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首页>土地政策>征地补偿

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安徽实施方案

2017年02月06日 11:59 来源:安徽省人民政府

(四)构建高等级、一体化、网络化的基础设施体系。

1.联通加密水陆空立体综合交通运输网络。贯通扩容至沪苏浙地区的交通大通道,完善以快速铁路、高速公路、高等级航道为骨干的多层次综合交通通道体系。建成杭州—黄山、商丘—合肥—杭州、皖赣铁路扩能改造芜湖—宣城—绩溪等快速客运铁路,宿州—扬州、南京—宣城—杭州、扬州—绩溪等高速公路,规划建设合肥—南京、淮安—天长—南京、武汉—安庆—黄山—温州、镇江—宣城等快速客运铁路,滁州—扬州、来安—六合、黄山—千岛湖等高速公路,贯通至苏浙主要节点城市的交通通道。实施合杭、宁芜铜等铁路,沪陕、宁洛、沪渝等高速公路升级改造,提升“瓶颈”通道通行能力。加快长江干流航道整治,构建长江高等级支流航道网,推进引江济淮航运工程,强化铁水、公水联运,形成立体化交通运输网络。

完善以合肥为中心,以综合交通枢纽城市为节点的内部综合交通运输网。建设合肥—安庆—九江等高速铁路,庐江—铜陵、六安—安庆—景德镇等普通铁路,合肥—新桥机场—六安、巢湖—马鞍山、南京—滁州、南陵—繁昌—芜湖—江北集中区、合肥—蚌埠—宿州—淮北、徐州—淮北—宿州—阜阳等城际铁路。建设芜湖—黄山、滁州—淮南、明光—巢湖、蚌埠—五河、阜阳—淮北—徐州等高速公路,加快国省干线公路升级改造。提升合肥干线机场能力,建设芜宣、安庆、蚌埠、滁州等支线机场,大力发展通用航空,建设空港物流基地和合肥新桥国际航空基地。加快建设望东、池州、芜湖等长江公路大桥,开工建设马鞍山慈湖长江公铁大桥、芜湖泰山路长江大桥、芜湖城南过江隧道等一批过江通道。建成合肥、芜湖城市轨道交通骨干线路,启动其他城市轨道交通主要线路建设。

构建长三角对外多向综合交通通道。充分发挥安徽连南接北、承东启西的区位优势,以东向综合大通道和综合交通网络为基础,向西形成经六安、安庆至武汉、西安等地的西部开放通道,向北形成经蚌埠、阜阳、宿州、亳州至河南、山东等地的中原腹地通道,向南形成经安庆至九江至深圳,宣城、黄山至福建、广东的沿海纵深通道,将安徽打造为长三角城市群对外开放的连接轴,畅通对外综合运输通道。

依托重点交通站场,加强多种交通方式一体化的综合交通客、货运枢纽建设,实现客运零距离换乘、货运无缝化衔接。重点建设高铁合肥南站、芜湖站、新安庆西站、黄山北站、新合肥西站、铜陵北站、宣城站、滁州站、阜阳西站、淮南南站,芜宣、合肥新桥机场等客运枢纽,马鞍山郑蒲港区二期、铜陵港江北煤炭储配中心、池州港牛头山港区公用码头二期、芜湖港三山港区中外运码头二期、安庆港中心港区皖河农场作业区、合肥港派河港区中派综合码头工程、合肥北站、阜阳北站等货运枢纽。(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牵头)

2.建设集约高效、安全泛在的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加大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逐步缩小与沪苏浙城市间信息基础设施发展水平差距。完善区域一体化网络布局,推进与沪苏浙城市互联网交互中心建设,提高区域互联互访速度。重点推进合肥、芜湖下一代互联网示范城市和宽带中国示范城市建设,推动城市宽带向全光网络演进,建设IPV6公众城域网络,完成公众互联网数据中心、应用支撑系统、业务系统升级改造。构建以移动宽带网络和无线局域网为主体的无线宽带网络,加快4G全面部署和应用,推进5G试验网建设和试商用进程,探索实现无线局域网在热点区域和重点线路全覆盖。推进合肥、芜湖、滁州等智慧城市建设,与上海、南京、杭州等智慧城市统一建设标准、实现数据端口开放互通,建设一体化公共应用平台,加快量子通信和智能语音技术在合肥、芜湖等城市的应用。打造集智慧营销、智慧管理和智慧服务于一体的智慧旅游平台,建立一体化旅游咨询服务体系。支持合肥吸引高科技人才,建设电子政务外网华东灾备中心。构筑区域移动通信一体化网络,实现沪苏浙皖异地移动通信“同城收费”。推进区域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以交叉认证和资源共享为导向,实现我省电子认证平台和沪苏浙认证平台无缝接轨。(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通信管理局、各有关市政府等按职能分别负责)

