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重点任务
(一)扎实推进良种繁育体系建设
深入实施遗传改良计划,大力支持奶牛、肉牛、肉羊以及其他特色草食畜禽国家核心育种场建设,完善生产性能测定配套设施设备配置,规范开展生产性能测定工作,督促育种企业提高场内测定的质量,提高国产优秀种公畜数量和质量;加强种畜禽遗传评估中心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遗传评估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加快主要草食畜禽育种进程,奶牛要加大全基因组选择和优质胚胎引进推广力度,建设全国奶牛育种大数据平台和遗传评估中心,强化育种监督管理服务;肉牛要选择群体规模大、育种基础好的现有杂交群体开展杂交育种,培育一批专门化肉牛新品种,提高育成品种和引进品种的生产性能;肉羊要开展地方品种选育,提高肉用生产性能和种群供种能力,培育繁殖性能高、生长发育快的专门化肉羊新品种。加快推进联合育种,支持和鼓励以企业为主导,联合高校、科研机构等成立不同的草食畜禽联合育种组织,支持建设区域性联合育种站&搭建遗传交流的平台。
(二)大力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
扩大肉牛、肉羊标准化规模养殖项目实施范围,支持适度规模养殖场改造升级,推动牛羊由散养向适度规模养殖转变。加大对适度规模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改造升级,大力推广智能化、信息化管理、促进小区向牧场转变。加快粪便收集环节工艺研究与设备研发,提高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利用基础设施设备配备率,鼓励企业完善粪便污水综合处理利用技术,发展差异化生态工程处理模式。以集中屠宰、品牌经营、冷链流通、冷鲜上市为主攻方向,推进牛羊标准化屠宰,优化牛羊肉产品结构,加快推进肉品分类分级,扩大冷鲜肉和分割肉市场份额。鼓励和支持企业收购、自建养殖场,延伸产业链,带动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牧)场等经营主体,推进“龙头企业+合作社”或“龙头企业+家庭农(牧)场”的经营模式,为农牧民提供贷款担保和资助农牧民参加养殖保险,完善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
(三)着力夯实饲草料生产基础
推进草种保育扩繁推广一体化发展,加强野生牧草种质资源的收集保存,培育适应性强的优良牧草新品种,组织开展牧草新品种区域试验,完善牧草新品种评价测试体系。加强牧草种子繁育基地建设,不断提升牧草良种覆盖率和自育草种市场占有率。推进人工饲草料种植,支持青贮玉米、苜蓿、燕麦、黑麦草、甜高粱等优质饲草料种植,推广农闲田种草和草田轮作,推进研制适应不同区域特点和不同生产规模的饲草生产加工机械。推进天然草原保护建设,促进退化草原植被恢复,加强病虫鼠害的预测预报和防控能力建设,开展“黑土滩”和毒害草地治理。推动饲草料资源多样化开发,加强对糟渣、饼粕等农产品加工副产品的饲料化处理和利用,积极开发利用菜饼粕和单细胞蛋白等非常规饲料资源,开展农作物秸秆高效利用示范,推广应用青贮、黄贮和微贮等处理技术。鼓励地方搭建区域性草食畜牧业社会化服务综合平台,加快培育多种形式的生产性服务组织,跨区域提供饲草料专业化生产加工配送服务。
(四)全面强化质量安全监管与疫病防控
加强质量安全全过程控制,强化技术检测手段,加大监督执法的力度。加强执法监管与标准化生产联动,从源头上进一步强化草食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以“瘦肉精”等违禁物质为重点,加强监督巡查、投入品监管、产品检疫检测等机制建设,全面推行“两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完善质量安全责任追溯体系。加快推进牛羊种畜禽场主要垂直传播疫病监测净化,从源头控制动物疫病风险,支持引导具备条件的规模养殖场完善生物安全措施,建立无特定病原场(群)。严格落实强制扑杀与无害化处理措施,按照市场行情合理适时评估和调整补助标准。
(五)加快促进新型业态健康发展
引导扶持新型经营主体,加快草食畜牧业生产经营服务端新型业态发展,鼓励发展病死草食畜禽处理、废弃物回收再利用、智慧物流等新型业态。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扶贫开发等项目,鼓励发展草食畜禽产品精深加工业,打造特色鲜明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产品,培育一批草食畜牧业发展新型业态。鼓励互联网企业建立草食畜禽养殖服务平台,推动“互联网+”与草食畜牧业生产经营主体深度融合,构建多元的产品流通网络,加强产加销衔接。利用互联网技术,应用物联网装备技术对生产经营过程进行精细化信息化管理,强化上下游追溯体系对接和信息互通共享,不断扩大追溯体系覆盖面,实现草食畜禽产品“从牧场到餐桌”全过程可追溯。
五、保障措施
(一)完善政策支撑体系
积极利用财政资金做好草食畜牧业良种繁育、基础母畜扩群、动物防疫及标准化规模养殖等工作,补贴对象向主产区、新型经营主体倾斜。继续实施振兴奶业苜蓿发展行动,加大南方地区草山草坡开发利用力度,保障优质饲草料供应。实施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加强草原生态保护。继续实施牛羊调出大县奖励政策,开展草牧业发展试验试点、粮改饲试点、南方现代草地畜牧业发展试点,建立和完善草食畜产品储备制度。
