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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国土资源“十三五”规划(下)

2016年08月05日 10:45来源:中国国土资源局点击量:0

文章上接:安徽省国土资源“十三五”规划(上)

2016年4月26日,安徽省审议通过并下发《安徽省国土资源“十三五”规划》,规划共十节,三十条。主要阐明“十三五”期间安徽省国土资源工作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是未来五年我省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指导方针和行动纲领。

安徽省国土资源“十三五”规划

七、着力加强国土资源基础建设

(二十五)全面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

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建立完善地方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体系,健全规范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操作规程;继续推进我省不动产登记试点,2016年底全省全面颁发不动产权证。开展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成果的衔接研究,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过渡期后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衔接工作。推进全省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建设,加大信息资料整合力度,加快信息共享和社会查询功能建设,落实登记机构、登记簿证、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要求,逐步实现登记信息共享和社会查询。

开展不动产权籍调查。按照不动产权籍调查规程要求,开展不动产权籍调查。积极推进农村地籍调查和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建筑物和构筑物调查工作,建立城乡一体的权籍数据库和信息系统。

加快农村土地确权。全面完成和完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开展农村综合发证试点工作,加快推进房地一体的农村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确权登记发证。开展“两权”抵押登记试点。

(二十六)强化国土资源调查评价和监测监管

加强土地调查。持续开展土地利用年度变更调查,完善调查方法,提高技术手段,全面详实地掌握土地利用类型与变化状况,支撑国土资源日常管理,实现“一查多用”,为国土资源宏观调控和监测提供坚实基础。适时开展皖江城市带、巢湖流域等区域土地承载力调查,支撑专项实施评估、用地预警预测及政策研究服务。

加强地质调查。开展长江中下游成矿带、钦杭成矿带(安徽段)、国家级整装勘查区和省级整装勘查区的大比例尺基础地质调查工作,重要找矿远景区的1:5万地物化遥工作程度达到100%。全面完成皖江经济区8个城市的1:5万基础地质综合调查,实现皖江经济带1:5万基础地质综合调查的全覆盖和数据全面更新,完成1:5万基础地质综合调查数据平台建设并建立基础地质调查数据更新机制。

加强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加快推进沿江、沿淮等重点成矿区带远景调查评价,加强区域深部矿产调查评价。积极推进皖北前常地区、五河-张八岭地区、大别山区、皖南山区等四大新区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开展富有机质页岩层分布的调查工作,稳步推进马鞍山-芜湖-宣城页岩气重点勘查区资源潜力调查评价工作,逐步开展合肥盆地、望江-东至-石台页岩气远景区资源潜力评价。

加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与预防预警。全面完成地质灾害易发区重点县(市、区)1:5万地质灾害调查任务并向其他部分县(市、区)推进。对大别山区、皖南山区的部分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有条件地区开展1:1万地质灾害详细调查试点工作,计划每年安排2-3处1:1万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工作。全省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县(市、区)全部达到高标准“十有县”建设要求。进一步完善县(市、区)、乡、村三级突发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强化专业监测,对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监测。

推进国土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与监测预警工作。开展构建国土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与监测预警机制研究,编制国土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和监测指标体系,编制国土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和监测预警技术方法和规程。按照先试点后推广的原则,推进国土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和国土资源环境承载力监测预警,编制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报告,辅助支撑国土空间开发引导和管控。对资源消耗和环境容量超过或接近承载能力的地区,实行预警提醒和限制性措施。

加强国土资源监测与形势分析。进一步完善国土资源监测技术规程和管理制度,推进国土资源监测数据分析由定性分析向定量分析转变。按照“分级负责、各有侧重、布局均衡、互为补充”的原则,建立标准统一、数据共享的省、市、县三级监测网络。建立全省国土资源监测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省、市、县监测数据的网上实时登记录入、查询统计、报表管理和信息共享。进一步发挥国土资源监测成果在国土资源形势分析、制定国土资源调控政策以及国土资源其他管理中的作用,提升国土资源监测业务支撑和监管服务能力。

(二十七)加强测绘地理信息和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

大力发展基础测绘。全力推进现代基准体系建设,加快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转换和推广应用工作。完成全省全球导航卫星连续运行基准站建设,积极开展AHCORS兼容“北斗”的升级改造工作。积极开展全省1:1万基本比例尺地形图测绘更新。加快永久性测量标志普查,推进全省测量标志数据库建设,实现信息化、动态化管理。

强化全省地理国情普查数据库和信息系统建设。整合各类信息资源,开展地理信息国情和省情监测,定期更新和发布重要信息;完成16个市的“数字城市”和30%“数字县域”及“天地图”建设,实现省、市、县互联互通,启动智慧城市时空信息云平台建设,完成1-2个市试点任务;推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建立省级地理信息产业园,培育3-5家全国性地理信息龙头企业和一批充满活力的中小型企业,逐步形成地理信息获取、处理、加工、应用、服务等为主的综合性产业。

