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首页 > 土地政策

山西省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全文)

2017年01月20日 09:45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点击量:0

山西省实施生态保护补偿是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保护好生态环境的重要手段,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长期以来,我省高强度的资源开发和粗放的发展方式导致生态环境脆弱、历史遗留欠账较多,水土流失严重、水资源短缺、植被覆盖率低等问题不容忽视。近年来,各市、各部门积极探索、实践,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总体来看,生态保护补偿的范围偏小、标准偏低,生态补偿政策的规范性、科学性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生态环境保护成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6〕31号),进一步健全我省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经省委、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人民政府工作要求,以体制创新、政策创新和管理创新为动力,完善转移支付制度,逐步扩大补偿范围,合理提高补偿标准,探索建立符合省情的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有效调动全社会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促进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二)基本原则。

权责统一、合理补偿。谁受益、谁补偿。科学界定保护者与受益者权利义务,推进生态监测与服务功能评估体系、生态保护补偿标准体系和沟通协调机制建设,加快形成受益者付费、保护者得到合理补偿的运行机制。

体制创新、制度推进。以政府为主导,全社会参与,分清事权、明确责任,兼顾各方利益。既要积极稳妥又要大胆创新体制机制,拓宽补偿渠道,通过经济、法律等手段,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

科学保护、合理开发。正确处理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经济发展必须遵循自然规律,做到近期与长远结合,不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眼前和局部利益。

统筹兼顾、转型发展。将生态保护补偿与实施山西省主体功能区规划、集中连片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等有机结合,逐步提高重点生态功能区等区域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全省绿色转型发展。

试点先行、稳步实施。将试点先行与逐步推广、分类补偿与综合补偿有机结合,大胆探索,稳步推进不同领域、区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不断提升生态保护成效。

协调配合、整体推进。妥善处理全局与局部、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资源开发利用与群众增收的关系,强化部门协同,注重财税、金融、投资、消费等政策与生态保护补偿政策的配套,加强协调配合。

(三)目标任务。

到2020年,实现森林、草原、湿地、荒漠、水流、耕地等重点领域和禁止开发区域、重点生态功能区等重要区域生态保护补偿全覆盖,补偿水平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相适应,跨地区、跨流域补偿试点示范取得一定进展,多元化补偿机制初步建立,基本建立符合我省省情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体系,促进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二、分领域重点任务

(四)森林。在科学监测评估的基础上,分林种、分区域建立地方公益林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启动市、县地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探索建立省级退耕还林生态保护补偿长效机制,退耕后营造的林木凡符合国家及地方公益林区划界定标准的,分别纳入中央及地方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完善以政府购买服务为主的公益林管护机制,鼓励管护人员组建社会化专业管护队伍,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前提下与社会力量平等竞争,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省林业厅牵头,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配合)

(五)草原。按照国家部署,开展基本草原划定工作,将基本草原纳入生态保护补偿范围。加大对退化天然草地改良的支持力度。实施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提高禁牧补助标准。加强重点区域生态保护补偿,实施退牧还草,加大对人工饲草地和牲畜棚圈建设的支持力度,适时提高补助标准。充实草原管护公益岗位。(省农业厅牵头,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配合)

(六)湿地。建立和完善省级湿地保护制度,研究制定湿地保护修复方案,探索建立省级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和各地政府湿地保护补助奖励制度。探索开展我省退耕还湿试点工作。积极争取国家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和退耕还湿项目支持。(省林业厅牵头,省农业厅、省水利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配合)

(七)荒漠。开展沙化土地封禁保护试点,将生态保护补偿作为试点重要内容。将已经治理和未治理的沙化土地全部纳入封禁保护范围,严禁一切加剧生态脆弱的破坏行为。治理成功的荒漠化区域,在封禁的前提下纳入森林补偿范围。将封禁与生态保护补偿作为试点重要内容,逐步推行以政府购买服务为主的管护机制。研究制定鼓励企业、大户、农民等社会力量参与防沙治沙、沙区造林绿化的优惠政策及措施,切实保障参与者的权益。(省林业厅牵头,省农业厅、省水利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配合)

(八)水流。在重要河流源头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重点岩溶泉域保护范围、七条河流蓄滞洪区和敏感河段及水生态修复治理区、国家重要水功能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全面开展生态保护补偿,适当提高补偿标准。加大水土保持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筹集力度。积极推进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和生态补偿工作。(省水利厅牵头,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配合)

(九)耕地。完善耕地保护补偿制度。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生态治理补贴制度,在采煤沉陷区、地下水漏斗区、生态严重退化地区,对接落实国家实施耕地轮作休耕的有关补偿政策,积极探索给予农民资金补助。继续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补助项目,做好耕地质量监测工作。逐步争取将25度以上陡坡地退出基本农田,纳入退耕还林还草范围。抓好低毒生物农药和粮田施用商品有机肥补贴试点,探索有效奖补政策,扩大补贴范围。(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分别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省水利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配合)

(十)矿区。结合煤炭开采行业生产经营环境,探索构建矿山生态补偿资金的稳定渠道。鼓励各市借鉴太原西山地区生态建设模式,通过多元化的资金筹措,加大矿区生态环境补偿力度。加强矿区环境信息采集和统计,推进矿区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调查,为矿区生态补偿提供有力支撑。(省环保厅牵头,省国土资源厅、省煤炭厅、省财政厅配合)

85%的人还看了
你可能也爱看
附近热门土地
最新资讯
查看更多资讯
加载中...
火热
招募中
城市
姓名

下载土流APP

获取一手地块信息

小土给您发了元的新用户红包
距离领取结束时间还剩
-
-
-
恭喜获得土流红包
0
已存入您土流APP的账户券包
您可下载app进行查看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