3.提高能源保障水平。加快能源输送节点和能源产业发展高地建设,为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建设提供清洁可靠的能源保障。大力发展光伏、风电等可再生能源,打造滁州、安庆、池州百万千瓦级风电基地,推进合肥、芜湖、宣城、马鞍山风电规模化开发,加快建设绩溪、桐城等抽水蓄能电站,适度建设沿江支撑性燃煤火电。建设准东—皖南特高压及安庆三、芜湖三等500千伏输变电工程。推进芜湖煤炭物流园区等沿江煤炭储配运设施建设。开工建设怀宁原油储备库项目。推进沿江成品油管道和江苏滨海LNG接收站配套管线安徽段、庐江—池州、合肥—巢湖—芜湖、宣城—黄山等天然气干线建设,开展长江干线芜湖内河LNG接收站试点。(责任单位:省能源局牵头)

4.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开展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建设节水型社会。加强跨流域、跨区域调水工程建设,优化水资源配置,构建分区互联互通水资源配置格局,提高水资源供给风险防控能力。完成淮水北调工程建设,全面实施引江济淮工程。加快水源工程建设,加大应急备用水源地和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实施雨洪资源利用,增强供水能力,实施管网互联互通工程,建立江河水和水库水互济的供水保障体系。加强长三角城市群防洪排涝设施联建,完成长江崩岸应急治理工程建设,加快铜陵、马鞍山、芜湖、安庆等长江重点河段整治及华阳河蓄滞洪区建设,推进青弋江、水阳江、裕溪河、滁河、皖河等重要支流和巢湖、南漪湖、陈瑶湖、白荡湖、武昌湖等重点湖泊防洪综合治理,推动沿江排涝泵站建设,争取启动洲滩圩垸分类治理。进一步完善淠史杭、青弋江等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工程,实施规模化节水灌溉工程,启动港口湾大型灌区建设。推进下浒山水库、凤凰山水库、牛岭水库、江巷水库工程建设。(责任单位:省水利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等配合)

(五)构筑辐射全国、面向亚太的开放新高地。

1.建设联通全球的开放大通道。推动芜湖港、马鞍山港、合肥港等一体化发展,将芜湖港建设成为国际集装箱枢纽,将芜湖港、马鞍山港、安庆港打造成为江海联运枢纽,将合肥港建设成为江淮航运枢纽。整合长江岸线资源,以资本为纽带,推动沿江港口错位发展、优势互补。加密开通至上海洋山港、宁波舟山港和南京港的班轮航线。建设高等级航道网和陆水联运通道,加强芜湖港、马鞍山港、铜陵港、池州港、安庆港等沿江港口与上海、宁波等沿海港口合作。进一步畅通合肥中欧国际班列货运通道,加密延伸班列并双向运营,扩大进出货源组织,提高运营效益。依托合肥新桥国际机场、池州九华山机场、安庆天柱山机场等,加强“空中通道”对接,积极拓展至“一带一路”节点城市的航线网络,增加至蒙俄、中亚、西亚、东南亚的国际航线,开通合肥至欧美国家国际货物包机,逐步提高航班密度。(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等配合)

2.构建国际化开放大平台。支持有条件的口岸结合区域产业特点,申建水果、冰鲜水产品、肉类、粮食、原木、种苗、食用水生动物等进境指定口岸和整车、药品进口口岸。加快合肥、马鞍山、芜湖、铜陵、安庆等已获批的进口水果、冰鲜水产品、肉类、粮食等进境指定口岸项目建设。加快承接加工贸易产业转移,持续加大对跨境电子商务试验区、综合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中心等“三区一保”的服务力度,积极培育新型外贸业态。支持中国(合肥)跨境电子商务试验区、合肥国际邮件互换局(交换站)建设。(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合肥海关、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国税局、省邮政管理局等配合)

