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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之特色产业扶贫工程

2017年06月15日 09:56 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

第三章实施特色产业扶贫工程,提高贫困地区增收能力

以市场为导向,科学分析贫困县资源禀赋、产业现状、市场空间、环境容量、新型主体带动能力和产业覆盖面,围绕现代农业六大区域布局,落实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一手抓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支持贫困县因地制宜发展杂粮、水果、中药材、蔬菜、畜牧业、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七大特色优势产业,一手抓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在贫困地区积极推进光伏产业、乡村旅游和电商扶贫,精准扶持和带动贫困户发展适宜的特色产业,增强贫困地区“造血功能”,提高贫困人口增收能力。

一、特色农业扶贫

杂粮产业扶贫。支持贫困地区开展杂粮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推广,建设一批谷子、燕麦、荞麦、糜子、高粱及各类杂豆等标准化杂粮生产示范基地,加快杂粮“三品一标”认证步伐,推进杂粮全程机械化作业。加快谷子新品种推广,组装集成推广谷子精量播种地膜覆盖集成技术。创新杂粮营销方式,探索产销直挂、连锁经营、订单农业等营销模式,降低流通成本,扩大市场范围。加快雁门关、太行山、吕梁山三大马铃薯优势产业带建设,协调发展脱毒种薯、加工专用薯和鲜食薯。支持贫困县建设脱毒种薯繁育基地、优质鲜薯和加工专用薯生产基地、种薯和鲜薯贮藏设施等,培育马铃薯加工转化企业。加大贫困县马铃薯脱毒种薯、全程机械化、病虫害防治等技术示范推广力度。

果业扶贫。大力实施果业品种、品质、品牌提升工程,优先支持贫困村、贫困户扩大干鲜果种植面积,实施高效果业示范园区建设、低产果园改造和果园沃土工程。在适宜种植果树的贫困村,给予适栽品种优质苗木专项支持,指定专家技术服务,定期进行技术培训,培育技术示范户和技术带头人。果树示范园项目向贫困村、贫困户倾斜,在贫困村开展“果、畜、沼”小型果园循环经济模式,建立果园持续良性发展模式。完善果品储藏库和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培育一批高效运转的果业新型经营主体,打造一批果品品牌,扩大山西果品的国内国际市场份额。

中药材产业扶贫。在贫困县实施道地中药材良种选育和资源保护工程,扶持贫困村建设黄芩、党参、连翘、柴胡、远志等道地药材规范化种植基地,建立大田、荒山、林下等中药材示范基地。恒山山脉区重点发展黄芪、柴胡、甘草等中草药种植,吕梁山黄土高原地区重点发展黄芪、柴胡、板蓝根等中药材种植,太行山太岳山区域重点发展党参、柴胡、连翘等中药材种植,晋南盆地重点发展黄芩、远志、地黄等中药材种植。实施中药材产地加工水平提升工程,重点培育贫困县中药材产地加工能力,改善中药材产地初加工设施、设备等基础设施。加快中药材专业合作社建设,扶持带动贫困人口增收的中药材新型经营主体,推进山西道地药材产业化开发。建设晋中、长治现代化中药材仓储物流中心和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建设。

蔬菜产业扶贫。实施蔬菜产业提升工程,在贫困县建设国家和省级蔬菜标准园30个,优先支持贫困户新建、改建设施大棚,加快推进老旧日光温室改造。推进贫困县优质蔬菜基地建设,支持有条件的贫困户种植特色露地蔬菜,在北部贫困地区重点发展冷凉蔬菜。支持贫困户种植食用菌,推进贫困地区食用菌产业的发展。完善蔬菜产地冷链物流建设,延长产业链条,提升特色蔬菜产品的附加值。

草牧业扶贫。依托朔州草牧业种养加发展示范区,加快雁门关生态畜牧经济区建设,在贫困县实施粮改饲草牧业发展工程、牛羊家庭养殖工程、猪鸡家庭养殖工程、退耕还草工程,建设现代饲草料产业体系,强化标准化养殖园区建设,扶持贫困村新建一批优质家庭(畜)牧场,加大对粮食作物改种饲草料作物的扶持力度,形成粮草兼顾、农牧结合、循环发展的新型种养结构。

