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依法推进粮食流通监督检查。
1、加强监督检查体系建设。按照政企分开、独立监管原则,巩固和加强监督检查机制,实现监督检查全覆盖。充实监督检查队伍,落实监管经费,配备执法工具,把监督检查体系建设纳入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
2、开展各项粮食流通的监督检查。依据法律法规,着力抓好粮食收购活动检查、粮食库存监管、国家粮食购销政策的执行检查和社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涉粮案件,维护市场秩序,维护粮食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提升监管能力和手段。加强粮油库存检查专业人才库的动态管理。加快粮食行业“双随机”抽查企业和检查人员名录库建设,做好监督检查体系、粮油库存检查、涉粮案件查处和粮食经营者诚信档案等监督检查信息系统的开发工作,提升监管信息化水平。建立涉粮案件查处机制和信息公开制度,执行粮食流通涉嫌违纪违法案件移送纪检和司法机关的制度,建立粮食经营者守法诚信评价制度,实现粮食经营者执法档案“一户一档”全覆盖,全面落实监督检查工作日志制度。
4、加强层级监督、外部监督和部门协调。加强层级监督和外部监督,建立多主体、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监督体系,切实规范执法程序和行为,做到公正、廉洁执法。加强与工商、食品药品监管、质监等部门和毗邻地区粮食监督检查的协调和协作,强化信息资源共享,开展联动协查,提高监管效能。
(五)加快粮油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
1、构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以全省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为依托,建立省市县三级粮食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体系。重点加强粮食标准的宣传、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实施、粮食收储企业质量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的组织协调等。
2、加强检验监测能力建设。在全省“1+14”粮食质量监测体系的基础上,全面推进粮食质监能力建设。加强检验监测人才队伍建设,严格人员准入标准,加快重点人才引进力度,提高食品安全指标检测领域技术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检验人员队伍素质和检测能力水平,力争到2020年,全省实现15家国家授牌粮油质监机构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人才比例占机构人员总数90%以上。
3、建立粮食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定期开展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收获粮食质量安全卫生调查和品质测报、粮食出入库卫生监测及政策性粮食质量安全抽查检验,全面实现政策性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全覆盖。
4、加快粮食质量安全保障关键技术研究和示范。开展粮食收购、储藏、加工、运输等环节的质量与安全检测、监管与控制技术研究,提高粮食质量安全快速检测技术和设备开发能力,推动粮食从田间到餐桌质量追溯技术研究,加大智能化粮情监测方法和快检设备开发,加快粮情监测预警技术的推广和示范。
5、加快粮食企业质量管理能力建设。落实粮食质量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加快粮食企业质量管理能力建设。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严格的质量管理制度;配强质量管理人员,配齐质量检验设备,健全完善质量管理机构;提升粮食收储快速检验能力,把紧粮食入库关。
(六)不断增强粮食科技创新能力。
1、推动科技创新突破。坚持战略和前沿导向,注重原始创新和集成创新相结合,立足行业急需解决的瓶颈制约问题,加快实施现代食品加工及粮食收储运技术与装备重点专项等一批重大粮食科技项目和工程。加快在科学储粮、节粮减损、现代物流、质量安全、检验检疫、精深加工、健康消费、智慧粮食等共性关键核心技术和新产品新装备方面取得突破,明显提升粮食公共科技供给,推进粮食产业和产品向价值链中高端跃升。
2、加快科技创新工程研发步伐。加强不同区域和品种粮食储藏特性及品质变化规律、延长粮食储存期保质综合技术研究,研发现代粮食物流关键技术,形成保障储粮安全综合性技术解决方案。开展常规稻谷、优质稻、成品粮理化特点和储藏特性及应用技术研究,加快太阳能和生物质能源等新能源技术在粮食储藏、加工等领域应用技术研究,开发推广高能效、低能耗的制冷、烘干、加工等设备,改造提升粮食产业,实现产业升级。加强粮库粮情监测预测、储粮风险预警及安全隐患处置等技术研发。
3、开展精深加工与副产品综合利用。开展粮食功能性成分的营养与安全性评价体系研究。加快对稻米、油菜籽和油茶籽副产品的综合利用,实现副产品深加工转化增值。开展糙米、全麦粉、杂粮等全谷物加工新技术与新装备的研发与示范,全谷物食用品质改良、活性物评价与保持技术研发,全谷物主食品及方便食品的创制,粮食食品营养健康作用评价及其机理研究。加强稻壳、秸秆及粮食副产物高效转化利用新技术研发等。
4、加快生物技术应用。开展主要储粮害虫种群动态与危害阈值研究,进行害虫抗性治理研究。加快生物储粮防护剂开发,实现有害生物绿色生态防控,促进可持续发展能力。
5、推广粮食仓储及物流新技术。推广低温及准低温储粮技术,平房仓负压横向通风粮食储藏成套新技术,氮气气调储粮关键技术,大农户储粮新设备,连续干燥远程智能测控系统,粮食“四散化”技术,固定式散粮集装箱装箱平台,粮食储运监管物联网技术等。
(七)加快实施人才兴粮战略。
1、加快复合型党政管理人才的培养。完善粮食系统在职人员继续教育制度,开展党政领导粮食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依法管粮水平。采取到党校、行政学院、有关涉粮高校及行业培训基地轮训学习、挂职锻炼、交流任职等多种方式加强党政领导干部的培养,不断提高全省粮食行业党政领导干部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2、突出创新型企业经营人才的培养。依托国内外知名企业、大学、科研院所和其他培训机构,加强企业经营人才培训。发挥粮食行业协会、粮食经济科技学会在人才工作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为企业经营人才的成长发展提供服务。鼓励和支持粮食企业建立人才发展基金;抓好资本运作、粮食物流、粮油期货、信息管理等人才的培养。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力争到2020年,全省粮食行业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总量达到5000人。
