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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域使用权

       海域使用权,是指民事主体基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和颁发的海域使用权证书,依法在一定期限内使用一定海域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的规定,海域使用权最高期限,按照用途分别为养殖用海15年;拆船用海20年;旅游、娱乐用海25年;港口、修造船厂等建设工程用海50年。为了维护海域使用秩序,保障海域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以下简称《海域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那么海域使用权抵押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发布时间:2017-01-03 15:39:33 文章热度:1631
        12月28日,随着连云港润海水产养殖有限公司、连云港高公岛企业总公司代表分别从连云港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于广浒、连云港市连云区政府副区长嵇轶、连云港市连云区海洋局纪检组长庞中光手中接过海域使用权类不动产权证书,连云港市首批海域使用权类不动产权书正式诞生,也标志着连云港市不动产登记工作在继土地、房屋之后,又将海域使用权确定为不动产权正式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范畴。润海水产公司代表表示,不动产登记与企业发展息息相关,之前已经了解到土地、房屋全部纳入不动产登记,今天又实现了海域使用权纳入不动产登记,这对于今后公司更加便利管理资产、推动资产盘活利用是一个很好的契机。据了解,在颁发海域类不动产权证书前,连云港...[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9-06 16:29:59 文章热度:2199
        海域使用权证书评估需要什么资质?评估海域使用权需要评估单位具有资产评估资质,以为海域使用权就是资产的一部分,最好有证券评估资质,这样的资质可以全国范围内执业,我们已经做了很多海域使用权的评估。申请抵押登记资料清单1、海域使用权抵押登记申请书一式两份(抵押双方签注印章);2、抵押双方当事人证明材料(委托他人办理抵押登记的,应同时提交本条第3、4项材料);1)抵押双方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身份证明;2)抵押双方企业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3)抵押双方海域使用权登记委托书;4)抵押双方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3、借款合同4、海域使用权抵押合同;5、海域使用权证(正副本);6、海域使用权抵押价值评估报告;7...[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9-06 16:21:10 文章热度:1583
        《海域使用权证书管理办法》第一条为维护海域国家所有权和海域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海域使用权证书的权威性,规范海域使用权证书的发放与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沿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本办法发放和管理海域使用权证书。第三条海域使用权证书实行全国统一印制、统一编号、逐级发放和分级管理的原则。第四条国家海洋局负责全国海域使用权证书的印制、编号和管理。国家海洋局北海、东海、南海分局负责所辖海区海域使用权证书的编号、发放和管理。第五条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于每年1月30前将上年度海域使用权证书发放情况报送所在海区分局;各...[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9-06 16:11:54 文章热度:1910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海域使用权抵押登记办法》的通知(闽海渔〔2013〕146号)沿海各市、县(区)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为进一步加强海域使用权抵押登记管理,保障抵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省厅修订了《福建省海域使用权抵押登记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福建省海域使用权抵押登记办法》(闽海渔〔2006〕463号)同时废止。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                                 2013年4月12日福建省海域使用权抵押登记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海域使用...[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9-06 16:08:02 文章热度:4510
        海域使用权抵押要具备哪些条件?根据《担保法》规定,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抵押财产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可见,海域使用权作为一种用益物权,一种财产权利,海域使用权人可以根据自身利益的需求,将海域使用权作为抵押物进行抵押活动。但海域使用权人不必将海域使用权转移给债权人,而自己可继续对海域使用权进行使用、收益,只有当债务不能履行时,才可能出现海域使用权的流转。海域使用权抵押要具备哪些条件?海域使用权抵押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一是抵押人必须依法取得海域使用权;二是海域使用权抵押活动不得损害国家海域...[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9-06 10:59:52 文章热度:860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海域使用权管理,完善海域使用权登记制度,维护国家海域所有权和海域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海域使用权登记是指依法对海域的权属、面积、用途、位置、使用期限等情况以及海域使用权派生的他项权利所作的登记,包括海域使用权初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他项权利,是指出租、抵押海域使用权形成的承租权和抵押权。第三条海域使用权及他项权利的取得、变更、终止应当依照本办法进行登记。依法登记的海域使用权及他项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海域使用权登记册是海域使用权及他项权利的法律依据。第四条海域使用权登记以宗海为基本单位。权属界...[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9-06 10:56:47 文章热度:9386
