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明确,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加大土地综合整治力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促进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实施。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党“三农”工作一系列方针政策的继承和发展,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解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各地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以更大的决心、更明确的目标、更有力的举措推动“三农”工作开创新局面,奋力建设现代农业强省。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18〕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的根本方向,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充分发挥“三农”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新时代河南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中的重要作用。
(二)目标任务
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农业供给质量明显提高,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农民增收渠道进一步拓宽,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持续缩小;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明显好转,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扎实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初步建立;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农村文明新风进一步提升。
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农业结构得到根本性改善,农民就业质量显著提高,相对贫困进一步缓解,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乡风文明达到新高度,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农村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宜居乡村基本实现。
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
(三)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农村工作。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健全党管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机制,落实党管农村的相关法规,更好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作用,确保党在农村工作中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把实现乡村振兴作为共同意志、共同行动,做到认识统一、步调一致,在公共财政投入上优先保障,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加快补齐农业农村短板。
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坚决破除体制机制弊端,推动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坚持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落实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以绿色发展引领乡村振兴,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农业农村发展新格局。
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农民共同富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不断提升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因地制宜规划引领。科学把握乡村的差异性,注重规划先行、多规合一,突出重点、分类施策,典型引路、示范带动。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不搞层层加码,不搞一刀切,不搞形式主义,久久为功,扎实推进。
二、重点任务
(一)建设现代农业经济体系,促进乡村产业兴旺
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提高农业创新力、竞争力和全要素生产率。
1.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深入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严守耕地红线,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加大土地综合整治和农业综合开发力度,推进高标准粮田建设,加快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全面提升防汛抗旱减灾能力,实施农业节水行动,加快推进重大水利灌溉工程建设,推进小型农田水利设施达标提质。坚持以技兴业,加强农业科技创新,统筹协调农业各类资源,促进产学研、农科教紧密结合,加快农业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积极推进育繁推一体化,加快发展现代农作物、畜禽、水产、林木种业。持续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加强科研机构、设备制造企业联合攻关,发展高端农机装备制造。优化农业从业者结构,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农业经营者队伍。大力发展数字农业、智慧农业,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加快开展农业大数据应用,推进物联网试验示范和遥感技术应用。
2.实施质量兴农战略。深入推进农业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以“四优四化”为重点,扎实推进高效种养业和绿色食品业转型升级,调整优化农业生产力布局,推动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推进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科技园。推行标准化生产,培育农产品品牌,保护地理标志农产品,打造一村一品、一县一业发展新格局。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完善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加强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健全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加强执法监管,提高基层监管能力。
3.加快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大力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完善利益链,通过保底分红、股份合作、利润返还等多种形式,让农民合理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加快培育现代农业产业集群,鼓励企业兼并重组,支持农产品就地加工转化增值。健全农产品产销稳定衔接机制,打造农产品销售公共服务平台,加强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基础设施建设,构建覆盖全省、联通全国的农产品流通网络,加快推进农村流通现代化。加快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建设一批设施完备、功能多样的休闲观光园区、康养基地、乡村民宿。发展乡村共享经济、创意农业、特色文化产业。构建农业对外开放新格局,把握“一带一路”战略机遇期,充分利用国内、国外两个市场,加快农业“走出去”步伐。
4.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统筹兼顾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扶持小农户,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把小农生产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培育各类专业化市场化服务组织,创新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方式,推进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帮助小农户节本增效。发展多样化的联合与合作,提升小农户组织化程度。注重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作用,打造区域公用品牌,开展农超对接、农社对接,帮助小农户对接市场,提高产品档次和附加值,拓展增收空间。
(二)全面改善农村环境,建设生态宜居家园
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以绿色发展引领生态振兴,实现百姓富、生态美的统一。
5.加强农村生态保护。把山水林田湖草作为一个生命共同体,进行统一保护、统一修复。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优化城乡布局结构,实现生产、生活、生态同步改善。开展农村河塘清淤整治,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加强重点区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水生态修复治理。完善公益林、天然林保护制度,抓好山区生态体系、农田防护林体系和生态廊道建设工程。落实地区间、流域上下游之间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探索建立生态产品购买、森林碳汇等市场化补偿制度,支持以县为单位建立生态综合补偿机制。
