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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

       水土保持是指对自然因素和人为活动造成水土流失所采取的预防和治理措施。八十年代以来,进入了一个以小流域为单元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的新阶段。 小流域是指以分水岭和出口断面为界形成的面积比较小的闭合集水区。流域面积最大一般不超过50平方公里。每个小流域既是一个独立的自然集水单元,又是一个发展农、林、牧生产的经济单元,分布在大江大河的上游。一个小流域就是一个水土流失单元,水土流失的发生、发展全过程都在小流域内产生具有一定的规律性。工程措施、生物措施和蓄水保土耕作措施是水土保持的主要措施。土流网小编精心汇总了关于水土保持的相关文章,供大家阅读。

发布时间:2020-05-28 15:49:23 文章热度:2520
        为规范全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加强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工作,改善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5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4〕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们修订了《山东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促进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改善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5号)、《...[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1-01 10:12:22 文章热度:616
        《黑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2017年10月,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初次审议了《黑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草案)》。现将该条例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公布,公开征求意见。请将意见寄送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26号,邮编:150001),或发送至srdfgwsc@163.com。征求意见截止日期:2017年11月10日。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017年10月27日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减轻水、旱、风沙灾害,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8-15 08:56:54 文章热度:8078
        日前从甘肃省发改委获悉,按照国家降费减负的工作要求和相关通知精神,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水利厅联合下发通知,对甘肃省水土保持补偿收费标准进行调整,自即日起执行。甘发改收费〔2017〕590号通知内容如下。关于水土保持补偿收费标准的通知甘发改收费〔2017〕590号各市州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政局、水务局(水保局):按照国家降费减负的工作要求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86号)精神,现将我省水土保持补偿收费标准调整如下:一、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一)对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按照征占用土地面积每平方米1.4元一次性计...[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11-14 16:11:44 文章热度:1239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九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0年12月25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公布,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2010年12月2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年6月2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2010年1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第三章预防第四章治理第五章监测和监督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减轻...[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11-11 12:04:56 文章热度:6257
        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桂财税〔2016〕37号 各市、县财政局、水利局、物价局,中国人民银行广西区各市中心支行、各县支行: 为了规范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促进水土流失防治工作,改善生态环境,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综〔2014〕8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886号)的规定精神,并结合我区实际,在充分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财政厅会同水利厅、物价局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6-06 11:04:34 文章热度:1482
        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这是我国水土流失防治进程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这部规划是我国首部获得批复的国家级水土保持规划,是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水土保持工作的发展蓝图和重要依据,也是贯彻落实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的行动指南。为了大家能够较好地了解规划,现就规划的主要内容做一解读。解读一:我国水土流失的现状及其危害我国是世界上水土流失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水土流失面广量大,侵蚀严重。根据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成果,我国水土流失面积为294.91万平方公里,占国土总面积的30.72%。土壤侵蚀模数大于2500吨/(年?平方公里)的中度及以上面积占到水土流...[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10-21 11:46:31 文章热度:2544
        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的批复》,原则同意《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水土保持工作的发展蓝图和重要依据,是贯彻落实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的行动指南。《规划》明确,用15年左右的时间,建成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实现全面预防保护,林草植被得到全面保护与恢复,重点防治地区的水土流失得到全面治理。预计到2020年,全国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2万平方公里,年均减少土壤流失量8亿吨;到2030年,全国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94万平方公里,年均减少土壤流失量15亿吨...[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4-12-31 13:41:52 文章热度:204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减轻水、旱、风沙灾害,改善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水土保持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水土保持,是指对自然因素和人为活动造成水土流失所采取的预防和治理措施。    本条例所称水土流失,是指在水力、风力、重力及冻融等自然营力和人类活动作用下,水土资源和土地生产能力的破坏和损失,包括土地表层侵蚀及水的损失。    第三条  水土保持工作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因地制宜、...[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4-09-26 16:28:56 文章热度:23
        近日,水利部办公厅会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水土流失治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那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水土流失治理支持政策措施有哪些?一、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水土流失治理支持政策措施有哪些?关于产业开发用地支持政策《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明确提出:“对集中连片开展生态修复达到一定规模和预期目标的生态保护修复主体,允许依法依规取得一定份额的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权,从事旅游、康养、体育、设施农业等产业开发;其中以林草地修复为主的项目,可利用不超过3%的修复面积,从事生态产业开发。”《指导意见》充分衔接相关政策规定,在...[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4-09-26 09:26:10 文章热度:17
        近日,水利部办公厅会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水土流失治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主要内容如下:《指导意见》包括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水土流失治理的重要性、工程项目类型及受益方式、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四个部分共11条。(一)重要性。主要对《指导意见》制定的有关背景及重大意义进行了阐述,明确了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水土流失治理是全面提升水土保持功能和生态产品供给能力,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重要举措。(二)工程项目类型及受益方式。主要对社会资本可以投资参与的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类型及具体环节进行了规定,并从社会资本和地方各级政府两个层面,明确了投资参与水土...[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3-08-14 09:18:05 文章热度:427
