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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是2008年中央“大部制”改革背景下新成立的中央部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负责建设行政管理的国务院组成部门,负责国家建设方面的行政管理事务。其前身是1979年3月12日中共中央批准成立“国家城市建设总局”,直属国务院,由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代管。2008年3月15日,根据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建设部”改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布时间:2019-12-25 16:18:54 文章热度:1074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整顿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也意味着将整顿住房租赁市场。那么,整顿住房租赁市场是怎么回事?具体怎么整治?相关政策细则如下:整顿住房租赁市场是怎么回事?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国家网信办等6部门印发《关于整顿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应当实行明码标价,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赚取住房出租差价,住房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和出租人续约的,不得再次收取佣金;住房租赁企业租金收入中,住房租金贷款金额占比不得超过30%,超过比例的应当于2022...[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9-12-25 14:00:13 文章热度:272
        近日,六部门印发《关于整顿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的意见》规范住房租赁市场主体经营行为。其中要求规范租赁服务收费,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赚取住房出租差价,住房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和出租人续约的,不得再次收取佣金。剩余押金这样处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整顿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的意见建房规〔2019〕1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委、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公安厅(局)、市场监管局(厅、委)、银保监局、网信办:租赁住房是解决进城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等新市民住房问题的重要途径。近年来,我国住房租赁市场快速发展,为解决新市民住房问题发挥...[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9-11-14 10:35:01 文章热度:161
        住房租赁关乎城市吸引力,关乎人民福祉,是解决新市民住房问题、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目标的重要途径。过去几年,住房租赁市场快速发展,租房中介如雨后春笋般涌现,租赁房源供应量随之增加,租赁需求得到满足。但同时,恶意抬价、虚假房源、违规隔断、装修污染超标等乱象也频繁出现,令不少租房者苦不堪言。为解决住房租赁行业难点、痛点问题,维护租户合法权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期多次召开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工作推进会,对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整治工作做出部署,并提出加快长效机制建设。据不完全统计,近期已有包括内蒙古、陕西、北京、深圳、广州、合肥、南京、珠海、长春、南宁等多地相继出台住房租赁新规,通过增加房源供给、规...[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9-07-22 09:42:47 文章热度:903
        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方网站获悉,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16个城市入围2019年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城市名单,公示期为2019年7月18日-2019年7月24日。根据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的通知》和《关于组织申报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的通知》,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近期组织开展了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竞争性评审工作。按照竞争性评审得分,排名前16位的城市进入2019年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范围,名单如下(按行政区划序列排列):北京、长春、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厦门、济南、郑州、武汉、长沙、广州、深...[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9-02-12 08:40:34 文章热度:14875
        2019年2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农村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办村﹝2019﹞11号,全文如下: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部署,我部决定开展农村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共建共治共享的理念和方法,坚持政府引导、村民主体的基本原则,在尊重农民安居需求和农房建设实际的基础上,通过农村住...[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9-05 14:31:38 文章热度:712
        日前,国土资源部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根据地方自愿,确定第一批在北京、上海、沈阳等13个城市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那么就相关的政策依据、法规约束和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司负责人是怎么看的呢?1.此次试点的指导思想、政策依据是什么?土地利用司负责人:此次试点指导思想明确,就是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服务于构建购租并举的住房体系,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推进集体土地不动产登记,完善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4-05 10:42:20 文章热度:3190
        2017年度菏泽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通告经研究决定,对滨河新城、和谐家园小区房源向市区内符合2017年度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的家庭推出,现通告如下:一、申请时间:2017年4月1日至15日(节假日除外)。二、申请地点:菏泽市政务服务大厅二楼市住建局窗口(菏泽双河立交桥东50米路南)。三、注意事项:1、申请家庭需符合《2017年度菏泽市区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认定及办理程序》规定的条件。2、领取申请表时,请携带申请人身份证和家庭户口本。3、申请人到菏泽市政务服务大厅领取申请表。特此通告。菏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4月1日菏建[2017]3号菏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17年度菏泽...[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9-01 14:30:56 文章热度:1892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和完善海口市市住房保障制度,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的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7部委《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建保〔2010〕87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住房的意见》(琼府〔2010〕64号)及《海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琼府办〔2010〕11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海口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给予土地、财税、信贷等政策支持,由政府...[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7-19 16:47:26 文章热度:1710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对海口市限价商品住房保障的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海南省保障性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海南省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海口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限价商品住房,是指由市政府统筹管理和限定套型建筑面积及销售价格,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住房困难群体销售的具有政策性优惠及保障性质的普通商品住房。第三条 海口市行政区域内由市政府统筹管理的限价商品住房的申请审核、配售、退出和上市交易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第四条 海口市限价商品住房保障管理遵循公开公平、保障准入、动态管理、严格监管的原则。第五条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4-28 15:28:54 文章热度:2796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精神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健全完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意见的通知》(晋政办发〔2015〕103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化解房地产库存的若干意见》(晋政办发[2016]71号),化解商品住房库存,鼓励农民进城购房,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我市各县(市、区)农民在市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经市房管部门备案且交纳购房首付款的,可申请购房奖励。第三条农民身份以户口簿记载事项为依据,户口簿登记地址为农村并且户别为家庭户口的,由村委...[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2-05-27 16:34:25 文章热度:174
