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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土地

       福建地处中国东南部、东海之滨,是中国大陆重要的出海口,也是中国与世界交往的重要窗口和基地。全省陆域面积12.4万平方公里,海域面积13.6万平方公里。全省土地面积占全国土地面积的1.3%,居全国第23位。福建是一个多山的省份,素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称,全省海拔80米以上的丘陵和山地占全省土地面积的89.3%,海拔80米以下的平原台地占总面积的10%强。平原主要分布在沿海地区,较大的有福州、漳州、泉州和兴化等四大平原。1998年底,全省有耕地1178.18千公顷,人均耕地面积仅0.036公顷。粮食作物主要是稻谷,其次为甘薯。经济作物主要有甘蔗、柑桔、烟草、油菜、花生、茶叶。今天小编为大家介绍下福建省土地流转现状以及福建土地资源概况。

发布时间:2016-12-12 17:39:39 文章热度:1503
        11月3日一大早,寒风凛冽,福建三明市建宁县溪源乡鲇坑村田头,村民们正忙碌着:有的在修水渠,有的在为明年烟叶种植进行冬翻平整田块……“现在,全村没有一块抛荒地。”村主任杨金华说。从抛荒到抢种,这里的耕地为何值钱了?一次流转三年耕作鲇坑村,9个村民小组,260户,1264人,常年在外务工人员630人。前些年,村里大量耕地抛荒,有些村民,虽然分了田,但常年在外务工,过年才回家;有些村民,想在家里生活,但是不会种田,只能到城里做生意,田块没有打理,也基本荒废。田荒了,杨金华心里发慌。能否找到一个好方法,解决这一问题?去年,杨金华来到乡国土所咨询,在他们的帮助下,鲇坑村有了一套自己的“流转经”。“现在...[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4-11-11 09:27:30 文章热度:12
        最近,《诏安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县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范围及税额标准的通知》(诏政规〔2024〕7号)发布,对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具体征收范围、土地等级标准作出适当调整。本通知自2024年10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三年。那么,2024年福建漳州诏安县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多少?一、2024年福建漳州诏安县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1、县城县城一等:6元/平方米。等级范围:梅园路以西(邮政支局)—梅峰中路北段与梅峰中路南段交叉路口(圆盘)—中山西路与康华路交叉路口—康华路—康华西路—玉峰西路—澹园路—中山路北段以南150米—环城北路(体育馆)—澹园路—梅园南路—梅园路所包围区域的生产经营用地。县城二等:4元...[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4-06-24 10:06:24 文章热度:151
        近日,南安市农业农村局南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大水稻生产补助若干措施实施方案的补充通知(南农〔2024〕178号)发布,将(南农〔2024〕112号)中第四条土地流转规模种植水稻补助实施细则改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模种植补助实施细则。那么,2024年福建泉州南安市土地流转补助政策是怎样的?一、2024年福建泉州南安市土地流转补助政策1、补助对象(1)对当年流转30亩以上(含)规模经营种植水稻、旱稻的且签订3年以上(含)规范流转合同的,流转合同和政策有效期内,每年给予农业经营主体(种植户)补助100元/亩。给予原土地承包户一次性补助100元/亩;由村集体组织流转的,给予村集体一次性奖励200...[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4-06-17 09:29:12 文章热度:49
        最近,《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平区稳定粮食生产九条措施的通知》(延政办规〔2024〕3号)发布,发展粮油生产奖补。那么,2024年福建南平延平区粮食奖补政策是怎样的?一、2024年福建南平延平区粮食奖补政策1、撂荒山垅田复垦种粮区级财政安排60万元,引导撂荒的山垅田复耕种粮,推进山垅田集中复垦种粮。对登记在册(依据2023年农业农村部下发的“未耕种”图斑摸排核实形成的2024年1月具备复垦条件的撂荒地基础台账)的撂荒山垅田,新复垦种粮面积在30亩以上的种植户(包括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每亩给予一次性最高补助100元。2、粮油规模化区级财政安排100万元...[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4-06-04 10:53:40 文章热度:106
        最近,顺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2024年稳定发展粮食生产九条措施》(顺政办规〔2024〕2号),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涉及的资金奖补政策以2024年1月1日为起算基准日。那么,2024年福建南平顺昌县粮食奖补政策是怎样的?一、2024年福建南平顺昌县粮食奖补政策1、撂荒山垅田复耕种粮(1)撂荒山垅田复耕与烟叶种植指标挂钩各乡镇(街道)复耕撂荒山垅田,适宜种植烟叶的,当年种植水稻,第二年相应增加烟叶种植指标。同时,根据《顺昌县人民政府烟叶生产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顺昌县2024年烟叶生产实施方案的通知》(顺烟办规〔2023〕1号)精神,对连片复耕50亩以上(含50亩),经验收合格且采取...[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4-04-12 15:46:06 文章热度:330
        根据《云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稳定粮食生产十二条措施的通知》(云政办〔2022〕12号),种植粮食有补助。本通知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那么,2024年福建漳州云霄县粮食补助政策是怎样的?一、2024年福建漳州云霄县粮食补助政策1、双季稻农业经营主体规模种植双季稻,连作种植早稻、晚稻面积都超过30亩以上的,省级财政按早稻实际播种面积给予每亩最高补助200元,市级财政给予每亩最高补助100元,在此补助基础上,县级财政给予追加每亩最高补助50元。此项补助可与其他相关粮食补助政策叠加享受。2、单季稻农业经营主体蔬菜大棚轮作种植单季稻,标准钢架温室大棚轮作种植单季稻60亩以上...[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4-03-11 14:21:36 文章热度:365
        根据《厦门市集美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正向激励实施方案》,依法采取租赁、吸股等方式流入农户承包地经营权的农业经营主体和流出土地经营权的承包农户有补助,本实施方案自2022年7月10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那么,2024年福建厦门市农村土地流转补助政策是怎样的?一、2024年福建厦门市农村土地流转补助政策1、补助对象依法采取租赁、吸股等方式流入农户承包地经营权的农业经营主体和流出土地经营权的承包农户。以上所称“农业经营主体”是指持有营业执照或证书,经营范围涵盖并具体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企业或单位。依法再次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最后流入土地经营权的经营主体拥有申报流转补助的资格。2、申报条件(1)申报对象须...[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4-03-07 09:43:18 文章热度:98
