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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政策

       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已经建设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已经建设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农村宅基地政策是广大农民最关心的问题,宅基地的政策的转变关乎农民的切身利益。在新出台的政策里,基本上是一户一宅,对于一部分自愿退出农村宅基地的人,国家可以在经济上进行补偿,农村住宅区实现“一户一宅”。如果超量多占的则属于一户多宅,总的占地面积严重超量的是要拆除的,在一定范围内的暂时不予拆除,需要缴费使用。

发布时间:2016-01-27 11:57:48 文章热度:23247
        城镇居民能不能到农村买地买房?《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国办发[1999]39号)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规定: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宅基地。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国土资发[2004]234号)规定: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我国立法对农村房屋转让一直采取严格限制的态度,无论是国务院《关于...[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1-26 09:12:53 文章热度:29069
        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是指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那么宅基地能有多大?能在宅基地上盖多大的房子?法律阐述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公民个人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耕地、宅基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不能抵押。宅基地面积标准农村村民宅基地标准:每人20至30平方米,3人以下户按3人计算,4人户按4人计算,5人以上户按5人计算,扩建住宅新占的...[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1-18 17:31:30 文章热度:2388
        宅基地的面积是指本宅基地的建筑物的占地面积与本宅基地的空坝的面积之和。而房产面积是指宅基地建造的地面面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第七十七条: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1-15 16:07:29 文章热度:2030
        (1)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公布之前建房使用的宅基地,虽然超过规定的面积,但可维持现状。今后拆迁、改建、翻建房屋时,要严格按当地政府规定的面积标准审批。(2)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公布以后到1987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时止,宅基地超面积的,要经地方人民政府依照国家政策处理后,再行确权。(3)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后,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规定的面积标准的,按照实际批准面积进行确权登记。其面积超过各地规定标准的,可在土地登记簿和土地权利证书记事栏内注明超过标准的面积,待以后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拆迁、改建、翻建、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1-08 15:20:38 文章热度:1963
        如何破解农民贷款难?近日,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推进中原经济区农村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2015—2020年)》,提出在22个县(市)开展试点,探索农村金融创新。其中,在试点县(市)开展农村土地“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推动金融机构明确将农村土地“两权”纳入抵(质)押担保范围。何为土地“两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俗称“两权”。如果农民凭借“两权”可以从银行、农信社、农商行等金融机构贷款,无疑是一大利好消息,为急需创业的农民解决了贷款的燃眉之急。“就金融而言,目前‘三农’仍属于薄弱环节,融资难问题仍然突出。究其原因,源于农民贷款缺少抵押物。所以说,农村金融急迫需要大胆突破和...[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12-30 16:45:12 文章热度:15895
        在之前我们都知道农村的宅基地是不可以去银行办理抵押贷款的,而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指导意见》。那么宅基地抵押贷款最新政策是什么?为了赋予农民对承包土地的用益物权,盘活农村土地资产,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渠道,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而我国现行的宅基地制度要追溯到集体生产时代,农民作为村集体的一员,在成年后可以分到一块宅基地用作建房,宅基地不得继承和买卖,也不能担保抵押,死后收归集体。因而,宅基地是“福利”,而不是“财产”。近年来,随着土地利用方式的转变、农...[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12-30 14:34:45 文章热度:5673
        农村宅基地可抵押贷款《物权法》相关条款局地暂不实施浙江首单贷款“花落”义乌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相关决定草案,拟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232个试点县(市、区)、天津市蓟县等59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分别暂时调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关于集体所有的耕地使用权不得抵押的规定。由农户自愿申请受国务院委托,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作了有关说明。“推进改革试点,须坚守土地公有制的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的底线。”潘功胜在介绍改革试点的保障措施时说,“两权”抵押贷款由农户等农业经营主体自愿申请,确保农民群众成为真正的知情者、参与者和受益...[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12-16 15:00:24 文章热度:1472
        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坚决贯彻“一户一宅”的法律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区、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须要完成以下程序:一、申请、二、现场勘查、三、填申请表、、四、村委会审查、五、审核上报、、六、审批、七、放样、八、验收发证。申请条件: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农村村民有下列...[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12-09 16:02:18 文章热度:2744
        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推行计划生育,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与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新农村宅基地政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推行计划生育,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与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我国是人口众多的国家,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国家采取综合措施,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国家依靠宣传教育、科学技术进步、综合服务、建立健全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第三条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应当与增加妇女受教育和就业机会、增进妇女健康、提高妇女地位相结合。第...[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12-07 17:35:06 文章热度:3332
        随着南充市新农村建设的进一步推进,许多农户询问宅基地上的房屋能否向城市居民转让,对外转让有无政策规定。早在1999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就明确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2004年,国土资源部颁布《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中,也明确规定:“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随着2007年《物权法》的颁布实施和2008年《房屋登记办法》的出台,对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转让限制政策仍无突破。所以,对于我市宅基地上的房屋对外转让,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11-19 13:30:31 文章热度:4087
