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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

       房屋所有权,又叫房屋产权,是指房屋所有人独占性地支配其所有的房屋的权利。房屋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排除他人的干涉,对其所有的房屋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然而房产证、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那么房屋所有权以什么为准呢?

发布时间:2024-11-06 09:17:18 文章热度:44
        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在地类管理上属于(集体)建设用地。下面带来北京市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规则最新。一、申请登记的权利类型和登记类型依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可以单独申请宅基地使用权首次登记。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住房及其附属设施的,可以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其他情形,可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北京市不动产登记工作规范》等有关规定明确登记类型。二、申请主体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原则上按户申请,每户应由一名家庭成员代表本户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该名家庭成员代表原则上应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以是户主、...[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4-11-05 09:57:42 文章热度:110
        近日,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实施办法的通知,表示按照“先确地权、再确房权”的思路进行确权登记,那2024年浙江金华永康市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怎么认定?确权登记范围有哪些?一、2024年浙江金华永康市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怎么认定?1、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认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按照分阶段“一户一宅”要求,结合宅基地审批限额标准进行确认。(1)1982年2月13日《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施行前建设,农民住房至今未扩建或翻建的,提交公社(革命委员会)、民政局或农业局建房批准书、处罚发票等材料;无法提供上述材料的,如实填写《不动产权属申述书》,经村经济合作社...[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11-15 14:22:01 文章热度:3116
        购房的人越来越多,可是大多数人对房屋产权问题还是一知半解,很容易混淆房屋产权、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问题。那么房屋的土地使用权有多久?和房屋所有权有什么区别?一、房子的土地使用权有多久土地使用权是国家向组织、机构及个人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在出让时根据开发类型分为不同的使用年限,民用住宅用地权属年限为70年,工业用建筑用地和综合类用地为50年,商用建筑用地为40年。房屋所有权属于个人产权,是私有财产权的一种,是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保护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四条,私人对其合法的...[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6-08 16:04:14 文章热度:2230
        为推进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办证工作,石狮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在1987年1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期间建设的,持有经审批的翻、改建文件,在土地使用权范围内,按批准的翻、改建建筑层数及面积给予登记,超出部分不予确权。石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石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为推进我市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办证工作,根据《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以及《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心市区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泉政文〔20...[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1-10 12:00:51 文章热度:1233
        兴安县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被誉为“兴盛之都、安定之邑”,是中国银杏、毛竹、商品粮、生猪和柑桔生产基地县[3],曾获“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全国科普示范县”、“美丽中国示范县”等荣誉称号。近日有朋友问到,兴安县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变更、转移登记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和提供哪些材料呢?下面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须知一、项目名称: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二、办理部门:兴安县国土局窗口三、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四、申报条件...[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2-26 10:07:00 文章热度:6043
        南宫市人民政府关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各乡镇(办)政府、市经济开发区,市直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部署,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本着保护主体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原则,依据河北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冀国土资发[2012]74号)、《关于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意见》(冀国土资发[2014]1号)、《关于调整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冀国土资发[2015]1号)、《关于妥善解决历史遗留建设用地有关问题的通知》(冀国土资发[20...[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2-12 16:57:32 文章热度:2566
        宁强县位于陕西省汉中市,北依秦岭,南枕巴山。全县辖21个镇,汉源镇、高寨子镇、大安镇、代家坝镇、阳平关镇、燕子砭镇、广坪镇、青木川镇、毛坝河镇、铁锁关镇、胡家坝镇、巴山镇、舒家坝镇、庙坝镇、巩家河镇、太阳岭镇、苍社镇、巨亭镇、安乐河镇、禅家岩镇、二郎坝镇。宁强县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进展的如何呢?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宁政办发〔2016〕72号宁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强县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方案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宁强县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所有...[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1-28 10:53:40 文章热度:3570
        汉中市洋县政府日前印发了关于洋县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以加快推进农村“房地一体”登记发证,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秩序和谐稳定。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洋县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洋政办发〔2017〕154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有关部门、直属机构:《洋县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9月26日洋县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1-27 15:06:22 文章热度:929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一、办理程序导询--受理--审核(含实地查看、公告)--登簿二、申请材料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及询问笔录2、身份证明1)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户口簿等2)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3、不动产权属证书4、实地查看记录表5、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消灭的材料:1)宅基地、房屋灭失的,提交其灭失的材料2)权利人放弃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的,提交权利人放弃权利的书面文件。被放弃的宅基地、房屋设有地役权的,需提交地役权人同意注销的书面材料3)依法没收、征收、收回宅基地使用权或者房屋所有权的,提交人民政府做出的生效决定书4)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1-24 09:50:02 文章热度:2610
