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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河南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意见出台: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2018年03月30日 13:14 来源: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16.提升乡村德治水平。强化道德教化作用,引导农民向上向善、重义守信、勤俭持家。建立道德激励约束机制,引导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实现家庭和睦、邻里和谐、干群融洽。广泛开展身边好人选树和好公婆、好媳妇、好儿女等评选表彰活动,开展寻找最美乡村教师等系列活动,深入宣传道德模范的典型事迹,弘扬真善美,传播正能量。

17.建设平安乡村。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大力推进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宗族恶势力,严厉打击黄赌毒盗拐骗等违法犯罪。依法加大对农村非法宗教活动和境外渗透活动打击力度,依法制止利用宗教干预农村公共事务,继续整治农村乱建庙宇、滥塑宗教造像。健全农村公共安全体系,持续开展农村安全隐患和突出治安问题治理。加强农村警务、消防、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和恶性案事件发生。探索以网格化管理为抓手、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实现基层服务和管理精细化精准化。

(五)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实现农民生活富裕

坚持人人尽责、人人享有,围绕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把乡村建设成为幸福美丽新家园。

18.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充分发挥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对乡村振兴的辐射带动作用,推进农业现代化。继续推动资源要素、公共服务向农业农村倾斜,形成城乡融合发展新局面。推进县级城市提质扩容发展,完善产业功能、服务功能和居住功能,带动乡村发展。有重点地推进小城镇建设,打造一批工业强镇、商贸重镇、旅游名镇和特色小镇,创造农民创业就业新空间。

19.优先发展农村教育事业。高度重视发展农村义务教育,推动建立以城带乡、整体推进、城乡一体、均衡发展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积极推进教育公平,全面改善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寄宿问题,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健全学生资助制度,使绝大多数农村新增劳动力接受高中阶段教育、更多接受高等教育。以市县为单位,推动优质学校辐射农村薄弱学校常态化,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统筹配置城乡师资,并向乡村倾斜,建好建强乡村教师队伍。

20.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农民工多渠道转移就业,提高就业质量。推动教育、医疗、养老、就业、住房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向城镇常住人口全覆盖,实现农业转移人口有活干、有学上、有房住、有保障。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促进有条件、有意愿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有序落户。大力发展文化、科技、旅游、生态等乡村特色行业,振兴传统工艺。培育一批家庭工场、手工作坊、乡村车间,鼓励在乡村地区兴办环境友好型企业,实现乡村经济多元化,提供更多就业岗位。鼓励农民勤劳守法致富,增加农村低收入者收入,扩大农村中等收入群体,保持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快于城镇居民。

21.加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做好农民重特大疾病救助工作。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标准正常调整机制。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做好农村社会救助兜底工作。构建多层次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创新多元化照料服务模式。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残疾人以及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

22.推进健康乡村建设。强化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政策,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大力推进农村地区精神卫生、职业病和重大传染病防治。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乡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条件。开展和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妇幼、老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倡导优生优育。深入开展乡村爱国卫生运动。

23.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挡升级。继续把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放在农村,加快农村公路、供水、供气、环保、电网、物流、信息、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以“四好农村路”示范县为载体,加快农村公路建设,实现村组通硬化路。推进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加快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提升农村电网供电保障能力。加快农村地区宽带网络和第四代移动通信网络覆盖步伐,推动远程医疗、远程教育等应用普及。实施数字乡村战略,做好整体规划设计,开发适应“三农”特点的信息技术、产品应用和服务。大力发展智慧气象,提升气象为农服务能力。加强农村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

(六)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增强贫困群众幸福感

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做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与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的有机衔接,把提高脱贫质量放在首位,既不降低扶贫标准,也不吊高胃口,采取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集中的支持、更加精细的工作,坚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

24.聚焦精准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强化产业和就业扶持,着力做好产销衔接、劳务对接,提高贫困人口的参与度和收益度,实现稳定脱贫。有序推进易地扶贫搬迁,让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对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特殊贫困人口,综合实施保障性扶贫政策,确保病有所医、残有所助、生活有兜底。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动态化精细化管理,把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保障范围。有效解决“三山一滩”区域性整体贫困。加大移民后期扶持力度。

25.激发内生动力。把扶贫同扶志、扶智结合起来,引导贫困群众克服等靠要思想,逐步消除精神贫困,促进形成自强自立、争先脱贫的精神风貌。改进帮扶方式方法,更多采用生产奖补、劳务补助、以工代赈等机制,推动贫困群众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脱贫致富。

26.强化责任监督。坚持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乡村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强化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强化县级党委关键作用,脱贫攻坚期内贫困县县级党政正职要保持稳定。各级纪委监委要聚焦精准脱贫攻坚,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完善扶贫督查巡查、考核评估办法。支持民主党派开展精准扶贫专项监督。关心爱护战斗在扶贫第一线的基层干部,制定激励政策,为他们工作生活排忧解难,保护和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制度保障,加快体制机制创新

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激活主体、激活要素、激活市场,着力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27.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落实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政策,衔接落实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政策,让农民吃上长效“定心丸”。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办法,探索“三权分置”的有效实现形式,平等保护土地经营权。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可以依法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入股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因地制宜建设县级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平台),逐步实现涉农县(市、区)全覆盖。

28.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扎实推进房地一体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认真落实好设施农用地政策。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提下,允许县级政府通过村土地利用规划,调整优化村庄用地布局,有效利用农村零星分散的存量建设用地,预留部分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用于单独选址的农业设施和休闲旅游设施等建设。对利用收储农村闲置建设用地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的,给予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奖励。建立和完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腾退有偿调剂制度和土地资金等要素城乡流动机制。

