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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财产

       土地财产权利是人民群众最重要的财产财富之一,城乡居民基本权益的最大不平等是财产权的不平等。实现中等收入群体倍增的最大空间在农村,而最大掣肘在于农民土地财产权未得到落实。因此,在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过程中,应充分尊重和保障农民的利益,尽快落实农民的土地财产权。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财产权,既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关键所在,也是改革的目标本身。需要采取综合性的措施,从理念、理论、制度、政策多角度、多层面来解决农村承包地的财产权的有效实现问题。当前要大力推动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改革,加速农地流转、扩大规模经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改革,不断增加农民的土地财产收入,有效扩展中等收入群体。

发布时间:2016-08-24 12:00:31 文章热度:750
        枣庄市薛城区围绕深化农村土地使用产权制度改革,加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引导社会资本正确投资农业领域。截至8月上旬,全区规范有序流转农村土地10.9万亩,占家庭承包耕地面积的40.9%以上。据区经管局负责人介绍,薛城在全市率先建成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和镇街农村产权交易所,加快了农村土地流转进程,累计完成农村产权交易4300多宗、金额近亿元。与此同时,随之出现的缺乏有效监管,随意改变土地用途、破坏农业生态环境等损害农民权益现象也对土地流转提出了新的挑战。今年以来,薛城围绕妥善保护土地用途,科学规范土地流转,消除社会安全隐患。严把资质准入关口,设定了工商资本进入农业领域的准入条件,一方面对企业资质...[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3-10 11:57:50 文章热度:1365
        土地制度改革是农村改革的核心问题、焦点问题,也是一个敏感问题。当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过程中,土地制度改革既关系亿万农民的切身利益,也关乎新型工农城乡关系构建和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如何在稳定现有土地承包关系前提下,更好地放活土地经营权;如何在赋予农民更有保障的财产权利的同时,更好地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如何兼顾法制的权威性、严肃性,又能体现改革的超前性、创新性?这都需要发挥好农村改革试验区先行先试的作用。以山东枣庄市、宁夏平罗县等为代表的农村改革试验区对土地管理制度进行了相关改革试验,确权基础上,放活农村土地包括交易(流转)、抵押、入股、处置(退出)等在内的广泛财...[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1-11 16:43:42 文章热度:1058
        土地是农民最重要的财产,也是提供社会保障的重要载体。土地财产性权益及其保护十分重要,它构成了农村土地改革的关键和核心。因此,推进农村土地改革,必须以保护农村土地财产性权益为核心。增加农民土地财产性收入是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一步缩小城乡贫富差距的重要手段,也是优化农村资源配置的有效途径。因此,要高度关注并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建议一:明晰农村土地产权,确保农民土地权能收益。明晰农村土地产权并赋予产权主体相应的权能。产权主体不清晰,致使土地所有权主体虚置,这是征地过程中农民土地权益流失的根本原因。要明确界定国家作为土地终极所有者的权能,各级政府要尊重农民土地产权主体的地位,把主要精力...[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4-03-26 10:31:43 文章热度:955
        来源:农民日报 3月21日凌晨2时左右,山东省平度市凤台街道杜家疃村农田里的一处帐篷起火,导致四名守地农民一人死亡、三人不同程度受伤,公安机关初步侦查发现有纵火嫌疑。发生这样的悲剧,令人十分痛心。真相一时还难以浮出水面,从媒体的报道中,我们能够确认的是,130多亩属于农民种庄稼的承包地,在用途要转为“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过程当中,农民为了土地不被拿走,坚持守在自己的地里。众所周知,我国土地分国有和集体两种性质。两种性质的土地,一是所有权不同。城市土地归国有,农村土地只属于集体组织内的全体成员。二是功能不同。城市土地主要用于开发建设,农村土地主要保障农产品供应,也可进行农村建设,...[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4-03-25 09:50:29 文章热度:1166
         来源:农民日报   3月21日凌晨2时左右,山东省平度市凤台街道杜家疃村农田里的一处帐篷起火,导致四名守地农民一人死亡、三人不同程度受伤,公安机关初步侦查发现有纵火嫌疑。发生这样的悲剧,令人十分痛心。  真相一时还难以浮出水面,从媒体的报道中,我们能够确认的是,130多亩属于农民种庄稼的承包地,在用途要转为“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过程当中,农民为了土地不被拿走,坚持守在自己的地里。  众所周知,我国土地分国有和集体两种性质。两种性质的土地,一是所有权不同。城市土地归国有,农村土地只属于集体组织内的全体成员。二是功能不同。城市土地主要用于开发建设,农村土地主要保障农产品供应,也可...[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4-03-06 10:27:39 文章热度:581
         来源:农民日报   土地财产权是法律赋予农民的重要财产权利。但在现实中,由于土地权益保障制度的缺失,农民土地财产权的行使和实现,却始终处于内外交困的境地。一方面是处分权有限,自己的财产自己却难以充分开发经营,导致巨量农村土地资产“沉睡”;一方面保护乏力,地方政府通过土地征用以极低的代价从农民手中把地拿走,只给予其极低的补偿,农民无法分享土地的增值收益。  要赋予农民更加充分有保障的土地财产权,关键就是要加快土地制度改革,通过产权的有效分割和清晰界定,通过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完善,赋予农民更加完整的对土地占有、使用、处分、收益的权利。  但是,我们也需要看到,土地制度作为我国至关重要的一项制度安排...[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4-03-03 09:46:05 文章热度:933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土地改革问题已经成为全国两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热议话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并新赋予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等财产权利。