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贯彻鲁政办发〔2016〕54号文件推进农村
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属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中央、省驻滨各单位:
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以下简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是新形势下我市农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加快由大向强跨越转变的必然要求,是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的必由之路,是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重要举措。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5〕93号文件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6〕54号)有关精神,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经市政府同意,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为核心,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新型城镇化为依托,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精致农业,积极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动力,推动产业链相加、价值链相乘、供应链相通,实现“三链重构”,加快发展“新六产”,着力构建农业与二三产业交叉融合的现代产业体系,全面提升农村产业发展速度、质量、效益,努力打造农村经济发展“升级版”。
(二)基本原则。
———坚持优化结构,提质增效。树立“大农业”观念,在保障粮食安全的基础上,优化调整农业区域结构、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延伸产业链条,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提升增值收益,形成更加合理的农村经济发展格局。
———坚持因地制宜,示范带动。鼓励各地依托资源禀赋和优势主导产业,积极拓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渠道,支持试点示范县、乡、村先行先试,探索推广各具特色的融合发展模式。
———坚持资源整合,优化配置。整合各级各类资源,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加强政府引导和服务,培育多元化农村产业融合主体,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坚持创新思维,拓展空间。着眼破解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瓶颈制约,以创新推动新旧动力转换,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促进制度、技术和商业模式集成创新,打造发展新引擎。
———坚持城乡一体,产城融合。将农业现代化与新型城镇化有机结合,推动产业园区和农村新型社区“两区同建”,引导农村产业集聚发展,农民向社区集中,促进就地、就近城镇化。
———坚持共建共享,让利于民。加快建立农户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保障农民获得合理的产业链增值收益,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三)主要目标。到2020年,终端型、体验型、循环型、智慧型等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加速发展,新兴业态增加值占农村产业增加值的比重明显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产业融合发展的比例达到80%以上,农户参与产业化经营的比例达到80%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达到4.5:1;产业融合对农民增收贡献率显著提高,构建起规模大、层次深、领域宽、业态多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新格局,为建设农业强市、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二、探索创新多元化农村产业融合模式
(一)促进农林牧渔协调发展。进一步优化农业内部结构比例,推动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结合,发展生态循环经济。按照“稳定粮食作物,提升经济作物,扩大饲料种植”的思路,探索开展耕地轮作休耕试点,持续开展“渤海粮仓”科技示范工程;深入实施农业良种工程,大力培育“名优特新”经济作物,提升设施蔬菜、设施园艺水平,推广适合精深加工、休闲采摘的作物新品种;加快优质牧草生产基地建设,适当调减籽粒玉米种植面积,在我市10个县(区)开展“粮改饲”试点,加快促进粮经饲三元种植结构协调发展。大力发展肉牛肉羊等草食畜牧业,抓好奶牛养殖大县种养结合整县推进试点,大幅提高畜牧业占农业产值比重,打造高效生态循环畜牧业。以林苗、林菌、林药、林禽、林特等林下经济发展模式为重点,重点抓一批不同类型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和林下经济产业化示范园区,逐步形成一批区域化布局、集约化经营的林下经济产业园区和示范基地,2017年林下经济新增3万亩。加快“海上粮仓”建设,深耕海洋牧场,培强远洋渔业,积极拓展渔业发展空间。(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畜牧兽医局、市科技局等负责)
