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良友巷拓宽及社会事业项目二期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及修改的情况公示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等要求,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拟对良友巷拓宽及社会事业项目二期建设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并于2017年8月14日发布了《关于公布良友巷拓宽及社会事业项目二期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并征求意见的公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现将该项目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情况及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公示如下:
一、征求意见情况
截止2017年9月15日,共收到相关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的意见和建议3份。
意见和建议主要为:一是要求召开听证会;二是咨询房屋面积的认定、房屋价值的补偿和临时安置补偿费、搬迁费、选择货币补偿方式补助标准的问题;三是房屋评估公司的产生及房屋评估价格的确定问题;四是要求就近地段安置的问题;五是征收过程中文明谈判的诉求;六是咨询房屋征收决定公告的日期和征收补偿方案所附红线图的日期的问题。
二、(征收补偿)方案修改情况
关于组织召开听证会的问题。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一条之规定,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良友巷拓宽及社会事业项目二期为卫生类公共事业项目,并非旧城区改建项目,依据规定不适用听证程序,无需举行听证会。但在本项目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期间,大多数被征收人积极参与,通过不同渠道反映诉求,为了广泛听取被征收人的意见,制定更合法合规的征收补偿方案,结合本地块的实际情况,由该项目征收实施单位于2017年9月29日上午在拟征收范围内组织召开了该项目征收补偿方案政策说明会,对被征收人反映的主要问题进行了说明。本项目征收补偿方案不再召开听证会。
关于房屋面积的认定、房屋价值的补偿和临时安置补偿费、搬迁费、选择货币补偿方式补助标准的问题。房屋面积的认定、房屋价值的补偿问题在征收补偿方案第三条中已明确。临时安置补偿费、搬迁费、选择货币补偿方式补助标准的问题在征收补偿方案第五条第二、三款中已明确。方案相关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规定,不作修改。
关于房屋评估公司的产生及房屋评估价格的确定问题。房屋评估公司的产生及房屋评估价格的确定在征收补偿方案第六条已明确。方案相关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规定,不作修改。
关于要求就近地段安置的问题。因良友巷拓宽及社会事业项目二期为卫生类公共事业项目,并非旧城区改建项目,征收补偿方案中提供的安置房源符合相关规定,不作修改。
关于征收过程文明谈判的诉求。在征收补偿方案第十条已明确,方案相关内容不作修改。
关于咨询房屋征收决定公告的日期和征收补偿方案所附红线图的日期的问题。房屋征收决定公告的日期和征收补偿方案所附红线图的日期不属于征收补偿方案的内容。
综合以上意见,原方案不作修改。
特此公示。
附:良友巷拓宽及社会事业项目二期房屋征收补偿方案.doc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11日
附: 良友巷二期红线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