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农业厅等六部门关于稳步扩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川办函〔2012〕172号)要求和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会议精神,稳步推进甘孜州州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4年全州18个县全域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完成州级信息平台招标,启动平台建设工作。除康定县外17县全面完成确权作业单位和软件平台公司的招标,并启动部分外业工作。康定县作为省级试点县基本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力争完成确权登记面积的90%以上。2015年各县力争完成外业和县、乡信息平台建设。2016年10月底前基本完成确权登记内业工作,迎接省、州检查验收。
二、实施方法及步骤
(一)获取航拍影像图。
1.项目实施方式。采取17县统一打包招标一家测绘公司对全州范围内的耕地面积(采用网格优化法)统一航拍的方式,获取航拍影像图作为确权工作底图。局部影像不清楚的地方可采用实地补测绘。各县政府委托州农业局统一实施政府采购。
2.项目内容要求。各项技术指标及精度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执行。
(1)进行覆盖本行政辖区彩色数码航空摄影,比例尺1:2000,摄影分辨率优于0.16米。
(2)项目实施的摄影航线布设需覆盖全域耕地。
(3)测量像控点可采用静态或快速静态观测模式,也可采用RTK方式进行。采用静态或快速静态定位观测方式时,应按边连式或混连式的布网方法布设像控GPS控制网,其他技术指标执行本项目对应规范。
(4)经过空中三角测量,生成编辑并输出DEM并能满足DOM生产需求。
(5)生成编辑DOM。
3.政府采购招标时间:2014年10—12月。
4.采购原则。选择优质优价、符合资质的作业单位实施。
5.作业单位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雄厚的经济实力和垫付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严格健全的保密管理措施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具有省级及以上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摄影测量与遥感甲级、测绘航空摄影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具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具有开展土地调查、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和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确权登记发证项目等相应的工作业绩和经验。
6.资金筹措。航拍影像图采购费用按各县实际航拍面积分摊,由各县承担。
7.项目实施时间:2014年10月—201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