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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县2017~2021年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涉及430户(套),快看你家在范围内吗!

2017年12月12日 09:49来源:沙县人民政府点击量:0

为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进程,三明沙县政府印发了关于沙县棚户区改关于印发沙县棚户区改造(城中村)项目货币化安置实施方案的通知(沙政办〔2017〕101号),该项目建设期4年,从2017年11月至2021年11月。

关于印发沙县棚户区改关于印发沙县棚户区改造(城中村)项目货币化安置实施方案的通知

沙政办〔2017〕101号

凤岗、虬江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沙县棚户区改造(城中村)项目货币化安置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沙县棚户区改造(城中村)项目货币化安置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进程,改善居民居住环境,提高生活质量,提升生态环境质量,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实施沙县棚户区改造(城中村)项目。

一、项目名称

沙县棚户区改造(城中村)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其中列入福建省2016年城镇棚户区改造计划项目名称为沙县城区零星危旧房改造,任务180套,面积约15400平方米;列入福建省2017年城镇棚户区改造计划项目名称为沙县城区零星危旧房改造,任务100套,面积约10000平方米;列入福建省2018~2020年棚户区改造计划项目名称为沙县化肥厂福利区改造(具体项目名称按住建部门正式批复为准),任务150套,面积约14800平方米。

二、项目实施内容

本项目拆迁区域位于沙县石桥社区、水南林场宿舍区和古县村,为城中村零星小块住宅区、城郊附近棚户居住区,涉及的拆迁人口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根据入户调查情况,本项目采用货币补偿安置方式,涉及棚户区改造430户(套),人口1316人,房屋拆迁面积约40200平方米。

具体位置如下图:

备注:划线区域内为本项目。

三、项目建设背景

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作是政府为改造城乡危旧住房、改善城乡住房条件而大力推进的民心工程,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36号)要求,各地区要进一步摸清待改造棚户区(危旧房)的底数、面积、类型等情况,区分轻重缓急,结合需要与可能,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37号)中制定了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计划(2015—2017年)。2015~2017年,改造包括城市危房、城中村在内的各类棚户区住房1800万套(其中2015年580万套),农村危房1060万户(其中2015年432万户),加大棚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使城市基础设施更加完备,布局合理、运行安全、服务便捷。

2017年5月24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确定,实施2018年到2020年3年棚改攻坚计划,再改造各类棚户区1500万套,加大中央财政补助和金融、用地等支持,以改革创新的举措、坚持不懈的韧劲啃下“硬骨头”,兑现改造约1亿人居住的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的承诺。

本项目涉及的石桥社区、水南林场宿舍区和古县村地处沙县城市建成区内,石桥社区和水南林场宿舍区下岗职工多,多为城市低收入群众。由于历史原因,棚户区内的房屋主要修建于70~80年代,脏、乱、差,大多数房屋的建筑面积小、标准低、居住人口密度大;一些房屋低矮潮湿、年久失修、破旧不堪;周边道路狭窄、坑洼不平。古县村现有棚户居民占用宅基地过多,多数群众划新不交旧,土地资源严重浪费。随着城市建设发展步伐的进一步加快,如何通过土地连片开发整理、集中安置建设来满足城区的建设,使得未来改造片区能够满足城市公共服务、功能配套设施完善功能。为切实改善区域内居民的居住条件,提高生活质量,改善生活环境,沙县人民政府提出本项目建设。

四、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一是构建和谐社会妥善安置城市棚户区居民的需要。为保障被拆迁户的权益,本项目根据国家拆迁管理办法,对被拆迁户均采取货币补偿安置方式,补偿标准较高,安置区域较近,切实解决被征迁户的保障问题及后顾之忧,有利于和谐拆迁,维护社会安定稳。二是改善改造城市棚户区居民生活环境和居住条件的需要。本项目棚改区域内原有居民居住地生产和生活环境差,缺乏统一规划,房屋老旧、建筑密度大;雨水、污水乱排、交通拥挤、卫生环境脏乱,医疗、卫生、教育等公建设施配套不足,供电设施、基础设施及抗震防震能力差,消防等安全隐患大,实施改造有利于改善城市棚户居民居住条件,提高生活质量。

三是提升城市建设品位、促进经济发展的需要。本项目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分区,优化空间布局,打通关键节点,突破城市发展瓶颈,提高区域城市建设品味,促进当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给沙县带来良好的经济与社会效益。

四是消化库存商品房的客观需要。本项目的实施,对于化解商品房库存,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发展具有推动作用。从我县目前房地产市场的库存走势看,总体还在高位震荡,而本项目实施以货币补偿方式,在一定程度上能刺激商品房去库存化进程。

五、房屋拆迁征收补偿标准

本项目安置标准按照《沙县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城区棚户区改造房产被搬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实施意见(试行)》(沙政〔2017〕101号)执行。

六、项目建设期

本项目建设期4年,从2017年11月至2021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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