农产品加工产业扶贫。发展特色产品产地初加工,支持贫困县杂粮、林果、中药材、蔬菜、马铃薯、畜禽等农产品全产业链开发,推出一批保健、养生、方便等功能性食品,打造一批山西特色品牌产品,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研发攻关推广一批功能性杂粮、马铃薯等主食化半成品或成品食品。加大对带动贫困户增收企业的支持力度,培育一批产业扶贫龙头企业。依托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立“公司+基地(贫困户)+规模化经营+标准化管理”的带动模式。在五台山建设杂粮特产展示交易区,支持山西杂粮等区域公用品牌参加国际农产品博览会,扩大山西特色农产品在世界各地的知名度和影响。

休闲农业产业扶贫。实施休闲农业增值计划,推动贫困地区采摘农业和农家乐等休闲农业发展,开发体验农业、健康农业、教育农业、认养(牛羊)农业和自助农业等新的休闲农业模式,促进贫困地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邻近城镇的贫困村为城市人群提供果、菜、畜、加等农耕劳作场地,引导有条件贫困地区和贫困户为城镇居民提供菜地、果园或小动物种养认领服务,开发以服务高端人群为主的自助酿造酒醋、自助加工米面等原生态农业。引导建档立卡户参与休闲农业建设,推行“公司+协会+农户”等模式,增加贫困人口的工资性收入和家庭经营性收入。

二、光伏产业扶贫

推进贫困地区光伏电站建设。把发展光伏产业和精准扶贫结合起来,组织实施光伏产业扶贫行动。发挥贫困地区光照资源充足、荒山荒坡广阔等优势,以吕梁、太行两大连片特困地区为重点,将光伏扶贫作为打赢全省脱贫攻坚战的超常规举措,作为促进贫困村贫困户发展产业增收的重要途径。按照市场化运作、企业化运营的方式,通过建设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户用光伏扶贫电站、农光互补电站和地面集中电站等多种形式,推进光伏扶贫工作。光伏扶贫电站建设与易地扶贫搬迁、采煤沉陷区治理搬迁相结合,通过光伏扶贫资产收益,增加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扶持无劳动能力的深度贫困人口增收脱贫。

三、乡村旅游扶贫

旅游扶贫示范区创建。充分挖掘贫困乡村的生态价值、休闲价值和文化价值,组织实施旅游产业扶贫行动,促进贫困农村一二三产业联动发展。制定旅游扶贫示范区(点)建设、评定标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方式,支持旅游产业基础较好、辐射带动能力较强的贫困县创建旅游扶贫示范区,扶持旅游资源较优、扶贫潜力较强的旅游景区或重点村联合创建旅游扶贫示范点,推出和培育一批全省乡村旅游示范村、示范户、金牌农家乐和乡村旅游致富带头人。

推进景村共建扶贫。组织实施以生态休闲和文化旅游“两村”建设为主的乡村旅游扶贫工程,通过“景村共建、村企一体化”发展模式,以旅游开发促进周边农民致富,以景区发展带动当地农村发展。依托武乡、左权建设八路军革命文化为特色的红色农旅休闲带,依托壶关、沁源、陵川、垣曲、交城建设自然风光为特色的绿色农旅观光带,依托昔阳、沁县、榆社、五台、浑源建设人文历史为特色的古色风情领略带,扶持建设300个左右具有历史、地域、民族特点的特色景观旅游村镇,引导贫困县重点村创建一批乡村类国家A级景区和旅游度假区、生态旅游示范区、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

完善乡村旅游基础设施。整合资源、集中投入,加快旅游“最后一公里”建设,积极推进全域旅游,旅游配套设施向旅游扶贫重点村延伸,支持贫困县建设功能较为完善的县级客运站,重点村建设招呼站(牌)并开通客运班线,加快贫困乡村道路、环境整治、改厨改厕和家庭旅馆、小型超市、小型产业园区等项目建设,改善乡村旅游基础设施,提升公共服务能力,促进乡村旅游食、住、行、娱、游、购六大要素的协调发展。

四、电子商务扶贫

加快电子商务网络布局。组织实施电商扶贫行动,加快贫困县农产品电子商务体系建设。建设“消费品下乡、农产品进城”的双向通道,实现“两有一能”(即县有电子商务服务中心、适宜建店行政村有电子商务服务点,保障贫困户能通过电子商务销售自产特色产品或购买生产生活资料)。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创建工作,组织“山西品牌网上行”等展销活动,推进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和品牌培育。支持贫困地区电商人才培养,对贫困家庭开设网店给予网络资费补助、小额贷款等支持。

