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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下)

2017年06月15日 10:01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点击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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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是贫困人口全面脱贫的攻坚期,也是山西省扶贫开发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决战期。为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确保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全省232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58个贫困县全部摘帽,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编制本规划。

山西省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摄图网

第六章实施生态补偿脱贫工程,推进贫困地区绿色发展

坚持脱贫攻坚和生态建设相结合,组织实施生态补偿脱贫工程,加大植树造林力度,统筹贫困地区治山治水,把建设绿水青山的过程变成收获“金山银山”过程,确保生态脱贫42万人。

一、创新生态扶贫方式

推进林业生态扶贫。完善退耕还林政策,适当延续退耕补助,保障贫困户收入不减。加大新一轮退耕还林力度,对新一轮退耕还林省里给予配套补助,新增退耕还林任务重点安排到贫困县。利用国家生态公益林、天然林保护、未成林造林地保护工程资金,创造更多生态保护就业岗位,鼓励贫困人口参与重大生态工程建设,增加其生态建设和管护收入,提高受益水平。建立公开透明的护林员选用机制,将当地有劳动能力的部分贫困人口转化为护林员等生态保护人员,贫困县护林员岗位重点提供给建档立卡贫困户,提升贫困人口参与度和收益水平。

推进绿色产业扶贫。推行购买式造林机制,加快宜林荒山绿化进程,增加森林资源,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23.5%。积极扶持发展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带动贫困人口参与林业生产,提高收入水平。对贫困户参加的造林专业合作社,采取议标的方式,优先支持其承包造林绿化工程。支持贫困群众参与重大生态工程建设。加大干果经济林发展比重,实施经济林提质增效工程,指导贫困户优先发展适宜种植的核桃、红枣、仁用杏等传统干鲜果经济林和油用牡丹、双季槐、皂荚、连翘、杜仲、构树等特色经济林,优先安排贫困户实施经济林提质增效示范项目。开展林下经济及特色林果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扶持贫困群众发展特色经济林产业,加快发展林下经济、林木种苗花卉、速生丰产林、森林旅游、林下资源开发等产业,延伸林业产业链,打造区域特色鲜明的林业产业体系。加强贫困县乡林果专业管护队伍建设。

推进草原生态扶贫。支持贫困地区实施生态草地恢复、天然草地保护工程,恢复土石山区、水源涵养区、重点水系区、生态脆弱区和“三化”严重区的草地植被,加大草原重大工程项目精准扶贫力度。加快推进吕梁山生态脆弱区草原生态建设工程,继续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以草定牧,推进草地合理开发利用。按照国家统一安排,切实组织实施好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提高禁牧补助和草畜平衡奖励标准,加快草原生态保护和牧区生产方式转型升级,实现牧民增收与生态改善双赢。

推进生态旅游建设。围绕生态山西建设目标,发挥山西雄奇壮美的表里山河、雄关险隘、茂林秀水、沟奇谷幽的自然地理优势,加大贫困地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保护力度,发挥林区景观优势,探索发展森林旅游、森林康养、森林服务产业,规划精品森林游憩线路,建设山林庄园、森林人家,塑造一批具有林业特色的生态品牌。开展小流域治理,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以山区沟域为单元,以当地的自然景观、文化历史遗迹和产业资源为基础,整体规划山、水、林、田、路,引导各类资金因地制宜发展文化创意先导、特色产业主导、龙头景区带动、自然风光旅游、民俗文化展示等形式的沟域经济,促进贫困乡村经济发展。加快城乡绿道、郊野公园等城乡生态基础设施建设,建设森林小镇,拓展绿色宜人的生态空间。发展生态农业、设施农业、观光农业、休闲农业等新产业、新业态,扶持贫困人口开展与生态旅游相关的服务,提高贫困人口经营性和工资性收入。