        《海域使用权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海域使用秩序,保障海域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以下简称《海域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海域使用权的申请审批、招标、拍卖、转让、出租和抵押,适用本规定。第三条使用海域应当依法进行海域使用论证。第四条国务院或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的建设项目涉及海域使用的,应当由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就其使用海域的事项在项目审批、核准前预先进行审核(以下简称用海预审)。地方人民政府或其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的建设项目涉及海域使用的,应当由地方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就其使用海域的事项在项目审批、核准前预先进行审核。第五条县级以...[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9-06 10:47:46 文章热度:917
        所谓海域使用权,是指民事主体基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和颁发的海域使用权证书,依法在一定期限内使用一定海域的权利。海域使用权的相关内容有哪些?取得海域使用申请经依法批准,获取海域使用权证书。2通过招标或者拍卖的方式取得并领取海域使用权证书。相关权利海域使用权人依法使用海域并获得收益的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海域使用权人有依法保护和合理使用海域的义务;海域使用权人对不妨害其依法使用海域的非排他性用海活动,不得阻挠。相关义务海域使用权人在使用海域期间,未经依法批准,不得从事海洋基础测绘。海域使用权人发现所使用海域的自然资源和自然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当及时报告海洋行...[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9-06 10:39:40 文章热度:4830
        什么是海域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和渔业权的区别在哪里?所谓海域使用权,是指民事主体基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和颁发的海域使用权证书,依法在一定期限内使用一定海域的权利。海域使用权都是为经营目的而设立,取得海域使用权的,都是从事经营活动的法人或个人即经营主体海域使用权。尽管海域使用者或从事养殖业或从事采矿业等,但使用者之间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能力并不会因此而产生一般性差别;与一般农业不同,海洋养殖业属于工厂化经营方式的高效农业,其投资收益的周期较短;在农地使用过程中,类似维持地力和防止将农地违法转为他用等,一直是既普遍又严峻的问题,但这类问题在海域使用方面基本不存在,因为海域广大,不存...[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9-06 10:13:23 文章热度:777
        经过半年不懈努力,日前,天津市实现海域使用权统一登记管理和海域审批与登记部门无缝链接,登记结果信息与海域审批交易信息共享。去年11月30日,天津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启动后,立即开展了海域使用权统一登记工作,在建设统一高质量登记系统、重建登记流程和建设一流海域登记窗口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与市海洋局紧密配合,依托天津市不动产登记系统平台开发了海域使用权登记系统,将海域使用权登记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系统中。过去海域审批与土地登记在海域使用权坐标系设置等环节存在诸多差异,天津市在海域审批和海域登记两项工作中实现了一次测绘的成果共用,登记工作中测绘成果自动生成宗海图,并根据测绘信息生...[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3-10-15 10:14:58 文章热度:7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据威海市海洋与渔业信息网14日披露,山东省威海市日前出台了《威海市海域使用权转让出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海域使用权人在批准的海域用途和使用年限内,可以依法转让、出租其海域使用权。此外,浙江等省份相继推出海域直通车,企业通过海域使用权可以进行项目审批和质押贷款,推升海洋经济发展。由此可见,水域资源的改革也在加速推进。受改革预期催动,近期土地流转概念持续走强,拥有农地、林地的上市公司受到市场热捧;同时,土地流转题材有向纵深发展迹象,受益于集约化经营的农资板块,包括种子、农机和化肥等公司也出现大幅补涨。从本质上来讲,土地流转是为了提升农业经营效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7-05 14:15:58 文章热度:1334
        7月5日,国家海洋局官网发布《关于海域、无居民海岛有偿使用的意见》。意见指出,到2020年,基本建立保护优先、产权明晰、权能丰富、规则完善、监管有效的海域、无居民海岛有偿使用制度。以下为意见全文:关于海域、无居民海岛有偿使用的意见海域、无居民海岛是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空间。海域、无居民海岛有偿使用制度的建立实施,对促进海洋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维护国家所有者权益等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发挥不充分,资源生态价值和稀缺程度未得到充分体现,使用金征收标准偏低且动态调整机制尚未建立等问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全民所有...[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7-05 10:39:06 文章热度:1046
        2018年7月5日,国家海洋局网站发布《关于海域、无居民海岛有偿使用的意见》,表示为完善海域、无居民海岛有偿使用制度,保护海域、无居民海岛资源,国家鼓励金融机构开展海域、无居民海岛使用权抵押融资。《意见》指出,到2020年,基本建立保护优先、产权明晰、权能丰富、规则完善、监管有效的海域、无居民海岛有偿使用制度,生态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平显著提升,资源配置更加高效,市场化出让比例明显提高,使用金征收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健全,使用金征收管理更加规范,监管服务能力显著提升,海域、无居民海岛国家所有者和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相统一。《意见》明确,严守海洋国土空间生...[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4-01-02 13:24:59 文章热度:191
