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曲靖市农村土地流转呈现出流转速度日益加快,流转规模逐步扩大,流转范围广,流转形式多样化的态势。以下是云南曲靖市农村土地流转发展态势及相关解读:
一、云南曲靖市农村土地流转发展态势
据曲靖市农业局统计资料显示,截止2013年底,曲靖市农村土地承包面积425.85万亩,到2013年底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面积60.88万亩,占农村承包面积的14.3%,比2012年底的39.61万亩增加21.27万亩,增长53.7%。
农村土地流转形式和流向多样化。据调查,按农村土地流转形式划分:转包土地8.01万亩,占土地流转面积的13.2%,出租土地34.94万亩,占土地流转面积的57.4%,互换土地8.31万亩,占土地流转面积的13.7%,转让土地1.94万亩,占土地流转面积的3.2%,股份合作土地0.52万亩,占土地流转面积的0.8%,其他形式流转土地面积7.16万亩,占土地流转面积的11.7%。
按农村土地流转流向划分:流转入农户的34.88万亩,流转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4.92万亩,流转入农业龙头企业的8.62万亩,④流转入其他经营主体的12.46万亩,分别占流转总面积的57.3%、8.1%、14.1%、20.5%。
二、云南曲靖市土地流转呈现八大新特点
一是土地流转主体多元化。随着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力度的加大,迫切需要土地由分散经营向连片种植、集约经营转移。
二是流转范围扩大化。随着中央一系列惠农强农政策的贯彻落实,农民种地的成本有所降低,种粮积极性进一步提高,流转的土地由当初主要是四荒地、机动地和无人种植土地扩展到以创造经济价值为目的所有类别耕地。
三是土地流转形式多样化。从农村土地流转的发展历程来看,农村土地流转形式不断趋于多样化,并逐步向市场化方向发展。
四是土地流转经营规模化。由于土地逐步由农户之间的零碎流转向成片出租流转发展,使主导产业得以实行连片种植,形成规模化经营模式,为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供了新途径。
五是土地流转用途多样化。随着中央一系列惠农政策的实施以及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流转用途从种植业向养殖业和农产品深加工等综合经营模式发展。
六是土地流转的地区分布不平衡化。不同区域的农业资源条件和经济社会水平各不相同,不同区域农村土地流转的规模和形式也各不相同,呈现出明显的区域分布不平衡态势。水热资源、地理位置、交通条件等方面的好坏,直接决定了农村土地流转面积的大小。
七是土地流转服务逐步规范化。农村土地流转规范化管理正在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一些县和乡镇成立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专门为土地流转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使土地无序流转正逐步向有序流转方向转变。
八是土地流转速度加速化。全市农村土地流转起步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后期,由于当时农村劳动力大部分还在依靠土地解决温饱问题,外出务工人员较少,土地流转速度缓慢,每年只增加两三万亩的流转土地。
三、云南省曲靖市政府引导农村土地有序流转
曲靖市农村土地流转加速,并且呈现出一些新特点,如何顺应发展趋势,引导农村土地规范、有序流转,成为当地政府和农业主管部门特别关注的意见大事。
在研判形势、趋势、现实状况、深入实地调研的基础上,曲靖市采取了一些具体措施,引导农村土地规范、有序流转。
一是广泛宣传发动,提高思想认识。农村土地流转是新的农村经济形势下,顺应历史潮流而产生的新生事物,对推进适度规模经营,有效解决人地矛盾,提高土地生产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机构。各级党委政府把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作为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任务来抓,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农业部门贯彻落实,纳入工作议事日程高度重视,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工作。
三是先行开展试点,探索服务内容。由于农村土地流转是一项逐步规范的全局性工作,事关党的农村政策贯彻落实、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工作好坏直接影响着农村社会稳定,各县(市)区在启动时都采取了积极稳妥的态度开展此项工作。
四是培育流转主体,搞活土地流转。土地流转的目的不仅在于增加规模经营主体(流入方)收益,而且农民(流出方)也要受益,从而实现双赢的良好态势。
五是强化流转服务。农业部门以及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结合农业农村工作实际,因地制宜的为新型经营主体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六是健全完善机制,创建服务平台。一要建立农村流转土地信息登记备案制。二要健全土地流转服务机制。三要完善土地流转纠纷调解仲裁机制。
四、云南曲靖市土地流转效果效果显著