        近日,厦门市集美区农业农村局、厦门市集美区财政局发布关于厦门市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正向激励实施方案的通知,表示后期将执行新的标准,那2024年福建厦门市集美区农村土地流转奖补政策是怎样的?申报条件是什么?一、2024年福建厦门市集美区农村土地流转奖补政策是怎样的?1、申报对象(1)奖励对象:依法采取租赁、吸股等方式流入农户承包地经营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2)补助对象:依法采取租赁、吸股等方式流入农户承包地经营权的农业经营主体和流出土地经营权的承包农户。以上所称“农业经营主体”是指持有营业执照或证书,经营范围涵盖并具体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企业或单位。依法再次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最后流入土地经营权的经...[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4-02-01 16:05:48 文章热度:67
        根据最新消息,福建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办法将在2024年2月1日起施行,届时福建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将执行新的政策,那国有土地使用权是什么意思?2024年福建国有土地使用权能否转让?一、国有土地使用权是什么意思?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有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和继承。划拨土地使用权在补办出让手续、补缴或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之后,才可以转让、出租、抵押。二、2024年福建国有土地使用权能否转让?能,且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方式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具体条件及转让程序如下:1、...[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1-11-15 15:54:20 文章热度:478
        连江县人民政府:《连江县人民政府关于连江县2021年度第四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请示》(连政地〔2021〕58号)和《连江县人民政府关于核减2021年度第四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请示》(连政地〔2021〕12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连江县2021年度第四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核定成片开发总面积91.3256公顷。二、连江县人民政府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注重保护耕地,注重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注重节约集约用地,注重生态环境保护,注重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妥善处理好保护和发展的关系。三、连江县人民政府要做好《...[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7-16 10:10:51 文章热度:4487
        2018年7月5日,石狮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石狮市宝盖镇仑后村、松茂村改造工程土地房屋动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的通知,表示将动迁改造仑后村、松茂村部分房屋,快看看有你家吗?附原文内容:石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狮市宝盖镇仑后村、松茂村改造工程土地房屋动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的通知宝盖镇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石狮市宝盖镇仑后村、松茂村改造工程土地房屋动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已经2018年市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石狮市人民政府2018年7月5日(此件主动公开)石狮市宝盖镇仑后村、松茂村改造工程土地房屋动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为确保石狮市宝盖镇仑后村、松茂村改造工程土地房...[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5-22 17:13:17 文章热度:3529
        2018年5月22日,德化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霞田文体园区项目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的公告,表示将征收东至金锁居民区旁,西至县科技局旁,南至南三环路旁,北至创意集团后侧上的房屋,快看看有你家吗?附原文内容:德化县人民政府关于霞田文体园区项目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的公告因霞田文体园区项目建设需要,拟征收东至金锁居民区旁,西至县科技局旁,南至南三环路旁,北至创意集团后侧(具体详见项目规划红线图),房屋征收部门已撰写该项目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详见附件),现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规定予以公布并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自2018年5月22日至2...[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2-27 09:24:49 文章热度:3466
        12月22日,龙海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漳州沿海大通道龙海段工程建设用地土地征收的公告,表示将征收东园镇、港尾镇、隆教乡这几个片区的土地,快看看有你家吗?附原文内容:龙政综〔2017〕442号龙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漳州沿海大通道龙海段工程建设用地土地征收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和《福建省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漳州沿海大通道龙海段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闽政文〔2017〕330号),我市决定征收集体所有土地161.8336公顷、拨用国有土地0.6126公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漳州沿海大...[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0-27 12:04:06 文章热度:1839
