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0年,70%以上的设区市成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市或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培育省级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示范县(市、区)、示范园区共70家。
促进区域知识产权协调发展。推进苏南知识产权引领发展,围绕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南京江北国家级新区开放创新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推进苏南地区提升国际知识产权竞争优势,大力培育高价值专利和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引领产业升级,率先建成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知识产权示范区和先导区。推进苏中知识产权跨越发展,借鉴苏南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经验,强化知识产权资源投入,在电子、机械、化工、纺织、造船等传统支柱产业和生物技术、新医药、海工装备、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培育支撑经济发展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形成知识产权促进产业发展的优势区。推进苏北知识产权突破发展,引导创新和知识产权资源向苏北地区集聚,围绕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提升承接知识产权转移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依靠知识产权助力传统产业转型发展和布局优化,促进苏北经济加快发展。
(三)提高知识产权国际化水平。加强政府间知识产权交流合作。强化知识产权涉外政策研究,出台涉外知识产权政策,制定知识产权国际化发展规划。加强涉外知识产权事务统筹协调,建立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世界贸易组织、相关国际组织知识产权交流合作机制,深化与美国、欧盟、韩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和地区以及“一带一路”沿线、新兴市场国家的知识产权交流合作。加快推进中欧知识产权转移中心、中美泰州医药专利服务中心等合作平台建设,整合国内外技术转移信息渠道和优秀技术转移中介服务机构资源,推动先进技术和关键核心技术跨境转移。强化中国以色列常州创新园、镇江中瑞生态产业园、中韩(盐城)产业园等国际合作平台建设,构建贯通研发孵化、知识产权成果转移转化、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等功能的创新生态系统,打造江苏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新“名片”。
开展多渠道知识产权对外交流合作。支持高校与境外院校建立合作机制,加强师生交流,通过合作办学等形式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培育国际化知识产权人才。构建知识产权高端学术交流平台,支持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大学、苏州大学等高校定期举办高水平知识产权国际论坛,促进国内外知识产权专家学者对话交流,提升知识产权理论和学术水平。推动知识产权研究机构加强合作研究,打造江苏国际化知识产权智库,为我省知识产权国际化发展提供智力支持。鼓励服务机构与境外相关机构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开拓国际市场,提高知识产权服务国际化水平。鼓励行业协会、商会等与境外相关组织加强知识产权交流合作,共同参与制定国际标准、构建专利池、组建知识产权保护联盟。
专栏7: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交流计划
把握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机遇,拓展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知识产权交流合作。深化与美国、欧盟、韩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识产权交流合作,打造一批知识产权国际合作载体,探索向主要贸易地派驻知识产权专员。探索与WIPO等国际组织合作,加强知识产权培训和人才交流。举办紫金知识产权国际峰会,搭建国内外高级知识产权官员、专家、学者沟通交流平台,打造江苏知识产权峰会的国际品牌。
到2020年,新增知识产权合作交流国家5个,新建知识产权国际转移中心2个。
七、提升知识产权支撑能力,厚植知识产权发展优势
(一)强化知识产权服务载体建设。健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络。支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江苏中心、国家知识产权局区域专利信息服务(南京)中心、国家专利战略推进与服务(泰州)中心、无锡(国家)外观设计专利信息中心等国家级公共服务平台加快发展,有效发挥品牌辐射带动效应。推进省市县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形成多级联动、资源共享的服务网络。建立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图书情报机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与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协调联动的服务体系,围绕我省重点发展的新兴产业和支柱产业,深入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加工和情报分析,为政府部门提供决策参考,促进我省产业健康发展。
推动社会化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优化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支持专利、商标、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等代理服务机构加快发展。加强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开展企业上市、并购、重组、清算、投融资等商业活动中的知识产权服务,拓展涉外知识产权维权服务,加快提升熟悉和运用国际规则的能力。强化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支持知识产权信息检索分析、数据加工、文献翻译、数据库建设、软件开发、系统集成等服务机构发展。促进知识产权商用化服务,推动知识产权评估、价值分析、交易、转化、质押、投融资、运营、托管等商用化服务机构发展。发展知识产权咨询服务,引导知识产权专业咨询机构开展重大项目决策、行业发展规划、产业联盟构建等咨询服务。