二、加强生态保护修复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积极争取国家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保护、防护林建设、石漠化治理、防沙治沙、湿地保护和恢复、坡耕地综合整治、退牧还草、水土保持等重大生态工程,在项目和资金安排上向我省贫困地区重点倾斜,因地制宜发展生态经济产业。加快贫困地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促进水土资源可持续利用。以小流域为单元,山水林田路综合治理,做好陡坡退耕还林还草工作,实施大面积封育保护和管理,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

实施生态修复工程。组织实施好吕梁山生态脆弱区植被恢复、沿黄水土保持等重点生态工程,抓好天然林保护和汾河、桑干河、滹沱河、漳河、沁河、涑水河、御河等流域生态修复,增加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对饮用水源地进行涵养与保护,合理减退过度开发地区水资源,实施生态脆弱河流和地区水生态修复。加强贫困地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坚持化肥减量提效、农药减量控害,力争到2020年,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支持贫困县实施秸秆生态循环农业工程。加强60万亩迁出区旧村资源利用或土地复垦,进行生态恢复建设。

三、完善生态补偿机制

加大生态补偿力度。积极争取国家生态建设保护资金,增加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结合全省林业“六大工程”建设,加大造林绿化工程、森林抚育项目向贫困地区倾斜支持力度。创新生态资金使用方式,合理调整贫困地区基本农田保有指标。实施好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新增退耕还林还草任务重点安排到贫困县,向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人口倾斜。推广退耕还中药材,把黄芪等16种中药材纳入补贴政策。

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开展贫困地区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创新生态资金使用方式,探索生态补偿资金直接支持贫困人口创业就业。健全完善省市县级生态公益林补偿基金制度,稳步提高生态公益林的补偿和管护标准。完善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加大水土保持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筹集力度,推动地区间建立横向生态补偿制度,适当提高补助标准和补助期限,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予以重点支持。全面推进永久性生态公益林立法保护工作,抓紧拟定出台《山西省永久性生态公益林保护条例》,确保红线不破、底线不越。

专栏8生态补偿脱贫工程

1.退耕还林还草。对上一轮退耕还林地生态林按照每年每亩90元的补助标准再补助5年,由省级统筹补助资金兑现到户,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提高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标准,在国家每亩补助1200元的基础上,由省级配套300元,每亩达到1500元;种苗造林补助对58个贫困县在国家每亩补助300元的基础上由省级配套500元,每亩达到800元;对其他非贫困县,在国家每亩补助300元的基础上由省级配套200元,每亩达到500元。

2.造林绿化。58个贫困县造林1300万亩,每年平均造林260万亩。在58个贫困县组建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专业队),鼓励具有管理经验、先进技术力量和较强经济实力的法人或自然人领办、创办贫困人口成员比例不低于60%的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

3.干果经济林提质增效。实施干果经济林提质增效试点项目,凡有贫困户经营的4-20年生的低质低效林可列入省级项目帮扶范围,同一区域连续扶持3年,每亩每年补助200元。共安排干果经济林提质增效综合管理429万亩次,实现贫困户干果经济林全覆盖。

4.林业生态保护。划定森林资源管护责任区,合理设置管护岗位,确保新增管护岗位60%以上由能胜任野外巡护工作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承担;完善生态公益林补偿基金制度,对58个贫困县尚未纳入永久性生态公益林范围的集体和个人所有的有林地灌木林地,现有管护标准为每亩3元的由省级筹资提高到8元;对现有未成林造林地和以后每年新增的造林地,每亩每年安排管护补助10元,成林后按照林种属性执行相应补偿标准和管护标准。制定出台《山西省永久性生态公益林保护条例》。

第七章实施社会保障兜底工程,健全特困人员供养制度

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强化医疗救助制度,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推进农村低保扶贫行动,健全特困人员供养制度,扶持50万贫困人口兜底脱贫,有效保障农村特困群众的基本生活。