        日前,自然资源部办公厅与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优化养殖用海管理的通知。那养殖用海需要什么证件?养殖海域使用审批流程。一、养殖用海需要什么证件?养殖用海必须依法依规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登记为海域使用权)和养殖证(简称“两证”),确定长期稳定的使用期限,且“两证”载明的期限、主体、范围保持基本一致。1、海域使用权不动产权证书海域使用权具有积极意义。一是资产合法化。由原先的单一的海域使用权登记升级为海域使用权以及用海区域内构(建)筑物登记,增加了企业合法化的物权。二是融资渠道拓宽。在海域使用权的基础上新增加了海域构(建)筑物物权确认,用海企业在办理抵押贷款等融资手续时,可抵押贷款的数额大幅增加,...[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3-11-27 09:25:47 文章热度:56
        海域物权是一个与土地物权相近的一种权利,海域物权制度与土地制度大体相同。那海域物权制度是在什么确定的?一、海域物权制度是在什么确定的?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物权法》,海域使用权被作为用益物权写入该法,从而海域物权制度在我国民事基本法律体系中得以确立。海域物权制度是指关于海域使用和管理的一套法律制度和规定,旨在明确海域的权利归属、使用条件、管理权限等方面的规范。这一制度在各国的法律和法规中可能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些通常涉及到的概念和原则:1、海域所有权海域所有权规定了海域的归属,即国家对于海域的所有权或特定权益的归属。在一些国家,海域可能被认为是国家的公共财产,而...[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3-11-21 09:39:34 文章热度:119
        近年来,自然资源部持续做好海域资源要素保障,促进海洋经济平稳增长。与此同时,随着海洋开发利用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拓展,近海传统和新兴海洋产业用海需求持续增大,海域空间资源的稀缺性日益凸显,海域空间的立体开发和综合利用的现实需求迫切。近日,自然资源部关于探索推进海域立体分层设权工作的通知!海域立体分层设权是指什么?一、自然资源部关于探索推进海域立体分层设权工作的通知11月20日,自然资源部在京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了《自然资源部关于探索推进海域立体分层设权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海域立体分层设权工作中涉及的国土空间规划、海域使用论证、用海审批、不动产登记、海域使用金征收等方面予以指...[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7-05 14:03:30 文章热度:2050
        近日,国家海洋局官网发布《关于海域、无居民海岛有偿使用的意见》,其中有提到关于海域、无居民海岛出让方式及价试用金收标准相关新规如下:海域、无居民海岛出让方式进一步减少非市场化方式出让,逐步提高经营性用海用岛的市场化出让比例。制定海域、无居民海岛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办法,明确出让范围、方式、程序、投标人资格条件审查等,鼓励沿海各地区在依法审批前,结合实际推进旅游娱乐、工业等经营性项目用岛采取招标拍卖挂牌等市场化方式出让。对于不宜通过市场化方式出让的项目用海用岛,以申请审批的方式出让。保障渔民生产生活用海需求。按照海域使用管理法要求,不断完善用海的市场化出让配套措施。地方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编制用岛出...[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11-30 17:40:07 文章热度:1082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海域使用管理,维护国家海域所有权和海域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海域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制定本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海域,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水、领海的水面、水体、海床和底土。本法所称内水,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基线向陆地一侧至海岸线的海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水、领海持续使用特定海域三个月以上的排他性用海活动,适用本法。第三条 海域属于国家所有,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海域所有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海域。单位和个人使用海域,必须依法取得海域使用权。第四条 国家实行海洋功能区划制度。海域使用必须符合海洋功能区划。国家严格管理填海、围海等改变...[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3-11-20 09:32:01 文章热度:585
        来源:京华时报土地流转方兴未艾,海域流转又掀风浪。中国海洋局网站昨天披露,11月13日,《海域评估技术指引》(简称指引)获国家海洋局批准发布。分析人士认为,这意味着海域流转政策破冰,海域流转概念股迎来契机。确立5种价格评估法该指引明确了海域价格和海域基准价格的定义,厘清了海域价格与海域使用金、海域产品价格、海域资源价格和海洋生态价值等概念的区别与联系,并确立了5种海域价格评估方法。指引既适用于具体宗海价格的评估,也适用于区域海域平均价格的评估,满足了海域评估的市场需求和管理需求,具有较广泛的适用性。多地试点使用权流转在国家推出海域政策之前,山东、浙江等地早已实行海域使用权流转的试点工作。日前出...[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3-23 17:00:29 文章热度:1164
        财政部关于印发《调整海域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征收标准》的通知财综〔2018〕15号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海洋厅(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和海域、无居民海岛有偿使用意见的要求,财政部、国家海洋局制定了《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和《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征收标准》(见附件,以下简称国家标准),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如有问题,请及时告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征收海域使用金和无居民海岛使用金统一按照国家标准执行。二、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应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划分海域级别,制定不低于国家标准的地方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以申请...[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