3.着力引进大产业大企业大项目。围绕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汽车、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等产业,开展产业链招商、以商招商、精准招商。以沪苏浙为主攻方向,通过跨区域合作共建、发展飞地经济、提供产业配套等多种形式,引进一批国内行业龙头企业、创新型企业和重大支撑项目。充分利用长三角地区外国领事馆等对外开放优势资源,着力引进代表国际先进水平、对产业升级有重大带动作用的世界500强和国内外大企业全球总部。突出引资引技引智一体化,积极引进研发、采购、物流、结算中心等产业链高端环节,鼓励外资企业在皖江城市带设立地区总部、研发机构、运营中心。引导外资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承接国际先进技术和生产能力转移。深化对德、对俄等重点国别合作,高起点规划建设各类中德合作产业园区。(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商务厅、省外办等配合)

4.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推广上海自贸区可复制的试点经验,加快外商投资和对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推行普遍备案、有限核准的管理制度,依法采取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的外资管理方式。进一步放宽金融、教育、养老、医疗、文化、电信、互联网、商贸物流等领域外资准入限制,建立“全面报告+有限许可”的新型外资审批管理制度,完善外商投资信息报告、信息公示等制度。落实外国人口岸签注、离境退税政策。建立常态化的外商投资企业联系服务机制,协调解决外来投资企业要素供应、设施配套等问题。构建透明高效的政务环境,深化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实施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动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数据共用、审批互认。加快实现“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的目标,建成电子证照库,构建综合政务服务窗口,实现多渠道服务的通办。强化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依法惩处垄断、不正当竞争和侵权假冒行为。依法保护私有产权,营造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争创自由贸易区。(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编办、省外办、省工商局、省法制办、省政务服务中心等配合)

5.集聚国际化人才。突出“高精尖缺”和产业导向,大力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百人计划”和“外专百人计划”。发挥中国国际人才市场安徽市场和徽商大会作用,加大海外人才招聘工作力度。加快建设合芜蚌引进国外人才和智力试验区。加强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基地、留学人员创业园和省海外引智工作站建设。研究制定外国人在皖工作管理服务办法,积极为外籍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出入境提供便利。加大柔性引才工作力度,采取顾问指导、短期兼职、技术联姻等方式,集聚各类人才。建设海外人才街区、人才之家、高层次人才俱乐部,鼓励人才更广泛地参加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支持有条件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在海外建立办学机构、研发机构,吸引使用当地优秀人才,全方位提升我省国际科技合作水平。(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按职能分别负责)

(六)强化生态安全保障。

1.积极推进“两屏两廊”建设。以优质水源生态保护区为中心,依托大别山和江淮丘陵,重点建设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构建皖西地区水资源保护绿色生态屏障。以黄山、九华山、太平湖、升金湖等重点区域生态安全保护建设为中心,全面提高林分质量和生态效益,构建皖南山区绿色生态屏障。以建设淮河生态经济带、加快淮河流域综合治理与绿色发展为契机,加快江淮分水岭综合治理,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改善淮河流域地表水环境质量,构建淮河绿色生态廊道。以沿江城市生态安全为中心,加强生态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建立严格的水资源和水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控制污染排放总量,促进水质稳步改善,构建长江绿色生态廊道。实施环巢湖、沿淮、沿江等湿地群修复工程,建设长江、淮河等河流防护林体系,开展皖南山区、皖西大别山区和江淮丘陵区水土流失治理。创建皖江国家森林城市群。(责任单位:省林业厅、省环保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等配合)

