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3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7〕8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主要目标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用工业理念发展农业,确保粮食生产安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为核心,以制度、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为动力,以新型城镇化建设为依托,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产业产品结构,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壮大经营主体;坚持改革创新,激发融合发展活力;坚持农业现代化与新型城镇化相衔接,引导农村产业集聚发展;着力构建农业与二三产业融合交叉的现代产业体系,形成城乡一体化的农村发展新格局。到2020年,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总体水平明显提升,产业链条完整、功能多样、业态丰富、利益联结紧密的新格局基本形成,最终实现农业增效、农村繁荣和农民增收。
二、发展多类型农村产业融合方式
(一)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做强一产。以农牧结合、农林结合、循环发展为导向,调整优化农业种植养殖结构,重点建设好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推广优质饲草料种植,促进粮食、经济作物、饲草料三元种植结构协调发展。围绕“高效农业、生态农业”定位,抓好粮食、蔬菜、果品、畜禽产品提质增效工程。推广适合精深加工、休闲采摘的农作物新品种。加强农业标准体系建设,严格生产全过程管理。(市农林委、市科技局负责,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别落实,下同)
(二)以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为主,做优二产。支持有条件的区县开展多规融合,完善区县域产业空间布局和功能定位。加快提升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水平,完善配套服务体系,拓展园区功能。扶持发展“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的农产品深加工、农产品创意、农业特色小镇,加快培育乡村手工艺品和农村土特产品品牌,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市农林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负责)
(三)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做活三产。鼓励开展代耕代种代收、大田托管、统防统治、烘干储藏等市场化和专业化服务。把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建立农产品身份识别、质量安全内控和追溯体系。加快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支持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推进市场流通体系与储运加工布局有机衔接。落实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用地政策。健全农产品产地营销体系,推广农超、农企、农业观光、农家乐、民宿等形式的产销对接,鼓励在城市社区设立鲜活农产品直销网点。(市农林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市供销联社负责)
(四)加快发展乡村旅游。依托历史文化资源,积极发展民宿经济,促进农林旅游融合发展,打造一批历史文化旅游景区。建设一批具有地域、民俗特点的乡村旅游示范村和乡村休闲农业示范点,有序发展新型乡村旅游休闲产品。加强农村传统文化保护开发,统筹利用现有资源建设农业教育和社会实践基地,引导公众参与农业科普和农事体验。(市旅发委、市农林委、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文广新局负责)
(五)大力发展农业新型业态。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推进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信息化建设。采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改进监测统计、分析预警、信息发布等手段,健全农业信息监测预警体系。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农产品电子商务示范县建设,在全市县城设立农村电子商务示范中心,促进特色农产品销售,推进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信息化建设。建立农村电商销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支持发展农业生产租赁业务,探索农产品个性化定制服务、会展农业、农业众筹、水养殖等新型业态。(市农林委、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负责)
(六)加强校地合作,积极推进产学研结合模式。积极落实《西安市人民政府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深化科技战略合作协议》。按照“资源统筹、优势互补、共同推进、合作共赢”的原则,加强合作。建立“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西安都市农业试验示范站”,延伸组建5个区域特色产业技术推广站,探索“一站多点”的市校试验示范站合作模式。开展农业科技攻关、示范推广和技术培训等合作,实现人才信息资源共享,通过试验站+产业技术推广+示范点的方式,促进产学研相结合,推动西安都市农业转型升级。加强市级科研推广机构与高校、民营机构的技术合作。积极与陕西师范大学、西安文理学院等院校以及民营农业科研单位合作,建立“学院+推广机构+基地”的协作机制,发挥各方优势,实现资源互补、合作共赢,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加快西安都市农业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促进我市农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市农林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负责)
(七)着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将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与新型城镇化建设有机结合,引导农村二三产业向县城、重点镇及产业园区集中。加强规划引导和市场开发,推进市级重点示范镇和文化旅游名镇建设。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快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推动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统筹发展,完善城乡特困人员供养制度,加大受灾、教育、住房、就业和临时救助力度,健全重特大疾病、疾病应急、贫困人口医疗等救助制度体系。(市建委、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房管局、市农林委、市商务局、市卫计委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