一、社会保障

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数据互通、信息共享平台,制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建立与脱贫要求相适应的低保标准调整机制,推进农村低保标准与国家扶贫标准“两线合一”。实施农村低保扶贫行动,将产业发展困难、无法依靠自身努力脱贫和因大病支出致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低保范围,积极推进低保按月发放。加大省级统筹力度,督促指导各地逐步提高农村低保标准,低保标准较低的市、县要逐步达到国家扶贫标准。加强农村低保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工作,对重病重残、丧失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等特困家庭实行全额补助,对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户应保尽保。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将符合扶贫条件的农村低保户纳入扶贫范围,享受产业扶持、异地搬迁、生态保护、教育扶持、医疗保障、资产收益及社会扶贫等政策。

提高农村基本养老保障水平。加快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适时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100%农村贫困人口参保续保,逐步提高保障水平。依托农村敬老院、救助站等机构和社区基层服务组织,开展农村养老、敬老关爱服务,为农村贫困人口排忧解难。探索设立社会力量救助农村贫困老年人基金,形成农村低保、五保供养、医疗救助、养老保险等制度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

二、社会救助

精准认定救助保障对象。按照扶持对象精准的要求,科学确定救助保障对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保险制度覆盖所有贫困人口,并实行政策倾斜。建立完善救助保障档案,并定期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进行核查,实行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重点救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大病患者,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艾滋病人和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者,家庭经济困难的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以及老年人,因医疗自付费用过高导致家庭无力承担的患者等,遏制和减少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完善社会救助帮扶体系。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加大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力度,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等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按规定给予医疗救助。扎实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建立以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等复合型付费方式,发挥各类医疗保险对降低贫困人口医疗负担的作用。加大临时救助制度在贫困地区落实力度,解决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提高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水平,改善供养条件。

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100%的贫困人口参加新农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缴费部分由省、市、县三级财政给予全额补贴。逐步提高贫困人口的医保筹资标准和补偿水平。2016年内完成贫困县域内基层医疗机构就诊的建卡贫困人口个人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支出控制在15%以内,2018年起控制在10%以内。扩大门诊大病报销范围,门诊统筹覆盖所有贫困地区,逐步提高参合人员因患慢性病或者重特大疾病需要长期门诊治疗的医疗费用新农合报销限额,减轻医疗保障扶贫对象门诊大病医疗费用负担。提高农村贫困人口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降低医疗保障扶贫对象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提高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全面推进实施大病保险,利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或扶贫资金为参合(保)贫困人员购买大病保险。

三、特殊群体关爱

提升社会关爱服务能力。加强贫困地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增强社会工作专业服务能力,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慈善事业、社区建设、婚姻家庭、精神卫生、残障康复、教育辅导、就业援助、职工帮扶、犯罪预防、禁毒戒毒、社区矫正、纠纷调解、应急处置、群众文化等领域,面向贫困地区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和残疾人员等弱势群体,开展困难救助、矛盾调处、人文关怀、心理疏导、行为矫治、关系调适、危机干预等专业化社会工作服务。

完善特殊群体关爱体系。实施特困群体关爱行动,加大贫困残疾人康复工程、特殊教育、技能培训、托养服务实施力度。全面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与失能老人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逐步提高各项补贴标准。建立完善贫困地区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和贫困残疾人关爱服务保护机制,建立详尽完备、动态更新的信息库。加强儿童福利院、救助保护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残疾人康复托养服务机构、社区儿童之家、妇女之家、家庭暴力庇护中心、特教学校等服务阵地、设施建设以及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建立家庭、学校、基层组织、政府和社会力量相衔接的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监护,健全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收入家庭重病重残儿童的福利保障体系。

推进特殊群体关爱服务源头治理。为农民工家庭提供更多帮扶,引导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从源头上改善农村“三留守”人员生活条件。要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有序推进符合落户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家属落户城镇;要将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农民工家庭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解决农民工家庭的基本居住需求;要落实和完善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子女在输入地就学和升学考试政策;要制定财政、金融等优惠扶持政策,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加大返乡创业资金扶持力度,降低返乡创业门槛。

专栏9社会兜底脱贫工程

1.农村低保兜底脱贫。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保在2020年底所有县级农村低保标准都能达到国家扶贫标准。