夯实信息化技术支撑保障能力。充分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建设省级云中心。建立国土资源数据汇交和更新机制,进一步完善“一张图”核心数据库,实现信息化与国土资源各项业务的深度融合。强化省厅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提高设备国产化率。加强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形成安全、集约、开放的国土资源信息化技术构架体系。

提升国土资源综合监管水平。结合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际需要,加快建立省、市、县三级联网的行政审批业务信息化体系,逐步扩大网上审批范围,不断推进并联式网上会审,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强化对国土资源开发利用、管理行为和资源市场的监管,形成覆盖全域、全业务纵向三级联动、横向部门协同的国土资源监管运行体系,支持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打造精准治理、多方协作、科学决策的国土资源监管新模式。

创新“互联网+国土资源服务”模式。打造基于互联网的国土资源办事服务平台,积极推进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的网上申报、网上预审、网上受理、网上查询。加强国土资源移动互联应用,实现移动办公、移动执法、动态巡查和移动调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加强信息集成,强化网上互动,畅通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与社会公众交流渠道,实现各业务一站式办理,形成线上线下结合、高效便捷、协同互动、公众参与的“互联网+国土资源服务”的新模式。

强化国土资源科技支撑能力。壮大国土资源科技创新队伍,完善国土资源科技人才遴选和培养机制,逐步优化队伍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继续实施国土资源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工程,提高土地、矿产、地质、测绘等科技队伍素质,培养国土资源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管理科学、科普、信息技术等科技人才。按照务实、管用与前瞻性、战略性相结合的原则,加强国土资源软科学研究。

积极推进重点领域科技攻关。继续加强我省土地、矿产、地质等国家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平台建设,瞄准国土资源科技发展前沿问题,建立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聚集高水平创新人才,开展资源节约利用、地质找矿、国土综合整治等重点领域基础理论、关键技术和政策制度等创新研究。

加强科技成果管理与转化。严格执行国土资源科技成果登记制度,建立健全国土资源科技报告组织管理机制。实施国土科技专项承担责任主体信用管理,建立促进国土资源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机制。加强国土资源科普宣传,加大科普基地建设,推进“互联网+”科普行动,实现科普精准化推送,增强公众对国土资源的认知程度。

全面推进国际国内交流合作。在国土空间规划、国土综合整治、矿产资源开发等技术与产业领域,加大国际交流尤其是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交流与合作;加强与长三角、京津冀等省际协作联动,全面推进我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八、推进国土资源领域重大工程

(二十八)推进国土资源领域重大工程

实施国土资源调查评价工程。增强综合调查和动态监测能力,拓展国土资源调查评价工作领域,全面提高国土资源调查评价水平,为增强国土资源管理决策能力提供基础支撑。

专栏2  国土资源调查评价工程

(一)不动产权籍调查

开展不动产权籍调查,建立调查数据库。充分利用我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和登记发证成果,开展农村地籍调查和农房等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建筑物和构筑物调查,建立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等。

(二)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监测与核查

根据国家土地利用遥感监测数据,及时开展省级土地调查数据库更新及数据汇总与分析。

(三)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状况调查与评价

全面完成全省156个省级以上开发区、13个地级市和5个县级市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与更新,稳步推进村镇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抽样调查评价和基础设施用地集约利用评价,推广应用一批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

(四)耕地质量等别调查评价与监测

积极推进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工作,并向社会发布基于土地变更调查数据的全省耕地质量等别调查评价最新成果,定期更新评价、更新数据库。

(五)皖江经济带综合地质调查工程

在皖江经济带地区重点开展地质矿产调查评价、地质环境调查评价;开展土地质量基础地质调查和生态环境调查,创建地质信息管理与评价系统,全面综合评价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皖江经济带划定城镇边际红线、耕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提供基础支撑。加快推进全省页岩气资源潜力调查与评价,初步掌握页岩气资源潜力与分布,优选1-2个页岩气远景区进行先导性试验。

实施国土资源保障工程。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清理低效闲置城乡建设用地,建立矿产资源储备区,不断提高土地、矿产资源的保障能力,为维护资源安全、能源安全提供基础保障。

专栏3  国土资源保障工程

(一)基本农田划定

先行开展城镇周边、交通沿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全面完成全省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任务,落地到户、上图入库,实行严格管理,并通过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状,划定并落实基本农田保护任务7380万亩以上。

(二)低效闲置土地清理

持续推进闲置、低效土地的清理处置工作,提高土地利用率。

(三)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

重点推广有色金属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在沿江有色金属大中型矿山尾矿地区,选择有条件的大型矿山企业创建尾矿综合利用示范,提供金属矿产品、矿井充填材料和建筑材料、农用有机肥料,改造尾矿库,恢复原始地形地貌、复绿、复垦。

(四)矿产资源储备

根据我省矿产资源禀赋条件、勘查现状、矿床规模等情况,科学确定储备的矿种、规模、布局,划定资源储备区,建立储备地收储、动用、轮换的运行机制,建立矿产地储备的监管体系和符合国情的矿产资源战略储备体系,主要储备钨矿,查明钨矿矿产地9处,已开发利用中型矿床3处。