        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的住房、附属用房(厨房、禽畜舍、厕所等)、沼气池(或太阳灶)和小庭院(或天井)用地,以及房前房后少量的绿化用地。《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国土资发[2004]234号)通知要求,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应当逐步向小城镇和中心村集中,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农村村民应当集中兴建农民住宅小区,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外的农村村民住宅建设,按照城镇化和集约用地的要求,鼓励集中建设农民新村。在规划撤并的村庄范围内,除危房改造外,停止审批新建、重建、改建住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7]71号)要求,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10-30 20:36:11 文章热度:1691
        2015年牧民宅基地政策1.范围对象:具有西乌旗户籍的牧民。2.具体内容:牧民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宅基地申请不予批准。结婚后单独立户男女一方已有宅基地的;出租、出卖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宅基地及地上建筑物,再申请宅基地的;无当地户口的。牧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面积的标准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3.工作流程:牧民建住宅使用土地的,应向户口所在地嘎查村民委员会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嘎查村民委员会讨论通过,经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审查,报旗人民政府批准。4.提供材料:提出书面申请。5.经办部门:旗国土局,咨询电话:3522028。...[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10-09 17:09:12 文章热度:1090
        宅基地是指现有房屋和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它包括建筑物及附属物以及房屋独家使用的土地。尚未建造过房屋,但已经规划建造房屋的土地亦属宅基地。农民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民享有的在依法取得农村集体组织所有的宅基地上建筑房屋并居住使用的权利。它的使用权人可以为农村居民,也可以为城镇非农业户口居民,二者均为自然人而不能是法人。宅基地使用权与农民生存和基本需要紧密相连,关系到农村的稳定和繁荣发展。因而,必须依法赋予农民宅基地使用权,并予以充分保护。宅基地使用权一般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几种权利。为了乡镇公共事业而使用土地,需要或因宅基地使用权人迁移及不按规定使用宅基地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原批准用地...[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09-23 13:01:25 文章热度:17066
        办个宅基证要交一二百块钱办证费,村干部这种做法对吗?家里两个儿子结婚后要分立户头,怎么申请新宅基地?听说要统一规划村庄,不让盖房了,这是真的吗?2018农村宅基地政策有哪些问题需要我们弄清楚?随着各地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向前推进,不少农民询问有关宅基地政策事项。宅基地如何审批?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并在本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张榜公布,公布期满无异议的,报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市)人民政府审批。经依法批准的宅基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应及时将审批结果张榜公布;其中,占用农用地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09-22 16:26:23 文章热度:3494
        中国用只占全球7%的耕地,却要养活占世界22%的人口。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中国都将面临人地关系紧张的尖锐矛盾。为此,中央“十二五”规划提出:“严格保护耕地,加快农村土地整理复垦”,“完善土地管理制度,强化规划和年度计划管控,严格用途管制”。2015农村宅基地政策改革一触即发,家有老宅你将翻身!一、现行农村宅基地制度的缺陷总体而言,农村宅基地制度内涵,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无偿取得和使用”、“限制流转和抵押”、“面积法定”、“一户一宅”。1、缺乏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到目前为止,我国并没有专门的农村宅基地制度文本。有关农村宅基地方面的一些制度和规定,散见于《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物权...[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09-16 14:10:58 文章热度:1289
        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坚决贯彻“一户一宅”的法律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区、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须要完成以下程序:1、申请;2、现场勘查;3、填申请表;4、村委会审查;5、审核上报;6、审批;7、放样;8、验收发证。申请条件: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09-14 13:53:08 文章热度:3151
        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坚决贯彻“一户一宅”的法律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区、市)规定的标准。以下是2015年农村宅基地政策解读: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须要完成以下程序:一、申请、二、现场勘查、三、填申请表、、四、村委会审查、五、审核上报、、六、审批、七、放样、八、验收发证。申请条件: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07-22 10:02:08 文章热度:30420
        宅基地政策一直是农民朋友关心的问题,现在已经到了2018年,有朋友咨询到,有宅基地使用证就能建房吗?下面我们一起看看这则案例吧。7月20日,市民任女士打电话向记者反映,自己在城阳区京口村老家,有四间房屋面积的宅基地。但是当任女士近期想回老家在宅基地上盖房子的时候,当地村委会却不让盖。即便是任女士向村委会出示了宅基地使用证,对方还是不让盖。“我爷爷在京口村原本有三间老屋,在1986年的时候,京口村要重新规划,需要把老屋拆掉,当时村委会承诺重新批一个四间房屋面积的宅基地。”任女士对记者说道,“当时爷爷年纪大了,家里就商量,把新批的宅基地使用证直接写上我的名字。”记者也看过任女士所说的宅基地使用证,...[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05-29 14:02:44 文章热度:2120
        5月27日,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一行深入宁夏平罗县调研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自治区主席刘慧、副主席白雪山,市委书记彭友东,市委常委、副市长蒋文龄分别陪同调研和参加座谈会。在中北部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宁夏平罗县城关镇项目区调研项目建设情况在宁夏平罗县姚伏镇高荣村6队,得知该队22户村民自愿放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将房屋拆除复垦农田30多亩,村党支部书记徐迎平创办祥盛家庭农场,流转了该队505亩耕地和30多亩复垦地,打破原来一家一户的分散经营模式,实现了由粗放型种植向精细化经营的转变,盘活了农村土地资源情况后,姜大明充分肯定了这一做法。像徐迎平一样,目前宁夏平罗县已培育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05-28 15:30:32 文章热度:10209
        在瑞安市农村,一户人家三代同堂、七八口人“蜗居”一间老房子,苦不堪言,但由于没“地皮”,不能造房,咋办?自今年1月1日起,《瑞安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确有建房需求的农村村民,可以使用宅基地新建、拆建、改建住房,或使用村内空闲地和村周边的丘陵坡地建新房。瑞安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黄康民表示,《办法》的出台,标志着瑞安市农村宅基地审批有了规范性的文件。它对于规范瑞安市农村宅基地审批程序,加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建立规范有序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都有着里程碑式的意义。对于《办法》中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瑞安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国土资源窗口负责人逐一进行了解读。《办法》...[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