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计分标准
积分计算对象为公租房申请人,共同申请人不纳入积分计算范围,积分类型包括基础配租分和优先配租分,两类积分相加得出总分:
(一)经审核通过符合公租房配租资格的申请人,积基础配租分50分。
(二)婚姻状况为“未婚”的申请人,积优先配租分10分。
(三)文化程度为初中的申请人,积优先配租分20分;高中(中技、中职)积40分;大专积60分;本科积80分;硕士及以上积100分。按最高学历计分,不累加计分。
(四)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按最高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计分,不累加计分。
1.初级技工、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工岗位五级为20分;
2.中级技工、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工岗位四级为40分;
3.高级技工、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工岗位三级、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为70分;
4.技师、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工岗位二级、专业技术资格中级为90分;
5.高级技师、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工岗位一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为110分。
(五)申请人5年内在广东省范围内获得县级党委政府、处级部门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每次积优先配租分30分,最高不超过60分;获得地级以上市党委政府、厅级以上部门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每次积优先配租分60分,最高不超过120分。
(六)在佛山市累积办理居住证(暂住证)的申请人,累计证件有效时间每满1年积优先配租分5分,不满1年不计分。
(七)属于在本区从事公共服务领域特殊艰苦岗位的环卫、公共交通(公共汽车、地铁)、医护(医院、诊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的一线从业人员的申请人,每满一年积优先配租分4分,最高不超过20分。
(八)申请之日起5年内在本区参加无偿献血的申请人,献血每满200毫升积2分。
(九)申请之日起5年内在本区参加志愿者(义工)服务的申请人,服务每满50小时积优先配租分2分,最高分值20分。
(十)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保障性住房申请资格。
九、配租顺序
本项目是政府统筹的保障性住房,优先保障南海区户籍住房困难群体。
(一)南海区户籍住房困难家庭划分为六类群体,益禾公司对在同一时段申请的南海区户籍住房困难家庭按以下顺序进行配租:
1.南海区户籍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2.南海区户籍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3.南海区户籍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4.南海区户籍其他住房困难家庭;
5.南海区户籍新就业无房人员;
6.南海区户籍在桂城街道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及其家庭(含符合该类条件的创客人才)。
(二)在上述配租先后顺序基础上,保障对象符合以下情况之一,在同一群体中实行优先配租:
1.南海区户籍申请人中有65周岁以上(含65周岁)老人,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残疾人;
2.荣获区政府(含区级)以上各级政府表彰的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见义勇为等荣誉称号的;
3.被列入土地房屋征收范围,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
(三)积分保障对象按照积分排名,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配租。同一类别的保障对象出现积分相同时,按申请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配租;不同类别的,出现积分相同的情况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配租:
1.佛山市非南海区户籍新就业无房人员;
2.在桂城街道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及其家庭(含符合该类条件的创客人才);
3.在桂城街道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及其家庭。
十、配租程序
(一)南海区丽雅嘉园项目的配租由益禾公司负责组织。
(二)项目配租程序必须严格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具体如下:
1.益禾公司采用公平、公开、公正的方式对住房困难家庭(个人)进行配租。
本项目先安排南海区户籍的申请人进行选房配租。完成配租后,再按照积分排名的高低顺序安排积分保障对象在剩余房源中进行配租。具体根据房源户型面积对应的保障家庭类型,结合申请时间顺序,按照房源数量和审核通过人数比1:1(向上取整数)安排执行。
益禾公司将配租结果提交街道保障办,配租结果由街道保障办在镇(街道)网站和村(居)委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日。
2.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或者经查异议不成立的,由镇街保障办书面通知益禾公司公示情况,益禾公司对入围人员发放《实物配租中签通知书》或《南海区公共租赁住房配租通知单》。中签申请人或成功配租申请人凭配租通知单、身份证明与益禾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办理相关入住手续。逾期不办理手续的,视为放弃本次配租的房屋。
3. 申请人在选房配租后应当在规定时间内与益禾公司签订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合同期最长不超过3年。
申请人在参与配租选房后逾期未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放弃配租资格。申请人两次放弃配租资格的退出保障性住房轮候配租,三年内不再接受申请。
4. 签订合同后益禾公司将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和配租情况表报街道保障办备案。
十一、租赁管理
(一)续租管理
由益禾公司在住户租赁期满前三个月通知和发放续租资料给住户,由住户自行提交给村居进行初审,并由益禾公司跟进续租进度。村居初审后提交镇(街道)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复审,复审后提交区住房保障部门终审。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签订新的租赁合同。承租人在租赁期满前30日不提交资料的视为放弃续租申请,租赁期满后应退出保障性住房。
(二)资格年审
由区住房保障部门对住户定期进行年审,年审结果通知益禾公司跟进和处理。处理结果报镇(街道)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进行佛山市住房保障管理系统登记。
(三)承租人因家庭人口变化等原因需调整配租房屋的,可向益禾公司报备后向镇(街道)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区、镇(街道)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复核,仍符合保障条件的,益禾公司对承租人进行住房调整,将调整情况报镇(街道)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和区住建部门系统调整和备案。
(四)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向益禾公司申请终止租赁合同:
1.在南海区购房或以其他方式取得住房的;
2.家庭收入或资产超过规定标准的;
3.人事关系调离南海区的;
4.出现不符合保障条件其他情形的。
对不再符合承租条件的,益禾公司应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申请人故意隐瞒或虚报人口、户籍、婚姻、收入、财产和住房等情况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区住房保障各级受理部门应不予受理,并予以警告;对登记为轮候对象的,由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驳回申请,取消其保障资格;已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由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取消其保障资格,按规定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公共租赁住房。
对以上弄虚作假的,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将其行为记入公共租赁住房诚信管理档案,5年内不再受理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住房保障申请;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退房管理
(一)承租人因不符合条件或自愿退出住房保障的,按以下程序办理:
1.承租人提交《佛山市公共租赁住房退房申请表》,由益禾公司加具意见后办理退房相关手续并报镇街保障办审核,报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备案。
2.结清租金、水、电、燃气、电视、电信、物业管理及其他应当由承租人承担的相关费用,益禾公司检验房屋配套设施完整后收回房屋,并出具《公租房交接回执》。
3.承租人完成房屋交接后,可办理租赁保证金退回手续。
(二)承租人应退出保障性住房的,必须限期搬出,期限为30天,期间按原租金标准计收租金。不符合保障性住房租住条件但暂时无法退房的,可以给予6个月过渡期,过渡期内按同地段市场租金标准计收租金。6个月后无正当理由拒不搬迁的,益禾公司应当责令其搬迁,拒不执行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按照同期同地段市场租金的2倍收取租金。
(三)承租人在租住保障性住房期间购买预售商品房应退出保障性住房但因商品房未交付使用暂时无法退房的,经镇(街道)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可与益禾公司签订补充协议,自购买商品房当月起至商品房交付使用当月为过渡期,过渡期内按同地段市场租金标准计收租金。
十三、档案管理
镇(街道)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照属地管理、“一户一档”“一套一档”的原则,自申请人签订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对申请人的所有资料进行收集、整理,移交区住建部门进行统一归档管理。
十四、租金及相关费用管理
(一)桂城街道丽雅嘉园项目租金政府指导价最高为22元/㎡·月。各保障群体实际租金如下:
申请人家庭资产审核内容
(二)水电费、燃气费、电视电话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未包含在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价格内。承租人应按相关规定缴纳相应费用。
(三)保障房小区内公用水电分摊费,按保障对象承租住房的建筑面积计算分摊。
本配租方案由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住建)负责解释。
佛山市南海区益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7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