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农产品加工业提升发展工作方案(2017-2018年)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及《河南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2016-2018年)》,抢抓河南自贸区发展机遇,补齐现代农业短板,加快推进我市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提升农产品加工业的综合实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按照布局区域化、经营规模化、生产标准化、发展产业化要求,促进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及综合利用加工协调发展;通过结构优化、创新驱动、要素提升,提高农产品加工转化率和增值率,打造产业“升级版”。坚持供需结合、互促共进,调优供给结构,实现更高层次的供需动态平衡;坚持问题导向,找准改革的切入点和突破口,着力补齐短板;坚持市场取向,把农产品资源优势转化为加工优势;坚持统筹谋划、协调推进,实现由数量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变,由分散布局向产业集群转变。通过综合施策,精准发力,加快我市农产品加工业快速发展。
二、发展目标
到2018年,全市农产品加工业保持平稳发展态势,产品结构趋于合理,优势产业更加突出,龙头带动作用增强,科技生产能力提升,成为我市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和民生产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力争达到140家,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集群达到20个,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增加值力争达到280亿元,农产品出口创汇力争达到2.5亿美元(现在1.3亿美元)。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销售收入和从业人员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比重分别稳定在50%(现在是51%和53%);农产品加工转化率提高到65%以上;农产品加工增值率达到1∶3。
三、优化产业布局
以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农产品优势资源为基础,依托重点龙头企业、产业集聚区和县域经济,着力打造国内一流的面制品、肉制品等主导优势产业,建设国内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果蔬、油脂、饮料等区域优势产业,培育国内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休闲食品、调味品等成长性产业,做强具有鲜明地域特点的特色农产品产业,形成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特色明显、优势突出的农产品加工产业布局。立足目前开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现状,做强做优九大产业。
(一)面及面制品产业。到2018年,依托全市270万亩优质专用强筋小麦、弱筋小麦,重点扶持和引导天丰、天源、家家福、金穗、宇东、开元米业等一批粮食加工龙头企业,发展面(米)制品产业化集群。全力做好天丰面业上市筹备工作,力争实现农产品加工企业上市零突破。着力发展优质面粉、高档专用面粉和功能性面粉,提高市场占有率。努力发展小麦淀粉、小麦胚、抗性淀粉、抗性糊精、谷朊粉等深加工产品,发展精深加工。依托家家福、天丰面业等企业发展快捷方便食品,开发多档次、多品种的高档及多维营养挂面等产品,加快主食产业化生产和商品化供应的步伐。依托天香食品、海壹食品、九盼食品、万达食品等龙头企业,着力扩大速冻米面食品规模,提高产品的品质和档次,全面促进粮食转化增值,提高农业比较效益。
责任单位:市农林局、市粮食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二)肉制品产业。重点扶持和引导雏鹰畜牧、牧原集团、大用集团、福润肉类、中原皓月、正大饲料、新农肉类、圆方食品等龙头企业发展畜禽养殖和肉品加工产业化集群,积极实施生猪、肉牛、家禽、奶牛、肉羊5大产业优势集聚区建设,引进国际先进种畜、先进设备、先进管理技术,推进畜牧养殖及加工标准化、国际化,提升清真畜产品出口创汇能力。依托畜产品5大优势区,大力发展畜产品加工企业。在继续保持冷冻肉制品、分割鲜肉制品同时,鼓励企业发展熟肉制品、休闲肉制品等顺应消费者追求的低脂肪、高蛋白、低热量和风味独特的肉制品。大力发掘开封传统肉质美食,加强品牌推广和生产工艺改进,促进开封传统名吃产业化发展。研究消费升级需求,做好供给侧产品设计和生产,发展优质健康肉制品,满足更多不同层次、不同口味的消费需求,进一步开拓国际国内肉制品市场。
责任单位:市农林局、市畜牧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三)果蔬制品产业。以通许县、祥符区、杞县日光温室和塑料大棚蔬菜基地和近郊绿叶菜、精细菜和特色菜生产基地为基础,依托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政策补助项目,扶持农民合作社和农户建设储藏窖、保鲜库,发展蔬菜初加工产业。重点扶持以汇源果汁为代表的果蔬加工企业,充分发挥汇源果汁这一国内外知名品牌的辐射带动作用,不断增强辐射带动能力。扶持和帮助一见钟情、楠溪庄园、三锋饮料等饮料企业发展果品加工业,不断加强品牌建设,增强产品竞争力。引导七彩虹农业、八斗农业等一批新兴果蔬生产企业,提升果蔬生产加工和包装水平,更好的参与市场竞争。发展农产品物流产业,吸引鲜活农产品进出口企业进驻自贸区,把开封自贸区建成鲜活果蔬重要进口基地,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
责任单位:市农林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四)大蒜加工产业。依托杞县及其周边100万亩大蒜基地,大力发展大蒜初加工,改善蒜薹蒜头的初加工和冷藏能力,提高对蒜薹蒜头调控和定价能力。重点扶持和引导以潘安食品、美达食品为代表的大蒜深加工企业,发展大蒜精深加工,拉长大蒜产业链条,实现大蒜最大限度的增值和出口创汇。充分利用自贸区优惠政策和便利条件,促进大蒜直接出口,逐步提高大蒜直接出口比重。积极开展大蒜深加工技术合作,引进大蒜深加工技术,重点引进大蒜深加工和贸易国际企业入驻自贸区,提升我市及周边大蒜深加工和贸易能力。