2.强化环境联防联治。推进“多规合一”,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和生态红线,防止城市无序蔓延。依托原有山脉、河流、坡地以及农田,统筹布局城乡发展空间,保护森林、湿地、湖泊等绿色生态空间。加强长江、淮河、巢湖等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滁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在江河源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其上游严禁发展高风险、高污染产业。加强皖江地区与江苏沿江城市联保共治,科学规划沿江产业发展,协调沿江排污口和取水口布局,共同保护长江黄金水道。在环保科技领域开展合作,鼓励沪苏浙先进环保企业来皖建设环保示范工程。深化与沪苏浙大气污染联防联治,全面加强区域重点企业和重点行业的大气污染防治。加大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挥发性有机物等减排工作力度。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健全区域联合执法监管平台,深入推进老旧汽车淘汰。集中力量治理耕地污染和重污染工矿企业、重金属污染区域、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周边的土地污染。加强规划管控,严格产业项目、矿产资源开发的环境准入。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监管,强化沿江环境监管与风险防范。(责任单位:省环保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等按职能分别负责)

(七)推动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创新。

1.构建要素市场联动机制。建设产权交易共同市场。统筹规划我省要素交易市场建设,合理设计品种结构、数量规模和区域分布,重点发展农村综合产权、林权、文化产权、金融资产等权益类交易市场,加快推进环境能源、高新技术、节能量、碳排放权等要素交易平台建设。完善各类交易场所治理结构,建立健全权益类和大宗商品类交易场所监管制度,研究推进统一登记结算平台建设,努力构建较为完善的要素市场体系,促进各类要素交易市场规范有序发展。(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金融办、省农委、省林业厅、省文化厅等分别负责)

提高金融市场一体化水平。充分利用沪苏浙金融资源,引导沪苏浙各类金融机构在我省设立区域性总部或分支机构,争取全国性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在合肥设立区域管理总部和后台服务中心。鼓励徽商银行、国元集团等省内金融机构稳步实施扩张战略,支持有条件的金融机构开展跨行业收购兼并,面向沪苏浙设立分支机构,做优做强地方金融品牌。积极开展区域内金融监管部门合作交流,加强跨区域征信、票据市场一体化等方面合作。探索建立区域监管协调机制,加强在打击金融违法行为、维护金融稳定方面协调合作。(责任单位:省政府金融办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银监局、安徽证监局等配合)

建立土地高效配置机制。强化国土空间规划,逐步完善与城市群发展相适应、与人口城镇化相匹配、与节约集约用地相挂钩的土地政策体系。实行差别化供地政策,畅通项目用地审批通道,对重大项目用地开设绿色通道。探索创新用地模式,试点实行弹性出让年限以及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土地供应方式。建立健全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激励机制,鼓励土地权利人、集体经济组织和社会资本参与城中村、棚户区、老工业区改造。大力推进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和综合整治,统筹安排土地整治项目的空间布局,确保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切实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责任单位:省国土资源厅牵头)

2.建立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发展机制。加强高等教育跨区域合作,联合开展协同创新和学科建设。推动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大学等与上海、南京、杭州等地优质高校开展各种形式的合作。争取沪苏浙等地优质高校在我省增加招生计划、合作办学。建设一批骨干示范中职学校、优质特色职业学校,组建区域性、行业性、综合性等多形式的职业教育集团。打造以合肥学院为龙头的长三角地区地方性、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建立健全流动人口教育协调机制。(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牵头)

加强医疗卫生联动协作。推动医疗机构与长三角城市医疗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建立远程会诊平台,促进人员交流培训,引进输出新技术,共享优质医疗资源,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推动长三角城市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推动医保经办机构与长三角城市在医保定点、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等方面开展合作。进一步健全艾滋病、血吸虫病、精神卫生、地方病、职业病和出生缺陷等疾病多省联防工作机制,加强与周边省份疾病防控工作经验交流和疫情信息共享。(责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牵头)

健全就业和社会保障合作机制。面向长三角地区编制发布人力资源需求目录,举办城市间联合招聘会,建立城市群内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联动机制。推动长三角地区专业技术资格和技术能力资格评价标准统一、互认,深化专业技术培训和技能教育合作。完善劳动保障监察委托协查制度等,探索建立跨行政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联动机制。完善城市群内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机制,开展养老保险认证合作。深化工伤康复资源共享、辅助器具配置及劳动能力鉴定合作。完善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及待遇享受方面的合作机制。(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

建立社会治理联动机制。加快城市群公共安全和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建设,加强城市应急平台建设。积极应对长江灾难救援、环境污染、公共卫生、食品安全、征地拆迁、社会保障等突发事件,构建社会治理机制。建立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加强重点工程项目监管,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环保厅、省卫生计生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安全监管局、省政府应急办等按职能分别负责)