实施国土综合整治工程。推进土地整治、矿山和采煤塌陷区治理,建设一批高标准农田,增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加快构建安全、和谐、可持续的国土空间,促进城乡统筹和区域协调发展。

专栏4  国土综合整治工程

 

(一)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程

以皖北地区、产粮大县、耕地大县、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示范县为重点,大力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建成高标准农田2000万亩以上。

(二)重点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程

通过地貌重塑、土壤重构、植被重组,重点开展矿区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程。

实施国土资源综合监测工程。加强动态监测技术方法研究,及时掌握变化态势,实现国土资源监测标准化,为合理开发利用国土资源提供决策依据。

专栏5  国土资源综合监测工程

(一)国土资源监测

科学配置国土资源监测的项目内容,构建标准统一、数据共享的省、市、县三级监测网络。搭建全省国土资源监测信息平台,实现省、市、县监测数据的实时录入、查询和共享。强化国土资源监测成果质量管控、成果运用,完善国土资源监测管理制度。

(二)地理国情监测与综合评价

建立地理国情普查和监测及成果发布常态化机制,按照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布局,重点开展国土空间开发、资源节约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城市变迁、城镇化发展、区域发展规划和主体功能区规划实施等重点领域及区域地理国情监测。每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1-2次地表覆盖重大变化的监测,市县建成区、重点规划区的建设用地覆盖率重大变化的监测;每2-3年开展一次全省地理国情要素的全面监测。

(三)地理信息共享与天地图工程

集成整合国土、林业、水利、环保、气象、测绘等行业专题数据,形成面向政府宏观综合决策服务、面向电子政务业务部门应用、面向社会公众服务的地理信息大数据中心,逐步实现地理信息交换与共享。开展天地图·安徽涉密版和政务版建设及示范应用,进一步拓展天地图·安徽公众版的应用深度和广度,每年开发2-3个天地图·安徽的专题应用,为政府、社会公众提供服务。

(四)地质灾害监测与预警

完善突发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使之覆盖到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及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所有行政村。加强专业监测为重点的骨干监测网络建设,建立以专业监测为重点的骨干监测网络,实施专业监测,共建设专业监测点25个。和气象部门加强合作,开展省、市和地质灾害重点县(市)三级汛期突发性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进一步提高对滑坡等地质灾害预报的时间和空间分辨率。建立和完善淮北平原西北部阜阳市亳州市地面沉降监测网络。

(五)地质遗迹保护与监测

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地质遗迹类型开展监测示范工作,重点对沿江丘陵平原区巢湖市平顶山下三叠统地层剖面、马家山鱼龙,休宁蓝田生物群和潜山等化石产地,皖南山地黄山市黄山花岗岩地貌景观(标志性的景点危岩体)、石台县蓬莱仙洞等代表性地质遗迹及洞穴资源保护状况进行监测,监测地质遗迹赋存地环境质量状况,地质遗迹在自然和人类作用下动态变化,掌握地质遗迹资源的变化规律,总结监测经验,为推广地质遗迹监测网络和保护地质遗迹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实施国土资源信息化工程。推动现代信息技术在国土资源政务管理、资源监管、宏观调控和社会化服务中的广泛深入应用,逐步建立和完善以信息化为支撑的国土资源管理运行体系,提高国土资源在国民经济相关行业和社会的支撑水平和能力。

专栏6  国土资源信息化工程

 

(一)国土资源综合管理信息化

推进国土资源全业务、全流程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构建以国土资源‘一张图’为基础的统一的国土资源数据资源体系,建成国土资源综合监管平台并进行深入应用,实现对全省国土资源的综合动态监管。

(二)智慧城市时空信息云平台建设

全面完成16个市的“数字城市”和30%“数字县域”及“天地图”建设。全力推动智慧城市时空信息云平台建设,完成1-2市试点建设任务,为城市科学化运营提供有力支撑。

(三)地质环境信息化建设

用3-5年时间,建成省级地质环境管理信息化系统。充分利用已有成果,建设省、市、县三级涵盖地质灾害、地下水、矿山地质环境、地质遗迹、等业务应用系统;实现信息的互连互通和资源的充分共享,提升对政府决策支持,专业科学研究和社会公众需求的全方位服务能力。

(四)国土资源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按照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统一的标准和技术规范,建立厅统一管理,省、市、县国土资源系统相连的国土资源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该系统主要具备以下功能:一是国土资源信用信息征集平台。省、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以及有关行业协会管理中形成的国土资源信用信息,通过人工录入或者自动生成方式汇集到该系统,建立国土资源信用信息数据库;二是国土资源项目批后跟踪管理平台。审批项目完成后,审批经办人员将项目主体应当履行的法定和约定义务输入信用管理系统,对项目主体履约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未按规定履行义务的,具备系统自动识别的项目,由系统自动生成失信信息及对应的惩戒措施信息,不具备系统自动识别的项目,由人工录入失信信息及对应的惩戒措施信息;三是国土资源信用信息查询、公布和交换平台;四是信用信息管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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