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长沙市依据相关政策制定《长沙市本级201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推动长沙市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以下为全文:
长沙市本级201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一、计划编制的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提高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前瞻性、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充分发挥政府对土地市场宏观调控作用,推动长沙市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依据《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供地计划和土地储备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湘国土资办发〔2015〕154号)和《长沙市2016年度政府投资重大项目投资计划》,结合《长沙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长沙市历年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以及长沙市2015年建设用地利用现状和供给潜力、长沙市2015年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2016年经济发展趋势,制定本计划。
二、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严格保护耕地为前提,以建设“两型社会”为目标,以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土地为核心,实行差别化土地供应政策,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率先基本实现“两型”城市和实现全面小康。
(二)原则
1、城乡统筹原则
统筹城乡用地,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科学合理地供地,推进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实现城乡的协调发展。
2、合法合规原则
应该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具体建设用地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3、节约集约用地原则
严格控制增量用地供应,积极挖掘现有建设用地潜力,进一步推动土地利用方式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实现土地处置最大化。
4、区域协调原则
正确处理和合理把握中心城区片之间的发展,在区域土地市场内合理安排土地供应总量、结构、布局和时序,科学合理安排国有建设用地的供应。
5、供需平衡原则
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合理控制建设用地总量,以土地供应引导需求,合理调整土地供应结构和供应量。
6、有保有压原则
严格执行禁止供地和限制供地政策,保障国家、省、市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民生项目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建设用地供应,严格限制“两高一资”、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项目用地。
三、适用范围和实施期限
长沙市本级201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计划期为一年,从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计划范围为长沙市本级行政辖区,包括芙蓉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天心区等五区,不包括望城区。
四、计划指标
(一)供应总量
长沙市本级201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1342.31公顷以内,其中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971.53公顷以内,鼓励和引导利用存量建设用地370.78公顷。
(二)供应结构
201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79.58公顷,占供应总规模比重为5.93%;工矿仓储用地236.39公顷,占供应总规模比重为17.61%;住宅用地200.88公顷,占供应总规模比重为14.97%;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314.95公顷,占供应总规模比重为23.46%;交通运输用地493.87公顷,占供应总规模比重为36.79%;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6.64公顷,占供应总规模比重为1.24%;特殊用地为0公顷。
(三)供应布局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量比较大的主要分布在岳麓区、雨花区和开福区,供应总量分别为576.85公顷、264.16公顷和251.21公顷;天心区和芙蓉区相对较少,分别为158.90公顷和91.19公顷。
就各辖区而言,岳麓区主要发展梅溪湖街道、洋湖街道、高新区、坪塘街道、学士街道、望岳街道和观沙岭街道等;雨花区主要发展高铁新城、雨花经开区和洞井街道、同升街道等;开福区以交通运输用地和工矿仓储用地占较大比重,主要发展金霞经济开发区及青竹湖片区;芙蓉区主要分布在隆平新区、火炬村等;天心区主要发展暮云经开区、天心经开区、书院路沿线、大托铺街道、下河街、大古道巷和南门口周边棚改区。
(四)供应时序
2016年度长沙市本级第一季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量控制在244.80公顷以内,占供应总量的18.24%;第二季度控制在329.60公顷以内,占供应总量的24.55%;第三季度控制在421.09公顷以内,占供应总量的31.37%;第四季度控制在346.82公顷以内,占供应总量的25.84%。
(五)供应方式
2016年度长沙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出让方式供应建设用地521.54公顷,占供应总量的38.85%,划拨方式供应的建设用地820.77公顷,占供应总量的61.15%。
五、住宅用地供应计划
长沙市本级2016年度住宅用地供应总量为200.88公顷。其中,商品住房用地112.01公顷,占住宅用地的55.76%;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为88.87公顷,占住宅用地的44.24%。
2016年度住宅用地供应总量中,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131.01公顷内,鼓励和引导利用存量建设用地69.87公顷。出让方式供应住宅用地151.95公顷,划拨方式供应住宅用地48.93公顷。住宅用地主要分布在岳麓区、雨花区及开福区。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
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为88.87公顷,其中:保障性住房用地为0公顷,各类棚户区改造用地为27.43公顷,公共租赁房用地为1.31公顷,安置房用地为60.13公顷。
(二)商品住房用地
商品住房用地112.01公顷,其中: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67.78公顷,占住宅用地供应量的33.74%。
(三)三类用地占住宅用地的比重
“三类用地”包括保障性住房用地、棚户区改造用地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总量不低于住宅用地供应总量的70%。市本级2016年计划供应“三类用地”合计156.64公顷,占住宅用地供应总量的77.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