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开发
当前,随着我国城镇化建设取得突飞猛进的发展,一批现代化城市兴起,城镇用地结构布局不断优化,土地利用效率不断提升。但在一些地方,由于历史的或现代化进程中的原因,城镇外延式扩张与存量土地低效利用状况并存。2016年11月23日,国土资源部发布《关于深入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的指导意见(试行)》,对城镇低效用地的再开发利用提供指导性激励政策。《指导意见》着重从5个方面提出针对城镇低效用地的再开发鼓励措施,分别是:鼓励原国有土地使用权人自主或联合改造开发;积极引导城中村集体建设用地改造开发;鼓励产业转型升级优化用地结构;鼓励集中成片开发;加强公共设施和民生项目建设。
48万元
10亩
2000元/亩/月
50亩
320万元
400亩
2950.5万元
98.35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