责任单位:市农林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局
(五)油脂加工产业。省政府把发展优质花生作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四优四化”的重要内容,我市是花生生产优势区,优质油用花生、优质食用花生快速发展,花生种植面积发展到100万亩以上。依托我市沿黄大果花生,重点扶持和引导阳光油脂、龙大油脂、包公食品、鑫福油脂等龙头企业,以全市及其周边优质花生为依托,形成油脂产业集群,发展优质、营养、健康油脂产业。引导和扶持富兰格生物、一见钟情等一批特色花生精深加工企业,发挥传统特产优势,发展花生糕、花生奶等系列食品。支持自贸区龙头企业在开展农产品加工国际合作和贸易的前提下,在我市及周边优势区建立自己的原材料保障基地,增强企业的辐射带动作用。
责任单位:市农林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粮食局
(六)菊花加工产业。依托开封菊花名城和万亩菊花种植基地,重点扶持和引导以中国菊园菊花研究所为代表的一批龙头企业,建立菊花种植、科研和推广基地,发展菊花园艺产业区,培育一批菊花种植、销售和加工龙头企业。拓展菊花功能,丰富菊花产品,从单纯园艺观赏,到发展食用、香精香料提取、茶饮等系列产品。重点借助互联网和自贸区平台,发展茶饮菊花和菊花系列食品,推动菊花系列产品出口创汇。加大菊花加工招商引资力度,引导国际国内知名花卉生产和精深加工企业入驻开封,推动菊花产业上一个新的台阶。
责任单位:市农林局、市商务局
(七)木材加工产业。依托全市平原绿化林木面积和省市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保障生态建设的前提下,大力发展林木加工产业。重点扶持以三环木业、阿凡达木业、华誉木业、康森木业等企业为主的板材加工和家具产业化集群;重点发展精工家具和高档家具制造、家庭装修材料和木质乐器产业。吸引木材进出口企业入驻自贸区,发挥郑汴一体化交通物流枢纽优势,降低木材进口成本,依托木材进口和家具出口,打造中原地区家具制造中心,带动全市及其周边木材加工行业发展。
责任单位:市农林局、市商务局
(八)装备加工产业。推动涉农装备转型升级,研发适合市场需求的农机产品。重点引导和扶持奇瑞重工、中联重科、茂盛粮机等为代表的一批装备制造企业,发挥相关企业技术研发和装备制造优势,加强科技投入,加快研发适宜设施农业、畜禽水产养殖、林果业的农机装备,提升农机核心零部件自主研发能力,推进农业机械专业化、智能化,促进农机农艺融合,开展特色优势产业技术研发,不断提高农业生产效率,降低农业生产成本。
责任单位:市农林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农机局
四、重点工作
针对农产品加工业结构层次偏低,精深加工和中高端产品供给不足,技术创新能力不强,以及普通农产品和加工制品相对结构性过剩等问题,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发展壮大龙头企业,扩大规模经营。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参股控股、改组上市等形式实现强强联合,培育一批农产品加工企业集团。继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发挥投资拉动作用,每年重点支持15家龙头企业新上项目给予贷款贴息。服务企业品牌推广工作,积极组织参加以中国农产品加工业投资贸易洽谈会和中国国际农产品博览会为代表的会展活动,实施“一带一路”战略,利用开封自贸区平台,不断提升农产品出口加工业深度,提升农产品加工国际合作水平。加强对龙头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培训,鼓励高校、科研院所重点培养农产品加工业科研人才,引导龙头企业与高校建立农业产业化人才培育基地,强化人才培养,提高农产品加工业管理水平。到2018年,力争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达到600家,其中,年销售额超10亿元达到5家。
责任单位:市农林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局、市科技局
(二)加快农产品初加工发展,促进农产品提质增效。以大蒜、果品、蔬菜等为重点,支持农户和农民合作社建设储藏、保鲜、烘干设施,改善清选分级、包装等设施装备条件,促进商品化处理,提高农产品质量,实现均衡上市、错季销售,减少产后损失,增加农民收入。通过实施相关项目和推广适用技术,推动农产品初加工水平整体提升。到2018年,累计扶持建设农产品初加工设施增加储藏、保鲜、烘干能力达到2万吨以上。
责任单位:市农林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粮食局
(三)加快推进科技创新,提高精深加工能力。放眼世界引进农产品加工先进技术,提升现有企业技术装备水平。利用与中国农业大学市校合作这一有利条件,在开封周边设立科技企业实验基地,力争把开封打造成农产品加工技术引进与推广的核心高地。进一步调整农业科技创新方向和重点,加强主要农作物选育、疫病防控等先进技术研究和应用,突破一批制约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重大科技瓶颈。支持龙头企业建立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推动小麦、花生、粮食加工、速冻食品等领域争创国家级创新平台。实施种业自主创新重大工程和主要农作物良种联合攻关创新,提升种业企业“育繁推一体化”能力。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技术创新,开展粮油深加工特别是食品加工关键技术的科研攻关,逐步补齐产品短板,提升国际市场竞争力。2018年规模以上农产品精深加工营业收入占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营业收入比重达到12%(现9%),逐步实现农产品加工业由初加工向深加工、粗加工向精加工转变。
责任单位:市农林局、市科技局、市农科院
