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降低杠杆率水平,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1、工作目标
加强金融监管与监测预警,努力促进金融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合理控制政府债务规模,落实政府债务限额管理政策,改善债务结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推动政府融资平台转型发展,探索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的有效途径,规范国有资本运作,维护资本安全与合理收益;保护社会资本的投资权益,激活民间投资。着力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大力发展股权融资,规范发展债权融资,鼓励扩大直接融资,力争“十三五”直接融资年均增长13%以上。
2、主要任务
(1)推动金融去杠杆。支持金融服务创新。开展企业资产证券化试点;鼓励各类资产管理公司对不良资产打包处置,实行债转股;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探索投贷联动业务;鼓励新设、引进金融租赁和融资租赁公司,发挥融资、融物结合的优势,降低企业负债率。加强金融风险监管。加大对互联网金融、小贷公司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探索增量与存量并重的银行信贷管理体系,全面增强金融系统抗风险能力。健全由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的风险预警体系,全面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的债务和金融风险动态监测预警,做实防控预案,坚决防止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重点排查涉及产能过剩、盲目多元扩张、负债率高或民间借贷依存度高、法人变更频繁、资金转移国外的企业,全面摸清欠薪、欠税、欠息企业风险状况,实施动态监管。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应用,完善企业债务履约、违约信用信息的征集管理与使用办法,建立健全金融信用奖惩机制。(人行襄阳中心支行牵头负责)
(2)推动企业去杠杆。大力发展股权融资。健全企业上市绿色通道制度,完善企业上市激励机制,鼓励符合条件和有实力的企业上市或挂牌。引导商业银行与挂牌企业对接,促进金融机构对挂牌企业融资。发挥汉江产业基金撬动作用,带动社会资本支持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争取省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支持我市重点项目和重点行业;争取国家专项建设基金支持实体经济和城市建设。鼓励和引导天使基金、创投基金、风投基金等投资中小微企业。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和众筹、私募等融资方式。鼓励上市公司进行股权再融资和并购重组。
规范发展债权融资。加强企业债、公司债的发行管理,优化债券投放结构,合理确定偿债期限,强化企业债务风险防控。鼓励企业利用公司债、私募债、中小企业集合债、中小企业区域集优债、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等债务融资工具直接融资;支持优质企业、龙头企业围绕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新型城镇化等重点方面发行债券融资。支持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积极探索员工持股的有效方式。统筹推进政府债务置换,支持企业化解“三角债”。(市金融办牵头负责)
(3)推动政府去杠杆。积极推广PPP模式。全面落实《襄阳市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创新投融资改革的实施意见》,有效动员社会资本参与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PPP制度保障体系和工作机制,制定细化、可操作的实施指引,确保PPP项目依法、规范、高效实施。落实中央以奖代补政策,加快推进地方融资平台存量项目转化为PPP项目。
推动政府融资平台转型发展。逐步剥离融资平台政府融资职能,打造股权多元化、运营市场化的投融资主体,推动平台公司成为地方投融资的改革创新平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主体、实施PPP的政府授权载体。将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纳入限额管理,将置换债券和新增债券纳入预算管理,加快建立“借、用、还”相统一的政府性债务管理新机制,切实防范化解风险。(市财政局牵头负责)
3、责任分工
该项任务由各牵头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负责落实。
(四)降低企业成本,着力优化营商环境
1、工作目标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正税清费”,使企业税费负担降至合理水平;多措并举,降低企业用工、用能、用地等要素成本;分类引导企业内部挖潜,降低管理运营成本;创新金融服务,减少企业融资中间环节费用,有效降低融资成本。经过3年左右努力,使实体经济综合成本明显降低,力争将襄阳打造成为汉江流域企业综合成本最低城市。
2、主要任务
(1)转变政府职能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实施行政审批清单制度,持续完善并全面推行“一枚印章管审批、一个部门管市场、一支队伍管执法”的“三个一”管理模式,加强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提高审批服务便利化水平。探索实行“先批后审”,试行部分行政审批事项告知承诺制。进一步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推动中介组织去行政化、垄断化,精简一批涉企中介服务事项,探索中介服务由前置改为后置的方式方法。畅通产业投资审批通道,完善负面清单外产业投资项目备案审批的方式方法,制定负面清单内产业投资项目联审联批的实施办法。大力推行网上联办联审联批,用好用活省市县三级投资联审平台,无偿提供从立项到开工的项目投资代办服务。持续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探索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合一”,切实简便纳税人登记程序。(市编办、市行政审批局牵头负责)
