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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十三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的通知(全文)下

2016年12月14日 11:27来源:江苏省政府办公厅点击量:0

五、严格知识产权保护,优化创新创业环境

(一)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完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加强知识产权地方立法,及时开展涉及知识产权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工作,制定江苏省知识产权促进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修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等条例,研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生物遗传资源、植物新品种、地理标志、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特殊知识产权的保护与促进制度,探索“互联网++”等新业态和新商业模式的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并待实践证明行之有效后及时上升为地方性法规规章。支持南京、苏州等有条件的市完善知识产权地方性法规,加快形成与创新驱动发展相适应的知识产权地方法规规章体系。

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整合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资源,建立专业化执法队伍,开展知识产权统一执法。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设立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总队,指导全省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集中处理涉外、跨省及重大知识产权案件;市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设立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支队,统筹协调全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处理辖区内普通知识产权案件,指导县(市、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工作;县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设立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大队,负责查处辖区内侵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违法行为。

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积极争取设立知识产权法院,负责处理全省专利、商标、版权等一审知识产权案件。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体制机制改革,完善“三审合一”审判机制,继续完善知识产权专家陪审制度,从知识产权技术专家中选任人民陪审员直接参与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同时研究设立技术调查官、专家诉讼辅助人制度,鼓励有条件的机构开展知识产权司法鉴定工作,辅助法官解决知识产权审判技术事实认定难问题,提高知识产权司法审判水平。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衔接机制建设,完善案件移送、案情通报、信息共享、委托调解、沟通协调等制度,形成知识产权保护合力。

(二)强化知识产权执法与市场监管。开展知识产权专项执法行动。围绕重点创新领域、侵权高发地和制造业集中地,开展“护航”“双打”“红盾网剑”“剑网”等常态化专项检查执法活动,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对恶意侵权、重复侵权等情节恶劣的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研究适应“互联网+”、电子商务、大数据等新业态发展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加大网络知识产权侵权和犯罪的查处力度。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加强在线创意、研发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提升预警防范能力。制定出台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规范展会知识产权审查、举报、核实、查处流程。加大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力度,有效制止侵权货物进出境。

强化专业市场知识产权监管。实施专业市场知识产权保护计划,重点整治小商品、家用电器、服饰、汽配、图书及音像制品等专业市场,严厉查处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处理各类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在全省商业集中街区和专业市场广泛开展以保护知识产权为宗旨的“正版正货”承诺活动,引导企业加强知识产权自我管理和约束,建立涵盖合同签订、采购、销售等环节的知识产权验证制度。

推进知识产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知识产权侵权违法档案,将假冒专利、假冒商标、侵权盗版等信息纳入省信用征信系统。建立知识产权严重侵权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定期向社会曝光知识产权违法企业。大力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志愿者队伍建设,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知识产权市场监管。加强知识产权信用制度运用,在政府采购、承接政府投资项目、获得政府奖励、资助和荣誉称号等方面,参考知识产权信用记录。

专栏5: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行动计划

知识产权相关部门以侵权高发地、制造业集中地和互联网等为重点,定期开展各类知识产权专项执法行动。专利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开展专利“护航”行动,工商部门组织开展“红盾网剑”专项行动,版权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开展“剑网”专项行动,重点查办跨区域、大规模和社会反响强烈的侵权案件,加大对民生、重大项目和优势产业等领域知识产权侵权打击力度,形成知识产权严格保护的良好态势。

到2020年,全社会知识产权认知度超过75%,权利人满意度超过80%,外资企业在我省投资、设立研发机构的数量明显提升。

(三)健全知识产权维权和纠纷处理机制。完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体系。支持设区市及有条件的县(市、区)建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构,形成覆盖全省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网络。推进中国南通(家纺)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中国镇江丹阳(眼镜)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建设。争取在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产业发展集中地区新建一批快速维权中心。拓展维权援助服务领域,重点开展互联网、展会以及众创空间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健全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工作体系,建立全省知识产权举报投诉综合受理平台,完善举报投诉案件移送督办、案情反馈、信息共享、举报奖励等工作制度。鼓励和引导重点产业领域、高新技术产业发达地区建立产业知识产权保护联盟,共享预警信息,共担知识产权风险。

建立多元化知识产权纠纷处理机制。建立知识产权争议仲裁解决机制,设立省知识产权仲裁机构,支持法律仲裁机构增设知识产权争议仲裁功能,鼓励当事人选择仲裁途径解决知识产权纠纷,提高知识产权纠纷处理解决效率。加快建设一支通晓法律仲裁业务、精通知识产权纠纷处置,并具备较高政策水平的知识产权仲裁员队伍。加强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建设,鼓励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设立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引导行业协会、社会中介组织等第三方机构参与解决知识产权纠纷,及时化解行业知识产权矛盾。

(四)提升涉外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加强涉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防控。完善涉外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收集企业涉外知识产权问题及案件信息,发布江苏主要贸易伙伴地、对外投资目的地知识产权制度环境等相关信息,提供知识产权鉴定、价值评估、风险分析与预警等专业服务,为企业“走出去”提供支撑。构建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和服务网络,培育一批具有国际视野和国际知识产权风险防控能力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为企业主动介入国际研发分工、加强涉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解决知识产权争端保驾护航。

