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近日制定出台农民创业三年行动方案,到2018年年末,全省农民创业力争实现“五个1”目标,即创建10个农民创业示范县、100个农民创业示范园区、1000个农民创业示范基地,培育1万名农民创业典型,农民创业人数达到100万人。同时,形成一批农民创业支持政策、搭建一批创业平台、培育一批创业带头人、树立一批创业典型、构建一套公共服务体系,形成农民创业加快发展新格局。全文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发〔2015〕21号)等文件精神,大力推进我省农民创业工作,努力培育一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思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农民创业创新一系列方针政策,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引领,以乡(镇)、村为区域,以农民(含农垦、森工系统职工)为主体,以农民致富增收为目标,围绕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引导和鼓励农民开发农业农村各类要素资源,重点在设施农业、规模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民俗民族工艺产业、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农产品流通与电子商务、养老家政服务、生产资料供应服务等农村一二三产业领域,创办领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市场主体,通过落实扶持政策、开发创业项目、搭建创业平台、培育创业典型、构建服务体系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全面激发农民创业活力,加快培育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催生民生改善、经济结构调整和社会和谐稳定新动能。
(二)主要目标。力争通过三年努力,形成一批农民创业支持政策、搭建一批创业平台、培育一批创业带头人、树立一批创业典型、构建一套公共服务体系,形成农民创业加快发展新格局,为推进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和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到2018年末,全省农民创业力争实现“五个1”目标,即创建10个农民创业示范县、100个农民创业示范园区、1000个农民创业示范基地,培育1万名农民创业典型,农民创业人数达到100万人。
(三)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导向、政府引导。围绕市场需求,遵循创业规律,尊重农民主体地位,针对农民创业瓶颈问题,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和政策扶持作用,强化各类服务。
———坚持因地制宜、发挥优势。引导农民围绕县域经济、新型城镇化和现代农业发展、美丽乡村建设进行创业,明确创业方向,突出比较优势和产业产品特色,增强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契合度。
———坚持盘活存量、开放共享。用好用活已有存量资源,依托“互联网+”、大数据等建立协作创业模式,推进线上与线下、本地与外地、政府与市场开放合作,引导农民围绕产业链、价值链开展创业,形成创业联盟。
———坚持典型带动、示范推广。培育和树立创业典型,加强激励和扶持,总结提炼创业模式经验,让创业经验可学习、可复制、可借鉴,形成点创新、线模仿、面推广的农民创业发展格局。
———坚持创业与脱贫开发联动,推进精准扶贫。推进农民创业与贫困户脱贫开发紧密结合,积极组织贫困户创业脱贫。无论是培育家庭农场、发展合作组织还是兴办农业企业都注重吸纳贫困户参与,实现产业扶贫,精准脱贫。
二、重点领域
农民创业在产业项目选择上需综合考量市场需求、区域比较优势、已有产业基础、科技进步和生态可持续等条件,着重围绕以下产业方向、领域和产品序列开展创业。
(一)规模化、标准化种植业。坚持适度经营规模和标准化种植的前提条件,逐步向无公害标准、绿色标准、有机标准、欧盟有机认证标准以及有订单的专用品质和标准种植转型发展。围绕高品质高水平食品生产和产业链、价值链各环节开展创业。重点是鸭稻、鱼稻、蟹稻等口感好的高品质水稻;食用、饲用高蛋白大豆和高油加工专品种大豆;粘甜食用玉米、鹅玉、饲料玉米;优质强筋小麦;脱毒马铃薯种薯、菜用薯、主食加工薯等优质马铃薯商品薯;高品质杂粮杂豆、瓜果菜、食用菌;紫花苜蓿、饲料桑树、优质北药等。(省农委、农垦总局、畜牧兽医局、林业厅、森工总局等负责)
(二)规模化、标准化养殖业。大力发展畜禽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养殖,推广废弃物资源化、无害化综合利用,积极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标准以及有订单的专用品种养殖。重点是围绕发展高品质乳制品、畜产品、水产品生产和产业链、价值链延伸开展创业。围绕粮食过腹转化发展生态绿色养殖,乳、绒、肉用羊、草食禽类、高品质食用禽类养殖,名特优水产养殖、蚕蜂繁育养殖,林蛙、狐狸等特色养殖等。(省畜牧兽医局、农委、林业厅、农垦总局、森工总局等负责)
(三)农产品加工业。重点围绕种植、养殖产品、山特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主食加工、副产加工和副产物资源化综合利用、无公害化处理等选择创业项目。主要是主产品精选、包装、保鲜冷藏、烘干等环节;蓝莓食用菌等山特产品、糖尿病抗癌等功能产品、婴儿老年等细分系列产品、旅游产品、非物质文化遗产产品以及草柳编织、剪纸、满绣等家庭手工业。(省工信委、旅游发展委、农委等负责)
(四)营销流通业。围绕“互联网+农业”路径大力开展农民创业。重点围绕优质特色农产品开展电商、配送、鲜活冷链物流、包装、储藏、运输等;建设专业农产品批发市场、搭建电子商务集群平台、定制营销模式进行创业。(省商务厅、交通运输厅、农委、供销社等负责)
(五)农业社会化服务业。围绕种苗繁育、水稻集中育插秧、测土配方施肥、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农机承包作业、维修、中介、代耕代收、联耕联种、租赁服务、饲料散装散运、粪污专业化处理、动物诊疗、土地托管、生产资料供应和参与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等领域开展创业。(省农委、林业厅、畜牧兽医局、供销社等负责)
(六)乡村休闲旅游餐饮业。围绕滑雪旅游度假,高水准生态避暑,乡村生态休闲度假,休闲旅游养生农业、养老健康,农耕体验、创意农业、乡村手工艺,赫哲族、鄂伦春族、满族、朝鲜族等乡土民俗文化旅游,休闲游、度假游、农家乐等森林旅游,民族特色的建筑、传统建筑修复和整治等开展创业。(省旅游发展委、农委、文化厅、民委、森工总局、林业厅等负责)
(七)林下经济。围绕森林资源优势、环境优势和景观优势,在林下种植、林下养殖、相关产品采集加工和森林景观利用等领域开展创业,围绕红松坚果林、大榛林及北药等林下种植业开展创业,围绕食用禽类等林下养殖业、山野菜、坚果等为代表的山产品采集加工业开展创业。(省林业厅、森工总局、农委、畜牧兽医局等负责)
(八)劳务产业。重点是组织大型农机合作社富余劳动力打工,农闲季节到大型水利工程、新农村建设工程、县域经济开发区、城镇化建设项目、交通、港口等基础设施建设等开展季节性打工。(省农委、人社厅、水利厅、住建厅、工信委、交通运输厅、发改委等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