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度安排
(一)生态保护建设
2016—2020年,继续巩固退耕还林成果17.75万亩,继续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筹备建设大熊猫国家公园,完成德阳市第三次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至2020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25%以上;全市年均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0平方公里;到2017年底,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00平方公里,治理区域的水土流失面积减少85%以上,土壤侵蚀模数至少降低一个等级,除生态脆弱地区外,贫困地区生态治理任务基本完成,森林和水生系统步入良性循环。
(二)生态补偿
落实好全市43.3万亩集体公益林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各县(市、区)因地制宜在落实国家公益林补偿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补偿标准,调动农民保护森林的积极性。
(三)人居环境改善
加强水源保护和水质保障,不断提高贫困村、贫困人口供水水质合格率,到2017年底,贫困村、贫困人口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85%以上,贫困村、贫困人口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90%以上。
(四)防灾减灾避灾
2016年,开展300户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和3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2017年开展410户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和1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实现具有搬迁条件和意愿的贫困户应搬尽搬。
二、政策措施
加强生态用地用途管制,加大生态治理投入力度,深入实施林业重点工程,强化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继续深化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强化防灾减灾避灾工作,切实增加农民生态收入,深入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加强科技服务支撑,建立完善生态建设扶贫考核评价体系。
三、资金筹措
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资金投入,进一步加大项目申报力度,多渠道、多层次地增加扶贫资金投入。采取项目统筹整合、资金拼盘投入,一次规划、分年实施的方式,按责权统一、管理规范的要求,确保项目资金发挥综合效益。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规划走的分配安排原则,统筹兼顾、整合资源、突出重点、分类实施。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向贫困村、贫困户倾斜,确保项目建设按期顺利进行。2016—2017年,全市共需筹措生态扶贫资金1.23935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省级补助1.10305亿元,市、县安排0.1363亿元。
四、责任落实
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强化规划,精准实施,强化责任,精确管理。
第六节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
全市2013年末18.7万名贫困人口中病患者和“老弱伤残”等脆弱人群占绝大多数,其中8万患大病、慢性病贫困人口;加之服务能力薄弱的基层卫生计生机构,只有通过开展医疗卫生计生精准扶贫专项行动,推进“强基惠民”工程,实施“十免四补助”,建立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机制等措施,切实减轻贫困人口疾病经济负担。
一、进度安排
自2016年起,对所有贫困人口建立全程健康服务卡,巩固“两保、三救助、三基金”医保扶持成效。全面落实对贫困人口的“两保、三救助、三基金”医保扶持政策,贫困人口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贫困人口倾斜支付、民政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的顺序予以保障,统筹使用医药爱心扶贫基金、卫生扶贫救助基金、重大疾病慈善救助基金,确保贫困患者县域内住院和慢性病门诊维持治疗医疗费用个人支付占比均控制在10%以内。贫困地区基层医疗卫生计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能力进一步提升,基层全科医师签约覆盖率达到80%以上,贫困人口签约服务率达到100%,基层中医药服务量达到40%以上。全市所有县级医疗机构建立远程会诊系统并开展网络医疗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补足配齐人员;全面实行以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等复合型付费方式;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5/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0/千以下;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8%以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率达到80%以上;传染病发病率稳中有降。
二、政策措施
(一)开展医疗卫生计生精准扶贫专项行动
大力实施贫困人群医疗救助扶持行动,大力实施贫困人群公共卫生保障行动,大力实施贫困人口优先服务行动。
(二)健全医疗保障救助机制,发挥医保对贫困人口医疗费用支付主体作用
对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部门按各统筹地区制定的最低档次缴费标准给予全额代缴,所需经费由县级财政纳入公共预算统筹安排,省和市财政给予补助,确保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