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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土地

       江西辖境面积共16.69万平方公里,总人口4500余万,辖11个设区的市、100个县级行政区(县、不设区的市(县级)、市辖区)、1个国家级新区,省会为南昌市。江西境内的鄱阳湖平原地区是中国重要的商品粮基地,江西是建国以来两个从未间断向国家贡献粮食的省份之一,华东地区木材和毛竹生产基地,中国淡水渔业重点省份之一,中国铜、钨等有色金属工业的重要基地。土壤与植被红壤和黄壤是江西最有代表性的地带性土壤。以红壤分布最广,总面积13966万亩,约占江西总面积的56%,耕作土壤以水稻土最为重要,面积约3000万亩左右,占江西耕地的80%。虽说现如今我国经济类型已经多元化,然而,对于农民来说,土地仍然是十分重要的资产。那么江西土地确权最新进展如何?江西土地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发布时间:2017-07-21 15:04:59 文章热度:26479
        江西的地形地貌特点是以江南丘陵、山地为主;盆地、谷地广布,略带平原。在江西选择土地资源时,主要要考虑到其丰富的自然资源、全年降水的差异性和地形地势的影响。江西,中国省级行政区,简称“赣”,又称江右、别称赣鄱大地,省会是南昌。因其公元733年唐玄宗设江南西道而得省名,又因古为干越之地和省内最大河流为赣江而简称赣。1.地形地形以江南丘陵、山地为主;盆地、谷地广布,略带平原。地貌上属江南丘陵的主要组成部分。省境东、西、南三面环山地,中部丘陵和河谷平原交错分布,北部则为鄱阳湖平原。⑴赣中南以丘陵为主,多由红色砂页岩及部分千枚岩等较松软。经风化侵蚀,呈低缓浑圆状,海拔一般200米,接近边缘山地部分的高丘...[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5-18 09:22:42 文章热度:1053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1995〕6号)、《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国税发〔2009〕9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10〕53号)的有关规定,为促进江西省房地产行业平稳健康发展,现就我省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及核定征收率调整事项公告如下:一、南昌、九江、萍乡、赣州、宜春、上饶、吉安、抚州等8个设区市范围的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恢复为:转让普通住宅,按1%;转让非普通住宅,按3%;转让非住宅,按5%预征。景德镇、新余、鹰潭等3个设区市范围的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保持现有水平不变,即:转让普通住宅,按0.7%;转让非普通住宅,按1.5%;转...[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4-11 09:44:18 文章热度:1472
        据报道,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通过加快农村土地流转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截至目前,全区流转林地面积30万亩、耕地面积19.85万亩。近年来,袁州区积极引导农民以“转租、承包、入股”等形式,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流转土地,目前已形成国家级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5家,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17家,合作社总数达1218家,省级示范家庭农场9家,家庭农村总数达120家。注:袁州区,江西省宜春市市辖区,是中共宜春市委、市政府所在地。全市政治、经济、商业、教育、文化、交通中心。位于江西省西部,袁河上游,东经113°54′-114°37′,北纬27°33′-28°05′。东连新余,西临萍乡,南界安福,北接...[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2-14 16:13:30 文章热度:4271
        2017年江西省土地承包价格行情怎么样?目前,江西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正在稳步推进。2016年,江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基本完成,全省证书到户率达到95.7%,居全国前列,基本全面完成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同时,江西省农村综合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建设也取得新进展,全省已建立11个市级、102个县级、1454个乡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推动农村土地流转面积1150.2万亩,流转率36.2%。2016年,江西全面深化林权制度改革,目前已成立79家县级林权交易中心,完成56个县级林权交易中心向林权管理服务中心的转变,累计流转山林2572万亩,占集体山林总数的18.9%。那么,2017年江...[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1-21 15:36:34 文章热度:3437
        江西省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划拨管理条例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9号)《江西省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划拨管理条例》已由江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1995年4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5年6月1日起施行。1995年5月5日江西省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划拨管理条例(1995年4月29日江西省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管理,发挥国有土地的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土地、城市规划、房地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出让、划拨...[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1-13 09:37:45 文章热度:2017
        南昌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南昌市人民政府令第147号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土地储备管理,规范土地市场运行,有效配置土地资源,提高建设用地保障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储备及其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土地储备,是指市人民政府为实现调控土地市场、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目标,依法取得土地,进行前期开发整理、储存以备供应土地的行为。第四条 市土地储备管理委员会是全市土地储备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研究制定全市土地储备的有关政策和制度,部署全市土地储备的重大工作等;市土地储备工作推进领导小组负责具体推进市...[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11-25 15:10:12 文章热度:1284
