入市? 一、2024年浙江省衢州市开化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哪些土地可入市?1.允许就地直接入市国土空间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或已明确地块具体用途等控制性指标,且已依法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有合法用地手续的集体存量建设用地,具备开发建设所需基本条件的,可以直接就地入市。地上合法建(构)筑物经住建、资源规划、消防等部门联合认定同意后可随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同入市...[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4-05-20 09:18:17 文章热度:65
        5月16日,新泰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新泰市双山路、富山路东延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公示。下面带来2024新泰市双山路、富山路东延建设项目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最新标准。一、新泰市双山路、富山路东延建设项目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最新标准征收范围为滨湖路西侧,双山路、富山路东延建设项目东端所涉需要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上房屋。补偿标准如下:(一)安置方式根据项目和规划要求,该项目范围内无法建设产权调换房屋,一般实行货币化补偿。选择货币化补偿方式,即按照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所处区位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补偿价值。如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可向...[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4-05-11 10:08:27 文章热度:48
        前不久,玉林市福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福绵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表示福绵区行政区域内已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依法出让、出租、作价出资(入股)等,那2024年广西玉林市福绵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哪些土地可入市?怎么入市?一、2024年广西玉林市福绵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哪些土地可入市?1、经依法审批,国土空间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的集体建设用地。2、土地所有权依法登记在集体名下;土地及宗地上附着物产权明晰,无权属争议;未被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限制权利;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需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解除。3、达到“净地”标准,具...[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4-03-22 11:44:30 文章热度:53
        前不久,集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集安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的通知,那2024年吉林通化市集安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哪些土地可入市?怎么入市?一、2024年吉林通化市集安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哪些土地可入市?依法取得、符合规划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具备开发建设所需基础设施等基本条件、明确就地直接使用的,可以直接就地入市。村庄内零星、分散的集体建设用地,可在确保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和林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的前提下,经省政府批准,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先行组织复垦为农用地后,将腾挪出的建设用地指标调整到本市辖区内的产业集中区或其他符合条件适宜区域入市。集体经营性建设...[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4-03-21 09:48:06 文章热度:100
        近日,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2024年度第一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集体土地征收征地补偿安置公布。下面带来2024西安市临潼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一、2024西安市临潼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1、拟征收土地范围地块一:东至下朱村建设用地、南至下朱村建设用地、西至下朱村建设用地、北至下朱村建设用地;地块二:东至下朱村建设用地、南至下朱村建设用地、西至下朱村建设用地、北至下朱村建设用地;地块三:东至下朱村建设用地、南至下朱村建设用地、西至下朱村建设用地、北至下朱村建设用地;地块四:东至下朱村建设用地、南至下朱村设施农用地、西至下朱村旱地、北至下朱村其他草地...[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4-02-23 13:43:50 文章热度:68
        近日,昌黎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昌黎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试行)》等6个集体土地入市配套政策文件的通知,表示昌黎县行政管辖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入市,那2024年河北秦皇岛昌黎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哪些土地可入市?怎么入市?一、2024年河北秦皇岛昌黎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哪些土地可入市?1、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及相关详细规划、相关产业规划以及生态环境保护要求;2、土地权属清晰,不存在权属争议,已依法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的;3、地上建(构)筑物和其他附属设施已补偿完毕,或经所有权人同意随土地一同入市流转的;4、周边具备必要的通路、通水、通电、土地平整等开发建设条件;5...[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4-01-29 14:13:22 文章热度:103
        从黑龙江省大庆市肇源县了解,该县古恰镇古恰村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地块完成《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标志着该县首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成功入市,这也是大庆市首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成功入市。那集体土地入市意味着什么?一、集体土地入市意味着什么?1、有利于强化物权保障土地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农民的“命根子”,一经确权,农民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权利人,有利于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2、有利于强化承包户地位经过确权颁证之后,土地既是资源,又是资产,农民就等于握住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无论谁想再动农村的承包地,都必须经过本户同意。如果农民外出打工,还可依法把承包地...[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