6.综合治理农村突出环境问题。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开展农业绿色发展行动,实现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畜禽粪污处理、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废弃农膜回收、病虫害绿色防控。实施农业生态修复工程,推进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落实县乡两级农村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强农村水环境治理和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严禁工业和城镇污染向农业农村转移。
7.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3年行动方案,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整合资源,强化举措,建立长效运营管护机制,持续深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坚持不懈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大力开展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同步实施粪污治理,加快实现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全覆盖。加强“空心村”服务管理和改造。持续推进宜居宜业的美丽乡村建设。
8.开发农业生态产品。正确处理开发与保护的关系,运用现代科技和管理手段,将乡村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生态经济的优势,提供更多更好的绿色生态产品和服务,促进生态和经济良性循环。加快发展森林山区旅游、水利风景区旅游、河湖湿地观光等产业,鼓励引导大别山、伏牛山、太行山等地区因地制宜发展沟域经济。统筹推进黄河沿岸生态建设。创建一批特色生态旅游示范村镇。
(三)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推进乡风文明
坚持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提升农民精神风貌,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不断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
9.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三管”齐下,采取符合农村特点的有效方式,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大力提倡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学习弘扬焦裕禄、红旗渠、愚公移山精神。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挖掘农村传统道德教育资源,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推动志愿服务向农村延伸。加强孝善教育,弘扬孝老爱亲的传统美德。推进诚信建设,强化农民的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集体意识、主人翁意识。
10.弘扬农村优秀传统文化。立足乡村文明,在保护传承基础上,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不断赋予传统文化时代内涵、丰富表现形式。保护农耕文化遗产,深入挖掘农耕文化的优秀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充分发挥其在凝聚人心、教化群众、淳化民风中的重要作用。保护文物古迹、传统村落、传统建筑、农业遗迹、灌溉工程遗产,推动优秀农耕文化遗产合理适度利用。支持农村地区优秀戏曲曲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
11.加强农村公共文化建设。健全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现乡村两级公共文化服务全覆盖。深入推进文化惠民,公共文化资源重点向乡村倾斜,提供更多更好的农村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支持“三农”题材文艺创作生产,鼓励文艺工作者不断推出优秀文艺作品,体现河南特色、中原风采,充分展示新时代农村农民的精神面貌。培育挖掘乡土文化本土人才,开展文化结对帮扶,引导社会各界人士投身乡村文化建设。活跃繁荣农村文化市场,丰富农村文化业态,加强农村文化市场监管。
12.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实施县域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示范工程,广泛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广泛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行动,深入开展“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活动。推进喜事新办、丧事简办,遏制大操大办、厚葬薄养、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丰富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加强无神论宣传教育和引导,整治封建迷信等突出问题。加强农村科普工作,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养。
(四)夯实农村基层基础,完善乡村治理体系
把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作为固本之策,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确保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和谐有序。
13.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大力实施支部建设工程,抓乡促村,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成坚强战斗堡垒,着力引导农村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实施农村带头人队伍整体优化提升行动,注重吸引高校毕业生、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机关企事业单位优秀党员干部到村任职,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探索完善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制度。建立选派驻村第一书记长效机制,全面向贫困村、软弱涣散村和集体经济薄弱村党组织派出第一书记。加大在优秀青年农民中发展党员力度。全面落实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政策。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加大基层小微权力腐败惩处力度。严厉整治惠农补贴、集体资产管理、土地征收等领域侵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4.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加强农村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健全和创新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持续推动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和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全面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推行村级事务阳光工程,深化拓展“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推动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村民监事会等,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积极发挥新乡贤作用。推动乡村治理重心下移,尽可能把资源、服务、管理下放到基层。创新基层管理体制机制,整合优化公共服务和行政审批职责,打造“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的综合服务平台,逐步形成完善的乡村便民服务体系。大力培育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农民社会组织,积极发展农村社会工作。维护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特别法人地位和权利。
15.建设法治乡村。树立依法治理理念,强化法律在维护农民权益、规范市场运行、农业支持保护、生态环境治理、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等方面的权威地位。增强基层干部法治观念,将政府涉农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向基层延伸,创新监管方式,推动执法队伍整合、执法力量下沉,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加强农村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加大农村普法力度,提高农民法治素养,引导广大农民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引导农民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健全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对农民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