提升电子商务服务水平。支持各类经营主体、合作社等优质商家入驻、加盟乐村淘、农芯乐、阿里巴巴、京东商城、苏宁云商、供销e家等大型电商平台。推广“田头市场+电商企业+城市终端配送”等营销模式,引导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能人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辟贫困地区特色产品网上销售专区,整合贫困县名特优农产品资源,特别是有机、绿色、无公害、地理标志性的农产品,采取原产地直供等多元化销售渠道,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开展电商用工扶贫,推动龙头电商到贫困地区定向招工,优先招收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进入电商企业就业创业。鼓励支持有条件的省属企业联手打造整合集信息、交易、仓储、冷链物流为一体的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和大型物流园区,建立从产地到餐桌的直供合作联盟,借势“一带一路”开展国际化经营,带动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走出去”。

完善县乡村物流配送体系。整合线下服务网点及邮政、供销、交通等物流资源,推动快递物流企业与农村电商平台、农村客运班车合作,构建县级仓储配送中心、农村物流快递公共取送点,健全重要节点物流基础设施,改善城乡末端配送设施条件,完善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大幅提升贫困地区农村物流水平,结合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加快形成县、乡、村三级网络规模和示范效应,力争到2020年实现贫困县村村通物流、通快递,解决贫困地区农村物流“最后一公里”问题。开展农产品流通创新基地认证工作。

第四章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改善贫困群众生活条件

按照“政府主导、群众自愿,量力而行、保障基本,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精准瞄准、创新机制,省负总责、市县落实、部门协调、形成合力”的要求,超常举措实施易地扶贫搬迁,使所有搬迁对象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基本公共服务便利可及,收入水平明显提高,迁出区生态环境有效改善,与全省人民同步实现小康。

一、易地扶贫搬迁

创新易地搬迁安置。统筹考虑水土资源条件、城镇化进程及搬迁对象意愿,将解决不安全住房尤其是“土窑洞”作为易地搬迁工作的重要任务。实行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相结合,完成45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同步搬迁11万人口任务。统筹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与同步搬迁人口的政策衔接,对确需同步搬迁的农户给予适当支持,尽量实现自然村整体搬迁。统筹做好采煤沉陷区贫困人口搬迁与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衔接,实行户均人数、户均搬迁成本、户均补助标准和户均个人负担“四统一”。采取行政村就近安置、移民新村安置、依托小城镇和工业园区安置、依托乡村旅游区安置、依托已有配套设施安置、五保供养安置等六种方式,建设1047个安置区(点),集中安置42.44万人;采取货币化方式分散安置13.56万人。鼓励各地采取符合实际的其他安置方式。按照“保基本”的原则,对易地扶贫搬迁户实行住房建设差异化补助政策。

加强配套设施建设。坚持易地扶贫搬迁与新型城镇化、产业发展、社会保障、旧村开发和村庄撤并相结合,改善搬迁对象生产生活条件和发展环境。以县城和全省规划建设的重点镇为主要安置地,合理布局安置点,同步配套建设教育、卫生、文化、商业、养老、村级组织等公共服务设施,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脱贫。在安置区建设住房和配套必要附属设施,以及水、电、路、气、暖、通信、排水等基础设施。加强易地搬迁特困户、供养户等贫困人群的宜居安居工作。积极稳妥开展易地扶贫搬迁行政村撤并工作。

扶持后续产业发展。坚持搬迁与发展“两手抓”,统筹谋划产业发展与群众就业创业,妥善解决好搬迁群众生产生活,优先支持安置区实施整村推进、乡村旅游、小额贷款、教育扶贫、劳动力转移培训等扶贫开发项目。落实山区农业开发、退耕还林还草和扶贫等政策,通过土地流转、组织专业合作社等方式,扶持搬迁户稳定增收。围绕当地优势主导产业,结合“一县一业、一村一品”,发展适度规模的种植业、养殖业、林产业、畜牧业、旅游业、加工业、服务业等生产开发项目。围绕培育新的增收点,利用自有场地、租赁场所、商业店铺,发展商贸物流、农超对接、光伏发电、电子商务等经营销售项目。围绕改善搬迁农户生产生活条件,实施旧村开发、土地整治、标准农田、小型水利、田间道路、退耕还林等基本建设项目。

加强迁出区土地整治。实施迁出区土地整治复垦工程,组织对搬迁后的偏僻自然村旧宅基地进行调查摸底,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后进行复垦,并与城乡用地增减挂钩。通过旧村资源、废弃地利用或土地复垦进行生态恢复建设,改善生态环境。各地承担的土地整治工程及生态恢复治理、水利灌溉、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向迁出区倾斜。