3、注重知识型高技能人才的培养。依据产业转型、结构升级的市场导向,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技能高超、知识型人才队伍。以省经济贸易高级技工学校和省粮油产品质量监测中心为龙头,依托湖南粮食集团、天下洞庭粮油实业有限公司等大型国有粮食骨干企业,建设粮食行业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加大行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力争到2020年,全省粮食行业知识型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3000人,使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30%。
4、重视应用型技术人才的培养。建立以粮食企业为主体、涉粮院校为基础,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紧密联系、政府推动与院校支持相结合的粮食行业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机制。着力推进粮食购销、粮食物流、粮油加工、粮油质检、粮油保管、市场交易、电子商务、食品安全、粮食财务等领域人才培养,突出培养应用型技能人才的实际操作能力。力争到2020年,全省粮食行业应用型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8000人,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人才比例达到2︰3︰5。
5、加大粮食人才教育基地建设。积极推进行业高校、院所协作机制,拓展行业人才培养渠道。加快筹建湖南粮油食品工程技师学院,使其成为湖南粮油食品产业与技能人才培训的开发基地、湖南粮油食品研发与加工制作的创业服务基地、湖湘特色粮油食品文化传承与推广的传播基地。
五、全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贯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要求,加强对粮食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承担起保障本地区粮食安全的责任,建立健全粮食安全保障工作长效机制。强化地方保障区域粮食市场供应和稳定价格的责任,落实地方粮食储备规模,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加强粮食应急加工、供应体系和网络建设,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进一步深化对粮食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将粮食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职责分工,细化落实任务指标,建立在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部门分工负责、密切协作、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要从实际出发,围绕粮食生产、收购、储备、供应及应急管理等环节,进一步完善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办法,形成导向明确、科学合理的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体系。
(二)加大资金投入。各市州、县市区要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积极发挥政府投资引导作用,把粮食流通领域投入列入公共财政投入的重点。要加大资金与政策支持,融合行业发展资源,切实发挥政策性金融机构对粮食收储和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支持作用,夯实粮食行业发展基础,加快粮食全产业链建设,实现“产、购、储、加、销”等环节健康发展。在国家专项扶持粮食仓储、物流和智能化升级改造资金的基础上,市、县级政府要积极筹措资金,全面落实粮食储备费用,确保本地区粮食储备计划全面落实,粮油产业健康稳定发展。要创新融资方式,拓展融资渠道,降低粮食流通领域民间资本投资门槛,鼓励和引导多元市场主体参与粮食流通,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加入,降低粮油实体经济企业综合成本。
(三)创新体制机制。根据湖南粮食工作实际,不断深化改革,创新发展理念,理清工作思路,落实工作措施。坚持粮食流通市场化改革方向,在充分挖掘和利用粮源优势的基础上,优化发展环境,进一步开放市场,有效利用省外和国外资源,为保障粮食安全服务。制定和完善促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解决国有粮食企业富余职工分流安置的资金缺口。完善地方各级粮食行政管理体系,落实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管理全社会粮食流通的职责。创新粮食产销协作机制,开展多渠道、多层次的合作交流。引导和鼓励大型粮食集团以资本、技术、资源为纽带,打破行业、地域和所有制界限,通过兼并、重组、收购、置换等方式,实现跨地区、跨行业发展,实现粮食行业多元化发展。
(四)加快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粮食安全法制建设,加强行业安全法律知识、社会信用基础知识、质量管理知识以及粮油质量标准的宣传引导,建立粮油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的制度规范、管理服务体系和运行机制,全面推进粮油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构建政府、社会、企业共同参与的行业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切实维护市场正常秩序,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和企业生存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