2.医疗救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新农合个人缴费给予补贴;疾病负担重、社会影响大、治疗效果确切、诊疗路径清晰大病实行单病种付费;贫困县域内基层医疗机构就诊的建卡贫困人口个人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支出控制在10%以内;为特困人员购买大病保险,大病保险起付线由10000元降低到5000元,实际报销比例提高2-3个百分点,补偿封顶线由5000元提高到10000元。出台针对贫困人口的保险扶贫指导意见,推进大病医疗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产品创新。

3.特殊群体关爱保护。支持儿童福利院、救助管理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残疾人康复机构及托养服务机构、社区儿童之家、妇女之家、家庭暴力庇护中心、特教学校等关爱服务设施建设;设立困境儿童救助基金;建设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6000个;稳步推进经济困难高龄与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逐步提高补助标准;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逐步提标扩面,努力提高农村低保家庭中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救助水平;采取多种措施协调推进特殊群体关爱服务源头治理。

第八章实施基础设施改善工程,厚植贫困地区发展优势

加快贫困地区交通、电力、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破除贫困地区发展瓶颈制约,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筑牢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的发展基础和硬件支撑。

一、交通扶贫

改善贫困地区交通运网条件。国家铁路网、高速公路网涉及我省项目,争取在线路设计时尽量经过我省贫困地区,并尽早实施,构建贫困地区外通内联的交通运输通道。实施交通扶贫行动,推进“双百工程”,以县乡公路升级改造、农村公路连通工程、农村旅游公路建设工程为重点,加快推进贫困地区县乡公路改造工程,推进乡(镇)汽车客运站和建制村汽车停靠点建设。新改建一批通往各类景点的农村旅游公路,基本实现四级及四级以上公路连通景点,全面改善各类旅游景点交通条件,为旅游业大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省级补助项目向贫困地区重点倾斜,市县两级逐步加大农村公路建设力度,实施农村公路改造工程和安保工程,贫困村100%通硬化路,逐步提高贫困地区农村公路服务和防灾抗灾水平。

二、水利扶贫

强化贫困地区水利设施建设。推进贫困地区重大水利工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等水利项目建设,推进水利扶贫行动,加快推进沿黄提水灌溉,全面实施大水网中部引黄、小浪底引黄、东山供水、辛安泉供水改扩建工程等小水网配套工程。小型农田水利和“五小”工程等建设向贫困村倾斜。对贫困村公益性基础设施管理养护给予支持。加大贫困地区抗旱水源建设、中小河流治理、水土流失治理力度。加强山洪和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加强贫困地区气象为农服务体系和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贫困村淤地坝、坡改梯、坝滩联治等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以普及自来水为重点,提高贫困村安全饮水标准,加大村级管网改造力度,加强饮水备用水源建设,全面实现供水入户。加强饮水水质监测和农村饮水工程管理服务。到2020年,贫困地区建起功能完备、保障有力的水利支撑体系,贫困农村实现安全饮水目标。

三、电力扶贫

增强农村电力支撑能力。实施电力扶贫行动,电网建设资金向贫困地区倾斜,加快推进贫困县县域农网改造升级,逐步淘汰老旧设备,增加变电站布点,配电网增加140万千瓦供电能力,改善电网运行状况,提升农网供电质量。实施贫困地区中心村配电网改造工程、动力电不足改造工程、机进通电工程,提升贫困地区电力保障水平,到2020年,贫困地区生产生活用电得到全面保障,贫困村动力电覆盖率100%。增加贫困地区年度发电指标,提高水电工程留存电量比例。加大贫困地区农村配网改造力度,支持光伏扶贫发电设施接入电网运行,优先消纳光伏扶贫上网电量,规范分布式扶贫光伏发电项目上网电费和补助资金结算。电网企业为光伏扶贫项目接网和并网运行提供技术保障,并优先将光伏扶贫项目接网工程纳入农村电网改造升级计划。在条件适宜地区发展风能扶贫项目。