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的两会代表、委员均对这一改革部署充满憧憬。全国人大代表、民进中央常委、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蔡继明表示,全面把握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设置目的、构成及其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动态调整,是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的关键。而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也认为,这一...[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4-01-21 11:02:59 文章热度:735
        来源:新华网  1月19日,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刊发,这是一号文件连续第11年聚焦三农问题,文件提出我国将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通过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使农民分享改革成果,有效维护农民权益,从而为夯实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基础。该文件发布立即引起关注。人们普遍关注的是两大焦点:焦点一:土地如何转变为农民手上的“真金白银”?回应: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在落实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的基础上,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允许承包土地...[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3-12-18 09:49:57 文章热度:493
        来源:经济参考报“每年每亩有1700元的土地租金,还可按约定的比例分红,农民手里的土地收益凭证未来还能转让和继承。”江苏无锡惠山区桃园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理事长周建峰说。11月初,桃园村成立江苏省首单土地流转信托,当地233户村民凭土地收益凭证获得土地的长期收益。这是江苏基层拓宽农民“土地财产权”的最新探索之一。近年来,通过设立农村土地规模流转补助资金、成立农村产权交易所、明确农地股份合作社法人地位、开展“一权一房”抵(质)押试点等多种形式,江苏基层不断探索农村土地、社区股份产权制度等改革,着力拓宽农民“土地财产权”。为探索农村土地使用制度创新,提高农村土地资源配置效率,江苏省2008年就建立了农...[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3-11-14 10:55:54 文章热度:605
        来源:北青网-北京青年报   最近,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迎来了一个新鲜事物—土地流转信托,将农村土地使用权作为信托财产,委托给信托公司进行经营管理,从而定期获得信托收益。这是安徽省在20个县、区将要开展的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中的一例。按照改革的规划,今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可以通过转让、出租等方式流转,用于工业、商业、旅游和农民住宅建设小区建设。刚刚闭幕的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部署。而在此次全会召开之前,各地已经在深化改革方面作出了积极探索,安徽出现的土地流转信托就是先行推出的一个改革举措。在我国35年的改革开放历史上,农村自发形成的土地承包制对于唤醒当时沉睡的中国走上改革道路...[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2-02-07 12:54:56 文章热度:1046
         来源:法制日报    2月3日至4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广东省考察,听取基层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考察期间,温家宝来到位于广州市城乡接合部的白云区江高镇水沥村,在与村民代表座谈时,温家宝提出,要切实保障农民权利。  在座谈中,温家宝说,现在普遍存在的问题是什么呢?是乱占农民耕地,而农民有意见,甚至由此引发群体性事件。问题的根源在于土地作为农民的财产,这个权利没有得到应有保障。温家宝说,我今天在耕地上是一寸都不放,一口都不松,可以说寸步不让。  这是继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下发后,中央领导再次就“三农”问题作出明确表态。  “三农”问题专家、中央党校教授张虎林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4-05-30 10:14:12 文章热度:1646
        来源:法律教育网  内容提要:关于集体土地的各种问题是法学界长期热议的问题,其中农户承包集体土地合同是一种新型合同,民法需要解决的是该种合同的性质和依据这种合同取得的财产权的性质,以及依据性质定位建立健全对其保护的机制与具体制度。从历史演进的角度厘清农户承包集体土地合同的基本法律关系,进而对这种合同以及依据合同所取得的财产权的性质以及财产权的主体关系进行分析和整理,并在此基础上探寻这种合同制度整体适用的统一原则和规范,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引言   在中国,关于集体土地的各种问题在整个社会科学界关注度极高,其中的法律问题在整个法学界长期以来得到热议,而对其关注度最高的主要见诸于行政法和民法两...[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7-16 09:37:29 文章热度:34369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农村土地承包人对其依法承包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流转等权利。不少人表示土地确权就是个坑,把农民的土地确少了,在剥夺农民的土地权益,但事实真的是这样吗?抛开这样的“阴谋论”,土地确权为什么会有土地减少的情况发生?众所周知,家庭承包是从联产承包开始的,当时农村为了保证“交足国家的、留足集体的”粮食等农产品,普遍存在以产量定亩数的情况,即俗称的“习惯亩”。由此,导致承包档案资料记载的面积与二调面积出入较大,通过全面的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有助于将这些数据摸准搞清,为宏观决策提供可靠依据。权属调查在土地权属调查时,原则上使用测绘部门提供的精度符合要求的1∶2000或优于此比...[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5-27 10:21:44 文章热度:1335