(2)落实正税清费措施降低企业税费成本。认真落实各项税费“减免退”优惠政策,公开公示涉企收费项目,切实清理、清除隐性收费、垄断收费和变相收费等,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坚持“税收法定”原则,依法收税,严禁征收“过头税”。(市财政局牵头负责,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物价局配合)
(3)紧盯关键环节降低企业要素成本。降低企业人工成本。切实落实降低企业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保险缴费率的政策,对经营困难企业1年内暂缓征收社保费用。加强税收筹划,降低企业在劳动报酬上的税收支出,将稳岗补贴扩大到所有符合条件企业,对吸纳困难人员就业的企业给予社保补贴。研究出台企业职工培训工作奖励指导意见及办法,到2017年将企业职工培训补贴范围由技师、高级技师扩大到所有等级。大力支持企业优化人力资源结构,研究制定非户籍熟练技工、复转军人来襄就业务工奖励支持办法,完善引进高层次人才、鼓励和支持大学生来襄创业就业等办法,全面落实引进人才各项待遇。依法规范企业劳务关系,减少企业用工风险成本。(市人社局牵头负责)
降低企业用能综合成本。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合理降低煤电上网电价和一般工商业电价。扩大市场化交易电量比例,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积极推进电力直接交易和大企业直供电,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企业,优先纳入直供电改革试点,对满负荷生产的企业实行峰谷电价减收政策。规范天然气价格管理,逐步推行大企业直供气模式,降低企业用气成本。(市物价局、市发改委牵头负责)
降低物流综合成本。整合、优化、提升综合交通运输资源,加快建设“三港一中心”和综合物流园区等载体,完善集疏运系统,实现多种运输方式的“无缝链接”。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推进物流服务社会化,促进各类物流资源有效利用。实施“互联网+”行动,建设社会公共物流信息平台、物流园区管理信息系统、物流企业管理信息系统三级信息平台,提高物流信息化程度;建立完善城乡物流配送体系,加快推进襄阳全国城市共同配送、枣阳全国电商下乡农村物流配送等试点建设,探索发展区域配送服务。(市交通局、市商务局牵头负责)
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进一步规范金融服务收费,清理规范企业融资过程中的担保、评估、登记、审计、保险等中介机构收费。鼓励商业银行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贷款给予优惠利率支持,合力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着力解决贷款难问题。搭建政、银、保、企合作平台,引导金融机构与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对接合作。推广应用应收账款融资服务,推进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鼓励金融机构开展订单质押、动产质押、商标质押以及助保贷、银政通等适合工业企业的信贷产品和服务创新,引导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不断贷、不抽贷、不压贷”。健全中小企业网络融资公共服务平台系统,打造中小企业网上融资服务绿色通道。大力推动农村产权抵押贷款创新。(市金融办、襄阳银监分局、市经信委牵头负责)
降低企业用地成本。加强产业用地调控,促进土地资源混合式、集约化利用,节约用地成本。提升企业用地精细化管理水平,根据行业性质、土地用途等实行差别化供地。实行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先租后让、长期租赁等弹性供地模式,重点支持新兴产业用地。对一次性缴纳土地出让金有困难的工业企业,可按规定分期缴纳。严格执行省政府公布的征地补偿标准,维护征地方和被征地居民的合法权益。(市国土局牵头负责)
鼓励企业创新降低经营成本。引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强管理创新和目标成本管理,提高全员劳动生产率;推行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提高产品合格率;鼓励企业实施循环化改造,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降低生产成本。支持企业科技创新、技术改造、优化生产工艺,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力度,推动知识产权资本化、商品化和产业化。鼓励企业运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大力发展智能制造、数字车间,加快推广应用电子商务等新模式、新业态,提高生产经营效益和效率。鼓励龙头企业以专业分工、服务外包、订单生产等方式,带动相关企业进入产业链或配套体系。实施质量品牌战略,引导企业提升自身品牌附加值。(市经信委牵头负责)
3、责任分工
该项任务由市发改委整体协调推进,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负责落实。
(五)补齐发展短板,增强“换道超越”动能
1、工作目标
建立自由流动、富有活力的要素市场,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建设万亿工业强市、现代农业强市和现代服务业强市;强化科技创新,促进科技成果有效转化,提高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年均1个百分点以上;实施精准扶贫,确保2018年全面完成脱贫目标;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均等化程度,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绿色发展;加强对外开放服务体系建设,打造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