        今年以来,广昌国土资源局按照省国土资源厅、市国土资源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为切实维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严肃性和可操作性,坚持“四举措”进一步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工作。一是保护优先,统筹兼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的重点是调整完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按照耕地保护优先的要求,强化耕地数量和质量保护。统筹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用地,在保持本县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不变的前提下,严格划定城市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引导形成合理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二是上下结合,充分衔接。坚持统一部署、统一要求,强化上下级规划之间的协调和衔接。各乡镇要严格按照规划调整完善下达的主要指标,落实到具体地块,以确...[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11-15 12:03:14 文章热度:1207
        江西省遂川县泉江镇为充分利用有限土地资源,依法依规抓好冬季荒弃土地流转工作。一是政策宣传,营造氛围。利用召开群众会议等多种形式在全镇开展充分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率大宣传,引导农户合法流转荒弃土地。全镇发放宣传资料共2000份,召开各种会议达30次。二是落实责任,依法流转。实行领导包片,干部包村的土地流转工作责任制,进村入户清理登记弃耕和闲置土地情况,并建立台帐,组织动员弃耕户,将无人耕种的土地流转给专业合作社和有劳动能力的农户耕种,为打造“万亩油茶”和“万亩密柚”基地提供了土地保障。三是提供服务,维护利益。镇村分别成立了农村土地流转服务机构,统一制作农村土地流转合同文本,明确流转土地界限...[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11-01 09:57:36 文章热度:4761
        【网民留言】我是南昌市新建区铁河乡综合垦殖场职工,以种稙水稻为生,请问对承包50亩以上土地的农户是否享有种粮大户补贴?答复意见:尊敬的人民网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经核查,2016年种粮大户没有现金直接补贴。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江西省201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方案和江西省2016年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方案的通知》(赣财农[2016]22号)规定,在本区(县)范围内,水稻种植规模50亩(耕地面积)以上,并经乡镇初核、县(区)级确认、省级备案2年以上的种粮大户,可自主申报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项目,具体情况如下:(一)补贴项目内容:1.购置育秧设施:大户可购买床土...[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10-27 17:21:45 文章热度:1263
        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以来,江西以明晰农村产权为核心,积极稳妥推进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为重点的一系列农业农村综合改革,有力激发了全省农业发展新动力。记者赵洪潭:这里是安义县长均乡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大家可以看到,这块大屏幕上不断滚动着土地流转信息,这些信息已经和南昌市各县区、乡镇实现了互联互通和电子化办理,这样的话就可以方便农民朋友发布相关交易信息。白山村党支部书记杨户洋告诉记者,以前村民流转土地,要到四里八乡去打听租地的人,很费劲,现在只要来产权交易中心登记,就能得到推荐和交易。安义县长均乡白沙村村支书杨户洋:这次我们村200多户500多亩土地需要流转,我在这里办,十来分钟就办好了。2014...[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8-31 17:32:38 文章热度:5401
        随着土地流转的加快,江西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也呈现出加速涌现的势头。家庭农场从600家迅速增加到22000多家,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较上年分别增加15%和29.8%。此外,农民还通过抵押、入股、出租土地等方式,拓宽了增加财产性收入的渠道。以下是江西省农村土地流转发展历程及相关政策:一、江西省农村土地流转发展历程江西省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得到农业部的高度肯定,走在全国前列。2014年,江西省111个有确权任务的县(市、区)、1426个乡镇整体推进此项工作,其中92个县(市、区)已经落实作业单位,完成勘测面积1157.5万亩;16.7万个村小组完成了第一次公示,4.3万个村小组完成了第二次公示,大部分地...[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6-21 10:24:24 文章热度:655
        我省以保护耕地为前提,建立长效机制,树立节约集约用地观。先后出台了《设区市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和《江西省市县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实施意见》,明确了各级行政首长为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的第一责任人。年初,由省、市、县、乡四级政府逐级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状,层层分解全省4300万亩耕地保有量和3641万亩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年末,由省政府组织开展市县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并对考评为年度耕地保护优秀的单位,给予一定数量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奖励,进而调动了地方政府耕地保护的积极性。我省国土资源部门发挥部门优势,合理安排各类用地,走内涵挖潜之路,利用好存量土地,提高...[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6-12 16:15:21 文章热度:651