3.探索建立成本共担利益共享机制。研究设立长三角城市群一体化发展投资基金,按照市场化原则,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支持有关城市与沪苏浙城市共同设立一体化发展投资基金。采用直接投资与参股设立子基金相结合的运作模式,鼓励我省各级政府发起的产业发展基金、创业投资基金以及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基金设立和运营,重点投向跨区域基础设施、生态环境联防共治、创新体系共建等一体化重点领域。(责任单位:省政府金融办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配合)

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密切跟踪国家长江干流补偿机制建设,在我省淮河、长江干流以及重要支流启动开展省内地表水跨界断面生态补偿。巩固落实新安江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长效机制,继续实行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探索实施公益林多元化补偿。积极开展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以及森林碳汇交易,支持江南林权交易所森林资源交易平台建设。鼓励采取资金补助、对口协作、产业转移、人才培训、共建园区等方式,探索建立多元化补偿机制。(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林业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等配合)

建立税收利益共享和征管协调机制。建立税收征管共享机制,搭建国税、地税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域内各税务局网络链接,共享税政管理、经济税收分析、便民办税、国际税收反避税、电子发票开具及认证、纳税人信用等级评定等信息。建立税收管理合作机制,推动税收优惠政策管理规范化。建立域内互认的征收管理制度,减少税收政策洼地。推动税收共治,对跨区域经营的纳税人实施监控,共同开展税收检查、纳税服务等合作,推进办税事项跨区域同城通办。(责任单位: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牵头)

4.深化合作交流机制。建立多层次的政府沟通协调机制,把长三角城市群建设作为重要专题,纳入沪苏浙皖决策层、协调层和执行层运作机制,加强对城市群空间布局、创新体系、基础设施、生态共建、市场准入体系、监管体制、征信体系等领域的统筹协调。加强高速公路、电信网络、电网、油气管线等区域基础设施规划衔接。提高长三角合作与发展共同促进基金使用效率,加强长三角城市群一体化重大、关键、共性问题研究。鼓励建立各类跨地区合作组织。建立“中国·长三角城市群”网站运维机制,营造一体化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有关单位配合)

加强城市间合作。与沪苏浙城市全方位对接,在更高层次、更深层面推动城市协同发展。完善长三角城市专题合作机制,拓展合作领域,积极推进安庆、铜陵、池州、宣城加入长三角城市经济协调会。支持合肥与上海开展双城合作,深化科技创新、城市治理、文化旅游等领域合作。鼓励滁州、马鞍山、宣城与南京建立高层定期会晤和项目合作机制,支持滁州等高对接南京江北新区,与苏州共同完善中新苏滁现代产业园建设开发机制,建设国家级产城融合示范区。支持有条件的市与沪苏浙城市开展园区、企业并购、文化旅游等方面的合作。(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各有关市政府、省科技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厅、省旅游局等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长三角地区合作与发展联席会议的组织协调功能,细化实化长三角区域合作内容。省有关单位要根据职能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加强与国家有关部委的衔接,积极争取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支持,加强与沪苏浙对口部门的交流合作,制定支持八市参与长三角城市群建设的具体政策措施,形成政策合力。

(二)明确主体责任。纳入《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的八市是《方案》实施主体,要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任务分工,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与沪苏浙城市间的友好合作。合肥市要按照长三角城市群副中心城市定位,深入系统谋划城市发展,积极推进合肥都市圈建设。

(三)强化督促检查。围绕《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实施情况,积极开展督促检查,协调城市群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各项任务有效落地。适时对《方案》实施情况开展第三方评估,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省政府报告。

(四)营造舆论环境。加强《方案》宣传和展示,增强公众对《方案》主要目标、重大举措的认同感,推动我省各类社会组织进一步加深与沪苏浙的交流,在全社会营造自觉参与《方案》实施的良好氛围。

你可能感兴趣

最新资讯
    加载中...
    火热
    招募中
    城市
    姓名
    电话
    免费获取合作资料

    下载土流APP

    获取一手地块信息

    美国优质土地都在这里

    去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