        由于过去政策上对宅基地的限制,导致农村宅基地价值被低估。而现如今,随着农村产权改革的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的开展,又让很多农民对于宅基地充满了期待。而农村宅基地的三大财产权,抓住这些特征才能真正实现土地变黄金!1、宅基地自由流转宅基地自由流转一直是农民朋友们的一个梦,同时也是广大开发商的一个梦。宅基地的自由流转是否能够超出集体这个范围就意味着农村宅基地的升值空间有多大,毕竟市场上资本家们的钱正虎视眈眈,蠢蠢欲动。2、宅基地自由出租一号文件提出要允许农村宅基地出租经营、入股,以各种方式获得一定的这个收益。可以说,国家对宅基地自由出租是鼓励的。不过,最关键的问题就在于能够出租经营的宅基地的数量是...[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3-20 09:54:39 文章热度:6300
        土地是农民的命脉,没有土地心里就不踏实,目前土地确权进行的红红火火,农民们心里都挺高兴,不过,土地确权后土地就是个人财产了吗?其实还不是这样的,土地确权是土地所有权、承包权、运营权。其实说到底农村土地还是集体的,但是运营权是你个人的,确权后,你对这块土地具有运营权。土地是免费给农民的么?土地确权没有承包费用,是免费给农民的么,也不是,从历史角度来讲,农民参与革命,革命胜利按承诺分给农民土地,其实是当时的承诺和义务,但是随着发展,土地用处变更,所以重新调整是免不了的,不过会有新的方式来分配给没有土地的农民,比如转包、出租、互换、流转等。土地确权相关问题1、主动放弃过土地现在想要回能否确权?农村土...[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12-13 14:54:35 文章热度:2599
        在离婚案件中,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中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割是最容易被忽略的,而离婚的农民如果丧失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收益,对其生活将造成巨大影响。那么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要怎么分割?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为婚前、婚后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具体情形讨论:1、夫妻婚后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1)夫妻双方均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如若夫妻双方均为本经济组织的成员,也是在土地二轮承包之前结婚,在二轮承包中,虽然以一方的名义签订土地承包经营合同,且在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中以一方为户主,但实际分得的土地却分得了双方的份额。并且,在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上人口数中也包含了另一方。由此,可以认为该承...[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11-21 17:37:01 文章热度:1102
        土地补偿款是夫妻共同财产吗?根据《婚姻法》第17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赠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11条规定,“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由此可见,对“土地补偿款、安置补助费”现行法律未明确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根据最...[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11-17 10:19:57 文章热度:1974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山西省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11月14日《山西省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以下统称“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要求,稳妥有序推进山西省“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现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11-11 14:55:20 文章热度:2873
        现在不少地方都完成了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农民拿着证有什么用呢?在外地打工的老张问道:村上干部让往老家报身份证号,说农村土地确权要用,这土地确权是咋回事?农村土地确权了之后怎么办?2011年11月,国土资源部等四部门联合下文,要求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确权内容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农村集体土地一般归乡、村、组所有,使用权分为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我省在2014年底已基本完成;使用权事关每家每户村民,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难度大,我省对使用权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今年底也即将完成。近年,农业部门牵头也开展了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现在不少地方都完...[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10-26 09:33:11 文章热度:2724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6〕168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为做好我省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河南省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河南省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9月17日河南省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