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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啦!2017年畜牧业工作要点印发(二)

2017年02月08日 09:24 来源:农业部办公厅

7.积极推广种养结合循环发展模式。以生猪、奶牛养殖大县为重点,组织开展畜牧养殖大县种养结合整县推进试点,按照“就地消纳、能量循环、综合利用”原则,推进粮经饲统筹、种养循环发展,探索推广畜牧业可持续发展模式。因地制宜推广“果沼畜”

“菜沼畜”“茶沼畜”等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种养循环的技术模式。

8.持续加强草原生态保护建设。实施好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加强政策效益评估研究和督导检查,确保任务资金落实到草场和牧户。组织实施“十三五”草原保护建设利用规划,继续推进实施退牧还草、京津风沙源草原治理、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农牧交错带已垦草原治理等草原保护建设工程,加快草原生态恢复。推动启动草原生物灾害防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三、着力提升产业竞争力

9.大力发展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坚持绿色生态导向,严格创建标准,深入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再创建500家国家级示范场。进一步加强示范场监督管理,引导示范场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加大适度规模养殖发展扶持力度,组织实施奶牛、肉牛、肉羊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支持符合条件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开展标准化改造,提升畜禽标准化养殖水平。

10.加快奶业振兴发展。发布实施《全国奶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明确奶业振兴发展主要思路和任务。持续实施振兴奶业苜蓿发展行动,新建高产优质苜蓿基地50万亩。推介休闲观光牧场典型模式,培育奶业发展新动能。组织开展“振兴民族奶业服务小康社会”主题宣传活动,发挥乳品企业20强主体和带头作用,开展牛奶助学公益行动,普及乳品营养知识,宣传国产牛奶好品牌、好品质,增强消费信心。加大部门协调力度,推动建立奶业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机制,形成奶业工作合力。

11.促进饲料工业转型发展。全面实施《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继续开展部、省级示范企业创建,将部级示范企业数量扩大至200家,提升饲料生产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加大新型环保饲料添加剂研发应用力度,推广低氮、低磷和低矿物质饲料产品。探索构建精准配方技术体系,开展精准配方技术示范。推进饲料散装散运,发展饲料畜牧“厂场对接”模式,促进产业融合发展。

12.建设现代畜禽牧草种业。构建种畜禽场信息管理平台,推动建立畜禽种业发展基金。全面实施生猪、奶牛、肉牛、肉羊、蛋鸡、肉鸡遗传改良计划。以区域性种公猪站建设为纽带,推进建立种猪联合育种机制。落实畜禽良种工程、畜禽种质资源保护、种畜禽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等项目,从基础设施建设、良种使用、安全监管等环节支持畜禽种业发展。组织开展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换届工作,修订完善畜禽新品种、配套系审定办法,开展家畜新品系审定试点。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草种项目,推进牧草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加强牧草种质资源创新利用,开展新品种审定。

13.强化产业科技创新推广。大力推进畜牧业科技创新联盟建设,聚焦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奶业振兴、现代饲草料体系建设等重大问题,组织科研院所、技术推广机构、企业等多元主体,集中优势力量开展重大科研联合攻关与成熟适用技术模式推广,积极破解制约畜牧业发展的重大难题。加强现代畜牧业产业技术体系与技术推广机构协调互动,充分发挥专家队伍的技术优势和支撑作用,促进科研推广一体化。继续做好畜牧业标准制修订工作,探索行业标准清理整顿和规范实施的思路和办法。

14.推动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加强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强化联农带农激励机制,发展订单畜牧业,推进加工与养殖环节建立合理利益联结机制,支持农牧民更多分享二三产业发展收益。鼓励企业、合作社等主体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延伸产业链条,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生产效益。积极推进“互联网+”畜牧业等新业态发展,支持建设智慧牧场。积极拓展畜牧业多功能性,指导休闲观光牧场建设。

四、着力提升质量安全水平

15.强化饲料质量安全监管。组织实施全国饲料质量安全监测计划,以卫生指标、禁用物质和牛羊源性成分为重点,强化检打联动,加大对不合格产品查处力度。继续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加大对牛羊养殖大省、问题多发地区监测和监督执法力度。健全上下联动、区域联动、部门联动的案件查处机制,加强跨省案件督办和工作薄弱地区督查。组织开展“瘦肉精”速测产品质量评价,强化对基层监管的技术支持。