强化易地搬迁资金保障。加大易地扶贫搬迁综合投入,保障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省扶贫开发投资公司统筹承接全省易地扶贫搬迁、扶贫开发、农业发展专项贷款,通过发行债券、引进社会资本等市场化方式为易地扶贫搬迁、扶贫开发、农业发展工程筹集资金,保障各项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进度和资金拨付。完善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管理办法。鼓励各级政府统筹整合交通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土地整治、采煤沉陷区治理、地质灾害治理、林业生态建设等支农资金和社会资金,支持安置区配套公共设施、后续产业发展和迁出区的生态修复。人行太原中心支行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信贷资金筹措方案,指导信贷资金及时衔接落实,加大对搬迁贫困人口发展后续产业的支持。

落实公共服务政策。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创新落户政策,加快将搬迁户户口迁入安置区所在城镇或农村,并保障其在迁出地的各项权益。推行迁入地政府负责协调落实搬迁户子女上学、农村养老保险、新型合作医疗、社会救助等政策。对规模较大的移民安置区,各地要规划建设相应规模的中小学和幼儿园,保障适龄少年儿童就近接受义务教育。落实新建安置区优惠政策,不收取入网、管网增容等经营性收费,有线电视初装费减半收取。符合棚户区改造条件的安置区,落实国家棚户区改造项目税费优惠政策。

二、人居环境改善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巩固农村两轮“五个全覆盖”成果,大力实施以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为重点的完善提质工程,以采煤沉陷区治理、易地搬迁、危房改造为重点的农民安居工程,以垃圾污水治理为重点的环境整治工程,以美丽乡村建设为重点的宜居示范工程,大力推进农村改水改厕改灶改炕改气。大力推进乡村清洁工程,通过建设垃圾中转站、创建达标村庄,启动农村垃圾治理示范县建设,实现县域农村垃圾治理规划全覆盖,建立完善的农村垃圾收集、转运、处理体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达到100%,90%以上的村庄实现生活垃圾有效处理。农民普遍走上平坦路、住上安全房、喝上自来水,贫困地区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显著改善。

强化农村危房改造。加大贫困村危房改造支持力度,统筹开展农房抗震改造,把贫困户放在优先位置,优先照顾残疾人贫困户,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的农户。提高补助标准,探索采取贷款贴息、建设集中公租房等多种方式,保障贫困户基本住房安全。尊重农民居住传统和生活习惯,合理确定改造方式,通过新建、加固等方式,引导贫困户建设安全、节能、舒适、美观的住房,改善基本居住条件。到2017年,全面完成32.11万户的危房改造任务,有效解决农村困难家庭住房安全问题。

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采用政府引导、企业配套、群众参与的治理办法,实行田、水、路、林、村综合治理,引导沉陷区居民向集镇和人口聚集区集中。坚持试点先行、分步推进原则,到2017年底,全面完成12.5万户、39.9万人的沉陷区治理搬迁任务。到2018年底,完成59个矿山环境恢复治理项目,历史遗留矿山环境综合治理率达到35%。完成40个重点复垦区的土地复垦任务,复垦土地面积达到310平方公里。完成全省采煤沉陷区矿山地质环境、生态环境调查,建立完善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政府动用机制的相关政策。统筹做好采煤沉陷区搬迁村庄涉及的贫困人口搬迁与易地扶贫搬迁的有效衔接工作。

加强地质灾害治理。把受地质灾害威胁的26个贫困县放在优先位置,进一步核实灾害现状和搬迁治理规模,编制搬迁规划。对具备搬迁条件的,根据灾害危险程度和村民需求,分期分批展开搬迁工作;对不具备搬迁条件的,可以通过工程治理有效解除灾害威胁;对既不具备工程治理条件也无法搬迁的村庄,将隐患点纳入群测群防系统,实行科学监测。

第五章实施培训就业扶贫工程,提升贫困人口就业技能

对接京津冀一体化、环渤海经济圈等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瞄准京津地区劳务市场,组织实施培训就业扶贫工程,以稳定就业为导向开展精准培训,促进30万贫困人口创业就业增收。

一、劳务经济扶贫

发展劳务经济。加强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信息服务工作,实行实名制登记台账管理,及时发布用工信息,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合理流动。积极发挥“吕梁护工”“天镇保姆”“三晋面食”等具有山西特色的劳务品牌示范效应,辐射带动全省劳务品牌产业化、区域化发展。以加盟特色劳务品牌形式扩大劳务输出规模。加强对劳务品牌的发展保护。对开展劳务品牌培训的职业培训机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稳定劳动力就业。增强输出地家庭帮扶功能,对输出劳动力家庭提供必要的帮助服务,建立劳务输出人员家庭服务保障机制。强化输入地权益保障功能,将劳务输出服务功能向输入地延伸拓展,主动与输入地人力资源市场、中介服务、法律援助有效对接,为输出劳动力提供后续跟踪服务,确保输出人员有依托、无风险、安心工作。