(二)加快农业“接二连三”。落实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扩大实施区域和品种范围,落实初加工用电享受农用电政策。支持发展农产品、林产品深加工和农村特色加工业,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和农产品加工领军企业建设原料基地,加快形成一批农产品加工优势产业集群和隆起带。开展精深加工与物流技术示范,打造高效产业链。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农产品加工和农产品直销等。支持冷链物流监控体系和必要的标准化建设,在农产品优势产区、流通重要节点城市和城市消费终端,率先完善冷链物流体系,打造区域性先进冷链物流中心。支持优势产区建设产地批发市场,推进市场流通体系与储运加工布局有机衔接。市、县两级在年度建设用地指标中单列一定比例,专门用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产地批发市场等辅助设施建设。健全农产品产地营销体系,深入实施“新农村现代网络工程”“智慧便利店进社区工程”“品牌农产品进超市工程”“乡村旅游后备箱工程”,鼓励推广农超、农企、农旅等多种形式的产销对接。拓展农业多种功能,积极发展乡村旅游、健康养老等产业,推动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等产业深度融合,促进立体化、复合式全产业链发展。(市农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林业局、市畜牧兽医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服务业发展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物价局、市旅游发展委等负责)
(三)推动产城融合发展。统筹推进城镇化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优化城镇化布局形态,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和农村服务业,引导农村二三产业向县城、重点乡镇(街道)及产业园区集中,发挥其对人口集聚和城镇建设的带动作用,加快形成一批农产品加工、商贸物流、休闲旅游等专业特色小城镇。推广产业园区和农村新型社区“两区同建”模式,实现农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通过农村闲置宅基地整理、土地整治等新增的耕地和建设用地,优先用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建立健全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完善市级财政对县(区)转移支付制度,逐步实现依据常住人口测算分配财政资金,增强农业转移人口流入地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财政保障能力。市级财政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机制,对“三个市民化”进展快、质量较高的地区予以奖补。建立市级投资基金安排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定向支持吸纳外来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较多的县(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坚持“以人定地、地随人走”原则,依据上一年度进城落户人口数量和用地标准,合理确定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保障农村转移进城落户人员的用地需求,促进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相协调。(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服务业发展局、市旅游发展委等负责)(四)放大园区集聚效应。坚持用工业化、园区化的理念发展现代农业,融合发展关联产业,着力打造生产技术先进、产业形态多元、功能丰富多样、旅游要素完备、综合效益突出的现代农业综合发展平台。加快建设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和现代农业示范区,完善配套服务体系,形成农产品集散中心、物流配送中心和展销中心。以农产品加工业为主要依托,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园区、休闲农业园区等,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创建一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扶持发展一乡(县)一业、一村一品,加快培育乡村手工艺品和农村土特产品品牌。依托黄河三角洲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农业科研院校、现代农业科技企业等,加强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培育一批农业科技创新应用企业集群。(市农业局、市服务业发展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工商局等负责)
三、加快发展多元化农村新型业态
(一)实施精致农业提升工程。以生产高品质、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的农产品为目标,大力发展产业精深、产品精品、经营精准、技术精湛、服务精细、装备精良、景观精美、文化精粹的精致农业,探索资本密集型和劳动力密集型相结合的高效生态农业发展道路。围绕特色优势产业,推进特色化布局、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打造一批精致农业产业带和示范基地。推动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重点打造精致农业发展先行区。发展农田艺术景观、阳台农艺等创意农业,鼓励在城市近郊发展工厂化、立体化等高科技农业。建设农业教育和社会实践基地,大力推进农耕文化教育进校园。发挥标准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围绕沾化冬枣等特色产业开展团体标准建设,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农业社会化组织积极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制修订;围绕渤海黑牛、阳信肉牛、南美白对虾养殖,实现重点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标准化管理,组织开展一批国家级、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健全完善涵盖生产环境、生产过程、产品品质、加工包装等环节的全过程质量控制标准指标体系,组织开展标准化试点或示范,推动实现全产业链标准化生产。深入实施品牌战略,加快“滨州黄河边、绿色农产品”建设,培育一批竞争力强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产品品牌,塑造山东农产品整体品牌形象。(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畜牧兽医局、市农机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等负责)
