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老旧城区改造,则是改善市民居住生活环境的头等大事。成都老旧城区因地制宜逐一分解落实涉及房管系统的重点任务,制定棚户区改造、老旧院落改造、物业服务管理3个“三年行动”计划。接下来,围绕建设高品质和谐宜居生活社区的目标,我区将大力实施老旧城区改造行动,努力为“老城东”换上一件“新衣裳”,不断夯实和谐宜居生活城市底色,奋力建设让居者心怡、来者心悦的“中优典范区”。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成都老旧城区2018—2020年棚户区改造规划。
1.实施棚户区改造计划。坚持把创造优良人居环境作为中心目标,高标准、高质量、高满意度地实施棚户区改造,促进人与城市和谐共生,打造全市、全省乃至全国棚改典范。
2018年:棚户区改造21个、约7000户、约40万平方米;
2019年:棚户区改造8个、约6000户、约46万平方米;
2020年:棚户区改造4个、约3000户、约20万平方米。
2.实施老旧院落改造计划。坚持“总体规划、综合整治、分类改造、一院一策”总体思路,按照“成熟一个、实施一个、统筹兼顾”工作原则,实现我区老旧院落改造全覆盖,全面提高我区老旧院落居住舒适度、人文感知度、生活便捷度。
2018年:老旧院落改造37个;
2019年:老旧院落改造40个;
2020年:老旧院落改造39个。
3.实施城中村改造计划。加快城市现代化进程,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改善城乡居民居住环境,全面完成改造区域内基础设施、公建配套、生态绿地等建设。
2018年:圣灯派出所开工建设,49中改扩建工程一期完工;
2019年:“东城映象(三期)”安置房建设完工,“东城映像(二期)”安置房主体完工;
2020年:全面完成城中村改造。
4.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以次干、支路为支撑,以“街”“巷”为补充,优化路网级配结构,着力打通“断头路”。统筹实施城市主干路及中小街道升级改造,全面完成区域内中小街道“黑化”综合整治,全面提升城市形象。
2018年:续建道路基础设施项目52个,新增道路建设42条,道路黑化整治10条;
2019年:实施道路基础设施项目31个,道路黑化整治8条;
2020年:实施道路基础设施项目13个,道路黑化整治18条。
5.加强公建配套设施建设。坚持“开发地块同步建成、整理片区提前配套、建成区域逐步完善”原则,加快推进各类公共配套设施建设,不断提升我区公共服务设施供给数量和质量。初步实现主要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供需平衡,构建“15分钟基本公共服务圈”。
2018年:建设公建配套设施19处;
2019年:建设公建配套设施21处;
2020年:建设公建配套设施20处。
成房发〔2015〕99号
(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成都市2015—2017年棚户区改造规划》的通知)
各区(市)县房管局(成都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国土房管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2013〕25号)的精神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4〕15号)关于棚户区改造范围的规定,按照市领导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为进一步加大融资规模,加快棚改工作进程,经征求各地意见,我局编制了《成都市2015—2017棚户区改造规划》,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
2015年6月24日
成都市2015—2017年棚户区改造规划
为进一步加大我市棚户区改造力度,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2013〕25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4〕15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五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成办发〔2014〕6号)精神,贯彻市委、市政府“立城优城”的战略部署,特制定本规划。