四、清洁能源扶贫

推进农村清洁能源使用。以气化山西为抓手,组织实施清洁能源扶贫行动,加快推进贫困村生产生活用气设施建设。鼓励引导天然气、煤层气、焦炉煤气、煤制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生产企业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燃气管网向贫困地区铺设延伸。推进压缩天然气减压站、液化石油气等供气模式,构建供气管网以外村镇地区的气化服务体系,具备条件的贫困村实现生活用气全覆盖。

五、金融扶贫

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推动支付服务进村入户。加强贫困地区支付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动结算账户、支付工具、支付清算网络的应用,提升贫困地区基本金融服务水平。加强政策扶持,巩固助农取款服务在贫困地区乡村的覆盖面,提高使用率,为农民提供足不出村办理取款、现金汇款、转账汇款、代理缴费等基础金融服务,支持贫困地区助农取款服务点与农村电商服务点相互依托建设,促进服务点资源高效利用。鼓励探索利用移动支付、互联网支付等新兴电子支付方式,开发贫困地区支付服务市场,填补其基础金融服务空白,满足不同类型需求,真正成为贫困人口“家门口的银行”。在农民工输出市县,支持拓宽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受理金融机构范围。

专栏10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1.交通扶贫。

公路项目。在贫困地区规划建设里程为440.7公里的5条国家高速公路项目;支持建设里程为710.6公里的25条普通国省干线公路项目;支持普通国省道省级改造989公里;重点支持包括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建设、窄路基路面公路拓宽改造、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农村旅游公路、县乡公路改造等总里程32084公里的农村公路基础建设项目;支持贫困地区改造建设5个县级客运站和60个乡镇综合客运服务站。

铁路项目。续建张家口至大同铁路跨省客运专线项目;新建地方铁路管头至河津西跨市项目;新建地方铁路台头至龙华山跨县项目。开通大同至张家口客专、太原至长治至晋城至焦作客专、原平至大同客专、忻州至五台山至保定客专,蒙西至华中地区煤运通道,和顺至邢台、阳涉铁路电化改造,京原铁路、阳泉北至大寨铁路扩能改造等。

机场项目。新建朔州机场。

2.水利扶贫:加快推进中部引黄工程、小浪底引黄工程等大水网和配套小水网工程建设,开工建设中型水库3座、小型水库101座;启动建设黄河古贤水利枢纽工程;加快贫困地区水土流失和坡耕地综合治理步伐,到2020年,贫困地区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21万平方公里,累计治理度达到70%;以建档立卡贫困村为重点,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五小水利”工程和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到2020年,贫困地区新增农田有效灌溉面积163.66万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24.54万亩;支持防洪抗旱减灾工程建设,规划治理200—3000平方公里中小河流109条,治理30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1条,治理山洪沟18处;贫困地区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5380处,解决供水人口335万人。开展小水电扶贫行动,在13个贫困县规划水电站23座。

3.电力扶贫。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工程,推进贫困地区主网、配电网和农网的升级改造。新扩建110千伏变电站24座、35千伏变电站18座,新建配变台区2144个,改造110千伏变电站11座、35千伏变电站16座,改造配变台区4130个。加快贫困地区电网改造升级,村村通动力电,贫困地区年户均停电不超过15小时,户均配变容量达到2千伏安,改善100.39万人的用电质量。推进晋北—江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府谷—河北南网扩容工程。推进热电联产、低热值煤发电项目建设,支持同煤集团阳高、京能集团临县等11个低热值煤发电项目建设。

4.清洁能源扶贫。新建吕梁临县三交、柳林煤层气项目。具备条件的贫困村实现生活用气全覆盖。

第九章实施公共服务提升工程,创优贫困地区发展环境

按照“补齐短板、巩固提高、全面推进、协调发展”的建设思路,加大公共资源向贫困地区的倾斜力度,加快贫困地区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提升贫困地区公共服务水平,着力促进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一、教育扶贫