        为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两证合一”,明晰房屋产权,保护农民合法权益,有效支撑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银川市高度重视,成立了银川市农村宅基地和房屋统一确权登记颁证领导小组,稳步推进“两证合一”确权工作,确保2017年底完成“两证合一”颁证工作的20%。 此次市辖三区确权范围包括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共8个乡镇。确权登记的基本原则:一是依法依规,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程。同时,处理好历史遗留问题,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二是集中申报,公正高效,坚持“村民申请、政府推动”相结合的方式,登记机构集中统一受理;三是实事求是,分步实施,按照“先易后难、先简后繁”的思...[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1-21 16:12:07 文章热度:2595
        原州区,隶属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是固原市委、市政府所在地,总面积3520平方千米,下辖3个街道、7个镇、4个乡:北塬街道、古雁街道(新区街道)、南关街道、三营镇、开城镇、张易镇、彭堡镇、头营镇、官厅镇、黄铎堡镇、中河乡、河川乡、炭山乡、寨科乡。日前,原州区人民政府颁布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于印发《原州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的通知原政办发〔2017〕125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各有关部门(单位):现将《原州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1-21 13:56:18 文章热度:730
        经初步审定,牡丹江穆棱市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7年3月1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穆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方式:0453-3187178公告单位:穆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17年2月21日...[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1-17 16:43:38 文章热度:854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对于农民朋友来说是至关重要的。那么榆林所辖的吴堡县、子洲县、绥德县、神木县、清涧县、米脂县等地区登记需要什么条件呢?以吴堡县为例,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转移登记:(1)依法继承;(2)分家析产;(3)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互换房屋;(4)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等导致权属发生变化的;(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申请条件为: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由双方共同申请。因继承房屋以及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等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的,可由权利人单方申请。办理材料:(1)不动产登记申请资料;(...[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1-01 11:16:27 文章热度:1673
        海原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中发〔2014〕1号)、《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功能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统筹推进城乡发展,加快农村住宅用益物权确权、赋权、活权进程和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海原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统一确权登证发证工作顺利推进和按时完成,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区农村宅基地和房屋统一确权登记领证工作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133号)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0-27 09:54:44 文章热度:1251
        桐庐县关于进一步加强与规范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程序的通知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加强和规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适用范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注销登记:1、不动产灭失的;2、权利人放弃的;3、依法收回与征收的;4、正在办理宅基地审批手续时需原有权利进行注销;5、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情形。(二)办理程序程序:用户申请→受理→核定→登簿→归档→出具注销证明(无法收回权利证书的,应当进行公告)(三)提供资料在实施过程中,与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有冲突的,以法律法...[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9-30 15:35:44 文章热度:3760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相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汉中市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相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7月31日汉中市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相关问题的处理意见为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我市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宅基...[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9-25 09:52:36 文章热度:3536
        《建德市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统一登记发证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统一登记行为,保护权利人之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房屋登记办法》(建设部令第168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发证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4〕73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43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9-19 17:04:14 文章热度:1277
        浙江杭州市淳安县根据省、市关于加快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统一部署,通过前期实地调研论证,确定淳安试点工作在富文乡开展并且于近日启动。那么具体怎么开展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确权登记工作呢?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经过前期的实地调研论证、对接等程序后,按照“权属合法、界址清楚、一户一宅、面积法定”的工作原则,采取以项目工作组的形式进行逐村、逐户上门开展权属调查及房屋测量。按照调查、填表、审核,公示、审批、发证的流程进行。本次农村宅基地及农房不动产登记、测量、登记全部采取政府买单,不向农户收取费用,农户只需要缴纳每本5元的印花税。淳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6-12 09:31:16 文章热度:9231
        农村房产市场也需要规范,不论是自建的房产,还是买卖的房产,都是需要自建人和相关交易双方进行房屋的登记。过户登记涉及哪些材料?需要哪些费用?有哪些流程?本文为您解答农村房屋所有权怎么认定的知识。农村房屋所有权应从宅基地的申请取得及房屋建造两方面综合分析认定,即房屋所有权人必须满足两个条件:第一,是宅基地使用权人(包含在册人口),第二、是房屋的建造者。一、宅基地使用权人的确定从当前农村拆迁政策看,大都以宅基地面积作为置换楼房面积的计算基数(一般为1:1的比例),。宅基地的巨大经济价值在拆迁置换中得以显现。地的价值在房产(房地一体)价值形成中占有较大比重,故此宅基地使用权人的确定十分重要且必要。(一...[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5-16 11:15:16 文章热度:3360
        近日,张掖市人民市政府同意了市国土资源局提出的《张掖市农村集体土地(含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由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张掖市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正式启动。张掖市农村集体土地(含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市国土资源局为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含宅基地)使用权以及房屋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有效支撑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快集体土地(含宅基地)使用权及农房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甘国土资籍发〔2017〕3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目...[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