        建村〔2021〕3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管委)、财政厅、民政厅、乡村振兴(扶贫)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局、民政局、扶贫办:2020年底,脱贫攻坚贫困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任务全面完成。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现就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1-08-02 17:58:07 文章热度:42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管委)、财政厅、民政厅、乡村振兴(扶贫)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局、民政局、扶贫办:2020年底,脱贫攻坚贫困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任务全面完成。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现就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按照党中央、国务...[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9-11-08 10:11:26 文章热度:609
        住房租赁市场随着进城务工人员的增多也在不断的扩大,但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也层出不穷,对于需要租房的人员而言,碰上这类中介都会有口难言。9月,住建部召开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要求各地整治乱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中央网信办6部门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联合开展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工作以来,各地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查处和曝光了一批违法违规案件。日前,6部门通报了各地在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中查处的7起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一、深圳市龙岗区住房租赁“黑中介”恶意克扣押金租金,暴力驱逐承租人。深圳市龙岗区以王某群、赵某为首的团伙...[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9-07-08 15:36:24 文章热度:1540
        2019年2月11日,四川省自贡市荣县人民政府发布了《荣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荣县府办发〔2019〕12号),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荣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荣县府办函〔2014〕38号)同时废止。政策原文内容如下: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荣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荣县府办发〔2019〕12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荣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已经县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2月11日荣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9-02-13 09:46:40 文章热度:44419
        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农村住房建设试点新政策,其中明确指出了条件好的地区争取在2019年底前建成一批示范农房,到2022年,多数地区将建成示范农房。关于这一政策的下达,未来这3类农民将是最大受益者!一、农村住房建设试点重点内容介绍1.农村住房建设试点地区在哪?据了解国家目前还没有下发试点名单,但是有相关规定要求,明确选取当地政府重视且农房建设管理工作有基础的县级地区开展试点,原则上每省(区、市)选择3-5个试点县(市、区、旗)。2.农村住房建设试点什么时候开始?关于农村住房建设试点相关政策要求,各省(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于2019年2月底前将试点县(市...[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9-02-12 16:32:49 文章热度:13966
        2019年2月2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公布了《关于开展农村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意味着全国农房大改造即将启动,也就是说,农村的房子将逐步走向规划性建设,农民居住条件和乡村风貌普遍改善,农民基本住上适应新的生活方式的宜居型农房。一、试点地区选取当地政府重视且农房建设管理工作有基础的县级地区开展试点,原则上每省(区、市)选择3—5个试点县(市、区、旗)。二、启动时间2019年2月底前将试点县(市、区、旗)名单和试点工作方案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原则上应于2019年10月底前完成建设和验收。到2020年,各省(区、市)试点县(市、区、旗)建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农房,农房设计服务、...[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5-14 08:54:03 文章热度:617
        2018年5月1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公安部等四部门于近日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要求优先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提取额度要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合理确定并及时调整。重点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在缴存地或户籍地购买首套普通住房和第二套改善型住房,防止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炒房投机。  对同一人多次变更婚姻关系购房、多人频繁买卖同一套住房、异地购房尤其是非户籍地非缴存地购房、非配偶或非直系亲属共同购房等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要严格审核住房消费行为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  各地要全面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建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公安、住房城乡建设、人力...[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1-22 14:05:03 文章热度:929
        天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峻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天峻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天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3月9日天峻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方案为确保公共租赁住房的准入、分配、退出和运营管理,加快建设资金的周转速度,保证住房保障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改革委印发《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建保〔2013〕178号)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印发《青海省保障性住房准入分配退出和运营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青政〔2014〕19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青...[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0-23 10:11:52 文章热度:2547
        吃穿住行,尤其是住房问题,亟待解决。而聚焦十九大,我们可以感受到政府急人民之所急。10月22日,十九大新闻中心举办记者招待会,邀请教育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卫生计生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满足人民新期待,保障改善民生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其中,住房城乡建设部党组书记、部长王蒙徽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坚持房地产调控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松劲,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去年10月份以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有关部门一起,坚持分类调控,因城因地施策,同时采取了一些有针对性的措施,落实地方政府的主体责任。在抑制...[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0-19 10:42:55 文章热度:2972
        重磅消息!2017年《嘉峪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已出炉!具备什么条件可以申请?怎么申请?需要哪些材料?如何使用公租房?等等一系列问题都将在《管理办法》中找到答案。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嘉峪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嘉峪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嘉峪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参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