2、主要任务
(1)补齐要素市场短板。构建集约高效的建设用地市场。深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集体林权等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等试点改革,完善建设用地市场化运作机制,进一步扩大市场配置国有土地的范围,发展健全租赁、转让、抵押二级市场。推行土地年度计划差别化分配管理机制,促进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向民生项目和优势产业项目倾斜。(市国土局牵头负责)
构建统一开放的人力资源市场。以“隆中人才支持计划”为核心,加大政策机制创新力度,健全完善人才战略体系和服务平台。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培养一大批懂管理、善经营、能开拓、具有工匠精神的企业家;实施专业技术人才资源集聚工程,大力引进紧缺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加快培育电子商务、“互联网+”等新业态、新模式、新领域的专业人才,大力培养产业转型升级急需的高技术人才和高级蓝领;实施党政人才培育使用工程,加强党政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完善“论担当、凭实绩、看能力、重品行”的科学识人用人体系。建立完善人才公共服务网络,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化,引进一批国内外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用人单位和各类人才提供全方位服务。(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牵头负责)
构建富有活力的技术交易市场。认真落实国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湖北省“科技十条”、“新九条”,完善财政科技投入方式,加强对科技经费使用的绩效评估和动态调整,支持龙头企业、科研院所跨区域联合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相结合的“1(工业技术研究院)+N(产业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体系;加快建设襄阳科技成果产业化促进中心、汉江流域技术转移中心、中科院湖北产业技术创新与育成(襄阳)中心、国家技术转移中部中心襄阳分中心等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和服务平台,培育发展技术交易、技术经纪、创新创业、科技金融等高度融合的技术资源配置市场,推动全市技术合同成交额年均增长10%以上。(市科技局牵头负责)
深化要素市场价格体制改革。健全市场价格行为规则,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加快推进能源价格改革;建立健全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财政投入与价格调整相协调机制;规范电信资费行为,推进宽带网络提速降费。建立健全政府定价制度,制定发布政府定价目录,将政府定价纳入权力和责任清单。(市物价局牵头负责)
(2)补齐产业结构短板。加快建设现代农业强市。落实“藏粮”战略,创新农业生产方式,加快建设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和“中国有机谷”。因地制宜发展园区农业、设施农业,力争每个县(市、区)突出一个重点,形成一个亮点,争创1-2个全国全程农业机械化示范县,全面提升全市农业现代化水平。创新农业经营组织方式,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着力打造农产品综合性名优品牌,补齐“接二连三”的农业全产业链,实现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不断提高农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市农委牵头负责)
加快建设万亿工业强市。以争创“中国制造2025”全国试点城市为依托,大力实施企业改造升级、产业支撑能力建设、制造业开放引领、生产性服务业跨越等四大跃升计划,夯实“一个龙头、六大支柱”主导产业优势;加快发展新能源汽车、云计算、智能制造、轨道交通、航空航天、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新增长点,创建国家创新型产业集群;大力推动汽车、纺织、食品、化工等传统优势产业改造升级,实施技术改造三年行动计划,推动存量经济优化调整,提升传统产业品牌影响力。到2020年形成4000亿级汽车及新能源汽车产业、3000亿级农产品深加工产业,2000亿级装备制造产业、1000亿级的电子信息产业和医药化工产业,以及1000亿级的东风汽车板块和军民融合板块,培育600亿级的节能环保产业和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市经信委牵头负责)
加快建设现代服务业强市。按照引导创业催生一批、扩大招商引进一批、延伸产业链带动一批、“二次创业”新生一批、新型农业发展一批、主辅分离搞活一批的思路,着力丰富业态,做强市场主体,壮大服务业发展规模。创新商业模式和经营业态,突破性发展物流、旅游、金融、信息、健康五大新兴服务业,着力提升服务业发展层级。实施服务产品标准化、知名服务品牌创建、特色服务业园区创建、服务企业“小进限”和服务业人员培训五大工程,推动高端服务业集聚集约发展,提升专业化、规范化服务水平。(市商务局牵头负责)
(3)补齐扶贫攻坚短板。按照“六个精准”要求,建立健全“五个一批”扶贫工作方案和因人因户帮扶计划;整合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用好市本级1亿元扶贫专项基金,确保“市本级每年新增财政收入中用于扶贫开发的资金比例不低于15%,南漳、保康、谷城3县25%以上,其他4个区(市)15%”,引导社会各界开展对口帮扶,支持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增强造血功能和发展能力。(市扶贫办牵头负责)