(二)扩大农村电商覆盖面。充分发挥市场与政府合力,创新商业模式,推进农村电商物流配送和综合服务网络建设,建立符合电商行业及消费需求的农产品供给体系。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接电商平台,开设地方特色馆,扩大农产品网上销售规模。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电商企业帮带等方式,加强农村电商培训,提高农户经营网店能力。支持县(区)申报农村电商示范县,发展一批特色电商镇、电商村。推动企业互联网品牌创建工作,培育一批知名的农产品互联网品牌。开展电商示范创建工作,创建一批示范园区、企业、乡镇(街道)和村。着力推动农产品上行,加快培育一批农产品电商平台企业和农村电商服务企业,支持各类农村电商服务点建设,加快与快递企业、农村物流网络的共享链接,打造工业品、消费品下乡和农产品等进城双向流通渠道。(市服务业发展局、市农业局、市供销社、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邮政管理局等负责)(三)打造齐鲁乡村旅游品牌。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财政贴息、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等方式,引导和支持社会资本开发农民参与度高、受益面广的休闲旅游项目。支持有条件的地方通过盘活农村闲置房屋、集体建设用地、“四荒地”、可用林场和水面等资产资源,发展休闲农业、休闲渔业、森林旅游和乡村旅游。大力培育农业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乡村博物馆、海洋牧场、畜牧体验牧场、森林康养、自驾游、开心农场、中医养生基地等乡村文化旅游产品,大力发展精品民宿,推进旅游小镇建设,建设乡村旅游全域化发展的县(区)、乡镇(街道)。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农家乐、渔家乐、森林人家,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大力发展“生态+”产业,实施原生态保护,完善阳信梨花、邹平杏花、惠民桃花、沾化和无棣枣林五大果园观光景区,挖掘一批生态乡村、森林人家,发展生态旅游。加大传统村落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开发,恢复振兴地方特色传统工艺,重点引导黄河文化发展、黄河风情带旅游度假区规划发展,周边向乡村旅游集聚区发展,形成多业态集聚的乡村旅游带和乡村旅游集群片区。实施乡村旅游创业创新创客工程,引导全民创业,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给予创业扶持。引导农民工、大学生等返乡就业创业,引导策划创意人员、艺术工作者、传统手工艺者、非遗传承人等集中发展形成创客基地。大力发展智慧乡村游,选择部分具备条件的规模化发展乡村旅游的村庄,联通旅游推介网络平台,实现网上食宿预定、招商引资、售卖农产品,提高在线营销能力。(市旅游发展委、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畜牧兽医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文广新局等负责)
(四)开展“互联网+农业”行动。促进物联网、遥感、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与农业融合,推广成熟可复制的农业物联网应用模式,加快发展“智慧农业”。重点在大宗农产品产区、大中城市郊区和特色农产品种养区适度扩大农业物联网区域试验工程范围,在应用前景广阔的畜禽养殖、水产养殖、设施农业、种业等领域开展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建设,实施精准农业科技示范工程。建设使用好农业大数据分析应用平台,开发农业大数据采集、存储、处理、分析挖掘等技术,建设应用基于环境感知、实时监测、自动控制的网络化农业环境监测系统,推动建立农业信息监测分析预警体系。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实现全过程可追溯。积极推进现代“智慧林业”建设。搭建“智慧农机云平台”,实现对农机的智能调度和管理。(市农业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林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畜牧兽医局、市农机局等负责)
(五)积极发展农村新兴服务业。顺应农村空心化、老龄化趋势,推进农村养老与房地产、医疗、保险、旅游等融合,大力发展生态养老、旅游养老、农家养老、以房养老、会员制养老等。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休闲健康养生养老基地,开发老年住宅、老年公寓,建设老年社区和大型养老综合体。发展农村家政服务业,推广日间照料等服务模式。在健全居民医保体系的基础上,加快推进从以疾病为中心到以健康为中心的医疗方式转变,拉长预防、保健、咨询、养生等前端链条,促进医养结合。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鼓励基层医疗机构与有意愿的老年人建立契约服务关系,提供连续性的健康管理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完善体育设施,发展适合农村农民的体育健身服务业。鼓励发展农业生产租赁、众筹合作等多种形式的互助共享经济,积极探索农产品个性化定制服务、会展农业、农业众筹等新型业态。(市民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农业局、市体育局、市旅游发展委等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