在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后,曲靖市农村土地的合理流转,提高了农村土地利用率,有效整合了农业资源,产生了比较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一是土地流转促进了农业资源的合理流动与有效配置。农村土地流转促进农村土地资源在土地经营者之间的合理流动,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加快农村土地规模化、集约化的进程,克服家庭经营的局限性。
二是土地流转推动了高原特色产业发展。农村承包土地流转后,大部份用于蔬菜、林果、生猪和现代科技示范园等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做到了优势产业不断发展壮大,特色产业不断涌现,推动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三是土地流转促进了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在获得土地经营权后,把农业的产前、产中和产后诸环节连结成紧密的产业链条,有效解决了农户小生产与社会大市场的矛盾,促进了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
四是促进了农村劳动力的有效转移。在保留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变的基础上,实现农村承包土地的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离,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方式,不但将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从事效益更高的工作,而且维护了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解除了农民离土离乡的后顾之忧。
五是土地流转推动了新农村建设。农村土地流转,解决了人多地少矛盾,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六是推动了农村组织创新和新型经营主体的发展。
七是土地流转增加农民就业机会和经济收入。加快农村土地流转,带动土地规模经营,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五、云南曲靖市农村土地流转尚存诸多问题
从曲靖市农村土地流转的探索实践来看,土地流转进程中还存在诸多困难和问题。具体表现在几个方面。
土地流转机构体制不健全。《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办法》等法规虽然将土地流转管理的职能赋子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农业主管部门,但多数县乡村均未建立土地流转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和服务机构,也没有制订出台市县政府级的土地流转指导性文件、工作职责和制度体系。县级业务主管部门因缺人员、缺经费而未能很好地发挥作用;由于乡镇撤销农经站,或者并入农业综合农业服务中心,或者并入社保服务中心,或者并入经济管理办公室,相关职能职责的调整不到位,造成不少地方农村土地承包、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调解等工作机构、工作职能、工作人员工作经费落实不到位,严重影响农村土地流转健康有序发展。
土地流转程序运作不规范。目前,农村土地流转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着自发性、随意性、分散性和盲目性,有的虽然经过有关组织统—发包,但仍处于无序流转状态。一是流转主体不合规。大多农地流转没有承包方的书面委托,而是以村组为单位造册登记,农户在花名册上签字表示同意流转,以签字代委托,容易产生土地流转纠纷。二是一些耕地、园地流转无书面合同。从调查统计看,全市签订农村土地流转合同12.48万份,其中,口头合同5.69万份,占总体的45.6%,规范的合同只有44652份,占44.18%,集中反映在农户间的代耕、转包、互换等自由流转形式上。三是存在私自流转行为。农户私自流转,这些流转的农地尚未经土地所有者村集体同意,有的擅自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四是书面合同不规范。土地流转中,虽然大多数是经乡镇、村组集体统一组织发包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但存在要素不完整、内容不合理、流转期限达50年左右的情况。五是文书档案不完善。许多地方尚未建立土地流转存档备案制度,协议签订后,乡镇管理部门没有鉴证、存档和备案,村组也都没有存档备案,因而多数基层组织领导对土地流转底子不清、情况不明,县级主管部门对全县土地流转的真实情况也知之甚少。
土地流转意识不强烈。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最基本的生产资料。近年来,因征用土地频繁,大多农民盯牢征地补偿款,加之农民恋土情结较为严重,认为只要有了土地,生活就有了保障,宁可粗放经营,甚至不惜撂荒弃耕,也不愿将土地流转出去。特别是取消农业税实行粮食补贴后,—些私自流转出去土地的农民,又开始收回原有承包地自己耕种。同时,部分农民对土地流转政策心存误解,认为土地流转就是对承包地的重新调整,担心土地流转后,失去承包经营权:部分农民小农经济思想意识严重,小富即安,投资兴业怕担风险,务工经商怕丢地权,满足于守土经营或交亲戚耕种比较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