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林木及农作物、地面附作物青苗补偿标准
一、经济作物类
1.马蹄:1000—3000元/亩。
2.荔浦芋:800—3500元/亩。
3.桑园:500—1500元/亩。
4.食用菌:由评估组专家实地评估。
5.生姜:1000—3000元/亩。
6.甘蔗:果蔗1000—2500元/亩;糖蔗500—2000元/亩。
7.茭白、莲藕、茨菇:1000-2500元/亩。
二、粮油类
1.水稻:1000元—1500元/亩。
2.玉米:饲料玉米400—800元/亩;食用玉米600—1500元/亩。
3.木薯、板薯、红薯:400—1000元/亩。
4.花生、黄豆:500—1500元/亩。
5.淮山:600—2000元/亩。
三、蔬菜类:500—1500元/亩(棚架种植的蔬菜上浮20%)。
四、水果类
(一)柑橙类(不含沙糖桔、马水桔)
1.苗木:嫁接苗0.3—1.5元/株;砧木苗0.03—0.50元/株。
2.幼树:1—8元/株。
3.初果期果树:9—20元/株。
4.盛果期果树:21—300元/株。
5.衰、残、老期果树:3—20元/株。
(二)沙糖桔、马水桔
1.苗木:嫁接苗0.3-2.0元/株。
2.幼树:2-20元/株。
3.初果期果树:21-60元/株。
4.盛果期果树:61-300元/株。
5.衰、残、老期果树:5-30元/株。
(三)葡萄
1.苗木:嫁接苗0.5—2元/株;扦插苗0.01—0.5元/株。
2.初果期果园:1000—4000元/亩。
3.盛果期果园:4001—10000元/亩。
4.衰老期果园:500—1000元/亩。
(四)杂果(桃、李等)
1.苗木:嫁接苗0.1—3元/株;砧木苗0.02—0.3元/株。
2.幼树:1—8元/株。
3.初果期果树:9—20元/株。
4.盛果期果树:21—200元/株。
5.衰、残、老期果树:3—20元/株。
五、散生林木
郁闭度小于0.2的林地,树木胸径大于或等于6厘米计补,每株补6.00元,每增加1厘米,增加补偿1.00元,小于6厘米不予补偿。
六、林地林木
郁闭度≥0.2的林地林木,按面积计算;郁闭度<0.2的林地林木按散生林木标准补偿计算。
(一)松(杂)林
1.新造林地
成活率≥85%以上,每亩补300-500元;
成活率<85%的,酌情给予补偿。
2.幼林
按林木长势情况,每亩计补501-1000元。
3.中熟林
按林地的郁闭度大小及林木长势,每亩计补1001-2000元。
4.近、成熟林
按林地的郁闭度大小及林木长势,每亩计补1000-1300元。
(二)杉木、桉树林
1.新造林地
成活率≥85%以上,每亩补400-800元;
成活率<85%的,酌情给予补偿。
2.幼林
按林木长势情况,每亩计补801-1200元。
3.中熟林
按林地的郁闭度大小及林木长势,每亩计补1201-2500元。
4.近、成熟林
按林地的郁闭度大小及林木长势,每亩计补1000-1400元。
(三)薪炭林、灌木林
按林木长势情况,每亩计补100-500元。
七、竹类
1.毛竹:按其竹径大小,每株补1.00-15.00元(1寸径以上起算);
2.丛生竹:按其品种、竹径大小,每株补1.00-8.00元(1寸径以上起算);
3.小径竹:按其品种、竹径大小,成林的,每亩补200-400元。
八、绿化树
(一)桂花、罗汉松
1.苗木:按苗木长势,每株补0.01-0.3元。
2.林木:按其品种、林木的大小、长势情况给予评补。
(1)地径<0.5厘米,每株补0.2-0.5元;
(2)地径0.5-0.9厘米,每株补0.6-1.00元;
(3)地径1.0-3.9厘米,每株补1.1-10元;
(4)胸径4.0-6.9厘米,每株补11-30元;
(5)胸径7.0-7.9厘米,每株补31-40元;
(6)胸径8.0-10厘米,每株补41-70元;
(7)胸径>10厘米以上,每增加1厘米,每株增补20元。
(二)玉兰
1.苗 木:按苗木长势给予评补
砧木苗:每株补0.05-0.1元
嫁接苗:每株补0.2-2.0元
2.林木:按其品种、林木的大小、长势情况给予评补。
(1)地径<1.0厘米,每株补1.0-3.0元;
(2)地径1.0-3.9厘米,每株补3.0-20元;
(3)胸径4.0-7.9厘米,每株补21-60元;
(4)胸径8.0-10厘米,每株补61-100元;
(5)胸径>10厘米以上,每增加1厘米,每株增补25元。
(6)实生苗木、林木按林木大小、长势情况,参照嫁接苗的苗木、林木价格下调50%给予补偿。
(三)其它绿化树按其不同品种及长势,参照当地近三年市场价格的50%-60%给予评补。
九、经济果木林类
十、花卉
按其不同品种及长势,参照当地市场价格的50%-60%给予评补。
十一、鱼塘
(一)培养鱼种:
一类塘:水深1米以上,鱼塘三面光,鱼具齐全,每亩补偿2000—2500元;
二类塘:水深0.6米—1米,鱼塘三面光,鱼具齐全,每亩补偿1500—2000元;
三类塘:条件低于二类塘的,每亩补偿800元—1500元。
(二)成鱼养殖(常规品种)
一类塘:水深2米以上,鱼塘三面光,鱼具齐全,每亩补偿1800—2500元;
二类塘:水深1.5米—2米,鱼塘三面光,鱼具齐全,每亩补偿1200—1800元;
三类塘:水深1米—1.5米,每亩补偿800—1200元;
四类塘:条件低于三类塘的,每亩补偿500元—800元。
(三)起鱼后的鱼塘
按其剩鱼数量,视其情况酌情补偿。
十二、农作物补偿的几点规定
(一)特殊的、超出文件规定标准的林木及农作物青苗和水产品补偿由专业技术部门组员另行实地评估。
(二)以面积补偿的农作物,按按其生长期分早、中、晚期三个类型,按投资和收益的大小进行评估补偿。
(三)公告征地时,从公告之日起,以后种植的任何作物不予补偿。
(四) 非正常种植的作物(超常规种植密度、非种植季节种植)、或残缺的林木酌情给予补偿。
(五) 所有作物的青苗补偿均按成活的数量给予补偿。
(六)过去制定的标准与本标准不一致的,按照本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