推进贫困地区农村学前教育。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向58个贫困县倾斜。以贫困县为单位编制规划,抓好国家支持的中西部地区农村幼儿园项目建设,重点支持贫困地区每个乡镇办好一所公办中心幼儿园,支持贫困村根据需要建设幼儿园(班)。健全学前教育资助制度,保障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85%以上。

均衡发展贫困地区义务教育。优化贫困地区教育资源,合理布局农村中小学校。易地扶贫搬迁要规划好中小学校建设,根据学生规模建设好移民学校,确保搬迁学生就学。统筹安排好中央、省、市、县各级专项资金,实施好“全面改薄”工程,全面改善贫困地区办学条件。2018年全省58个贫困县全部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认定。支持办好贫困地区必要的农村小学和教学点,建设好农村寄宿制学校,保障学生就近入学。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好“两免一补”政策,保障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接受义务教育。

强化贫困地区普通高中教育。普通高中建设攻坚计划和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项目优先向贫困县倾斜。根据人口变化趋势和城镇化建设规划,合理布局普通高中,加快改善贫困地区高中办学条件。到2020年,所有贫困县普通高中学校全部达到省定基本办学标准。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其他渠道筹措经费为辅的普通高中经费投入机制,向贫困地区高中倾斜,保证高中学校正常运转。完善优质高中指标到校政策,加大优质高中招收贫困地区农村初中学生比例。率先对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残疾学生免除学杂费,贫困生毛入学率达到92%以上。

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各地要采取措施逐步扩大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范围,依据地区经济水平、物价变动因素,建立补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完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机制,继续在全省21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深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根据中央财政奖补政策,指导15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做好地方试点工作;鼓励支持其他贫困县开展地方试点,不断提高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效果。

实施贫困地区定向招生就业指导计划。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省属重点高校在58个贫困县大力实施贫困地区本科定向招生专项计划项目,确保招生规模逐年增加,中央部属高校的专项招生计划名额全部面向贫困县,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进一步增加贫困地区学生接受优质教育的机会,为贫困地区培养更多人才。建立保障农村贫困地区学生上重点高校的长效机制,对考入高等院校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大学生做到应助尽助,对贫困家庭离校未就业的建档立卡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咨询和支持。

健全就学就业资助体系。进一步完善高校学生多元化资助体系,对建档立卡贫困大学生在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新生入学资助、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勤工助学、校内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方面优先予以资助。完善和落实贫困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帮扶政策,建立建档立卡贫困毕业生信息库,实行“一对一”动态管理和服务。利用“互联网+”技术,为建档立卡贫困毕业生精准推送就业岗位。

实施教育结对帮扶。建立优质教育资源与贫困地区学校结对帮扶机制和资金保障措施,选派优秀校长、教师到58个贫困县幼儿园、学校开展对口结对帮扶工作。在县域内实施城区优质幼儿园对口帮扶乡镇中心幼儿园,乡镇中心园对口帮扶村幼儿园。在市域内实施市直、市辖区优质义务教育学校对口帮扶县级城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县级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对口帮扶农村薄弱义务教育学校。在省域内实施省级示范高中对口帮扶贫困县普通高中,国家中职改革发展示范校对口帮扶贫困县中职学校。力争3年在办学水平、管理水平等方面有显著提高。

推进高校定点帮扶。高等院校要做好以联系贫困村为主要内容的驻村帮扶工作,主动为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等重大问题提供战略咨询和产业规划。鼓励各高校发挥专业技术优势,组织相关专家教授、博士硕士深入贫困地区,为当地传统产业发展升级提供技术支持,为培育新的产业提供技术成果,为教育、卫生等提供人才支撑。鼓励高校共青团、学生会、志愿者、校友会等组织贫困乡村文化建设活动,打造知识传播、文化交流、科技推广平台。鼓励高校在贫困县建立学生社会实践基地,选派优秀学生到当地实习实践。