壮大劳务输出产业。引导劳务输出向产业化方向发展,起步阶段由政府主导,整合社会力量,利用各类就业服务资源,搭建劳务输出服务管理平台。在一定基础上,逐步向企业化经营、市场化运作、产业化开发过渡。鼓励各地组建企业性质的专业劳务公司,实行公司化运作,形成完整的劳务输出产业链条,进而完全走向市场。

二、转移就业培训

实施就业精准培训。瞄准区域、瞄准工种,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开展订单培训、定向精准培训。以“春潮行动”为抓手,统筹各类培训资源,对贫困村短期务工及就业竞争力比较弱的贫困劳动力,结合就业创业实际和培训要求,开展多层次就业技能培训,扶持、引导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确保贫困家庭至少掌握一门致富技能,增强其自我发展能力;对在岗贫困劳动力开展技能提升培训,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统筹整合各类职业技能培训、认证、鉴定等资源,提高培训质量,支持农村贫困劳动力掌握实用技术,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率达到80%以上。对吸纳贫困劳动力的企业开展就业培训给予补助。大力支持针对农村贫困妇女劳动力的技能培训活动。

抓好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紧扣能力培训、孵化创业和带动增收三大环节,选择有一定创业基础、创业愿望且愿意带领建档立卡贫困户共同致富的能人大户,在贫困地区农村以创办企业、实体、合作经济组织的负责人为主要对象,进行致富能力培训,为每个贫困村培育2-3名致富带头人。根据当地实际,组织创业带头人通过土地流转、到户扶贫资金或贴息贷款入股、安排就业、提供生产条件、收购产品等方式,与贫困户建立平等互利的利益联结机制,激发双方的参与积极性,引领贫困群众实现增收脱贫。

优化转移就业服务。开展“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就业服务活动,发布就业信息、组织劳务对接、落实就业岗位。及时更新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平台的就业岗位信息,开展一站式服务,推荐合适的就业岗位,帮助贫困家庭成员尽快实现就业。继续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示范县创建活动,不断完善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增强服务功能,建立基础台账,对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实现转移就业规模增长和工资性收入同步增长的目标。

三、职业技能培训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瞄准劳动力市场需求,以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体为依托,围绕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等重点产业,以专业技能型和社会服务型职业农民为主,兼顾生产经营型和引领带动型职业农民,对从事农业生产和服务的贫困劳动力开展农业专业技能、实际操作和农业科学技术培训,精准培育认定一批有技术、懂经营、会管理、讲诚信的职业粮农、菜农、果农、牧农等。加大新型职业农民扶持力度,采取多种培训就业方式,培育15万贫困农民自主创业,成为新型职业农民,通过发展农业生产脱贫。加快贫困地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实训机构建设,改善农民教育培训条件。

加强贫困人口职业教育。实施职业教育扶贫行动,加强有专业特色并适应市场需求的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加快贫困县职教中心建设,2018年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并通过督导评估验收。贫困县统筹制定职业教育精准扶贫方案,支持职教中心等承担农村实用技术、劳动力转移和以就业创业能力为核心的精准培训任务,让未升入普通高中的初中毕业生以及普通高中毕业生都进入中职学校、高职学校,接受中、高等职业学历教育,培养持有职业技能和职业资格证书的技能人才,从根本上增强贫困人口的“造血功能”和内生动力,提升贫困家庭劳动力综合素质和就业竞争力。加大贫困县职业教育支持力度,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全覆盖和贫困家庭子女助学金政策,并免除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在校期间的住宿费和书本费,保障更多的贫困家庭子女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组织农业类职业院校对留在农村的贫困青壮年农民通过“送教下乡”的方式实行精准培养培训,促使其向新型职业农民转变,实现增收致富。

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鼓励、支持具有一定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的返乡农民工根据自身和当地需求创业兴业,鼓励发展农村电商、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等特色经济,创办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拓宽创业渠道,吸纳转移就业。通过创业培训和创业实训服务、工商注册和税收优惠、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扶持,提高创业成功率,拓展贫困人口就近就地实现创业就业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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