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首页>土地政策>征地补偿

贵阳市南明区首钢贵钢老区棚户区:富源-01-06、富源-01-08地块房屋征收奖励方案

2017年11月10日 16:16 来源:贵阳市政府

“首钢贵钢老区开发棚户区改造项目”四地块一级开发项目富源-01-06、富源-01-08地块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奖励方案(讨论稿)

一、在本项目征收公告确定的签约期限内签约、搬家并交房的,征收人对被征收人给予以下奖励:

(一)签约奖励每户20000元。

(二)搬迁交房奖励每户30000元。

(三)征收人给予被征收人无证自建房以下奖励(已安置部分不再给予该奖励):

1.钢混结构:每平方米900元;

2.框架结构:每平方米800元;

3.砖混结构:每平方米700元;

4.砖木结构:每平方米550元;

5木 结 构:每平方米400元;

6.其它结构:每平方米240元。

对2008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正式施行后修建的无证自建房屋一律不予奖励。自建房修建年限可由属地社区等进行证明。

二、被征收人在本项目征收公告确定的签约期限内未签约的,一律不给予以上任何奖励。

三、本方案只适用于“首钢贵钢老区开发棚户区改造项目”四地块一级开发项目富源-01-06、富源-01-08地块规划红线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

四、本方案由南明区房屋征收管理局负责解释。

五、本方案未尽事宜,按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法规及南明区人民政府、项目征收指挥部有关会议纪要执行。

南明区人民政府

2017年XX月XX日

你可能感兴趣

最新资讯
    加载中...
    火热
    招募中
    城市
    姓名
    电话
    免费获取合作资料

    下载土流APP

    获取一手地块信息

    美国优质土地都在这里

    去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