16.加强饲料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以防止非法添加、查找潜在风险、强化原料把关为重点,组织开展饲料生产隐患排查和预警监测。针对发现的风险隐患点,组织制定检测方法,研究技术防控措施,提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能力。适时发布警示信息,帮助饲料企业规避质量安全风险,保障饲料产品质量安全。

17.严格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持续开展生鲜乳专项整治,严格奶站和运输车资质条件审查,强化日常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实施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计划,通过飞行监测、异地抽检等多种方式实现全覆盖监测,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精准化、全时段管理,确保生鲜乳质量安全。

18.全面推进安全生产。贯彻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加强畜牧饲料生产经营主体的安全生产条件、管理制度审查和监督检查。按照《全国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做好草原防火减灾工作。

五、着力提升行业精准管理水平

19.加强产业监测预警。适应规模养殖加快发展趋势,调整优化畜禽和饲料生产监测方案。继续推进“畜禽规模养殖信息服务云平台”和“数字奶业服务云平台”等建设,探索建立面向养殖场户、饲料企业的点对点数据交流方式。建设畜禽规模养殖备案管理和污染监管直联直报信息系统。做好省市县信息员培训工作,加大数据核查和通报力度,保障数据质量。定期跟踪分析形势,组织联合形势会商。加强信息上报,关键时点及时报送形势研判信息,为决策提供支撑。强化信息公开和发布,适时发布预警信息,推进监测数据发布常态化、动态化,提高服务生产和引导生产的能力。

20.建立健全草原管理数据体系。修改完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标中草地的定义和分类。组织制定草原资源清查实施方案,协调启动实施清查专项。开展草业产值测算试点工作,明确草业产值测算指标和数据采集方式方法。

21.加强行业数据管理和共享。实施畜禽规模养殖场户摸底调查,实行全国联网统一编码管理,为精准监管监测奠定基础。着力推进种畜禽生产许可等地方行政审批事项全国联网办公、在线发证。加大信息整合共享力度,加快建设畜牧业中心数据库,实现饲料行业管理数据库互联互通,推进“中央—地方”政务信息和“政府—企业”数据交换共享。改进行业数据统计工作,切实提高数据质量。

22.加强产业发展跟踪研究。紧跟产业发展需要,剖析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专题研究,重点开展畜牧业区域养殖环境承载力、农牧循环模式、现代草牧业发展、金融服务畜牧业、“互联网+”畜牧业、草原保护突出问题等专题研究,提出可行有效的解决方案,积极推动研究成果转化。

六、着力推进支撑保障体系建设

23.进一步研究落实草原改革任务。全面推进草原保护制度建设,落实草原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研究成果。开展草原“三权分置”研究,建立全民所有草原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稳定完善草原承包经营制度,规范草原经营权流转。分解落实草原综合植被盖度指标。继续组织开展草原资源资产负债表、草原环境承载力评价等改革试点任务。

24.健全完善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政策支持体系。全面落实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改革方案》精神,深入开展新时期畜牧业宏观政策框架体系研究,着眼新时期畜牧业供给安全保障,坚持绿色生态导向,研究制定适应畜牧业发展新形势的产业政策体系。进一步加大畜禽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政策支持力度,推动建立草原生态保护政策支持长效机制。组织开展政策实施效果评估,逐步调整优化部分政策实施方向和内容,强化政策协调配套,促进畜牧业产业政策绿色化,保障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

25.加强畜牧业法制建设。推进《草原法》修订和《基本草原保护条例》立法进程。启动《草原生物灾害防控管理办法》制定工作。组织开展《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办法》《草种管理办法》

等配套法规修订。加强草原执法监督,开展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落实专项监督检查,查处通报一批重点案件。强化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杜绝“先上车、再补票”现象,严格控制草原用途改变。指导各地加强草原监理体系和村级草原管护员队伍建设,加大草原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26.加强政风行风和思想能力建设。始终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发展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政治任务,坚决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奶业振兴、畜禽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重要指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树立为民务实清廉良好形象。

大力提倡求真务实之风,勇于开拓创新、攻坚克难,提升行业管理能力。充分发挥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协会学会、龙头企业的作用和优势,凝聚发展合力。加强行业正面宣传,强化舆论引导,营造促进现代畜牧业发展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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