提高企业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能力。建立涉外知识产权纠纷研究机构,制定实施应对涉外产业重大知识产权纠纷的专项政策。探索省市合作、政企合作、部门合作等方式,向我省主要贸易目的地、对外投资目的地派驻知识产权专员,协调处理各类知识产权事务。建设涉外企业知识产权数据库,为企业涉外维权提供必要的支援,鼓励企业积极应对涉外知识产权风险。开展涉外企业知识产权培训,帮助企业熟悉国际知识产权规则,增强应对知识产权诉讼、防御知识产权风险和处理涉外知识产权事务能力。

六、加快知识产权领域改革,深度融入经济社会发展

(一)开展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推进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改革。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改革部署,大力开展省级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整合行政管理资源,建设与国际接轨、职责清晰、管理统一、运行高效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支持南京、苏州等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城市以及南京江北新区、苏州高新区等创新体制机制改革重点单位先行先试。推动常熟、海安等有条件的县(市、区)加快改革,率先突破,在全省逐步建立一支人员稳定、专业素质较高的知识产权管理队伍。进一步完善部门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系,强化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科技、教育、文化等部门的知识产权管理。加强县域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建设,推动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园区设立专门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探索知识产权清单管理模式,建立知识产权风险审议项目清单、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发展目录清单以及高价值专利、高知名度商标、高影响力版权等培育清单,有效降低决策风险,提高政府行政管理效能。

加快知识产权权益分配改革。优化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益分配机制,调整政府、单位以及发明人、权利人和社会公众之间的知识产权利益分配,形成科学合理的权益分配结构。鼓励和引导企事业单位依法建立健全发明报告、权属划分、奖励报酬、纠纷解决等职务发明管理制度,提高骨干团队、主要发明人收益比重,保障职务发明人的合法权益。鼓励知识产权与资本市场对接,积极推行知识产权入股、股权期权奖励、在资本市场上的变现等新型分配方式,增加发明人的合法收入。推进财政资金设立的高校院所知识产权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将职务发明成果转让收益在重要贡献人员、所属单位之间合理分配,用于奖励科研负责人、骨干技术人员等重要贡献人员和团队的比例不低于50%。

创新重大科技经济活动知识产权管理机制。建立重大科技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制度,制定《江苏省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办法》,完善跨部门知识产权评议工作机制,有效规避政府财政资金投入重大项目的知识产权风险。建立重大项目知识产权跟踪管理机制,对财政资金支持的科技成果转化、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重大技术改造等项目,在合同中明确知识产权产出目标。制定企业涉外重大经济贸易活动知识产权评议指导手册,加强涉外经济贸易活动知识产权评议规范管理。联合相关部门驻外机构,建立国外产品和企业知识产权动态信息快报处理机制,为重大科技经济项目承担单位加强全过程知识产权管理、有效利用国内外知识产权信息、开展技术情报研究分析、防范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提供依据。

(二)统筹区域知识产权协调发展。开展知识产权区域布局试点。全面调查我省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资源,摸清全省知识产权资源分布状况。建立江苏知识产权区域布局评价模型和指标体系,开展知识产权资源、创新资源和产业资源匹配度研究,对全省知识产权资源分布情况量化评价,找准知识产权资源分布问题,明确知识产权科学合理布局方向。编制知识产权资源配置导向目录,开展科技、产业和知识产权政策适应性研究,提出知识产权促进产业高端发展的政策建议。制定完善符合江苏区域和重点产业发展需求的创新政策、知识产权政策、产业政策,引导推动创新资源向重点区域和重点产业集中,形成更加科学合理的知识产权资源配置机制。

打造知识产权强市强县。紧紧围绕建设引领型知识产权强省试点省工作目标和任务,充分发挥江苏知识产权区域工作优势,以“战略引领、强化能力、完善政策、全面深化、促进运用、加强保护”为工作重点,利用局省合作、省市共建平台,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市强县试点示范工程,围绕提升市县知识产权宏观管理水平、完善知识产权政策措施、全面增强知识产权综合实力、支撑市县经济转型发展,推进国家和省级知识产权区域试点示范提档升级,打造一批布局合理、特色优势突出、引领示范作用明显、战略运用能力显著增强的知识产权强市强县。

专栏6:知识产权区域试点示范计划

深化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等有关部委的合作机制,加快建设引领型知识产权强省试点省,在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改革、知识产权统一执法改革、建立知识产权强市群、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等方面先行先试。深化省市合作共建机制,加快建设国家级知识产权强市,推进南京、苏州、南通等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以及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版权示范城市加强知识产权工作创新,进一步突破工作瓶颈、夯实工作基础,有效发挥试点示范的辐射引领作用。开展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区域示范工作,建设省级知识产权示范县(市、区)、园区,加强工作集成,提升示范工作标准,引导县(市、区)、园区有效运用知识产权提升区域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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