        福建省福州市2017年度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方案的批复闽政文〔2017〕329号福州市人民政府:你市2017年度城市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方案已经国务院批准。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福州市2017年度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方案的批复》(国土资函〔2017〕601号),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福州市呈报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方案。同意将农用地81.6公顷(含耕地59.4公顷)、未利用地26.4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同时使用建设用地37.2公顷;其中征收集体土地116.4公顷,使用国有土地28.8公顷。核减申报用地918.9832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864.3945公顷,农用地654.0164公顷(含耕...[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0-26 17:14:06 文章热度:1421
        浦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加快建设县乡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平台的实施方案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根据省农业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五条措施的通知》(闽农经管〔2017〕108号)和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县乡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平台建设的通知》(南政办〔2017〕156号)精神,现就进一步规范我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目标任务(一)积极引导农村耕地流转双方进场交易,开展为流转双方提供信息发布、政策咨询、价格评估、合同签证、变更登记等服务。(二)2017年底前建立县...[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0-18 14:23:30 文章热度:3421
        南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南政综〔2017〕446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以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并经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地〔2017〕570号文批准同意,南平市人民政府决定征收延平区西芹镇西芹村集体土地3.1107公顷。现将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建设用地项目:南平西站站前广场及配套工程项目。二、征收土地位置:位于延平区西芹镇西芹村地段。东邻西塔溪,南邻南三龙铁路,西邻西芹村东侧村部,北邻西芹大桥和西溪。三、被征地单位及面积:被征地单位延平区西...[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0-18 14:18:32 文章热度:1987
        南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南政综〔2017〕445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以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并经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地〔2017〕582号文批准同意,南平市人民政府决定征收延平区夏道镇安济村集体土地0.47公顷。现将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建设用地项目:南平联络线高速公路高层安置房建设项目。二、征收土地位置:位于延平区夏道镇安济村地段。东邻合福高铁南平北站滨江东路一期工程(纵七路路段),西邻京福高铁站前高层安置小区一期,南北均邻平整空地。三...[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0-18 14:16:11 文章热度:1904
        南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南政综〔2017〕452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地〔2017〕551号文批准同意,征收延平区来舟镇宋坍村集体土地0.8201公顷,现将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工业用地。二、征收土地位置:延平区来舟镇宋坍村。三、被征地单位及面积:征收延平区来舟镇宋坍村集体土地0.8201公顷(地类为:园地0.0762公顷,林地0.1255公顷,其他农用地0.5689公顷,城镇村...[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8-15 12:03:09 文章热度:3072
        近日,福建省批复了《龙海市2017年度第一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请示》。依据批复内容,龙海市可征用农用地59.3937公顷(其中耕地23.0513公顷)、未利用地1.2251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征地范围包括龙海市港尾镇城外村、格林村。以下为《批复》全文: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龙海市2017年度第一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文〔2017〕281号龙海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龙海市2017年度第一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请示》(龙政综〔2017〕5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将龙海市境内农用地59.3937公顷(其中耕地23.0513公顷)、未利用地1.2251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6-19 09:02:56 文章热度:3751
        经福建省福鼎市叠石乡政府同意,现将《叠石乡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拆迁补偿、建新安置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根据(闽政办[2010]43号)号文《关于实施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意见的通知》以及(闽政办[2011]197号文)《关于实施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增减挂钩的补充意见》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十二五”时期造福工程的指导意见》的精神,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制定叠石乡农村土地整治和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拆迁补偿及建新安置方案,具体实施意见如下:指导思想01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探索新农村建设的新途径,努力改善农村居民生产、生...[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