(4)补齐协调发展短板。坚持城乡发展协调共进,探索建立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合理配置和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体制机制;建立完善促进城区经济和县域经济发展的激励机制,持续保持城区经济和县域经济争先进位、双轮驱动的发展态势;推动“襄宜南”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城镇建设、生态文明、公共服务五个一体化;落实“丹河谷”交通、旅游、产业、生态环保四个专项规划,推动组群城市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建立资源共享和产业互动发展机制;建立健全汉江流域交流合作机制,扩大农博会、汉江产业基金等合作交流品牌影响力;编制襄阳落实长江中游城市群规划实施方案,加快建设“重要节点城市”;推进东津新区国家产城融合示范区建设,积极创建国家级汉江新区,增强在更高层次、更宽领域引领发展的能力。(市发改委牵头负责)
(5)补齐基础设施短板。统筹建设地下综合管廊,改造升级城市供水、供气、供电、供热、通信等管网,建立健全地下管网数据库和信息系统,着力打造智慧管网;推广和应用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在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力争2016年建成11平方公里,2020年覆盖城市建成区20%以上;加快推进道路交通、城市安全、环境治理、公共停车场、充电桩等重大项目建设,着力解决组团交通、新区基础设施、城镇备用水源、垃圾污水处理、公共服务设施等突出问题。持续加大对农村路网、电网和饮水安全、清洁能源、垃圾污水处理、信息设施等方面的投入,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市建委牵头负责)
(6)补齐绿色发展短板。深入实施“蓝天、碧水、绿满、净土”工程,制订完善贯彻落实国家“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工作方案。加强城市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和各类扬尘污染控制,中心城区淘汰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淘汰黄标车、无标车。加强开发区、工业园区“三废”治理,建立完善治污处理设施。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系统推进“治污水、净湖库、保江水、促节水”综合治理,深度推进“九水润城”工程,切实整治城乡黑臭水体,提高水安全、水资源、水生态和水环境统筹建设水平。严控新增土壤污染,禁止在耕地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新建有色金属、皮革制品、化工医药、铅蓄电池制造等项目;实施清洁种植养殖,减少农药化肥使用,建立农膜与农药包装容器回收制度,防治农业面源污染;探索城市垃圾和固体废弃物处理新方式,完善垃圾处理防渗措施,探索开展土壤污染修复,着力解决重金属和有机物污染遗留问题。开展“绿满襄阳”提升行动计划,重点实施“绿色通道、绿色水系、绿色村庄、绿化荒山、绿色屏障”等五大工程,实现“城在林中、镇在林中、村在林中、房在林中”。积极推进产业发展生态化、生活方式低碳化,创建国家生态市。加快环境保护地方立法进程,探索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管理办法,构建多元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市环保局牵头负责)
(7)补齐文化软实力短板。全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塑造城市精神,建设“诚信襄阳”,培育健康社会心态,提升居民文明素质。加强文化遗产传承、保护与开发,繁荣发展民间文艺,精心培育文化品牌,不断扩大“千古帝乡、智慧襄阳”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加强文化设施建设,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丰富产品和服务供给,增强基层文化服务功能,打造“城市15分钟、乡村30分钟文化圈”。坚持现代与历史、创新与传承、开发与保护相结合,促进文化与旅游深度融合,做大做强文化旅游产业。(市委宣传部、市文体新广局牵头负责)
(8)补齐公共服务短板。推进学前教育普惠化、义务教育均衡化、高中教育品牌化、职业教育集约化、高等教育特色化发展。深化公立医院改革,有序发展非公医疗机构,加快公共卫生机构建设和专科医院发展,构建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层级优化、职责明晰、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医疗服务体系,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的分级诊疗制度。建立健全医疗卫生与养老机构的业务协作机制,探索医养结合养老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发展养老服务业,构建多层次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加强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提高残疾人基本服务水平。完善社会救助、减灾救灾、社会福利、基层社会治理服务、双拥优抚安置“五大体系”。提高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的投入水平。(市发改委牵头负责)
(9)补齐对外开放短板。全面建设湖北自贸区襄阳片区。加快“三港一中心”建设,健全完善商务、海关、检验检疫、税务、银行等一体化服务体系;加快口岸作业区及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电子物流“三位一体”的口岸信息平台建设;积极推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三互”改革政策落地,打造全面开放的大通道、大通关、大平台,建设国际陆港城市。加大“引进来、走出去”力度,推动对外贸易优进优出,提升利用外资质效;组织开展产能合作专项行动,重点推进航空航天、轨道交通、汽车、农产品生产加工等行业龙头企业主动融入“一带一路”战略。(市商务局牵头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