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甘政办发〔2016〕118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
《甘肃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已经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17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8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甘肃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6〕2号)精神,加快推进全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促进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保障农田水利工程良性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水安全,贯彻落实节水优先战略方针,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农业用水需求管理,坚持政府和市场协同发力,以完善农田水利工程体系为基础,以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为核心,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加快建立健全反映水资源稀缺程度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促进农业现代化,助推脱贫攻坚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综合施策。农业水价改革与水权制度建设、农田水利建设管理机制创新、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投融资机制改革紧密衔接。综合运用工程配套、管理创新、价格调整、财政奖补、技术推广、结构优化等举措统筹推进改革。
坚持两手发力。树立市场导向,遵循市场规律,既要使市场在水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促进农业节水,也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保障基本用水需求,总体上不增加农民负担。
坚持供需统筹。既要强化供水管理,健全运行机制,提高供水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也要把需求管理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全面提高农业用水精细化管理水平,推动农业用水方式转变。
坚持因地制宜。针对河西灌溉农业区、中部提水灌区、东南部补充灌溉区不同的水资源禀赋、灌溉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等,结合土地流转、农业经营方式转变,探索符合实际、各具特色的农业水价改革路径,不搞一刀切。
坚持节水增效。加快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加快推广高效节水技术,充分利用节水改造腾出改革空间。坚持水价调节、水权流转、市场主导、政府引导,促进种植业结构优化调整,加快发展特色农业、设施农业。通过节水、增产、增效,提升粮食生产能力,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
(三)总体目标。
用10年左右时间,建立健全合理反映供水成本、有利于节水和农田水利体制机制创新、与投融资体制相适应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
河西灌溉农业区:用5年时间,农业水价总体达到运行维护成本水平,部分达到完全成本水平,分类水价普遍实行。农田水利设施配套完善,水权制度健全,农业用水方式实现重大转变,高效节水灌溉普遍应用,水肥一体化技术集成发展,逐步推行精准灌溉,现代农业规模化发展,用水效率和效益显著提升。
中部提水灌区:用7年时间,落实水管单位公益性人员基本支出、高扬程提水灌区电费补贴,农业水价总体达到运行维护成本水平。泵站、渠系配套完备,水权制度建立,膜下滴灌、垄膜沟灌普遍应用,现代农业区域化发展,用水效率和效益明显提升。
东南部补充灌溉区:用10年左右时间,融合发展人饮供水与农田灌溉,以农村供水管理站带农田灌溉站,逐步合并管理,农业水价总体达到运行维护成本水平。万亩以上灌区骨干工程改造更新,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建立并普遍实行,适宜的节水技术普遍应用,特色农业集约化发展,用水效率和效益稳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