        为贯彻落实《地下水管理条例》,加强地下水保护开发利用管理,保障地下水可持续利用。近日,水利部自然资源部印发了《地下水保护利用管理办法》,那地下水资源归哪个部门管辖?一、地下水保护利用管理办法设区的市级、县级行政区域内地下水取水总量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本级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制定,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后下达实施的地下水取水总量控制指标。以监测、勘探为目的的地下水取水工程,不需要申请取水许可,建设单位应当于施工前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应当包括以下材料:(一)取水单位或者个人的法定身份证明文件;(二)取水工程建设方案;(三)水文地质条件;(四...[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2-09-06 09:44:36 文章热度:3792
        近日,自然资源部公布了关于《耕地保护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这意味着最新《耕地保护法》相关法律法规也将实施。那耕地保护法律制度的相关规定具体有哪些呢?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立法宗旨】为了加强耕地保护,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基本国策】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国家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第三条【适用范围】耕地的保护、利用和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所称耕地,是指利用地表耕作层种植粮、棉、油、糖、蔬菜等农作物,每年可以种植一季及一季以上的土地。本法所称...[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0-05-11 08:47:51 文章热度:2213
        加快推动黄河流域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和国家林草局研究制定了《支持引导黄河全流域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实施方案》全文如下: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探索建立黄河全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加快构建上中下游齐治、干支流共治、左右岸同治的格局,推动黄河流域各省(区)共抓黄河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根据《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等要求,结合黄河流域实际,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国家林草局(以下简称四部门)制定本试...[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7-30 16:49:14 文章热度:3462
        为优化湖南省国土空间格局,维护和改善生态功能,7月25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印发《湖南省生态保护红线》,明确湖南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面积为4.28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的20.23%;全省生态保护红线空间格局为“一湖三山四水”;对造成生态环境和资源严重破坏的,将实行终身追责。为推动我省重点生态功能区、重要生态系统、主要物种及其繁衍地栖息地得到充分保护,水土流失、石漠化得到有效控制,区域生态环境安全提供有力保障,我省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和脆弱区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通知明确,湖南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面积为4.28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的20.23%。全省生态保护红线空间格局为"一湖三山四水"...[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7-04 11:18:11 文章热度:31110
        近日,我国很多地区发布了生态保护红线,以确保生态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那生态保护红线是什么?哪些地区被划入范围?为什么划?如何严守?什么是生态保护红线?在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是指在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是保障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通常包括具有重要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等功能的生态功能重要区域,以及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等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我省此次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为21233.32平方公里,约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15.15%,有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维护3大类16个片区。基本...[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7-03 12:07:22 文章热度:1533
        6月29日,云南省政府发布《关于发布云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通知明确,云南省生态保护红线面积11.84万平方千米,占国土面积的30.90%。我省生态保护红线基本格局呈“三屏两带”。“三屏”即:青藏高原南缘滇西北高山峡谷生态屏障、哀牢山—无量山山地生态屏障、南部边境热带森林生态屏障。“两带”为:金沙江、澜沧江、红河干热河谷地带,东南部喀斯特地带。政策全文如下: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云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各州、市、县、区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云南省生态保护红线》已经国务院同意,现予以发布,请严格遵守,切实抓好贯彻执行。云南省人民政府2018年6月29日(此件公开发布)云南省生态保...[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5-11 11:46:25 文章热度:7187
        为保护黑土地资源,防止黑土地数量减少、质量下降,2018年3月30日,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吉林省黑土地保护条例》,条例规定每年6月25日为吉林省黑土地保护日,条例定于2018年7月1日起施行。条例指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黑土地保护日组织开展黑土地保护主题活动。条例规定,对黑土地保护不力的地区,由省人民政府或者其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约谈该地区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约谈情况应当向社会公开。对破坏黑土地资源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检察机关和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可以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条例还规定,建设项目占用黑土地未实施表土剥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2-27 16:27:38 文章热度:1039
        尚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尚义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尚政〔2017〕107号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为进一步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规范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冀政办发〔2016〕21号、冀财农〔2016〕130号、冀财农〔2017〕14号等文件要求和财政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对《尚义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尚政〔2017〕46号)进行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尚义县人民政府2017年11月23日尚义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意...[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2-19 09:28:46 文章热度:2799
        浦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坡地村镇”建设用地试点项目的实施意见(试行)浦政发〔2017〕39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为健全项目管理机制,加快推进我县省级“坡地村镇”建设用地试点(以下简称“坡地村镇”试点)项目实施,根据《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等九部门关于开展“坡地村镇”建设用地试点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发〔2015〕13号)、《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切实做好“坡地村镇”试点项目建设用地管理的通知》(浙土资发〔2015〕4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坡地村镇”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近年来,我省深入贯彻落实“两山”理论,围绕“建设山上浙江、发展生态经济”战略...[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1-17 10:06:03 文章热度:4131
        关于印发建始县“十三五”农村公路项目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建始县“十三五”农村公路项目建设管理实施办法》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4月14日建始县“十三五”农村公路项目建设管理实施办法为切实加强我县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按期完成农村公路项目建设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6年第3号)、《湖北省农村公路条例》、《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农村公路条例(修订)》、《湖北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农村公路,是指在我县境...[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