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租赁期限
(一)高层次人才
1、杰出人才:免租期不超过10年,免租期满后可提出续租申请。符合届时条件的,可续租一次,续租期3年,按公租房租金标准缴纳租金;
2、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后备级人才:免租期不超过3年,免租期满后可提出续租申请。符合届时条件的,可续租一次,续租期3年,按公租房租金标准缴纳租金。
(二)市政府明确给予人才住房支持的企事业单位和市级人才安居重点企事业单位
定向配租公租房租期3年。期满后承租单位仍有租房需求的,应当在期满前3个月提出续租申请。符合届时条件的,可续租一次,续租期限不超过3年。
八、基准租金及物业管理费标准
(一)基准租金
金穗花园13.2元/月平方米;
益田大厦28.05元/月平方米;
笔架山公馆、宝龙嘉园、华业玫瑰四季馨园一期共3个项目的基准租金(深圳市房地产评估发展中心正在评定)另行公布。
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基准租金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楼层和朝向修正系数按规定执行。
(二)物业管理费标准
金穗花园2.28元/月平方米;
益田大厦2.6元/月平方米;
笔架山公馆3.8元/月平方米;
宝龙嘉园2.75元/月平方米;
华业玫瑰四季馨园一期3.2元/月平方米。
九、投诉举报与监督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或市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提倡实名举报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投诉举报电话:(0755)83788218,地址:福田区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一楼信访室。
市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0755)12388,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中路1008号深圳市纪委、市监察局信访室。
十、特别提示
(一)申请单位对申请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将依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承租单位应当将本单位配租的条件、程序以及结果等在本单位网站或者信息公告栏公示,并将配租结果报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备案。承租单位不进行公示和备案的,将依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承租单位只能将住房配租给本单位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人才租住,人才及家庭人员应当符合如下条件:
1、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
2、未租住保障性住房,未正在领取人才安居购房或租房补贴;
3、提交申请时人才应在我市正常缴纳社保且缴纳单位与申请单位一致。
(四)鉴于本批配租的房源有限,若未能满足申请单位的配租需求,敬请谅解。若本次配租结束后仍有剩余房源,我署将另行分配。
(五)请申请单位密切关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及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官方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和通知通告,及时办理申请提交、签约等事项,凡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相关手续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定向配租。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址:www.szjs.gov.cn
深圳市住房保障署网址:www.szzfbzs.cn
附件:1. 房源数量及项目地址
2. 高层次人才住房申请表
3. 深圳市人才住房申请担保书
4. 申请单位人才住房申请表
5. 申请单位人才住房需求情况统计表
深圳市住房保障署
2017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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