        中国吉安网讯:“想不到闲置多年的土地居然成了‘香饽饽’。”近日,泰和县上圯乡回龙村村民黄传禄收到了回龙蜜柚合作社支付的1800元土地租用金。泰和土地流转今年年初,黄传禄将自家的6亩田地租给回龙蜜柚基地种植井冈蜜柚,夫妻俩还到蜜柚基地务工,每日工资100元。“我们一年的收入超过3万元。”黄传禄告诉笔者。以前他们耕作一年收入也不多,现在把土地租出去,又到蜜柚合作社当工人,既有租金也有工资,不但收入增加了,还方便照顾家庭。回龙蜜柚合作社负责人毛远桂介绍,目前基地已租用村民的400多亩土地种植井冈蜜柚,并成立了泰和县上圯乡井冈蜜柚专业合作社,优先聘用贫困村民到蜜柚基地务工,与村民们抱团发展。截至目前,...[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5-16 14:50:35 文章热度:6391
        2016年江西省土地管理法实施细则:是由江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16年江西省土地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土地管理,保证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基本国策的贯彻落实。单位和个人使用土地,应当履行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包括地区行政公署,下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土地主管部门)统一负责本行...[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5-16 14:47:28 文章热度:923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补偿公平、结果公开的原则。第四条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第五条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建设、城乡规划、房产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和职责...[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5-12 16:11:04 文章热度:857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国土地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和政策,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就2016江西省土地管理法及实施条例下发,如有变动,以官网为准。2016江西省土地管理法及实施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土地管理,保证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基本国策的贯彻落实。单位和个人使用土地,应当履行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包括地区行政公署,下同)土地行政...[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5-11 16:35:36 文章热度:8116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征用土地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征用集体所有土地的,必须遵守本办法。第三条 征用土地必须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征用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必须符合国务院和省有关基本农田保护的规定。耕地被征用后,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组织土地开发、整理和复垦。第四条 征用土地应当按照国家《建设用地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总量控制和指令性计划管理。第五条 征用土地...[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5-11 15:20:12 文章热度:1526
          一、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依据《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下简称《全国纲要》)和《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省十一五"规划),编制《江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从江西省的实际情况出发,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和质量不降低;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有序安排新增建设用地;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为龙头,扎实推进绿色生态江西建设;大力开展对田、...[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4-25 10:53:28 文章热度:1770
        1.2011年4月14日发布2.赣府厅字(2011)63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江西省城镇化健康有序发展,结合江西省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要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宣传和贯彻活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条例》,加大《条例》宣传贯彻力度。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广泛深入开展《条例》宣传活动,力求做到家喻户晓,深人人心。要通过举办宣贯培训班、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对房屋征收与补偿业务人员分期分批进行培训,使他们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4-01 17:36:20 文章热度:1067
        (1986年12月27日江西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1987年10月31日江西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一次修正,1989年7月15日江西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二次修政,1997年6月20日江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次修正,2000年4月28日江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修订通过,根据2001年12月22日江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决定第四次修正)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