29.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集体成员身份确认,加快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引导依法自愿有偿转让或退出上述权益。积极推进供销合作社、集体林权、水利设施产权等领域改革。

30.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以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为目标,强化绿色生态导向,创新完善政策工具和手段,加快建立新型农业支持保护政策体系。提高农业补贴政策的指向性和精准性。强化产粮大县奖励政策导向,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保护和调动县级政府重农抓粮的积极性。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加大对粮油和饲草料生产全程机械化所需机具的补贴力度。积极开展主要粮食作物大灾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加快建立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

(二)强化人才保障,凝聚全社会力量

把人力资本开发放在首要位置,畅通智力、技术、管理下乡通道,造就更多乡土人才,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人才支持。

31.培育新型职业农民。重点围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统筹安排、产业带动的培训机制。加快构建财税、信贷保险、用地用电、项目支持等政策体系,培育壮大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导提升生产经营管理水平,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引导农民工、大学生等回乡创业就业。

32.加强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乡村和企业挂职、兼职和离岗创新创业制度,保障其在职称评定、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权益。支持各类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农业科技推广,探索公益性和经营性农技推广融合发展,允许农技人员通过提供增值服务合理取酬。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促进城乡、区域、校地之间人才培养合作与交流,鼓励城市医生教师、科技文化人员等定期服务乡村。加快培育扶持一批农业职业经理人、经纪人、乡村工匠、文化能人、非遗传承人等。

33.汇聚全社会力量。建立有效激励机制,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支持企业家、党政干部、专家学者、医生教师、技能人才等,通过下乡担任志愿者、投资兴业、包村包项目、行医办学、捐资捐物等方式服务乡村振兴事业。制订管理办法,允许符合要求的公职人员回乡任职。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发展规模种养业、特色农业、林下经济、庭园经济等,加快农村资源开发利用。鼓励引导工商资本参与乡村振兴,明确政策边界,保护好农民利益。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等群团组织的优势和力量,发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等积极作用,支持农村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乡风文明建设、农村弱势群体关爱等。

(三)强化投入保障,深化投融资改革

健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投入保障制度,加快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确保投入力度不断增强、总量持续增加。

34.优化财政支农投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进一步优化财政供给结构,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建立健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财政投入保障制度,公共财政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实施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政策,支持耕地质量综合治理。多层次多形式推进涉农资金整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加快构建全省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完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鼓励市县政府将省级转贷的地方政府债券用于乡村振兴领域的公益性项目。

35.拓宽资金渠道。进一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对农业农村投入比例。严格控制未利用地开垦,加强耕地占补平衡管理,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新增耕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机制,将所得收益通过支出预算全部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广一事一议、以奖代补等方式,鼓励农民对直接受益的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工投劳,让农民更多参与建设管护。

36.创新金融服务。坚持农村金融改革发展的正确方向,健全适合农业农村特点的农村金融体系。农村金融机构要把为农村实体经济服务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持续增加“三农”贷款投放。支持金融机构增加县域网点,适当下放县域分支机构业务审批权限。发挥农业银行、邮储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作用,鼓励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加大信贷力度。构建“政银担保投”联动支农机制。积极开展土地信托,支持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支持涉农企业发行上市、新三板挂牌和融资、并购重组。推进农产品期货期权市场建设,扩大“保险+期货”试点,探索“订单农业+保险+期货(权)”试点。进一步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推广兰考县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卢氏县金融扶贫模式经验。落实国务院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意见,探索建立支持乡村公益性项目融资机制。

(四)强化组织保障,推动乡村振兴

提高各级党委、政府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大意义的认识,真正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摆在优先位置,把党管农村工作的要求落到实处。

37.加强党的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切实把认识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坚持工业农业一起抓、城市农村一起抓,把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原则体现到各个方面。不断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实行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县委书记要下大力气抓好“三农”工作,当好乡村振兴“一线总指挥”。切实加强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部门建设,按照《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有关规定,做好党的农村工作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工作,充分发挥决策参谋、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导检查等职能。建立乡村振兴工作推进机制,各部门要按照部门职责,加强工作指导,强化资源要素支持和制度供给,做好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省辖市党委、政府每年要向省委、省政府报告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展情况。把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情况纳入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38.加强“三农”工作队伍。重视农业农村干部的培养、配备、管理、使用,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充实加强乡镇工作力量,强化激励引导,夯实基础保障,形成乡镇工作人员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的良性机制。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农村、关心农业、关爱农民。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干部要懂“三农”工作、会抓“三农”工作,分管领导要真正成为“三农”工作的行家里手。

39.加强规划编制实施。制定省级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各地各部门要编制地方规划和专项规划或方案。加强各类规划的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协调推进城乡融合、区域一体。坚持产业、村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保护等多规合一,科学编制完善村庄规划,明确农村住宅的基本要求、审批程序,加强乡村建设的服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根据发展现状和需要分类有序推进乡村振兴,对具备条件的村庄要加快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对自然历史文化资源丰富的村庄要统筹兼顾保护与发展,对缺乏产业支撑、交通不便、生态不优的村庄要尊重农民意愿、加强规划引导。

40.营造良好氛围。做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宣传工作,在广大人民群众中形成良好舆论氛围,积极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的丰富实践,注重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振奋基层干部群众精神,凝聚全社会强大合力,推动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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