优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布局。支持苏州国家级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示范区建设,加快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集聚,形成以品牌知识产权服务企业为引领的知识产权服务企业集群。推动南京、南通、镇江等地借鉴苏州经验,结合本地经济发展需求,积极创建国家级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试验区。完善有利于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吸引国内外高水平优秀服务机构落户江苏,形成知识产权各类服务有机衔接、相关机构互动发展的格局。实施苏中、苏北知识产权服务对接工程,支持具有较强实力的服务机构进驻或设立分支机构,开展跨地区经营,并与园区和创新创业集中区建立长期稳定的服务合作关系。
(二)提升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水平。推进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高端化发展。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规划,统筹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实施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提升计划,引导全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规范化、规模化、高端化发展。引导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采取联合经营、向资本市场融资等方式发展壮大,培育一批营业收入超亿元的知识产权服务企业。鼓励我省知识产权品牌和星级服务机构在境外设置办事机构、建立联盟服务机构、与境外知识产权机构建立高层次战略合作等,形成一批国内外有影响力的知名服务品牌。鼓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在企业产品出口、服务外包、境外设展、海外投资、品牌输出、专利纳入标准等活动中提供专业化服务。打造“互联网++”知识产权服务平台,聚集知识产权服务资源。
提高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水平。加强政府、行业协会对知识产权服务市场的引导和监管,建立行政监管与行业自律有机结合机制。发展知识产权服务行业联盟,支持知识产权服务行业协会、知识产权保护协会、商标协会、律师协会等社会组织发挥自律作用,建立健全信用管理制度,规范服务机构经营行为。制定出台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管理和奖惩办法,加大对全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发挥专利代理惩戒委员会作用,对违法违规的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人,给予惩戒。
专栏8: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提升计划
开展专利代理服务质量管理标准化试点,每年遴选一批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试点推行《专利代理服务质量管理规范》,推动专利代理服务规范化发展。开展星级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评定,根据服务机构规模、服务能力、服务质量、社会认知度等进行综合评价,引导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提高服务能力。组织优秀知识产权文件撰写评选,每年评选百件优秀发明专利申请文件,引导服务机构提升专利撰写水平。开展知识产权托管,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每年遴选一批知识产权服务产品免费向园区和中小企业推介,促进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拓展服务领域。
到2020年,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数量超过2000家,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00亿元,涌现一批知识产权高端服务机构。建成2-3个国家级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区,5-8个省级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区。
(三)构筑知识产权人才高地。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载体建设。深化与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合作,集聚政策、资金、项目等资源,支持南京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加快发展,试点建设独立的知识产权学科,完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体系。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创办知识产权学院,开设知识产权本科专业,大力开展知识产权方向的研究生学历教育。加快推进国家和省级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建设,引导支持培训基地科学设置课程,集成优质教学资源,大力开展系统化、规模化知识产权培训教育,分类探索新兴业态知识产权紧缺人才培养模式。依托国家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平台,改进完善江苏省知识产权远程教育网络平台,到2020年基本建成功能完备、资源共享、规范高效、覆盖全省的知识产权专业培训远程教育网络体系。
强化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和引进。建立知识产权领军人才培养机制,选拔一批发展潜力大、业务水平高、工作业绩强、在知识产权相关领域取得优秀成绩的人员,作为我省知识产权领军人才,并优先向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库和国家知识产权领军人才库推荐。选派优秀知识产权专业人员到世界知名大学、研究机构、跨国公司交流、访问和培训,造就具有国际视野的知识产权人才。支持高校院所建设知识产权研究机构,集聚高层次知识产权研究人才,打造知识产权发展智库。加大重点领域知识产权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引进力度,实现企业知识产权高管、知识产权运营、专利信息分析等人才的快速增长。将知识产权人才列入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面向海内外招揽知识产权高端人才、紧缺人才、拔尖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努力打造知识产权人才密集高地。