加强贫困地区教师队伍建设。认真落实《山西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晋政办发〔2015〕120号)。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面向贫困县实施。做好省级免费师范生培养工作,积极引导其面向生源地农村学校就业。国培计划和省培项目向贫困县倾斜。保障乡村教师待遇,按规定向21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义务教育学校乡村教师发放生活补助,并逐渐扩大实施范围。做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励耕计划和润雨计划资助项目,资助中小学(幼儿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教师。模范教师、优秀教师、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等评选向贫困县乡村学校教师倾斜。完善校长选拔、高级教师评聘机制,进一步强化农村学校任职任教经历。推进城乡教师交流轮岗。指导贫困县全面开展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重点推动县城学校与乡村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支持乡村、县级学校骨干教师到对口学校脱产培训。

二、科技扶贫

加快特色产业科技扶贫。针对贫困地区资源特色和区域产业基础,组织实施科技扶贫行动,统筹整合农、科、教资源,构建科技引领产业发展服务体系,支持58个贫困县产业技术集成创新、成果转化推广和科技能力提升。以杂粮、干鲜果经济林、中药材、油料作物等经济作物、蔬菜、畜牧业、休闲农业等为重点,加快红枣裂果、核桃和杏早春冻害和晚霜冻、苹果霉心病等联合攻关研究,推广一批优质、高产、专用的突破性品种和集成转化一批新技术,创新科技成果在贫困地区网络化、常态化对接交易机制,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强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引导示范动作,部署一批“公司+科技+基地+农户”特色产业科技扶贫工程,培育区域支柱产业,培植科技型特色龙头企业。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产业的同时,提倡一主多辅产业,合理安排特色辅助种养产业,尽可能规避单一产业所可能遭遇的自然和市场风险。推进科技扶贫示范。依托科技部门的产业科技计划,启动一批“一县一业,一村一品”科技扶贫示范项目。打造一批各具特色的科技扶贫示范县,重点在产业支撑、人才引进、项目支持、能力培训、科技普及等方面进行帮扶,为科技扶贫提供样板,形成全省县、乡、村、户科技示范体系。实施“互联网+乡村旅游+智慧农业”等技术示范项目。搭建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开发电商技术支撑平台,联结“小商品与大市场”。探索三产融合的全产业链增值模式,构建一二三产融合产业技术支撑体系。

提升科技服务与培训保障。依托科技信息平台和科技特派员、“三区人才”,实施扶贫科技服务全覆盖工程,建立覆盖58个贫困县的科技服务网络体系,培育壮大科技服务市场主体,创新科技扶贫模式,延展科技服务链。大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整合创业孵化资源,构筑孵化载体、技术平台、人才培育一体化的孵化服务体系。加强贫困地区科学普及工作,建设科普示范基地,推进科技下乡、科技赶场等科普活动,提高贫困地区广大劳动者科技素质。实施科技培训工程,支持“草根”能人、返乡农民工、大学生和退役士兵在贫困地区创新创业,使科技领域扶贫攻坚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提高农业装备科技水平。加快贫困地区杂粮生产、林果业、畜牧业机械化技术与装备推广,推进贫困地区机械化生产作业条件建设。选择条件合适的贫困县进行农业机械化综合示范县建设。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优先满足贫困地区和丘陵山区农民购机需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适当向贫困地区和丘陵山区适用的小型农机具倾斜。在贫困地区实施玉米丰产方机收秸秆还田作业补贴和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贴。免征贫困地区农机安全监督管理牌证工本费、检验费,减轻农民负担。扶持贫困地区农机合作社和农机大户,提高机库棚补助标准,鼓励组建农机联社,推动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创新。组织农机生产企业、科研、推广等单位联合开展贫困地区适用机具科技攻关。支持贫困户建设改进磨坊、油坊等传统加工作坊,提升贫困地区特殊农产品初加工水平。