(四)大力发展农业产业集群,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市政府已下发《关于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方案》,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的工作方针,依托资源和区位优势,围绕产业或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通过龙头带动,吸纳配套关联企业,建设一批上下游协作紧密、产业链相对完整、辐射带动能力较强的“全链条、全循环、高质量、高效益”的现代农业产业化集群。充分发挥农业集群的联农带农作用,鼓励集群内农产品加工企业通过多种利益联结形式,建立稳定的农产品产销关系;支持农户和合作社以生产要素入股龙头企业,组建“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主体;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采取股份分红、利润返还等形式让利农户;将农产品加工业作为产业扶贫的重要内容,利用贫困地区当地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特色农产品加工业,提高贫困群众参与度,分享加工增值收益,实现带农增收。鼓励集群内各经营主体间的相互协作,引导集群内各经营主体整合资源,共建研发、培训、质检、信息、电子商务、物流等服务平台,实现集群内各生产经营主体协同发展。力争到2018年,培育年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的集群20个,集群实现年销售收入300亿元,全市达到省级标准的农业产业化集群8家以上。
责任单位:市农林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五)实施品牌战略,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开展品牌提升行动,以提高质量效益为中心,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为主线,加快普及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构建完善的质量品牌管理制度体系,打造一批具有广泛影响力和持久生命力的国际知名品牌,培育一批产品叫得响、质量信得过、美誉度高、消费者认可的国内知名品牌和区域知名品牌,挖掘一批具有悠久历史和传统工艺的“老字号”品牌,开发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和较强市场竞争力新品牌,实现农产品加工业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发展。强化企业产品质量安全责任意识,推进食品工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全面提升质量安全保障能力。鼓励和提倡农产品加工企业采用“三品一标”加工原料,配置原料检验、生产过程动态监测和产品出厂检测等检验检测设备。建立和完善农产品从种养、加工、仓储、运输等质量安全全程控制和可追溯制度,不断提高农产品加工质量安全管理标准、产品标准、加工工艺标准及卫生环境标准,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责任单位:市农林局、市工商局、市科技局、市质监局
(六)加强信息化建设,实施“互联网+”工程。建立开封市“互联网+”现代农业综合信息服务体系,以及农产品和企业电子商务平台,加快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产品加工业领域的应用,为农产品生产、存储、加工、流通、销售提供服务。推进信息化与智能化融合,运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数字设计、新媒体、先进制造等技术智能平台,在产品设计、生产制造、管理与服务等方面实施智能制造,提高产品的个性化实用功能。整合涉农部门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探索电子商务新模式,完善农产品配送及综合服务网络,推进供需精准对接,满足多样化的市场需求。发展农业大数据,建设开封农业优势产业全产业链数据监测分析系统,为科学开展市场调控和智能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责任单位:市农林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局
五、强化政策支持
各级财政要加大支持力度,对农产品加工业科技研发、电商平台、对外出口、质检安全等给予资金支持,全面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扩大农产品深加工发展专项资金,由目前的每年500万元逐年加大投入。探索建立农林产业基金,由财政、企业共同出资,建立中小加工企业长期融资渠道。积极争取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扶持农产品深加工企业国际合作和贸易能力提升。市科技三项经费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鼓励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行业关键技术攻关和技术引进。金融机构要结合农产品加工企业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对符合产业发展方向、信用记录较好、带动作用明显的农产品加工企业优先给予信贷支持。各级政策性投资担保机构要放宽担保条件,扩大有效担保物范围,对农产品加工企业融资项目,担保费率在市场同等条件下给予优惠。金融主管部门要加大开展银企对接、证企对接活动力度,为农产品加工企业和金融机构、证券机构牵线搭桥。政府金融办要加大对有上市意愿企业的培育,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上市融资,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缓解融资难。将农产品加工用地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认真落实农产品初加工用地政策,优先安排园区用地。落实农产品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的政策,切实保障农产品加工用电。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国土资源局、人行开封中心支行、开封银监局、保监局、开封供电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