(二)推进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畜禽良种工程建设,支持畜禽新品种创新和良种繁育基地,对具有基础性、公益性的畜禽种质资源库(场)、品种性能测定站等项目予以支持,提高良种化程度和草食畜牧业整体效益。深入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加快推进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促进生产方式转变,增强草食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 启动草食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创建活动,整县推进畜禽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实施草食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试点,推广高效实用草食畜禽粪便综合利用模式,强化典型示范引导,推动养殖粪便综合利用产业化发展。
(三)强化金融保险支持
深入推进财政资金撬动金融资本支持草食畜牧业规模化养殖试点,探索采用信贷担保、贴息、补助等方式,引导金融资本支持草食畜牧业发展。拓展融资渠道,鼓励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增加对草食畜牧业的信贷支持,推动解决规模养殖场户和屠宰企业贷款难题。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完善农户小额信贷和联保贷款等制度,加大对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等新型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继续实施奶牛政策性保险,探索建立肉牛肉羊保险制度,逐步扩大政策性保险覆盖范围,提高风险保障水平。
(四)加强科技支撑与服务
集聚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科研院所和创新型企业力量,加强良种繁育、标准化规模养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人工草地建植、草地综合治理、优质饲草料种植与加工等核心技术与设施装备的联合攻关和研发,突破关键领域的技术瓶颈,全面提升产业竞争力。加强基层畜牧草原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开展技能服务型人才培训,提升基层技术推广骨干的服务能力,提高基层推广机构和人员的能力素质。完善激励机制,鼓励科研教学人员深入生产一线从事技术推广服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积极发挥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的辐射带动示范效应,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加强生产经营型农村实用人才培训,提高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牧)场等新型经营主体的生产技术水平;结合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加大对农牧民的培训,提高广大农牧户的饲养管理技术水平。
(五)健全产业监测预警体系
鼓励企业及其他社会组织,共同推进以决策信息、市场信息、科技教育信息等为重点的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构建生产和市场监测体系,建立健全科学数据采集系统,完善国内产品生产成本收益监测、国内与国际市场信息监测、市场风险预警和信息发布制度,编制全国草食畜产品和草产品价格与质量指数,定期发布价格、质量和交易等市场信息,科学引导消费,确保经营主体合理安排生产。加强信息队伍建设,重视信息网络人才培养和利用。 加快建立完善牧草和兔、鹅等草食畜禽的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建设。 推进“互联网+”与经营实体结合,加强与良种繁育、饲草料供给、动物卫生监督、兽药生产经营、活畜交易、屠宰加工和产品销售等环节的深度融合,将大数据、云存储等运用到草食畜牧业全产业链条风险追溯监管工作中,提高信息传递的及时性、准确性,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
(六)统筹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
深入开展草食畜产品国际市场调研分析,鼓励和支持科研机构开展草食畜禽品种资源、良种繁育、疫病诊断、饲料、畜产品加工与质量安全等领域的国际间科学研究与技术交流。在确保质量安全并满足国内检疫规定的前提下,加强进口草食畜产品分类指导,做好产品进出口调控工作,有效调剂国内市场供应,满足消费需求。加强草食畜产品进口监测预警,制定草食畜产品国际贸易调控策略和预案,推动建立草食畜产品进口贸易损害补偿制度,维护国内生产者利益。加强对草食畜牧业走出去的引导,推动企业间投资合作,积极为企业搭建合作平台,支持并推动国内企业与国外企业建立直接稳定的贸易关系。支持企业到境外建设饲草料基地、牛羊肉生产加工基地和奶源基地,推动与周边重点国家合作建设无规定疫病区。鼓励和支持企业加强草食畜禽养殖、动物疫苗与兽药研发生产、饲料生产、畜产品加工与贸易等领域的投资合作,鼓励企业在重点区域建设科技示范园。
转自:http://www.moa.gov.cn/govpublic/XMYS/201607/t20160711_520176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