优化知识产权人才发展环境。探索建立知识产权国际化人才库,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动态监测分析,定期发布知识产权人才供需信息,促进知识产权人才合理配置。完善知识产权从业人员评价体系,建立以岗位职责要求为基础、以能力业绩为导向的评价机制。健全知识产权人才流动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人才轮岗交流和跨地区跨部门挂职锻炼,促进高校院所和企业人才互动,引导人才向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和企业流动。优化知识产权人才激励政策,将高端知识产权人才纳入组织人事部门引进计划,将知识产权专业人才纳入相关职称评定范围。鼓励企事业单位完善收益分配制度和薪酬制度,保障知识产权人才待遇和利益需求,为知识产权高端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创造条件。
专栏9:知识产权人才培训计划
培训企业知识产权人才。针对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企业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开展企业总裁、总监、知识产权工程师培训,实现规上工业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负责人知识产权培训全覆盖。
培训知识产权服务人才。积极培训商标、版权、植物新品种保护、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无形资产评估、知识产权诉讼、知识产权运营、专利信息服务等领域代理人和服务人员。“十三五”期间,组织全省知识产权服务人员分批分期接受系统培训。
培训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执法人员。构建理论教育、业务培训、素质培养、实践锻炼相结合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执法人员培养教育体系,建立健全科学规划、统分结合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格局。每年培训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执法人员不少于200人次,“十三五”期间,全省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执法人员平均培训不少于2次。
八、强化规划实施,开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新局面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工商总局、版权局等部委的合作会商,积极争取国家部委的支持,加大对全省知识产权工作的顶层设计和统筹推进力度。强化省政府知识产权联席会议职能,将规划的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部门和年度,加强规划实施的督查协调,凝聚各部门智慧和力量,合力推进规划实施落实。积极争取地方人大、政协对规划实施行为的监督检查,保障规划严格实施。各地要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围绕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十三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并明确规划实施责任,形成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强大合力。
(二)加大投入力度。建立知识产权财政投入增长机制,加强财政预算与规划实施的衔接,强化各级财政对规划实施的保障作用。各市、县(市、区)、园区因地制宜设立独立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形成省市县三级联动的财政资金投入体系。调整优化财政资金使用结构,加大对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知识产权运营、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和产业培育、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优化等重点工作的投入力度。改革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办法,探索有偿使用新模式,强化市场机制在财政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鼓励和引导企业、社会组织、各类基金增加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投入,逐步形成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社会资金广泛参与的多元化投入体系。
(三)加强监督考核。建立以知识产权为重要内容的创新驱动发展评价制度,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创新型经济发展的考核指标体系。各地将鼓励发明创造、保护知识产权、加强转化运用、营造良好环境等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指标。省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加强对成员单位执行规划情况的考核,开展第三方知识产权绩效评估,定期发布评估结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探索建立经营业绩、知识产权和创新并重的国有企业考评模式;商务主管部门加强出口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处理企业出口相关事务的重要依据;教育主管部门将高校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纳入高校科技工作绩效考核体系,对开展知识产权教育、宣传工作进行考核。
(四)凝聚社会力量。定期发布知识产权白皮书,通报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状况,宣传知识产权工作成效。开展知识产权文化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认知度。广泛开展群众性知识产权竞赛活动,举办青少年发明家、企业技术革新能手等评选,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扩大4·26知识产权宣传周、专利周等主题宣传活动的影响力,加大对重大知识产权成果、典型创新人物、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知识产权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宣传表彰力度,营造有利于知识产权发展的良好环境。进一步弘扬创新精神,大力倡导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形成自觉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