三、文化体育信息扶贫

推进贫困地区公共文化建设。引导扶持贫困县新建、改扩建一批标准化公共图书馆和文化馆,支持贫困乡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逐步实现一个文化活动广场、一个文化活动室、一个简易戏台、一个宣传栏、一套文化器材、一套广播器材、一套体育设施器材等“七个一”建设目标。扶持常住人口相对稳定的贫困村规划建设简易戏台,纳入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平台。开展流动文化设施配送,建立健全贫困县常态化流动文化服务机制。扶持贫困县建设以文化能人为核心的文化大院、文化中心户等群众文化平台,开展“文化走亲”“美丽乡村”等活动,促进文化产业与旅游资源相融合。实施特色文化产业扶贫工程,培养一批特色文化产业人才,组织贫困地区文化企业和文化产品参加国内外文化产业展会,推出一批特色文化产业县(市)、乡(镇)、村。鼓励艺术工作者赴贫困地区采风创作,创作一批弘扬我省优秀传统文化、彰显红色文化和体现脱贫攻坚感人事迹的主题文艺作品,为脱贫攻坚鼓劲。进一步创新体育扶贫工作的方式和组织形式,实施体育精准援助,丰富革命老区、贫困地区人民群众的体育生活。

抓好信息化服务普及。实施文化和信息扶贫行动,落实“宽带中国”战略,加强贫困地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信息化应用推广普及,提升数字文化资源供给水平。推进贫困地区数字广播电视户户通,提高数字广播电视覆盖和入户接收率。推进贫困村互联网村村通,落实电信普遍服务补偿机制,支持宽带水平和服务落后的行政村参与国家电信普及服务试点建设,灵活采用新一代移动通信、无线局域网等技术,提升贫困地区上网速率。推进贫困地区“三网融合”,支持广电、电信企业开发多种惠农业务套餐,降低贫困地区信息入户门槛和使用成本,深入推进农业、电子商务、医疗等领域的信息化建设和技术推广应用,实现以建促用、以用带建,让农村贫困地区的农民群众分享信息技术发展的便利。到2020年,基本实现贫困地区数字广播电视户户通,行政村互联网村村通,有条件的自然村宽带通。

构建脱贫攻坚大数据。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关于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完善精准识别工作机制,高标准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信息采集工作,加快建立贫困县、贫困村、贫困人口省、地、县联网大数据库,积极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大数据展示和分析平台,加快推进与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等部门数据衔接和信息共享。在此基础上,大力打造大数据“互联网+管理”模式下的精准扶贫工程,将“六个精准”的要求落实到位。

四、健康扶贫

建设医疗扶贫“绿色通道”。建立医疗扶贫工作机制,努力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患有大病和长期慢性病的患者得到有效治疗。各医疗机构设立“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对住院贫困人口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制度,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社会慈善救助“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诊疗结束后只需支付自负费用,其余费用由医疗机构与医保和民政救助基金经办机构直接结算。免除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省内新农合定点医院普通门诊挂号费,住院治疗费和床位费经新农合报销补助后的剩余部分予以免除。

增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让农村贫困人口看得起病、看得好病、看得上病、少生病,彻底消除贫困“病根”和“穷根”。为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每人免费建立1份动态管理的电子健康档案和1张服务功能比较完善的健康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村医生与贫困人口或家庭签订服务契约,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疾病诊疗及转诊、康复指导和健康知识宣传等服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约服务覆盖率达90%以上,推进贫困地区县乡村一体化医疗联合体建设。

加强妇幼卫生健康服务。深入实施医改妇幼重大专项,免费为贫困地区儿童发放营养包;免费为贫困地区新生儿开展遗传代谢病和听力筛查;免费为贫困地区农村夫妇提供计划生育基本技术服务;免费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适龄农村妇女开展宫颈癌筛查,将乳腺癌检查项目向贫困地区适龄农村妇女倾斜;免费为贫困地区育龄夫妇提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为贫困地区农村孕产妇实施住院分娩补助;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有效提升贫困地区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加强贫困地区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建设,2017年底,市县两级基本建成孕产妇危急重症救治中心和新生儿救治中心,畅通危急重症救治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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