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襄阳市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五大任务总体方案》出台。方案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理念,以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惠民生、防风险为着力点,全面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五大主要任务,实现经济由低水平供需平衡向高水平供需平衡的跃升,更好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为实现全市“十三五”“四个确保、一个率先”目标打下坚实基础。面对经济新常态,襄阳将如何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实现哪些目标?
去产能 ——“僵尸企业”全部实现市场出清
去库存 ——2018年底前完成棚户区改造
去杠杆 ——力争“十三五”直接融资年均增长13%以上
降成本——打造汉江流域企业综合成本最低城市
补短板——建设工业、农业、服务业三大强市
关于印发《襄阳市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五大任务总体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襄阳市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五大任务总体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6年9月22日
襄阳市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五大任务总体方案
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落实中央、省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推动我市经济转型发展的重大机遇。为积极稳妥落实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结构性改革主要任务,按照《湖北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五大任务总体方案》(鄂政发〔2016〕1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省委十届七次全会和市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精神为指导,积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理念,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惠民生、防风险为着力点,全面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五大主要任务,优化要素配置,扩大有效和中高端供给,增强供给体系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实现经济由低水平供需平衡向高水平供需平衡的跃升,更好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为实现全市“十三五”“四个确保、一个率先”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并重。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企业主体地位,尊重市场规律,注重通过价格和竞争机制实现优胜劣汰和市场出清,提高生产端资源配置的效率和公平性。强化政府组织引导和协调服务职能,更好发挥政府在制定规划标准、保障民生、优化环境、引导预期等方面的主导作用,为各项改革有序推进保驾护航。
坚持改革攻坚与风险防控并重。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攻坚力度,打好改革组合拳,完善政策配套,加快形成有利于公平竞争、效率提升、创新创业的长效机制,有效防范社会风险。
坚持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并重。坚持全市“一盘棋”,强化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系统谋划和总体设计,坚决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改革任务;以问题为导向,充分发挥自主性和能动性,因势利导、因地制宜、精准发力,力求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形成改革的“襄阳经验”和“襄阳模式”。
坚持供给侧改革与需求侧管理并重。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坚持供给侧与需求侧管理双管齐下,扩大有效需求和有效供给,全面培育创新发展新动能,不断提升发展质量和发展后劲。
二、重点任务和工作措施
(一)优化产能结构,加快工业转型升级
1、工作目标
严格执行6大行业国家去产能政策,压减立晋钢铁174万吨、武钢襄阳重材30万吨产能,严控新增落后产能,确保钢铁产能控制在省核定指标以内;2017年底前全部淘汰煤与瓦斯突出矿井,2018年底前全部淘汰生产能力9万吨/年及以下煤矿;强制取消325标号水泥,限制淘汰2500吨/天以下熟料生产线和直径32米以下水泥磨机;引导低端纺织、粮油粗加工、低端汽车零部件等潜在过剩、落后产能转型升级或退出市场,实现过剩产能有序退出、落后产能有效化解、优势产能充分释放,不断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和行业集中度,进一步优化产业、产品结构,增强产业竞争力。
2、主要任务
(1)有效淘汰落后产能。以市场为主导,以企业为主体,加强政策引导,推进工业企业分类管理,实施差别水电价制度,完善闲置、低效用地退出机制,发挥汉江产业基金作用,加快企业产品转换、技术升级、兼并重组、搬迁改造,淘汰落后产能,倒逼“两高一低”企业退出市场。运用法制手段,对在环保、能耗、质量、安全、技术等方面不达标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或关停退出。
(2)稳妥处置僵尸企业。坚持“因企施策、积极稳妥,依法规范、统筹协调”的原则,运用市场机制、经济手段、法律制度,区别不同性质和类型,加快僵尸企业兼并重组、债务和解、破产重组与清算,实现关停出清一批、兼并重组一批、强化管理搞活一批、技术改造提升一批。按照既快又稳的处置要求,完善财政政策以及就业和社会保障等配套政策,支持重组转型的企业加大稳岗力度,确保社会稳定。
(3)培育提升优势产能。实施技改提质工程,重点支持主导产业、高端产品、关键环节进行技术改造,全面提升设计、制造、工艺、管理水平。实施节能改造工程,重点抓好清洁生产、工业节水改造和园区循环化改造,推广应用节能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力争工业用水循环利用率90%以上,开发区(园区)循环化改造全部达标。实施智能制造工程,重点推进工业化与信息化“两化”融合、商业模式与业态创新,推广个性化定制、众包设计、云制造等新型制造模式。实施品牌提升工程,重点抓好高品质产品保护、优化、升级和高端产品开发,实现襄阳制造、襄阳产品向襄阳品牌的转变。实施军民融合工程,重点推进“军转民、民参军”,着力打造千亿级军民融合产业板块和国家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
