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多措并举降成本,着力减轻企业生产经营负担
主动适应上海经济转型和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需要,切实加强统筹,抓住关键,通过落实结构性减税、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调整优化社保费率、降低能源资源成本等举措,分类分步精准施策,有效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八)降低企业税费负担。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全面实施“营改增”,减少重复征税,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负。落实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物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等税收优惠政策。研究实施非资源类和非补偿类收费项目取消、停征和降低收费标准等措施。规范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进一步缩小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范围。优化口岸进出口环节收费和通关流程,降低通关成本。
(九)调整优化社保费率。按照国家社会保险制度改革要求,进一步完善基本社会保险制度体系,调整优化职工社会保险费率结构,降低费率水平,适时调整缴费基数。着眼长远发展,探索建立社保基金可持续发展机制。
(十)深化价格机制改革。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价格形成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有序放开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促进资源高效配置、合理利用。稳妥推进电力、天然气价格改革,逐步理顺价格形成机制,继续实施煤电价格、天然气价格联动调整。建立健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成本规制和成本信息公开制度。加强价格监管和反垄断调查,逐步发挥竞争政策的基础性作用,促进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秩序。
五、加快政府管理制度创新,着力提高行政效率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着力破除制约生产要素自由流动、优化配置的制度性瓶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十一)最大限度减少行政审批。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能够取消的审批事项一律取消,对关联审批事项实行全链条联动改革。全面开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试点,使各类社会资本可以平等进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和领域。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试点,通过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实行告知承诺等方式,分类改革行政许可事项,提高办证的透明度、便利化和可预期性,切实解决企业办证难问题。
(十二)深化以企业为主体的投融资体制改革。全面深化企业投资体制改革,最大限度地缩小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范围,下放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权限,进一步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积极推进民间投资,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政府投资项目。优化企业融资服务,大力发展直接融资,改善间接融资结构,拓展保险、社保基金等机构资金的投资渠道。推进政府投资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决策和审批行为。
(十三)建立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体系。建立健全信息互联共享、部门监管协同、诚信自律结合、行业社会共治、风险预警及时的事中事后综合监管体系。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市场主体诚信档案、行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推进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全面推广“双告知”“双随机”抽查制度,建立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逐步建立全覆盖、分领域、强协同、高效率的行业监管体系。加强行业自律,鼓励社会公众参与市场监管,发挥专业服务机构和媒体的监督作用。
(十四)提升政府服务效率。创新政府服务理念和管理方式,加快提高行政办事效率。推动网上政务大厅与各类实体政务大厅有效联动、线上服务与线下服务深度融合,实现政务服务一体化。梳理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编制办事指南,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推进公共服务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推动政务数据资源充分共享和有序开放,促进政务数据资源科学配置和充分利用。深化无纸化及移动办公应用,推动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档案以及对外审批、服务与监管等方面的无纸化应用,拓展移动互联技术在行政办公、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的应用范围。
六、加快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着力扩大有效供给
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以新的有效供给引领消费结构升级,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化提升现代服务业能级,大力培育“四新经济”,鼓励企业创建和提升自主品牌,不断提高品牌质量、产品附加值和生产效率。
(十五)培育服务业优质供给。深化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化和高品质转变。完善服务业发展制度环境,加快发展高品质的金融、信息、专业服务、文化、环保、健康、教育培训和养老等服务业,着力形成新的消费供给。完善住房供应体系,优化住房供应结构,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推进文体旅等有机融合,提升文化创意、体育健身、旅游休闲、时尚等产业竞争力。鼓励康复医疗、远程医疗、医疗旅游等新型业态发展。构建多层次、多元化的教育培训体系,大力发展互联网教育。加快发展老年护理、家庭服务等产业。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加快发展分享经济,推进平台经济、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兴经济加速发展。
(十六)扩大制造业高端供给。积极落实“中国制造2025”战略,推进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深度融合,发展基于工业互联网的新型制造模式,加快向高端制造、智能制造迈进。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项目,突破一批国家亟须、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关键核心技术。进一步提升自主发展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发展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等产业。实施精品创造计划,推进以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为核心的“三品”战略,支持细分市场领导企业和行业领先企业发展。实施工业强基工程,强化核心基础零部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产业技术基础等工业基础能力。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统筹做好军地相互支持的重点项目,增强先进技术、产业产品的竞争力。
(十七)改造提升传统优势制造业。实施“+互联网”行动,推动设施装备智能化改造,加快生产方式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柔性化转变。实施企业技术改造提速计划,以设备更新换代、质量品牌提升、智能制造应用、绿色升级改造和服务型制造为重点,推动企业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开展技术改造,加快向价值链高端转型。推动汽车产业向智能网联汽车和新能源汽车升级,船舶产业向高端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升级,钢铁、石化产业向新材料领域延伸产业链。
(十八)大力调整淘汰落后产能。加快推进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调整淘汰计划,统筹产业结构调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污染源防治、人口规模控制等因素,加快调整淘汰高耗能、高污染、高危险、低效益的企业、产品和工艺。研究梳理环保、能耗、质量、安全、技术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产业政策,形成产业结构调整的政策合力。对限制类、淘汰类装置及单位产品能耗超标的生产装置、污染排放超标的企业,推进实施差别化的能源价格和排污收费,促进落后产能的调整淘汰。
(十九)加快推动农业结构调整。转变农业发展方式,重点在调结构、提品质、促融合、降成本和补短板上下功夫,着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高农业全要素生产力。以农业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准,“宜粮则粮,宜经则经”,优化农业产业布局和结构。大力培育以家庭农场、农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为主体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推进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发展现代化的多功能都市农业。
(二十)提升土地资源配置和利用效率。加快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进一步完善经营性建设项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与减量化指标挂钩机制,推进规划集中建设区外低效建设用地减量化。完善节约集约用地标准,实行建设用地规模、开发强度双控机制,促进土地混合和空间复合利用,加强土地利用全要素、全生命周期管理。积极推进城市有机更新,通过统筹规划、优化城市设计、创新土地利用机制等方式,提升土地利用水平。
七、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为重点,着力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以深化国资改革带动国企改革,深入推进国资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积极推动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弘扬企业家精神,促进各类企业不断提高产品、服务的供给质量和效率。
(二十一)推动开放性市场化重组。推进国资与产业联动调整,以资本为纽带推动企业纵向整合与横向联动,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营效率。加快落实“创新发展一批、重组整合一批、清理退出一批”清单,推动国有企业新增投资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基础设施和民生保障等领域集聚。以发展公众公司为主要实现形式,深化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利用国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推动具备条件的国有企业集团整体上市或核心业务资产上市,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经营机制市场化。优化完善国资流动平台运营机制,加快股权运作,做好增量,盘活存量,实现资源、资产、资本、资金的良性循环。
(二十二)完善国有企业激励约束机制。落实支持和鼓励企业科技创新的考核、激励和评价机制,提高国有企业创新能力。深化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薪酬制度改革,选择符合条件的竞争类企业,对职业经理人和市场化选聘管理的国有企业经营者试行差异化的薪酬分配办法。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推进董事会、市场化选聘经营者、职业经理人、员工持股等改革试点,健全选人用人和激励约束机制,激发国有企业各类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十三)优化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环境。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进一步废除不利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规定,拓宽市场准入渠道,消除各种隐性壁垒,激发非公有制经济的活力和创造力。鼓励金融机构积极推出适合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特点和融资需求的金融产品,解决非公有制企业融资难问题。完善有利于非公有制企业创新创业的体制机制,加快建立面向非公有制企业的共性技术服务平台。健全产权保护制度,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