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黄石阳新县政府印发了关于阳新县南门街片区(一期)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阳政办发〔2017〕13号),其中被征人可选择实行依程序的一次性货币补偿、产权调换和协议征收共计三种补偿安置方式。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新县南门街片区(一期)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阳政办发〔2017〕13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管理区,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
《阳新县南门街片区(一期)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阳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30日
阳新县南门街片区(一期)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是重要的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充分把握国家政策机遇,加快推进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让更多困难群众的住房条件早日得到改善,是各级党委、政府和各职能部门的重要工作职责。为加快我县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步伐,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37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5〕97号)文件精神,结合南门街片区(一期)棚户区改造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家、省、市的决策部署,坚持走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道路,以改善群众居住条件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惠民生、稳增长、促发展为目标,强化工作责任和政策落实,进一步加大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力度,加快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扩大有效投资,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推动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作为政府城市建设重点工程,已纳入政府十件实事范畴,并实行年度目标任务考核,由县棚改指挥部负责统一部署和指导全县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工作,并对实施过程进行管理和监督。南门街片区(一期)棚户区改造工作要与存量商品房去库存相结合,进一步加强棚改货币化安置力度,实行市场化运作,积极拓展融资渠道,吸引社会资金投入。
(二)坚持依法征收,和谐运作。南门街片区(一期)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过程中,各单位要正确处理推进棚户区和危房改造与维护社会稳定的关系,依法补偿和安置被拆迁人,妥善处理和化解棚户区改造工作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要坚持依法征收与协议征收并举,实行包保责任制,确保棚改项目有序推进。
(三)坚持公开透明,阳光运作。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工作要切实落实信息公开制度,主动做好项目公开、征收补偿方案公开、补偿结果公开,确保补偿标准公平,征收和改造过程公正,自觉主动接受群众和舆论监督。
三、工作目标
南门街片区(一期)棚户区改造项目共需改造967户,总建筑面积约10.5万平方米,其中,规划红线内398户,规划红线外569户。规划红线内房屋征收拆迁工作共涉及兴国镇儒学垴社区、五马坊社区、三眼井社区3家属地管理单位和24家县直有关部门。
四、改造方式
南门街片区(一期)棚户区改造项目采取货币化安置方式进行,由县住房保障部门负责组建房源筹集平台,在县城区筹集商品房作为安置房源。被征人可选择实行依程序的一次性货币补偿、产权调换和协议征收共计三种补偿安置方式。规划红线内的房屋,在一次性货币补偿、产权调换和协议征收的基础上坚持推进依法征收,力争在2018年6月份前完成房屋征收拆迁工作,确保按时完成省定改造任务。征收补偿标准依据《阳新县旧城棚户区和危旧房改造房屋征收调查认定处理细则》(阳政办函〔2016〕64号)和《阳新县旧城棚户区和危旧房改造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阳政办函〔2016〕65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南门街片区(一期)棚户区改造工作,及时、妥善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加大服务、协调、督办工作力度,组建南门街片区(一期)棚改项目拆迁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儒学垴社区征迁组,五马坊、三眼井社区征迁组,政策宣传组和治安维稳组四个工作组。
指 挥 长:华黄河 县委常委、县总工会主席
副指挥长:梁勋凡 县人大副主任
姚 欣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县委统战部、县政府办、兴国镇、县财政局、县畜牧局、县工商局、县工业协会、县供销社、县国税局、县国资局、县环保局、县交通局、县教育局、县经信局、县粮食局、县林业局、县农行、县农机局、县农业局、县食药局、县司法局、县卫计局、县文体局、县执法局、县住建局县房投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下设4个工作组:
(一)五马坊、三眼井社区征迁组
组 长:彭华云 兴国镇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王秀娟 兴国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副 组 长:邢宏将 兴国镇党委委员
李清华 兴国镇五马坊社区支书
程丽君 兴国镇三眼井社区支书
刘元宋 县住建局副局长
汪承肆 县规划局副科级干部
成 员:县委统战部、县政府办、兴国镇、县住建局、县供销社、县畜牧局、县文体局、县国资局、县司法局、县工业协会、县国税局、县经信局、县交通局、县卫计局、县粮食局、县农机局、县工商局、县教育局、县林业局、县财政局、县农行、县房投公司等单位指派的专班人员和测绘、评估公司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做好房屋征收协议签订和选房工作;负责被征收房屋的测绘、评估及复核工作;负责协调房屋拆除工作。
(二)儒学垴社区征迁组
组 长:汪承东 兴国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赵志红 兴国镇党委副书记
副 组 长:汪 峰 兴国镇儒学垴社区支书
华成南 兴国镇正科级干部
杨法海 县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
成 员:兴国镇、县工业协会、县供销社、县国税局、县环保局、县交通局、县教育局、县经信局、县农业局、县食药局、县卫计局、县执法局、县住建局、县房投公司等单位指派的专班人员和测绘、评估公司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做好房屋征收协议签订和选房工作;负责被征收房屋的测绘、评估及复核工作;负责协调房屋拆除工作。
(三)政策宣传组
组 长:向能来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副组长:石 川 兴国镇党委委员
刘 辉 县住房保障中心主任
柯幸福 县政府房屋征收办主任
成 员:县住房保障中心、县政府房屋征收办、今日阳新报社、县电视台等单位指派的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做好舆论引导、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和相关文件的起草、印发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