(4)完善产能调节体系。深入实施内资工业企业投资负面清单制度,对落后、过剩产能行业实行市场禁(限)入特别管理措施,严控新增落后、过剩产能;坚持淘汰与置换并举,合理引导社会资本流向,鼓励企业“腾笼换鸟”,及时转换产品、技术和运营方式。构建行业产能利用率监测预警体系,完善产能调查和数据采集统计体系,建立以现有产能、新增产能、退出产能为主的产能变化动态跟踪、预警、调节机制。
3、责任分工
该项任务由市经信委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建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物价局、市总工会、市安监局、市金融办、人行襄阳中心支行、襄阳银监分局等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负责落实。
(二)稳妥去库存,推动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1、工作目标
坚持去库存与促转型并重,以非住宅去库存为重点,加强市场治理,创新政策环境,激发潜在需求,推动房地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力争到2018年,全市住宅、非住宅去化周期控制在合理区间。到2020年,房地产市场供需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
2、主要任务
(1)引导房地产优化供给。强化土地供应管理,合理确定房地产用地的投放规模,建立房地产库存与供地联动机制,防止无序开发,实现有序供给。引导未开发房地产用地转型利用,允许在建商品房项目按程序适当调整商住比和套型结构,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向创新平台、电商、养老、文化旅游等领域跨界发展,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扩大成品房供给,加快商品房产业化,大力推广绿色建筑,积极推动设计、建设、物业等一体化企业发展。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顺应市场规律调整营销策略和经营模式,合理确定商品房价格,提高服务品质,增加有效供给。
(2)建立多层次住房体系。制定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标准,支持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落实放宽首套房和改善性需求的二套房房贷首付比例政策。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在非户籍常住人口中的覆盖面。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放宽贷款提取条件、实施提贷并举、推进异地贷款、延长贷款年限,加大公积金购房比例。大力发展二手房市场。鼓励有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其持有的存量房源向社会出租,建立开发与租赁一体化的运作模式。建立租赁市场房源信息平台,规范租赁行为。鼓励自然人和各类机构投资者购买库存商品房,发展以房屋租赁为主营业务的专业化企业。
(3)加快推进非户籍人口落户城镇。全面放开建制镇(办事处)落户限制,坚持实施“四个零门槛”的中心城区落户政策,综合施策加快扭转城市人口净流出局面,确保“十三五”全市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差距缩小28个百分点。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依法保护农业转移人口的合法权益,切实落实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政策。完善农村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居民住房财产权抵押制度,探索发展政府和个人共同拥有住房产权的城市落户安居模式。出台补贴农村转移人口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优惠政策,完善公租房扩大到非户籍人口的办法,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引导非户籍人口形成在襄阳买房或长期租房的预期和需求。
(4)积极推进公租房货币化、棚改房货币化补偿安置。大力推进公租房货币化,提高存量闲置房、商品房纳入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的比例,鼓励社会资本通过购买、长期租赁等方式,从市场筹集公租房房源。建好线上线下棚改超市,完善棚改货币化补偿安置办法,加大棚改货币化安置力度,提高棚改项目货币化安置率;加大政府集中购买普通商品房用于棚户区改造安置的力度,以搭建平台、组织房源和低于市场平均价格交易等方式,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库存商品房转化为安置房,2018年底前完成全部棚户区改造任务。
(5)规范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坚决打击和遏制小产权房建设和销售行为。规范城中村和村民的私人建房行为,严禁出售或变相出售。全面清理规范房地产开发建设过程中的各项收费,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兼并重组、集团化发展;支持企业对具备转让条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合作开发,以及跨区域、多元化经营。动态确定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比例和出资方式,进一步加强预售许可条件监管。强化房地产开发、经营和中介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与销售行为;建立房地产行业诚信系统,清理市区新建商品房网上备案系统存在的“假库存”,推动房地产行业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着力防控市场风险。
3、责任分工
该项任务由市房管局牵头,市行政审批局、市审计局、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市工商局、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农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统计局、市物价局、市总工会、人行襄阳中心支行、襄阳银监分局、市土地储备中心等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负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